王正言郓州人,五代后唐时的政治人物。

父亲王志担任过济阴令。正言早年父亲去世,家境贫寒,于是出家,跟从佛寺比丘学习,工于诗,密州刺史贺德伦知道了,令他还俗,给予州府的工作。德伦出镇青州,表奏他为推官,德伦改到魏州,又改为观察判官。庄宗平定魏博之后,正言继续旧职,端正谨慎,不与人竞争。尝为同事司空颋所欺凌,正言忍耐,后司空颋被处死,王正言代为节度判官。

同光年间,担任户部尚书兴唐府府尹。当时孔谦为租庸副使,非常害怕张宪突出的表现,不想让张宪担任租庸使,于是向郭崇韬请托留张宪于魏州,最后崇韬即奏张宪为兴唐府尹兼任邺都留守,征王正言为租庸使。王正言不喜欢繁杂的会计事务,动不动忘东忘西,事实上都是听孔谦的。王正言受到舆论批评,于是最后被改为礼部尚书,由孔谦担任了租庸使。

同光三年(925年)冬季,取代张宪为兴唐府尹兼任邺都留守,武德使史彦琼邺都监军,对邺都官吏、军人颐指气使,正言无法驾驭,只能犹豫地听命。同光四年(926年)邺都之变发生,魏博军的一名小兵皇甫晖发动起事,攻入邺城,立赵在礼留后,王正言还打算写奏章报告朝廷,王正言的仆人说:“贼已杀人纵火,都城已陷,何奏之有?”于是王正言被迫率领幕僚、属官迎接赵在礼。

后唐明宗即位,正言求为平卢军行军司马,明宗同意了,最后卒于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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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五代史·卷69》,出自薛居正旧五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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