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宗仁 (清朝)

清朝的政治人物

杨宗仁(1661年—1725年),字天爵汉军正白旗人。监生出身[1],清朝政治人物,官至湖广总督,授世袭骑都尉。

雍正帝朱批的杨宗仁请安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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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杨宗仁授职湖广慈利知县。当时苗酋肆虐,苗民走入县境,苗酋求交出他们,杨宗仁不与。上官檄下而苗民给与苗酋,杨宗仁坚持不可才停止。其后调任蓝山。八排苗为乱,巡抚赵申乔遣兵讨伐,其将领不体恤士兵,士兵即将哗变,杨宗仁单骑抚定士兵。被推荐为异常超卓,四次迁升后为甘肃西宁道。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授职浙江按察使,其后遭逢父亲丧事而归去。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再次起任广西按察使,署任巡抚。旋被擢升为广东巡抚康熙帝以各直省钱粮多有亏空,下谕都督巡抚清理。杨宗仁上疏言:“广东亏空现正严饬追完。至防杜将来,惟有督抚、司道、府厅交相砥砺,勿藉事勒索。州县正杂钱粮,当责知府不时察核,毋许亏缺。倘敢徇纵,本官治罪,上司从重议处,庶上下皆知儆惕。地方有不得已事,当以督抚 等所得公项抵补。不敷,则济以公捐,必不使课帑虚悬。”康熙帝下令部门商议,如其所请求[2]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雍正帝即位,杨宗仁授职湖广总督[3]雍正元年(1723年),丁遭逢母亲丧事,朝廷下命杨宗仁在任守制。杨宗仁上疏希望停发本身封荫,为父母请求谕祭,朝廷准许,但是仍给封荫。寻赐孔雀翎。杨宗仁上疏言: “湖广旧习,文武大吏收受所属规礼,致州县横征私派,将弁虚兵冒饷,兵民挟比逞私,不敢过问。臣今概行禁革,庶骄兵玩吏锢习潜消。各官贪得盐规,盐价增长,民间嗟怨,总督盐规渐次加至四万。臣亦行禁革,令商平价以惠穷民。”雍正帝深深嘉许。杨宗仁又上疏言:“官有俸,役有工,朝制也。湖广州县以上,俸工报捐已十馀年,官役枵腹,安能禁其不扰民?请自雍正元年起,俸工如额编支。从前有公事,令州县分捐,实皆转派于民。令州县于加一耗羡内,节省二分,交藩库充用,此外丝毫不得派捐。”雍正帝下谕曰:“所言皆是。勉之!”寻举荐广东南海知县宋玮擢为湖南宝庆知府,广州左卫守备范宗尧改任湖北汉阳知县,雍正帝答允他的举荐,命后勿再仿照实行[4]

杨宗仁作病,请以其子榆林道杨文干侍候,雍正帝加杨文干按察使衔,命他驰驿速往,并派遣御医诊视。杨宗仁虽然重病仍然亲力视事,饬诸州县编保甲,立社仓,罢荆州关私设口岸百五十处。雍正三年(1725年),加太子少傅。杨宗仁其后病卒,赠少保,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赐他祭葬,谥号清端[5],入贤良祠[6]

杨宗仁为人砥节矢公,始终一节,雍正帝为他制像赞扬,谓“廉洁如冰,耿介如石”。尝言:“士当审其所当为,严其所不可为。”其驾驭下属门吏宽平忠厚,务必安上全下,使各人称职而止[7]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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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杨朝正, 原隶汉军镶白旗,山东东昌府知府。
  • 妻陈氏。
  • 胞弟杨宗义,康熙五十七年至雍正元年任河南巡抚。其:
    • 子一杨文魁,孙女杨佳氏嫁宗室弘暹(父诚隐亲王胤祉即康熙帝第三子);后代女杨氏,嫁内务府正白旗汉军、道光壬午进士陈氏继志(父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丙戌科进士福保 (乾隆进士))。
    • 子二都统杨文坤,妻高氏(父镶黄旗汉军、康熙甲戌科进士文良公高其倬,母正黄旗满洲、进士词人纳兰性德之长女那拉氏)。
  • 子广东巡抚杨文干
  • 孙儿兵部尚书、云贵总督杨应琚
  • 曾孙杨重英,江苏按察使。杨重谷,袭骑都尉,宝庆府知府。杨重光,袭骑都尉。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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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七十九》:杨宗仁,字天爵,汉军正白旗人。监生。
  2. ^ 清史稿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七十九 杨宗仁传》:康熙三十五年,授湖广慈利知县。苗酋虐,其众走县境,苗酋求之,不与。上官檄与之,宗仁持不可,乃止。调蓝山。八排苗为乱,巡抚赵申乔遣兵讨之,将不恤兵,兵将为变,宗仁单骑抚定之。举卓异,四迁甘肃西宁道。五十三年,授浙江按察使,丁父忧归。五十七年,起广西按察使,署巡抚。旋擢广东巡抚。圣祖以各直省钱粮多亏空,谕督抚清理。宗仁疏言:“广东亏空现正严饬追完。至防杜将来,惟有督抚、司道、府厅交相砥砺,勿藉事勒索。州县正杂钱粮,当责知府不时察核,毋许亏缺。倘敢徇纵,本官治罪,上司从重议处,庶上下皆知儆惕。地方有 不得已事,当以督抚等所得公项抵补。不敷,则济以公捐,必不使课帑虚悬。”下部议,如所请。
  3. ^ 载《钦定八旗通志:总督》卷339。
  4. ^ 清史稿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七十九 杨宗仁传》:六十一年,世宗即位,授湖广总督。雍正元年,丁母忧,命在任守制。宗仁疏停本身封荫,为父母求谕祭,许之,仍给封荫。寻赐孔雀翎。疏言:“湖广旧习,文武大吏收受所属规礼,致州县横征私派,将弁虚兵冒饷,兵民挟比逞私,不敢过问。臣今概行禁革,庶骄兵玩 吏锢习潜消。各官贪得盐规,盐价增长,民间嗟怨,总督盐规渐次加至四万。臣亦行禁革,令商平价以惠穷民。”上深嘉之。又疏言:“官有俸,役有工,朝制也。湖广州县以上,俸工 报捐已十馀年,官役枵腹,安能禁其不扰民?请自雍正元年起,俸工如额编支。从前有公事,令州县分捐,实皆转派于民。令州县于加一耗羡内,节省二分,交藩库充用,此外丝毫 不得派捐。”上谕曰:“所言皆是。勉之!”寻荐广东南海知县宋玮擢湖南宝庆知府,广州左 卫守备范宗尧改湖北汉阳知县,上允之,命后勿踵行。
  5. ^ 清史稿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七十九 杨宗仁传》:宗仁病作,请以子榆林道文干自侍,上加文干按察使衔,驰驿速往,并遣御医诊视。杨宗仁力疾视事,饬诸州县编保甲,立社仓,罢荆州关私设口岸百五十处。三年,加太子少傅。寻卒,赠少保,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赐祭葬,谥清端。
  6. ^ 载《钦定八旗通志:八旗祀典》卷82。
  7. ^ 清史稿 卷二百九十二 列传第七十九 杨宗仁传》:宗仁砥节矢公,始终一节,上为制像赞,谓“廉洁如冰,耿介如石”。尝言:“士当审其所 当为,严其所不可为。”其驭属吏宽平忠厚,务安上全下,使各称其职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