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翼明(1583年—1628年),字伯寅,号沧云直隶凤阳府宿州丹城人,河南归德府永城县籍,明朝政治人物。

张翼明
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
籍贯直隶凤阳府宿州丹城
出生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五月十四日
逝世崇祯元年(1628年)
配偶娶阎氏(封孺人)
亲属曾祖张杰,祖父张璞
父张易,母吴氏(封太孺人)
出身
  • 万历三十四年丙午科举人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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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应天府乡试第七名举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会试七十名,第三甲第七十六名进士。户部观政。授湖广黄州府麻城县知县,万历四十年(1612年),承重丁忧去职[1]。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起补山东定陶县知县,不久调任山东历城县知县[2],四十四年擢升刑部贵州司主事[3]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调礼部仪制司主事[3],升礼部员外郎[4]天启六年(1626年),担任山东右参议[4]、山东按察司副使[5]、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5]。天启七年(1627年),担任山西按察司按察使[6],担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6]巡抚大同[6]。崇祯元年(1628年),因察哈尔部虎墩兔进犯,无法抵御被判死罪[7][8]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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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张杰;原曾祖张偁。祖父张璞,监生;父张易,庠生、赠文林郎;母吴氏(封太孺人)。慈侍下。兄箴明(庠生);德明;浚明;成明(生员);文明。子京尹(生员);京衡;京卿。侄京封(生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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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民籍,治《春秋》,年二十七岁中式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七十六名进士。癸未五月十四日生,行一,曾祖张杰;祖张璞,监生;父张易,庠生□□□;母吴氏(封太孺人)。慈侍下。妻阎氏(封孺人)。兄箴明(庠生);德明;浚明;成明(生员);文明。子京尹(生员);京衡;京卿。侄京封(生员)。由选贡生中式丙午乡试七名举人,会试中式七十名。户部观政,授湖广黄州府麻城县知县,壬子承重丁忧,乙卯补山东定陶县,寻调繁历城县,丙辰陞刑部贵州司主事,丁巳调礼部仪制司主事。
  2. ^ 《历城县志》(清乾隆三十八年刻本) ,27卷 ,10
  3. ^ 3.0 3.1 礼部志稿 ,42卷 ,597-789-2
  4. ^ 4.0 4.1 明实录:熹宗实录 ,67卷 ,3179
  5. ^ 5.0 5.1 明实录:熹宗实录 ,78卷 ,3745
  6. ^ 6.0 6.1 6.2 明实录:熹宗实录 ,84卷 ,4110
  7. ^ 《明史》(卷248):张翼明,永城人。以兵部右侍郎巡抚大同。崇祯元年,插汉虎墩兔入犯,杀掠万计。翼明及总兵官渠家桢不能御,并坐死。
  8. ^ 《宿州志(清光绪十五年刊本)》17卷,33:张翼明,宿州丹城人,占永城籍,中万厯庚戊科进士,天启时,厯任礼部仪制司主事,兼南北国子监事。才识学问,当时多仰重之。遂为权阉所罗致,以兵部侍郎巡抚大同。先是,俺答受封塞上,息警者六十年,边备尽废。天启七年,顺义王卜石兔微弱,插汉虎墩兔西侵,尽有其众,遂遣将临宣府新平墩索赏,已而拥五六万骑,毁墙入,抵城大杀掠,翼明不能御,又不以实闻巡按御史叶成章劾之。庄烈帝即位,方恶边臣欺玩,欲重惩之,以警其馀。召大臣诘问,大学士刘鸿训为翼明解,帝不听,论死。
官衔
前任:
张键
明朝麻城县知县
万历年间
继任:
宋一麟
前任:
裴铉
明朝历城县知县
1616年-万历年间
继任:
黎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