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鲲(1533年—?年),字伯大四川重庆府合州定远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张一鲲
大明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
籍贯四川重庆府合州定远县
出生十一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席氏
亲属曾祖张太初,祖张守福,父张引,母伍氏;继母王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举人
  • 隆庆五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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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十一名举人,年三十九岁中式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会试第二百七十五名,第三甲第二百一十六名进士[1]。授石首县知县,万历五年七月考选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十年十一月以病免职。十二年三月被丘橓论劾,禠职为民。《东山谣》为他所撰,石碣在天印山。著有《战国策校注》十卷,今江苏省图书馆尚存有其原刻本[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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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张太初,八品散官;祖张守福;父张引,字升之,号萦河,赠文林郎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3];母伍氏;继母王氏。永感下,妻席氏,兄一鹗(八品散官),弟一鹤(岁贡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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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隆庆五年辛未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易经》,年三十九岁中式隆庆五年辛未科第三甲第二百一十六名进士。十一月十六日生,行二,曾祖张太初,八品散官;祖张守福;父张引;母伍氏;继母王氏。永感下,妻席氏,兄一鹗(八品散官),弟一鹤(岁贡生)。由县学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十一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二百七十五名。
  2. ^ 《新修武胜县志·卷九》266-277页
  3. ^ 王世贞《赠文林郎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萦河张公暨配伍孺人继配王合葬志铭》:公讳引,字升之,世为蜀之定逺人,父曰乐潜公福。公寿六十有八,伍寿五十四,王则七十四,盖长于公四岁焉。所谓三丈夫子者,一鹗为散官,娶于宋;次一鲲,即伯大,今方按行留仓,文学政纪重台端,娶于席,封如伍;又次一鹤,以特贡入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