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训储中华民国台湾)曾出现的一种制度,其正式官方名称为国防工业训储预备军(士)官,坊间误传称为国防役,但实际上该制度并无立法法源基础,亦不属于兵役法所规范范畴,该制度仅为国防部依据内部行政命令“国防工业训储预备军官预备士官甄选作业要点”而执行,故称之兵役并不正确。国防训储人员只有入伍训练时具有现役军人身份;训练一结束即是后备军人,并至各公司机关参与研发计画。自2008年起,已由研发替代役取代国防训储制度的实施。

目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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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政府为积极发展国防工业和有效运用人才,结合民间力量,提升国防工业及其相关科技产业之研发能力与国家整体竞争力,落实独立自主国防建设。承办单位为行政院科技顾问室,接训单位是国防部

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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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需每年经过申请及审核程序,经核定员额后,次年才可以甄选有意愿且具备预官(士)资格的硕士博士生。 以下是用人单位参考的名单,详细可参考网站的公告。

  • 公营事业

汉翔航太股份有限公司、中华电信研究所、中华电信数据通信分公司。

优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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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航太工业技术
  • 生化防护技术
  • 电子技术
  • 感应器及光电技术
  • 资讯与通讯技术
  • 能源技术
  • 材料技术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技术
  • 军事工程技术
  • 生物及医学研发

服役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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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兵训练
    • 地点:新竹县关西营区,903 旅
    • 内容:军事基础教育、通识教育、爱国教育
    • 期间:十二周
    • 身份:现役军人
  • 服务期间
    • 工作地点:依照签约单位、公司而定
    • 服务期间:参考一般义务兵役役期而定。最初为六年,后缩短为四年。
    • 薪资:依照各单位、公司而定
    • 身份:后备军人,不具现役军人身份
  • 回役
    • 由后备单位征集后,回到军中服役至期满
      • 若因不适任,无法继续研发计画,且无法转任至其他经核定拥有国防训储员额之机关公司继续服务者。
      • 各单位或公司部门倒闭、裁撤、合并,且无法转任至其他经核定拥有国防训储员额之机关公司继续服务者。

申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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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资格
    • 役男
    • 硕士(含)以上毕业
    • 预备军官、士官录取资格
  • 申请流程
    • 预备军官(士)考试
    • 预备军官(士)志愿填选
    • 国防役志愿及履历填选
    • 政府单位、法人机关、公司选人
    • 国防部核可

相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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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役别的平等与多元化,国防训储制度已在2008年由研发替代役取代。

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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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训储制度明显偏袒理工研究生,对于其他领域之役男形成不公平之情况。再者,在私人公司机关服务期间所从事之工作往往跟国防科技之研发没有任何关系,而流于私人公司机关为营业利益及企业发展所用,故引起监察院的质疑,部分监察委员认为这个制度并不公平而向国防部提出纠正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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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解法律,杨智杰著。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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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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