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广告(英语:Native advertising),又称原生行销,在2014年2月由美国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英语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提出讨论,是网路广告的一种,借由产生有价值的内容,期望在消费者的体验中获得关注[1]

原生广告的概念有些类似广编广告,通常执行者可能会试图编辑一份包含图文报导的讯息或文章,创造让消费者觉得有价值的内容,并且让消费者愿意进一步阅读或接收讯息。例如在Facebook 就以“动态赞助” 或“建议贴文”的方式经营原生广告平台[2],而品牌广告主也可以在Facebook上面借由经营“粉丝专页”或制作“应用程式”的方式发布原生广告。而雅虎公司 (2017年至今)原生广告为内容行销的一种形式,与内容无缝结合,不仅传达产品广告讯息,更完美融合内容与广告,提供网友实用有趣的广告讯息。

原生广告的平台不仅限于Facebook,包括雅虎公司 (2017年至今)TwitterPlurkYouTubePinterestInstagramQuora微信等社群讯息平台,都有可能作为原生广告发布的媒体

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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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广告可能具有以下特性:

  1. 视觉整合性:例如在Facebook中的广告可能会化身为一则分享文,尽量以符合网站内容形式而不突兀的样式出现;但是仍然会在角落标明这是一则广告。
  2. 使用者选择:会让广告成为网站视觉内容的一部分,并且由使用者决定是否要点选展开广告,不应该突然跳出或放大来干扰使用者。
  3. 有价值的内容:在设计原生广告时,应该要传递对于消费者有价值的内容,让消费者愿意进一步点选或阅读。如果使用者点开广告后却发现,这只是一个恶作剧或想让使用者吓一跳的广告,不但无法替品牌宣传,反而会造成反效果,原生广告应传达有趣、有教育意义、诉诸情感面、具启发性等等有价值的内容。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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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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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Where You Can Go Right, And Wrong, With Native Ads [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February 17th, 2013
  2. ^ Facebook 的广告 [2]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