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保护存档/2009年4月-6月

最新留言:Wong128hk在15年前发布

User:Yym1997回退有来源编辑2次,故要求加强保护。Player23 (留言) 2009年6月18日 (四) 04:51 (UTC)

虽然User:Yym1997确有删除带有参考资料的文字,但从摘要推断,他/她明显质疑参考资料的质素。而阁下似未有理会其质疑。在下恳切要求两位就此达成共识。  全保护J.Wong 2009年6月18日 (四) 05:04 (UTC)
该来源是指定基督教影音集团机构,而那人物又的确是一名基督教徒,文字上正确,移除是无理取闹。Player23 (留言) 2009年6月18日 (四) 05:36 (UTC)
此处并非用作讨论。文中既然无明确提到影音使团,他人绝对有权提出质疑。故此,本人希望两位尽快就此达成共识。—J.Wong 2009年6月18日 (四) 05:42 (UTC)

User:Yym1997经常回退模板,已达3次。 Player23 (留言) 2009年6月17日 (三) 18:20 (UTC)

  全保护2周,2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dvisory 2009年6月17日 (三) 18:25 (UTC)

Henry Lau

删除后反复重新创建

--Liangent (留言) 2009年6月14日 (日) 04:54 (UTC)

有用户经常无理由回退,致使页面质量严重降低。Gangwashi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17:01 (UTC)Gangwashi

  全保护2周,2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dvisory 2009年6月13日 (六) 17:08 (UTC)
(!)意见 - 保护是恰当的,不过我认为编辑纷争的责任在于User:Gangwashi,频频不恰当地把大卫教派与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扯上关系。--Mewaqua 2009年6月14日 (日) 04:18 (UTC)

非常事件

罗京是籍着当年六四事件的机会当上了中央电视台有第一号主播,当时,很多央视主播不愿按当局指定的新闻稿发布,于是纷纷被迫辞职,罗京接了这个工作,从此青云直上。其中一位叫王维林的年轻人,只身阻挡军队坦克镇压部队前进的新闻,当时央视的新闻报道是这样的:“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看见,如果我们的铁骑继续前进,这个螳臂挡车的歹徒难道能够阻挡得了吗,摄像机拍摄的这个画面,同某些西方国家的宣传恰恰相反,正好说明了我们的军队……”,而播音员正是罗京。—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ellokity117对话贡献)于 2009年6月9日 (二) 02:53加入。

不是请求。—J.Wong 2009年6月9日 (二) 03:41 (UTC)

用户:Altt311恶意破坏我的使用者页面,请求保护到2009年6月底止,谢谢合作!--刘黎儿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20:32 (UTC)

  拒绝--Advisory 2009年6月6日 (六) 02:24 (UTC)

用户未改善内容删除模板。请求管理员先回复模板,再进行半保护。——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6月3日 (三) 04:15 (UTC)

  半保护1周,1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3日 (三) 08:54 (UTC)

编辑战,请回退编辑战之前的版本。原模版格式遭到破坏,部分汉朝和中国历史被强行添加。KEIM (留言) 2009年6月3日 (三) 03:26 (UTC)

  全保护1个月,1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由Alberth2。--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6月5日 (五) 14:22 (UTC)

编辑战,另外建议管理员回退。--虾米飞鸽传书 2009年6月2日 (二) 08:06 (UTC)

(!)意见:参与编辑这个条目的用户只有匿名用户和新注册用户,因此应该半保护。--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08:08 (UTC)
同意你的观点……我是不是该把这个移除?
用<del></del>加杠吧--Morrigan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08:42 (UTC)

编辑战,已持续个多星期,而且有人曾违反3RR。--K217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05:45 (UTC)

  全保护一周,一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dvisory 2009年5月31日 (日) 15:39 (UTC)

编辑战。被用户User:Altt311一直破坏页面。--Cavalry1024 (留言) 2009年5月30日 (六) 19:02 (UTC)

刚被解封又被多次加入不当内容, 要求半保护--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14:42 (UTC)

  半保护2周,2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dvisory 2009年5月30日 (六) 16:24 (UTC)

这文章是我写的,让User:Georgezhao, User:Iokseng恶意移动.多次无故移来移去。KEIM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01:04 (UTC)

천단(天坛) 환구단(圜丘坛),你可以写文章,但是你不可以恶搞。 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01:09 (UTC)

  全保护2周,2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dvisory 2009年5月29日 (五) 02:33 (UTC)

持续被强行重定向。—Iokseng留言2009年5月29日 (五) 00:20 (UTC)

(-)反对本人是将该文建立在祭天坛 (首尔)的,被User:Georgezhao, User:Iokseng恶意移动.KEIM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00:39 (UTC)
(:)回应:由页面编辑历史来看,此条目的建立者为User:Georgezhao,而最先移动标题者是User:KEIM。—Iokseng留言2009年5月29日 (五) 00:48 (UTC)

是吗?请把 天坛 (北京)还原为天坛Georgezhao (留言) 2009年5月29日 (五) 00:49 (UTC)

  全保护2周,2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dvisory 2009年5月29日 (五) 02:33 (UTC)

出现移动战,故要求移动保护—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09:02 (UTC)

  移动保护3周,3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dvisory 2009年5月27日 (三) 17:32 (UTC)

用户LVTW持续加上地理主权还有争议的邻近地理模版,见该条目历史。--2009年5月26日 (二) 16:10 (UTC)

  拒绝,回退只有两次,不构成编辑战。--Advisory 2009年5月26日 (二) 23:23 (UTC)
(:)回应,回退不只两次,您若计算218.160.xx.xx,以及单从外部链接一节计算,LVTW回退不只3RR(LVTW部分:2009年5月26日 (二) 05:53 & 2009年5月25日 (一) 03:42 & 2009年5月22日 (五) 22:38)。还有,若非同一个人 / 同一组织运作,该条目回退的修改不会完全一模一样。--Zanhsieh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23:32 (UTC)
  全保护2周,2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dvisory 2009年5月27日 (三) 17:32 (UTC)
(:)回应,感谢保护。唯保护的版本是经过破坏过的版本。地理位置列两次,一次位于台湾#地理位置,另一次位于最后外部链接,当初就是该编辑无视上面较中立的地理位置表而产生编辑战的。请查照。--Zanhsieh (留言) 2009年5月27日 (三) 18:05 (UTC)

被用户进行繁简破坏。--我挺东城卫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9:46 (UTC)

  拒绝J.Wong 2009年5月26日 (二) 10:52 (UTC)

该用户不熟悉维基规则,进行繁简破坏。另外在我将部分连结修正连结到中文维基百科时(部分为红字),一而再再而三回退。查看页面历史,大多数的贡献为简体。加上又原本连往蓝字的连结,改为日语维基的连结。希望在保护后将演出的作品改为在他进行第一笔编辑前版本。—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5月23日 (六) 15:08 (UTC)

  全保护3个月,3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5月23日 (六) 15:16 (UTC)

由于不断有用户在条目内将在“当中未包括在青衣和南昌两站之间的转乘时间,以及由南昌站搭乘西铁线前往柯士甸站的少于5分钟的车程”,更改为“当中未包括在青衣和南昌两站之间上落楼层的转乘时间,以及由南昌站搭乘西铁线前往柯士甸站的约5分钟的车程”,而事实上,后者并不正确,由南昌站经柯士甸站及尖东站前往红磡站才是5分钟车程;而南昌站转乘西铁线不一定要上落楼层,所以整句说话仍出现很大的问题。不过有用户不停回退本人都出的修正,将错误资讯提出予读者,亦在其讨论页无法成功解决纷争,因此建议保护有关条目。—Mtrkwt (留言) 2009年5月23日 (六) 05:23 (UTC)

  半保护3个月,3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5月23日 (六) 11:17 (UTC)

理由: 多次被删去模版--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09:20 (UTC)

  拒绝J.Wong 2009年5月22日 (五) 03:52 (UTC)

两位用户多次出现编辑战,为平息争论,请保护一周,为了体现不对现争议版本的认可,请将将页面回退至编辑战前之 2009年5月21日 (四) 04:37 GB第三方版本。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09:06 (UTC)

  • 反对保护,佳佳和莉莉的针对本人的回退行动,保护不能平息争论。保护了这次佳佳和莉莉又会其他条目进行回退行动。争论来自佳佳和莉莉强行加入原创见解,参考来源并无该语—Begantrue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09:15 (UTC)
    • 如果出现编辑战,应当予以保护,这样才可以平息争议,而且是我要求将保护的页面回退至编辑战之前的版本,即我修改的版本完全可以不需要认可,回退到稳定页面即可(同时事实上已经包括您以前所作的修改),而且,那个观点是结合上文来源做的必然观点,非原创。我的回退非针对您本人,而是针对一些对稳定页面的破坏,如果这些破坏由您所造成,个人不胜遗憾。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09:22 (UTC)
  • 原创见解不能作为观点就是这么简单—Begantrue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09:27 (UTC)
    • 第一,这是稳定页面,第二,请看上文:“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打响抗战第一枪的马占山、七七事变的中国抵抗军指挥者佟麟阁都是满族人。满族人在东北义勇军中占有相当数量,抗联第三军军长赵尚志就是满族人。在华北等地加入抗日行列的满族人也数不胜数。他们认为满洲国只不过是与汪精卫一样的日本傀儡政权。”下文:“满族民众反抗而不是支持他们过去的皇帝投靠日本侵略者,这在清朝是不可想象的”这难道不是根据有来源的上文所作的必然结论吗?马占山等人是满族民众,溥仪是溥仪投靠了日本人的清朝和满洲国的皇帝。所以这是一个类似于事实总结的必然结论。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21日 (四) 09:36 (UTC)
  已保护J.Wong 2009年5月22日 (五) 03:43 (UTC)

自动确认用户持续加入原创研究内容,而且从三月已经开始出现回退战,因此要求全保护三个月—Altt311 (留言) 2009年5月20日 (三) 13:07 (UTC)

  全保护1个月,1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dvisory 2009年5月20日 (三) 13:45 (UTC)

因有用户擅自加入主观性表述,引发编辑战,请保护页面以解决争议,并将页面回退至两用户编辑战之前的页面。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1:44 (UTC)

  • 佳佳和莉莉,不断挑起编辑战,多次针对本人回退,拒绝解释原因,造成多条目保护,请求管理员协助—Begantrue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1:52 (UTC)
  • Begantrue 大肆破坏多个页面(原因很明确),本人已将其投诉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请管理员斟酌。回退的原因可以概括的说是修复被Begantrue先生破坏的条目。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2:22 (UTC)
    • Begantrue破坏条目的原因具体的说就是在某种历史观的支配下,对多个条目做出多次不符合事实的破坏性修改,并带有种族或国家歧视色彩,以下仅举4例:

该用户的版本:“承认满洲国并与之建立外交关系的有23个国家,中华民国及其后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因认为满洲为中国领土而不承认满洲国的合法性,单方面将其称之为“伪满洲国”或“伪满”。”

该用户版本:“电影以'中国人的角度假定'南京事件真实存在。 ”

原版本:1998年发生大规模骚乱排华运动,大量华侨、华人被残忍的杀害。雅加达人权与妇女研究组织经整理后的报告显示,5月发生的骚乱中,印尼各地总共发生5000多起暴徒强奸或轮奸华裔妇女的惨案,其中以雅加达每天发生的100多起最为严重。 该用户版本:1998年发生排华运动,华侨、华人被残忍的杀害。雅加达人权与妇女研究组织经整理后的报告显示,5月发生的骚乱中,印尼各地总共发生5000多起暴徒强奸或轮奸华裔妇女的事件,其中以雅加达每天发生的100多起最为严重。

该用户版本:“钓鱼岛现为日本管有,面对华人多次的侵犯日本领海的行动,日本政府派出海上保安厅,拯救保钓份子,保护日本领土完整。”

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2:25 (UTC)

  全保护3周,3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请双方在讨论页解决相关争议,谢谢。--Advisory 2009年5月15日 (五) 13:10 (UTC)
请两位立即停止进一步的编辑战,否则不得已将采取封禁措施—Ben.MQ 2009年5月15日 (五) 13:37 (UTC)

佳佳和莉莉每次都是针对本人回退,对人不对事,以挑起保护阻止其他人的编辑,并表明无法停止编辑战[1],是一名破坏者—Begantrue (留言) 2009年5月15日 (五) 14:51 (UTC)

Begantrue对多个条目进行主观性破坏,证据请见前述及该用户贡献,本人的回退及申请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修复被破坏的条目,特别提请注意本人向来要求如果保护条目即应回退到Begantrue编辑前的第三方版本。对于破坏者,尤其是表示出:“电影以'中国人的角度假定'南京事件真实存在。 ”的这类破坏者,本人将继续观察其表现。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1:37 (UTC)

别为破坏找借口,中国制造与电影有什么的关系,假定南京事件真实存在就是那电影的立场,你就是不断回退挑起编辑战的破坏者—Begantrue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03:36 (UTC)

“假定”这个词本身具有强烈的暗示性,极不中立。--Gilgalad 2009年5月16日 (六) 05:14 (UTC)

请停止于此展开讨论,亦请移步至该页讨论展开相关讨论。—J.Wong 2009年5月16日 (六) 06:16 (UTC)

退出在此的讨论,但坚持观点.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6日 (六) 11:24 (UTC)

已发生编辑战,请按照Wikipedia:页面保护方针回退到我和Begantrue编辑以前的版本,并保护以解决争议,前述回退方针已得到Wingxiaozhou的赞同。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7:37 (UTC)

  全保护争议,争议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5月14日 (四) 07:45 (UTC)

理由:编辑战。 佳佳和莉莉无故把页面回复到2009年4月19日 (日) 09:26版,实为破坏行为—Begantrue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2:40 (UTC)

同意保护,请求管理员根据个人的判断退至合适版本。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2:44 (UTC)
我已将Begantrue涉嫌破坏多个条目的观点及证据提交讨论,请斟酌。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2:45 (UTC)
  全保护一星期,一星期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另亦请留意保护并不是对目前页面版本的认可,请尝试以讨论达成共识。—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9年5月14日 (四) 03:06 (UTC)
同意,但是能否请您拨冗回答一下我的小疑问。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3:09 (UTC)

理由:不停出现编辑战。--Stanley~(留讯息)2009年5月12日 (二) 15:35 (UTC)

  备注:请不要擅自加入保护模版,这样不会使页面变成被保护状态。条目的确没有参考来源,加入{{unreferenced}}无不当之处—Ben.MQ 2009年5月12日 (二) 15:40 (UTC)
狩野舞子条目: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其余,  拒绝Ben.MQ 2009年5月18日 (一) 15:34 (UTC)

理由:编辑战+被加入不可靠的来源。--Gordon仔~(留讯息) 2009年5月12日 (二) 12:59 (UTC)

  已完成J.Wong 2009年5月12日 (二) 14:37 (UTC)
晕倒,保护了一个包含不可靠来源的版本。讨论页里有人提出使用大纪元的内容作为来源了。虽然这个媒体有些报道不靠谱,但是和当前本条目的参考文献性质相同。所以,烦请管理员关注一下。谢谢—qquchn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22:12 (UTC)
请留意保护并不是对目前页面版本的认可,保护只是促使双方暂时停止编辑,并尝试以讨论达成共识而已。—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9年5月14日 (四) 03:06 (UTC)

3RR、原创研究Player23 (留言) 2009年5月11日 (一) 17:51 (UTC)

本文的内容来源于圣经记载,谈不上原创研究。只要翻看一下参考经文就可以知道,所叙述的是圣经内容的概述,符合中文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的定义。另外Player23所回退的版本行文混乱,没有清晰的结构和思路,不知道想要表达什么内容,不符合维基条目的标准,应当重写。另外,他在对话页删除我的留言是什么意思?—qquchn (留言) 2009年5月11日 (一) 21:41 (UTC)
写这些没用的传教文倒不如什么都不好去写。Player23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2:23 (UTC)
  全保护,三周--Advisory 2009年5月11日 (一) 23:26 (UTC)
也提醒两位,两位都在编辑中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而且类似争执已非首次,希望你们善用讨论页,并多接纳包容不同的意见。—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9年5月12日 (二) 03:33 (UTC)
即使你是个基督徒管理员,亦请多关注此等原创研究与传教的风气,才不致使你们的上帝蒙羞。Player23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3:47 (UTC)
不认识造物主,而又拒绝认识他的人才会让他蒙羞。—qquchn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8:49 (UTC)

IP用户与注册用户编辑战,已长达大半个月。--K217 (留言) 2009年5月9日 (六) 04:08 (UTC)

  全保护dispute,dispute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5月9日 (六) 12:26 (UTC)

自5月6日解除保护以来,编辑战重现。--Mewaqua 2009年5月8日 (五) 14:56 (UTC)

已由用户:Ws227全保护。—J.Wong 2009年5月9日 (六) 07:02 (UTC)

用户Chia-heng屡次加入大量、侵权、且无关的内容。参见该条目历史,以及回退后/回退前参考资料。--Zanhsieh (留言) 2009年5月7日 (四) 13:40 (UTC)

已由User:Advisory全保护一个月。—J.Wong 2009年5月9日 (六) 06:58 (UTC)

多次IP用户破坏--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5月7日 (四) 04:12 (UTC)

  备注:只有2次破坏,不应该采取保护——Ben.MQ 2009年5月7日 (四) 07:00 (UTC)
除了我回退的两次, 还有[2]--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5月7日 (四) 13:52 (UTC)
我把您的回退算作1次了,不好意思。希望可以征求其他管理员的意见。—Ben.MQ 2009年5月7日 (四) 14:06 (UTC)
  拒绝J.Wong 2009年5月8日 (五) 12:08 (UTC)

理由:用户Marco9673218.189.215.153多次在无合理理由下,把全形符号转换为半形符号;此外,Marco9673更滥用分段HTML Tags。本人已尝试与该IP用户沟通,但没有效。Ken (留言) 2009年5月6日 (三) 02:54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5月6日 (三) 02:59 (UTC)

理由:近日多次受到宣传性及侵权破坏。--V1VA AG0ST1NH0!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11:21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5月5日 (二) 03:01 (UTC)

理由:多次被User:H002323破坏。--Gordon仔~(留讯息) 2009年5月3日 (日) 14:52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Ben.MQ 2009年5月3日 (日) 16:18 (UTC)

用户User:Advisory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多次删除该条目大量内容,并不停回退其他人对其修改的撤销,然而其删除的有关内容,全部都有来源证明,故本人不觉得为删除的理由。对于其大量删除内容,本人担心其用意如之前部分用户对该条目的删除处理般,企图删去疑似对该校的负面消息,如情况持续,本人会提请封禁用户User:Advisory。 Iamtinma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04:56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资讯收集处及发表原创研究的地方。—J.Wong 2009年4月28日 (二) 01:49 (UTC)

不管是什么样的消息,只要是真实的符合客观的那么不用理当事人,我们要的是一个中立的,正确的,有根据的事实,我们厌恶虚伪的自我美化和掩饰自己丑态缺点的劣性,不能正视自己的不足和他人的评论如何发展.

很遗憾的是在网络游戏世界里居然也会有“统独之争”,某编辑去掉台湾地区前缀中国的理由是“中国台湾?做梦!”。因为当初我在重写这个词条的时候就是基于大中华地区的书写,如果该编辑认为台湾劲舞团不属于大中华地区的话,那可以进入讨论区进行讨论。单纯因为意识形态进行编辑未免太冲动了吧?我担心这个词条会引发编辑战,故请求页面保护。—♥爱死维基人♥@火星常驻地球总领事馆 2009年4月24日 (五) 01:30 (UTC)

  拒绝,保护页面不用于预防编辑战。建议在编辑前先行讨论,谢谢。--KEGNS 2009年4月24日 (五) 02:03 (UTC)
现在台湾不属于中国,本来就不适合中国台湾这词汇,少数激进份子连维基都要搞统一,还用大中华地区当歪理想保护页面,真是无言!本来就不对的我要改还要去讨论区讨论?真可笑,感到遗憾的应该是我们台湾人。--神秘人士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04:09 (UTC)
那台湾属于哪个国家?中华民国≠中国?你将让国际承认了你再来谈台湾是个国家吧!—♥爱死维基人♥@火星常驻地球总领事馆 2009年4月24日 (五) 05:52 (UTC)
懒得扯一堆意识形态,我想表达的只有中国台湾不适合在维基编辑条目使用,用了中国台湾就是想打编辑战。反正就算我不改也会有其他台湾用户把他改掉。--神秘人士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09:58 (UTC)
摊手,还真是你第一个打编辑战的。还有,如果你能将你的修改意见以比较平和的语气说出来的话,也许这场编辑战就不会存在。什么叫“中国台湾?做梦!”,什么叫“非IP用户也有如此白目!”,如此挑衅的修改意见不是表明你想来打编辑战吗?这个词条不知道放了多久了,如果不是你第一个跳出来还写一些有的没的的东西,编辑战会这样开始?—Iceheart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10:02 (UTC)
补充一点,似乎除了引发这场无谓的编辑战之外,你没有为劲舞团词条做出过什么贡献?—♥蘑菇♥@个人讨论版 2009年4月24日 (五) 10:09 (UTC)
你忘了条目不属于任何人的,只要路过的人都有权力编辑,看到错误就能修正,不能因为自己似乎做了很多贡献就将该条目视作私有财产了。另外有关编辑时的注意事项可参考格式手册,你就会知道中国台湾不适合出现了。--神秘人士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10:13 (UTC)
我没有说过我的条目只属于我个人,何况劲舞团这个条目还是很多网友一起撰写的。同学,政治观点这东西可以不谈,但是你的态度实在让我不爽。你以为维基的编辑理由就是用来给你发泄不满和愤怒的?是你让一个原本很容易就能解决的编辑分歧引发成一场编辑战的。—♥蘑菇♥@个人讨论版 2009年4月24日 (五) 10:19 (UTC)
条目已被User:Gzdavidwong施以三个月的全保护。其他争议请两位移玉步至讨论页讨论。--Advisory 2009年4月24日 (五) 10:19 (UTC)

有用户在未取得共识的情况下,在失去中立立场的情况下(我回退时其称我为共奴),加入诸多没有共识的内容(讨论中只有他本人的发言),并且四次采用违反礼仪的用词,请将条目全保护,并回退到 2009年4月22日 (三) 10:22 Cc0812 版本,以减少争执,取得共识,谢谢!!佳佳和莉莉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04:33 (UTC)

  全保护一个月,一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KEGNS 2009年4月23日 (四) 04:37 (UTC)
无理回退,还要恶人先告状,政治审查如此黑暗,还请来管理员为你壮胆。—Mokaw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04:44 (UTC)
老兄,难怪网典说维基如何黑暗,原来沦为审查工具,我劝还是不要呆在维基好
  备注:请注意保护并非对现在版本的认同,而只是避免连续的回退。请与战双方使用讨论页好好讨论,达成共识,解决争议,后再到此申请解除保护。—J.Wong 2009年4月23日 (四) 05:00 (UTC)

所有基督教圣人的分类条目都被改为基督教圣徒,而且条目内文中圣人都被改为圣徒—Begantrue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18:34 (UTC)

我也申请保护。请问,保护为基督教圣徒,还是基督教圣人?Begantrue给我留留言说说“为主牺牲的同样可以是圣人”。我已经义正词严的指出:请不要在我面前说“为主牺牲的”。 这是对我的极端不尊重。你可以说“为我的主牺牲的”。你要懂得尊重人。你的主不代表是任何和你谈话的对象的主。中国人的主是中国人自己。。请问,为基督徒的主牺牲的就是圣人吗?为什么要使用一个有歧义的词汇圣人,而不用圣徒?-符字强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18:40 (UTC)

是基督教圣人分类页及分类下的多条条目,不论是条目名称还是条目内文都由圣人被改为圣徒,歧义的可以加上歧义页,但不应该乱改,罗马教延不是封圣徒,比如主保圣人 罗马天主教圣人历Begantrue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00:11 (UTC)

  拒绝J.Wong 2009年4月18日 (六) 07:42 (UTC)

已经沟通过,问题是无法通过沟通,从以解决这个争议,现在所有条目都被移动到圣徒,比如中华殉道天主教圣徒,事实上教会封的是圣人而不是圣徒,圣徒是错误的,你不能用其他字眼替代本有的名词,正如不能把各国“总统”改为“国家主席”,请问如果有人把所有条目的“总统”改为“国家主席”应该如何处理? 实际上不是争议而是反对基督教者的借名破坏行为,管理员反对保护,还是希望能提供回复/解决方法,而且请考虑“圣人有歧义改用圣徒”本身的理由就不成立—Begantrue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08:08 (UTC)

本人已先把条目的分类回复过来,本人亦会尝试与User:符字强联络,查询原因及作出商讨。-J.Wong 2009年4月18日 (六) 10:31 (UTC)

  • 用户User:player23以“疑似广告”为由多次删除该条目大量内容,并不停回退其他人对其修改的撤销,然而其删除的有关内容,部分与该校特色有莫大关系;其他有关学校的简介,如课外活动、办学理念等等亦与其他学校条目相同,其他学校条目亦有类似内容,故本人不觉得为删除的理由。对于其大量删除内容,本人担心其用意如之前部分用户对该条目的删除处理般,企图删去疑似对该校的负面消息。-Ccs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04:38 (UTC)
  •   全保护争议,争议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4月13日 (一) 05:46 (UTC)
不单没有完整阅读全文,还乱挂模板,以删文为乐,可耻 —Mokaw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08:00 (UTC)
来源请求已有数月,始终未有人提供可靠来源,删除有何不可?--Hongyuhei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08:04 (UTC)
来源已经补充多个,仍受诸多挑剔,甚至回退,不但从未写过任何内容,亦不说明具体理由,只是所谓“不中立”、“原创”,无理至极—Mokaw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08:12 (UTC)
阁下居然把BBS中的帖子当作来源,实在可笑--Hongyuhei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08:17 (UTC)
KEIM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1:00 (UTC)
  全保护两个月,两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dvisory 2009年4月11日 (六) 02:38 (UTC)

辽宁青铜文化‎怎么会是朝鲜青铜器,请用中立语言,请改正辽宁青铜文化不同于中国其他地区,而不是有区别中国?---{IPvandal|66.7.131.168}}“”

KEIM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1:00 (UTC)

---*66.7.131.168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被封的原因是无故删除条目内容,而实际上好像只是添加了涉及到下面的内容吧。如果你们觉得很得意就得意去吧。一边讲民主,一边剥夺别人发言的机会。 以下是被称为侵权的部分,除了史书原载外,与你的链接上的语义有所同有所不同。为什么你这么害怕,别人了解到多点历史内容呢?wiki还是分享知识,追求真理,真相的地方吗》?---*66.7.131.168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 早期地理位置以及与古朝鲜的关系

朝鲜半岛后人认为,高句丽人是东北亚原著民,后受到外来汉人的统治并在抵制外来侵略中建国。但是历史记载燕国将军秦开击退北胡,和棋子朝鲜后,东北亚已经成为汉人,高句丽人同为原住民的局面。而棋子朝鲜也为殷商移民,故古朝鲜地理位置在高句丽南,人种也不同于高句丽。

高句丽最早在中国历史书籍中记载其存在及国号。三国志中对高句骊的地理描述是,在辽东之东千里, 南与朝鲜、濊貊,东与沃沮,北与夫余接。《三国志》卷30《魏书·东夷传》载:“旧夫余俗,水旱不调,五谷不熟,辄归咎于王。或言当易,或言当杀。”有人推断高句丽王当时不能算是真正的国家君主,而是部落头人,其早期王的英雄事迹多见于后世的朝鲜僧人所著的三国史记,与汉魏时期中国官方记载有很大出入。《三国志》中记载高句丽是汉玄菟郡高句丽县的一个部族,由“高句丽令主其名籍”,《三国志》卷30《魏书·东夷传》。最初的高句丽国的统治中心在中国吉林省的集安与辽宁省的桓仁一带,位于鸭绿江沿岸,与朝鲜半岛有着极其紧密的关系。 不久朝鲜半岛就成了扶余,三韩交锋的主战场。

真是莫名其妙。一边说汉人外来入侵高句丽与高句丽不同种, 又说汉人原著民。你才是害怕历史真相而刻意美化,还有侵犯版权。KEIM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1:14 (UTC)

汉人与高句丽不同种,但是殷商朝开始就有汉人去东北亚拓荒的历史,参照南洋,北美对于原住民的定义,汉人,高句丽人同为原住民。汉人政权即使有侵扰高句丽人部落,不代表移民到这里的汉人入侵高句丽人的底盘。 btw,那么久远的年代根本就没有汉人这个概念,我说的是燕国人的拓殖,不要偷换概念。但是高句丽人的名号是汉人记载下来的。 我只是以我的理解还原,并没有刻意美化什么,难道我引用历史记载,就在美化你们吗?难道高句丽的历史不是得益于中国官方的记载吗? 说悠久历史就改让世人分享缘由,开端,不应该一味单引用传说和稗官野史。 我在措辞中用汉人,中国的确不妥,已经做过改正。但是燕人,秦人让当代人的感觉是汉人,中国。就像你们觉得高句丽人和高丽人应该是一样的。 但是在统计学中,华夏是个很大的sample,秦人与汉人的继承吻合度会大大高过高句丽人与高丽的关系。 我曾经说新罗有其他称呼,你说胡说八道,后来我找出史料中对于新罗自己的陈述,你才罢休,并且把这段放到外交里。你难道不觉得定国号这么大的事情放在外交的目录下不太合适吗。 ---*66.7.131.168 讨论 · 贡献 · 删除贡献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志

  全保护两个月,两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Advisory 2009年4月11日 (六) 02:38 (UTC)

已曾被保护,但解求保解后又受破坏,没提供来源的指2012年是末日。[6][7][8][9]ACM 2009年4月10日 (五) 09:59 (UTC)

  半保护两个月,两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J.Wong 2009年4月10日 (五) 10:48 (UTC)

User:Zoozoo破坏。[10][11][12]ACM 2009年4月10日 (五) 05:57 (UTC)

  半保护三个月,三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Ben.MQ 2009年4月10日 (五) 06:09 (UTC)

User:AryukkwanUser:李乐贤破坏,请求保护。--盛装舞步@四叶草.3 (留言) 2009年4月7日 (二) 14:11 (UTC)

  半保护一个月,一个月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Ben.MQ 2009年4月7日 (二) 14:26 (UTC)

濒临3RR,被无理加入清理模版(详参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街灯电箱150号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9年4月6日 (一) 18:02 (UTC)

  全保护2周,2周过后系统会自动解除此页保护不是直接关系条目内容的编辑战因此未进行长期保护。望两位维基人善用讨论页或对话页解决争议—Ben.MQ 2009年4月7日 (二) 08:50 (UTC)

无法谈判,编辑战。--Mokaw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03:40 (UTC)

  备注:,未见沟通,何以知无法谈判?--KEGNS 2009年4月4日 (六) 08:49 (UTC)
  拒绝J.Wong 2009年4月4日 (六) 10:57 (UTC)

请求理由如下:

Dr. Joesph So 提出的引证有错误讯息.

(1)http://www.unesco.org/iau/onlinedatabases/list.html 在上术的连结中并不如 Dr. joesph so 所指出的 "是由有关政府机关" 提出. 这是一个错误讯息. 利用运种列证方法并不是编辑wikipedia的正确方法. 在主页中 IAU 指出它们有大约 620 间会员学院, 是不是如 Dr. Joesph so 所指不在列表中就是 Diploma Mill?

(2)http://www.unesco.org/iau/membership/index.html 从 IAU 的主页中知道 IAU 的 Membership 是自行申请的.

(3)如 Dr. Joesph So 也知道不在列表中并不表示是 Diploma Mill,为何要强行对一所学院作出无理的个人意见. 这并不合符wikipedia的编辑方法.

(4)再者在俄立岗州政府纲页 (http://www.osac.state.or.us/oda/diploma_mill.html) 中也提及不是所有末认证的学校全是Diploma Mill(unaccredited college). 读者须要从多方面分析才可得出中立的结果. 而 Dr. Joesph So 只作出个人的意见并列出错误讯息.

(5)中加州大学并末有声称如Dr. Joesph So说的被UDSLA和Capps认可. 中加州大学只是上术两个学会之会员. 这也是一但错误讯息. 而利用错误讯息而作为列证不是wikipedia的编辑方针.

(6)Dr Joesph So 再次利用 USDLA 不是认证机构而作出错误列证. USDLA 本身是一个学会,所以它不是一个认证机构.

最后请列出证明前,详细并正碓地利用英文webpage作为列证. 不耍作出错误意见而曲解英文webpage的原本意义.

For example: "University of Central California is a member of", 并不如 Dr. Joesph so 所指中加州大学被"认证".

再者 Dr. Joesph So 所指出的 Diploma Mill 的定义并不和 "中加州大学" 相同,所以 Dr. Joesph So 之言论须作出修改.

请求理由。--75.128.44.31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0:21 (UTC)

  拒绝,看不到具体的请求是什么。另外请阁下提出请求时把内容放在相应的段落,不要覆盖原有的内容Ben.MQ 2009年4月1日 (三) 10:25 (UTC)

请求理由:有两用户不断更新,一曰以联合国及US Depoartment of Education资料说其是野鸡一用加州注册曰其不算野鸡。 若缺斋老人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06:59 (UTC)

  全保护J.Wong 2009年4月1日 (三) 07: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