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特色列表评选

维基百科特色列表

这里是特色列表的评选页面。特色列表是维基百科最佳列表的典范。请参看特色列表标准来了解评选的标准。

您在提名特色列表之前,也可以先到Wikipedia:同行评审中接受意见和反馈。如果您认为一个特色列表不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您可以把该列表放在本页(注明“重选”),重新评选该列表能否成为特色列表。

如果一个提名的列表超过了规定的评选时间,无论是否成为特色列表,都将会被从这里清除并存档。

目前有6个提名列表。

特色内容

特色列表工具

提名程序


  1. 您可以在评选前将列表放入同行评审征求意见,润色后再提交评选。
  2. 请确认您是自动确认用户(在中文维基百科注册满7天,并编辑至少50次),否则提名无效;
  3. 仔细审阅提名条目,确认是否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4. 请勿在条目上一次优良条目特色列表评选结束后不满30天便重复提名,否则提名无效,惟上一次评选由提名人于提名后48小时内撤回者不受此限。
  5. 若将优良条目递交特色列表评选,评选期间可提出优良条目评选(重审)。特色列表评选在优良条目评选期间暂停,暂停时在特色列表评选投票无效但仍可提供意见。优良条目评选结束时:
    • 如条目丧失优良条目资格,特色列表评选无效并存档;
    • 如条目保留优良条目资格,特色列表评选继续且评选期延长补回暂停时间;
  6. 不是列表的条目提名无效;
  7. 存在侵权内容的条目提名无效;
  8. 如果提名为新评选(当前不是特色列表者),请在列表的讨论页顶部放置{{FLC}}模板;如果提名为重选(当前为特色列表者),请在列表的讨论页顶部放置{{FLR}}模板;
  9. 如果条目是要重新评选特色列表,建议提名人查看条目修订历史或讨论页,并在主要贡献者的用户讨论页上告知,好让条目能在投票期间进行改善;
  10. 点击这里提交新的提名。填了提名模板之后保存编辑即可。


投票程序


  1. 请确认您具有评选资格,即为自动确认用户,其标准为在中文维基百科注册满7天,并有至少50次修改行为;
  2. 仔细审阅被提名的列表条目,确认是否符合特色列表的标准
    • 如果要收回或改变意见,使用删除线“<s>...</s>”划去原意见,说明理由并签名。
  3. 如果有其他意见,使用“{{意见}}”,说明意见并签名。
请使用以下代码表明您的立场,除{{yesFL}}外,其他须附上理由!
表明立场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中立 意见
代码 {{yesFL}} {{noFL}} {{中立}} {{意见}}
效果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 (=)中立 (!)意见


存档程序


评选/重选期分两阶段,分别为基础评选期(14日)及延长期(14日),如有效票数未达8票则进入下一评选期。如基础评选期除提名者外无人投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票,则不延长评选。任一评选期结束后绝对票有至少8票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和“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绝对票就是8),且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票数低于或等于总票数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计入总票数,仅有参考意义),该列表就入选或维持特色列表(如果已经是特色列表)。如时效已过未达要求,提名条目从名单删除并存档。

特色列表评选的整理步骤如下:

评选 重选
  1. 通过特色列表评选
    • 将提案讨论从本页里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在列表条目顶部加入{{Featured list}}
    • 删除列表条目讨论页的{{FLC}},并同时使用{{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请参看该模板页面)。
    • 将列表条目列至Wikipedia:特色列表
    • [[Wikipedia:特色列表/<列表名稱>]]为当选条目撰写一篇简介页面。
  2. 未通过特色列表评选
    • 将提案讨论从本页里移除,并将讨论复制到提案条目的讨论页底部
    • 删除列表条目讨论页的{{FLC}},替换成{{Article history}}模板。
  1. 撤消特色列表状态
  2. 维持特色列表状态


参选条目内容问题处理程序


侵犯版权:
  1. 在参选时加入侵权内容,不影响评定结果,但需将侵权内容完全移除。若在投票期结束时,侵权内容仍未完全移除,则无论投票结果如何,均落选。
  2. 在获选后发现条目参选前存在侵权内容,除非另有明显共识认可该条目在移除侵权内容后仍然符合标准,否则该条目须立即进行重审,条目的资格以该明显共识或重审结果为准。
  3. 在获选后加入侵权内容,不影响评定结果,但需将侵权内容完全移除。
提交新的评选提名
中文维基百科内容评选
条目 新条目推荐 · 优良条目 · 典范条目 其他 新闻动态 · 同行评审 · 特色列表 · 特色图片

🎯 评选标题 👍 👎 状态 ⏲️ 💬 👥 🙋 最新发言 🕒 (UTC+8)
1 乒乓球大满贯 8 已达标 7天后 9 8 ATannedBurger 2024-09-11 11:22
2 勃极烈 5 5票 7天后 5 5 Underconstruction00 2024-09-11 19:34
3 北达科他州城市列表 7 7票 9天后 7 7 雪雨73 2024-09-12 20:30
4 南达科他州市镇列表 6 6票 13天后 6 6 雪雨73 2024-09-12 20:31
5 内布拉斯加州市镇列表 6 6票 4天后 6 6 雪雨73 2024-09-12 20:31
6 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 1 反对1 8天后 12 5 FradonStar 2024-09-10 09:55

乒乓球大满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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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大满贯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日常生活-体育娱乐-综合运动-其他,提名人:Sanmosa DC 2024年8月25日 (日) 13:03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8月25日 (日) 13:03 (UTC) 至 2024年9月8日 (日) 13:03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9月8日 (日) 13:03 (UTC) 至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3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 (二) 13:04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二) 13:04 (UTC)起

勃极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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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极烈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历史-世界历史,提名人:Sanmosa DC 2024年8月25日 (日) 13:08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8月25日 (日) 13:08 (UTC) 至 2024年9月8日 (日) 13:08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9月8日 (日) 13:08 (UTC) 至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8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 (二) 13:09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二) 13:09 (UTC)起

北达科他州城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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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达科他州城市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理—美国—市镇,提名人:维基病夫❤️边缘人小组·签到·FLC 2024年8月27日 (二) 18:27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8月27日 (二) 18:27 (UTC) 至 2024年9月10日 (二) 18:27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9月10日 (二) 18:27 (UTC) 至 2024年9月24日 (二) 18:27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 (四) 18:28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 (四) 18:28 (UTC)起

南达科他州市镇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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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达科他州市镇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理—美国—市镇,提名人:维基病夫❤️边缘人小组·签到·FLC 2024年8月31日 (六) 18:42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8月31日 (六) 18:42 (UTC) 至 2024年9月14日 (六) 18:42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9月14日 (六) 18:42 (UTC) 至 2024年9月28日 (六) 18:42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一) 18:43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一) 18:43 (UTC)起

内布拉斯加州市镇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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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布拉斯加州市镇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理—美国—市镇,提名人:维基病夫❤️边缘人小组·签到·FLC 2024年9月5日 (四) 18:01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9月5日 (四) 18:01 (UTC) 至 2024年9月19日 (四) 18:01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9月19日 (四) 18:01 (UTC) 至 2024年10月3日 (四) 18:01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19日 (六) 18:02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2日 (六) 18:02 (UTC)起

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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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提名人: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2:51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24年9月9日 (一) 02:51 (UTC) 至 2024年9月23日 (一) 02:51 (UTC)
评选延长期:2024年9月23日 (一) 02:51 (UTC) 至 2024年10月7日 (一) 02:51 (UTC)
基础评选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三) 02:52 (UTC)起
评选延长期结束时下次可提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 (三) 02:52 (UTC)起
  • (=)中立:提名人票。又被提出存废讨论了,根据U:红渡厨在存废讨论的提交理由关注度不足。有使用者提出“删除或移动至维基学院”的意见,也有使用者提出“移回其使用者页面”的意见,欢迎大家共同讨论本篇条目是否不再有特色列表资格,谢谢。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2:51 (UTC)[回复]
  • 我记得之前提过根本没必要重审吧?若列表被删,特色列表资格就自然消灭,反之则重审理由消灭。是不是不要浪费社群资源比较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9日 (一) 02:59 (UTC)[回复]
    不过优特内容重审以目前的方针来说是无法适用“即时不合标准”的,那原先有GA、FA、FL资格的条目被存废删除后是否能直接适用“即时不合标准”?谢谢。--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07 (UTC)[回复]
    另外@Ericliu1912有道理。--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36 (UTC)[回复]
    条目不存在,何来符合标准与否?即所谓“自然消灭”。此乃常识推知可得,毋庸置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9月9日 (一) 03:55 (UTC)[回复]
    知道了,谢谢解惑。--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3:58 (UTC)[回复]
    如果要浪费社群资源就浪费吧,有差那几笔编辑是吗?啊你们就没有人敢直接对这个列表撤销FL资格,哪有什么办法?懒得废话了。如果要撤销FL,麻烦就请放满28天评选期因为8月24日的存废就已经讲过了,不要再重复讲一次或者再次撤销FL提名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5:27 (UTC)[回复]
    我觉得还是请@Z7504提早关闭本评选吧!不好意思打扰了。--Sinsyuan✍️💙🐻 2024年9月9日 (一) 05:31 (UTC)[回复]
    没,如果是我的话就一定放满28天,谁知道这次存废是不是又会没共识?嘛的,难道您们还要重复8月的动作?--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05:32 (UTC)[回复]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06:03 (UTC)[回复]
    上面就讲了:因为没有人敢直接对这个列表撤销FL资格,哪有什么办法?维基百科的社群又开始犯这种重复询问一样问题的毛病了,没救了。讨论看了跟没看一样的,真的有回复的必要吗?--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4:12 (UTC)[回复]
  • 既然这样的话,那我出面做一次恶人吧,抱歉我投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票,条目确实有关注度的问题。我其实本来是同意Eric Liu的意见的,如果存废讨论以保留结案,那条目自然可证明其关注度,此次的评选也自然不需要再进行下去了,若以删除结案,则FL资格自然消退,我认为程序上完全不会有任何问题。我在存废那边也说过,本来这两个事情是比较平行的,FLR不一定要以存废为衍生,既然关注度有待商榷,那就在这里以FL资格的标准去评价它,在存废那里以条目存在的合理性来评价它。我不希望大家老是围绕这个问题吵来吵去,既然Z7504阁下认为“没有人敢直接对这个列表撤销FL资格”,那我就来做这个投票的人,让它进入正常的重审程序吧。当然,如果本条目最终证明了其关注度,或者存废讨论以保留共识结案,那么它绝对值得{{yesFL}}票。--氡钫星辰|君子和而不同 2024年9月10日 (二) 09:5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