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09年10月
本页是以往讨论的存档。请勿编辑本页。若您想发起新讨论或重启现有讨论,请在当前讨论页进行。 |
字体大小
今天的字怎么小了一号,很费眼—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7:09 (UTC)
- 有同感。—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9:45 (UTC)
- 我也觉得。——VelhxkpJujr|留言簿|编修史 2009年9月19日 (六) 12:48 (UTC)
- 我这里一直正常。--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19:57 (UTC)
- 已由菲菇修复,详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字体有变化啊。—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09:49 (UTC)
满洲国这一篇文章,又再被人放满了“伪”字了。--✉Hello World! 2009年9月20日 (日) 18:05 (UTC)
- 你不能回退吗?--百楽兎 2009年9月21日 (一) 01:05 (UTC)
- 楼上再楼上的在说笑吧......这类东西,凭一人之力,能回退多少次呢。这类东西实非长期找人监察不可,除非有人打算把它锁上。--✉Hello World! 2009年9月21日 (一) 18:07 (UTC)
也许他是新手,需要多些指导;也许也是想征求共识,以免引发编辑战;也许他觉得孤掌难鸣,希望引起人家的关注;也许也想跟大家聊聊,百乐兔您别那么酷吧^^"--210.6.97.169 2009年9月21日 (一) 06:24 (UTC)
- 1.想征求共识,以免引发编辑战;2.觉得孤掌难鸣,希望引起人家的关注,有些条目确实单打独斗很辛苦--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14:03 (UTC)
- 偏偏资深维基人大都酷得不知道是EQ太高还是麻木了^^"--210.6.97.180 2009年9月22日 (二) 01:02 (UTC)
维基百科就是靠每一个维基人的参与和维护。看到不适当的编辑,就应该主动加以回退,一人之力大矣哉。还没尝试,怎知孤掌难鸣?怎知没有其他用户关注?找人长期监查,那个人又该是谁呢,他就不会孤掌难鸣吗。—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9月22日 (二) 02:36 (UTC)
- 就拿詹明宪来说(明显恶搞,详见Talk:詹姓、Talk:富豪),其实奔流沙跟Istcol都曾追踪过他的破坏行踪,加以回退清理,奔流沙也曾警告过他使用的个别IP,但明显仍有些地方鞭长莫及(我刚才才找到两个他们清漏了的地方)。即使“维基百科就是靠每一个维基人的参与和维护”,有时如果先沟通一下,约定一下分工,大家会事半工倍,没那么吃力的^^"--210.6.97.252 2009年9月22日 (二) 07:07 (UTC)
✉Hello World!当过行政员,要怎么处理我以为他比我还清楚,所以看到他在这个求助区写了那句话,我才会以为他是操作上有什么问题,而不会想是不是处理上的问题。是这么一回事。--百楽兎 2009年9月22日 (二) 10:07 (UTC)
问:有关维基共享资源账号被锁
在维基共享资源上传违反版权图片,我的账号被无限期锁上。我向他们解释,不过没有回应。等多几天?可以怎样做?—香港份子 (留言) 2009年9月22日 (二) 10:52 (UTC)
- 换一个帐号!--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9月23日 (三) 11:33 (UTC)
版权问题
问:您好,我加入了玛花、玛花纤体、史云逊相关条目,是该品牌所属公司授权发布。后来说有版权问题,我已在对话页中声明,请问是否可-以正常发布了? -Heyheyrock (留言) 2009年9月22日 (二) 12:46 (UTC) Emma
请关注这个用户的编辑
[1],我觉得有很大的问题—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9月22日 (二) 13:27 (UTC)
- 我们是应该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和感受,过去在大家的心里埋下太多的火药了。--210.6.97.152 2009年9月23日 (三) 05:09 (UTC)
- 尊重是互相的,却不是多数让着少数。--玖巧仔@留言 2009年9月23日 (三) 11:30 (UTC)
- 问题在于有过这种说法么?至少我没见到过。--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23日 (三) 14:18 (UTC)
请禁“迹”、“跡”、“蹟”之相互修改
最近有一个没有用户页的维基人坚持把“迹”字改成“跡”字或“蹟”字。理由是这样方便简繁转换系统的工作。但是,我查了《康熙字典》,康熙字典明确说了:“跡,與迹同。”、“蹟,與迹同。”。也就是说,这三个字在繁体中文里面是等价的。有另一个维基人又说:不能按照古书办事,要看现代的日常使用。我又通过搜索引擎找到了这么些网页([2]、[3]、[4]、[5]、[6]、[7]),里面都是用“迹”不用“跡”或“蹟”的。这些网页有商业机构,有学术机构,也有政府机构,都是在使用繁体中文的香港或台湾地区的网站。
也就是说:不管是使用“迹”、“跡”还是“蹟”,在繁体中文里面都没有错误。但是,简体中文明确把“跡”字和“蹟”字规定为异体字,也就是说,在简体中文里面,只可以用“迹”字。
既然“迹”字在繁体中文里面不是错误字,我正式请求明确禁止“迹”、“跡”、“蹟”之相互修改。—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22日 (二) 11:59 (UTC)
- 在下不知道在台湾迹是否别字,然而在香港却是,查询过粤音审音配词库和粤音韵汇后均显示无此字,反之蹟和跡均见其字,建议采用蹟,因跡乃一字两音。—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现正招生 2009年9月22日 (二) 12:24 (UTC)
- 那请您告诉我为什么还有香港的机构使用“迹”字?—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22日 (二) 12:32 (UTC)
- 传媒是最讲究用字正确的吧?香港商业电台的网站也有在用“迹”字[8]。—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22日 (二) 12:47 (UTC)
- 人民网使用干隆[9],传媒是最讲究用字正确的吧?您告诉我为什么有传媒使用干隆? --Shyangs (留言) 2009年9月22日 (二) 13:33 (UTC)
- 让我想起了fuck goods--玖巧仔@留言 2009年9月23日 (三) 11:35 (UTC)
- 人民网使用干隆[9],传媒是最讲究用字正确的吧?您告诉我为什么有传媒使用干隆? --Shyangs (留言) 2009年9月22日 (二) 13:33 (UTC)
- (-)反对:虽然或许以整个中文领域来说都是正确用字,但在繁体里面还是有常用跟罕用字的差异,在台湾这头三个版本里面最常用的应该是“跡”、“蹟”(但常用场合不同,例如“遺跡”、“蹤跡”与“古蹟”),而“迹”则是非常罕用,它在我使用的输入法里面排同音字第84个顺位(另两个字都在前8顺位里面),与简体同音字排在一起,因此我认为爱学习的饭桶兄之提议并不符合繁体环境的现况,个人不支持。“传媒是最讲究用字正确”这句叙述,我看到之后忍不住笑了......我不知传媒在中国大陆是否拥有比较高的权威性,但至少在台湾,媒体的程度其实蛮差的,连电视新闻的旁白注释都常常看到很离谱的错别字,实在很难拿他们来当作用字正确与否的立论依据呀!—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9月23日 (三) 01:20 (UTC)
- 中文里通同字多着哩。一堆字不单在繁体里通同,在简体里也通同,那么通同字要不要别转了,全从双方的转换表里去掉啊?--百楽兎 2009年9月23日 (三) 05:37 (UTC)
- 泅水大象君的驳斥说服了我,我不会再提出类似的建议。—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23日 (三) 09:41 (UTC)
关于 纳斯卡线
问: 偶然看到维基百科里有纳斯卡线这一个条目, 但是却没有在秘鲁的条目里看到相关的报导or 叙述, 请问有什么原因吗?
当然, 一个国家的大大小小事情, 可不见得能完全放在主条目里, 是否需搭配下面的同名目录一起看, 才比较完整?
另想请问, 像这类问题, 是发在这里还是发布在条目旁边的讨论页面?
—Adyu (留言) 2009年9月23日 (三) 02:46 (UTC)
- 没有什么原因,可写可不写,依编辑者而定。此类问题建议发布在条目旁边的讨论页面,但发布在这里也没关系。--百楽兎 2009年9月24日 (四) 00:23 (UTC)
Mountain是在哪一年发现了维基百科?
我们伟大的中文维基事业先行者 Mountain 先生是实际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编辑的第一人。请问,他是在哪一年检索英文资料时发现了英文维基百科,又从英文维基百科找到了当时的还处于测试阶段的中文维基百科的呢?—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18:08 (UTC)
- no,User:Mountain自称为第2人。答案此中寻--D456228 (留言) 2009年9月22日 (二) 00:44 (UTC)
- 按照条目中文维基百科的说法:“中文维基百科的第一位用户是系统开发人员 Brion VIBBER,而第一个参与者则是 Mountain,同时也是中文维基百科的第二位用户。”所以说 Mountain 是实际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编辑的第一人也没有错。Mountain 发现维基百科的时间现在的史料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2001年5月(根据Wikipedia:维基百科狂和Wikipedia:首页的历史),另一种说法是2002年10月(根据Wikipedia:基本常见问题解答、Wikipedia:维基百科推广文本/存档、Wikipedia:宣告/2002年、Wikipedia:关于中文维基百科)。我现在是想确认这两个时间到底哪个才是正确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22日 (二) 06:10 (UTC)
- 中文维基百科最初可以访问是在2001年5月,但2002年10月第一个页面首页才创建呢……--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24日 (四) 09:08 (UTC)
- 但是Wikipedia:首页的历史又说“由Ghyll创建,在2001年就已经存在了。”—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24日 (四) 09:31 (UTC)
http://web.archive.org/web/20010606001800/http://zh.wikipedia.com/ --Liangent (留言) 2009年9月26日 (六) 11:41 (UTC)
触发不成对方括弧过滤器
不知道是哪个模板,造成编辑一些国家条目时会触发不成对方括弧过滤器。例如巴林。谁能帮忙找出来?--百楽兎 2009年9月23日 (三) 12:25 (UTC)
- 删除了 <!--加[[]]--> 后没有提示触犯过滤器,不知是不是算是已经完成。—奔流沙 (留言) 2009年9月26日 (六) 07:21 (UTC)
- 原来不是模板的问题。竟然连注解的内容也会触发过滤器……--百楽兎 2009年9月26日 (六) 11:40 (UTC)
洪门龙虎山被删除
问:本人编辑的洪门龙虎山资料全部被删除,不知该如何是好,所有的一切内容都是本人撰写的,为何说是盗用别人的资料,最初还说有打广告之嫌,最后就用盗用别人资料全部删除,真是搞不懂为何会如此?? —114.137.34.150 (留言) 2009年9月23日 (三) 15:23 (UTC)罗星
- 阁下是不是先将这些资料发在其他网站上了?如果是那样就可能会被认为是侵权。—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9月30日 (三) 09:09 (UTC)
目前在这一系列条目中有一些争议。比如平型关战役中,有维基人坚持,应该将十八集团军(八路军)的“平型关大捷”称为“平行关战役”的一段小插曲;又比如说八路军条目中,将八路军在抗战时期的扩充形容为“擅自”、“私自”的。然而,这些形容词都涉及到标准评价,因为什么算“小”,什么算“擅自”,在不同的人、不同的势力的评价标准是不一的。国民政府也许认为八路军的扩充是擅自的,但共产党一方却不会这么认为。而且,这些主观评价也没有提供来源,更不说没有归属于具体的提出者身上了。因此,个人以为,与其如此描述损及维基百科的中立性,还不如不去做标准评价,只说“平行关大捷是平型关战役的一部分”,只说“八路军在抗战时期进行了扩充”这些事实,至于是不是“小”,是不是“擅自”,请让读者自己评判:这符合中立方针中“我们应当让读者明白,我们不希望他们采信某一个观点,而希望他们能自由地形成自己的意见,以鼓励独立思考”的要求。--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24日 (四) 09:35 (UTC)
- “小插曲”与否确实比较见仁见智,但是否“擅自扩充”则可能存在客观标准。如果当时共军有义务遵守国民政府的军事规范,则规范外的扩充行为确实可谓“擅自”。--百楽兎 2009年9月24日 (四) 13:39 (UTC)
- 原文只有“十八集团军由最初蒋介石与毛泽东协议(国共合作)的2万2千5百人(三个师)”这一句话,但并没有给出共军有保持此数量的义务。因此,如果要提出“擅自”一说,也应明确给出来源才行。--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24日 (四) 14:13 (UTC)
- 可是既然是协议,维持此数量当然就是义务了,否则此协议条件的存在说不通。--百楽兎 2009年9月24日 (四) 15:13 (UTC)
- 条目原文有误。协议是八路军编三个丙种师,每师二旅二团,三个师共45000人不是22500人。八路军后来自行扩编的部队都冠以独立团、教导团等等名义,正式编制仍符合协议。可以说这是打擦边球,但这要结合当时八路军得不到新增编制的情况,而且八路军也没有要求重庆为编制之外的部队发饷。另,从大局来看当然是抗战的部队越多越好。--Gilgalad 2009年9月24日 (四) 16:26 (UTC)
- 再说一点,这个条目命名为八路军更合适。首先“八路军”的名称广为人知,而且符合名从主人的要求。周恩来曾经说过八路和18集的区别:“不允许叫八路军,只能叫十八集团军,这是什么意思?八路军是平时的军队编制,也就是说平常的时候是可以有的。而十八集团军是抗战时期的编制,既然是战时编制,那么战后就可以取消了!”--Gilgalad 2009年9月24日 (四) 16:35 (UTC)
- 原文只有“十八集团军由最初蒋介石与毛泽东协议(国共合作)的2万2千5百人(三个师)”这一句话,但并没有给出共军有保持此数量的义务。因此,如果要提出“擅自”一说,也应明确给出来源才行。--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24日 (四) 14:13 (UTC)
- “扩充”是客观事实,“擅自”则属于带有立场的主观描述。国民政府限制八路军的发展,在番号上做文章就是其中一个方面,抗战中有哪一个集团军编制下连军都没有只有三个师的?无非是有多大的编制就发多少军饷,而且这有限的军饷早就停了。维基应该以客观叙述为重,行文中夹入带有主观倾向的字眼有违NPOV。--Gilgalad 2009年9月24日 (四) 15:00 (UTC)
- 再次强调“擅自”一词可能存在客观标准。有规范却不遵守就可叫“擅自”。--百楽兎 2009年9月24日 (四) 15:13 (UTC)
- 就当时共党的观点,国民党不给粮饷,那我干麻听你的?但是,共党当时也拒绝国民党在给予正式编制与粮饷的同时,接受国府派员进入共党部队的要求。换句话说,共党得到中央的编制与配给,可是不接受中央政府的监督与控制,那么,国民党对于断粮断饷是正确的观点也是对的。因此,要在这种争议的事件描述,势必要将双方的说法并列,但是不加以评述,是现在比较可能的做法。
- 再次强调“擅自”一词可能存在客观标准。有规范却不遵守就可叫“擅自”。--百楽兎 2009年9月24日 (四) 15:13 (UTC)
- 这个做法在先前关于金门炮战的纪录上,我也是如此建议,像是台湾宣称击落几架,大陆宣称击落几架,至于说两者间的差异,在没有第三方的资料协助比较前,就不做太多的推论。-cobrachen (留言) 2009年9月24日 (四) 15:14 (UTC)
- 回归到可靠来源吧,若有来源指出该扩充为“擅自”,可在叙明来源的情况下写入。如Cobrachen所谓台湾宣称如何如何大陆宣称如何如何。—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9月24日 (四) 16:00 (UTC)
- 同意cobrachen和Kleistan的意见,但前提是可靠来源。在目前没有这样来源的情况下,就不要写“擅自”与否。--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25日 (五) 04:41 (UTC)
- 支持。另,我觉得应该尽量关注事情本身,少下评判。--Gilgalad 2009年9月25日 (五) 06:17 (UTC)
- 同意cobrachen和Kleistan的意见,但前提是可靠来源。在目前没有这样来源的情况下,就不要写“擅自”与否。--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25日 (五) 04:41 (UTC)
- 回归到可靠来源吧,若有来源指出该扩充为“擅自”,可在叙明来源的情况下写入。如Cobrachen所谓台湾宣称如何如何大陆宣称如何如何。—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9月24日 (四) 16:00 (UTC)
- 这些条目即使到现在,很多相关的资料恐怕都还没有写到条目里面,或者是成为撰写参考的来源,也就是说,很多事情不是有待发掘,阅读,就是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整理。这个部分作的差不多了,评论才有办法包含各方面。-cobrachen (留言) 2009年9月25日 (五) 11:38 (UTC)
我有点忘了国共双方最后协议的实际数字,先依4万5版本。---阿撒晡鲁 (留言) 2009年9月25日 (五) 17:26 (UTC)
版权问题
我想问若然我本身对所谓被抄袭的原文有不少贡献,是否受版权限制。
另外,我想把小智字条改为消岐义及分为以下待创建字条:
小智(动画角色)
小智(特别篇)
小智(游戏版)
请尽量协助
茶果佬 (留言) 2009年9月24日 (四) 09:44 (UTC)
- 同一个角色,有如此消歧义的必要么?--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24日 (四) 09:46 (UTC)
- 除非版权释出或符合CC-by-sa-3.0,否则仍然不能在维基百科使用。
- 小智条目并不大、角色本身介绍不多、神奇宝贝许多介绍和角色关系不彰、变化与差异比较更应该写在同一页面。没有理由分拆。—RalfX(议) 2009年9月24日 (四) 10:17 (UTC)
本身的小智字条并不大,但由于特别篇和游戏版的篇幅应该很大,所以要求消岐义
至于版权问题,虽然原文不是全部是我贡献,但由于我贡献了大部分,那么行不行?
茶果佬 (留言) 2009年9月24日 (四) 12:59 (UTC)
- 先写好,需不需要分拆可再讨论。--百楽兎 2009年9月24日 (四) 13:40 (UTC)
尚余一个问题,就是版权问题了
茶果佬 (留言) 2009年9月24日 (四) 13:46 (UTC)
- 原文有版权就不能任意改写,只能自己重写该部分。--百楽兎 2009年9月24日 (四) 13:48 (UTC)
但我其实亦有版权的,因为原文大部分都是我写上去的
茶果佬 (留言) 2009年9月24日 (四) 14:28 (UTC)
- 请在原文声明放弃版权或依CC-by-sa-3.0释出。—Wcam (留言) 2009年9月26日 (六) 04:14 (UTC)
- 协作文章必须取得全部作者的同意始可释出,未释出版权的内容不能在维基百科使用。—RalfX(议) 2009年9月26日 (六) 05:00 (UTC)
若然我将我部分在原文创作的段落贴出来呢?当日我辛辛苦苦地在该网页写出来,照道理,我亦应该有那些段落的版权,不是吗?
茶果佬 (留言) 2009年9月27日 (日) 10:47 (UTC)
- 难说,这要看你的文章发表在哪里。更重要的是,你要如何证明那是你写的。--百楽兎 2009年9月29日 (二) 14:54 (UTC)
请帮助显示滨海湾市街赛道右侧的图片
我想仿造上海国际赛车场的格式添加新加坡滨海湾市街赛道右侧的图片Image:Singapore_street_circuit_v2.svg,但这张图片就像不存在一样。新加坡大奖赛的右侧引用这张赛道的图片是成功的,说明这张图片是存在的呀? —好大一棵树 (留言) 2009年9月25日 (五) 05:47 (UTC)
- 帮你改好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9月25日 (五) 06:09 (UTC)
关于好戏量
近日有一位新用户编辑好戏量条目,加入一些不太中立的内容。而该用户也有可能是该剧团相关人物(参见Talk:好戏量),我希望有其他维基人一同协助解决事件,避免爆发编辑战,谢谢!—Altt311 (留言) 2009年9月26日 (六) 10:57 (UTC)
- 做得好!辛苦了^_^
- btw,他好像有把“人士”误写为“人仕”,把“书籍”误写为“书藉”的习惯--210.6.97.237 2009年9月26日 (六) 13:10 (UTC)
- “人士”和“人士”有什么区别?--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26日 (六) 14:20 (UTC)
- 是我不小心写错了^^"--210.6.97.253 2009年9月27日 (日) 14:55 (UTC)
- “人士”和“人士”有什么区别?--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26日 (六) 14:20 (UTC)
请关注User:Choij的编辑
一年多以来,Choij创建了大量的分类,但是我认为这些分类都是很不恰当,应该删除。例如Category:钽,这个分类到底有什么用?Category:钽底下有两个条目和一个子分类:Category:钽化合物、钽、钽的同位素,读者要是想浏览Category:钽化合物,可以从Category:依元素分类的化合物进入;想浏览钽,可以从Category:化学元素进入;想浏览钽的同位素,可以从Category:同位素进入。有谁会想到有Category:钽这个分类呢?Category:钕、Category:镨等分类也是如此。还有Category:五元含氮杂环、Category:吲哚等分类,有点分得太细了,本来一个Category:含氮杂环就足够了,还要分成三元、四元、五元,每一元底下又有好几个分类,本来要是想浏览吲哚条目,可以直接从Category:含氮杂环 → 吲哚,现在却要Category:含氮杂环 → Category:五元含氮杂环 → Category:吲哚 → 吲哚,这不是给读者造成极大不便吗?现在Category:化学中的子分类已经被Choij搞得一团糟了。--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9月26日 (六) 22:01 (UTC)
- 在下认为这并不过分,假设有新手希找寻有关钽化合物的资料,在下认为他们不会想到有Category:依元素分类的化合物这个分类,而是首先想到钽,同位素亦然。另外,阁下所指的Category:含氮杂环,既然有这么多的“元”,那么细分亦属正常,会否造成不便,在下不敢评论,不过只要一同加上两边的分类,在下想问题就解决了。—2009年9月26日 (六) 23:22 (UTC)
以元素名称命名的分类下面可以放同位素、同素异形体、单质的化学性质、化合物(另立条目)、含该元素的矿物(在自然界的存在情况)、开采情况、提炼过程、生理作用(包括中毒)、有机金属化学以及其他与元素有关的内容,有很多可以写。现在看上去空是因为刚处于起步阶段,这方面的中文和英文资料是非常丰富的,逐渐就会填满,cf. Category:铁 & en:Category:Iron;Category:金 & en:Category:Gold。
Category:吲哚不是我建的。对于你说的情况应该通过对杂环化合物进行扩充,建立杂环列表或者创建Category:杂环母核来解决,不应限制分类细分。杂环化合物有很多,不只有母核还有衍生物,把子分类都disassemble了,总不能把en:Category:Pyridines、en:Category:Indoles、en:Category:Benzodiazepines都塞到Category:含氮杂环里面吧,那样只能更难查找。我创建那些元的分类是仿照Commons的做法,觉得英文的en:Category:Nitrogen heterocycles太没有层次和关连感。我记得创建的时候都带上了{{环状化合物}},点开即可。
最后,“现在Category:化学中的子分类已经被Choij搞得一团糟了”? 我看不出。如果想要不“一团糟”的看Category:生物学,那里很有秩序。—Choij (留言) 2009年9月27日 (日) 04:56 (UTC)
- 只要不把分类当作tag用就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9月27日 (日) 11:58 (UTC)
何谓[衣尾效应]and[竭力满得]
你好:
问:有关[衣尾效应]and[竭力满得],是何意?感谢姐解惑
—203.71.9.134 (留言) 2009年9月27日 (日) 01:33 (UTC)
被别人提请快速删除并确实删除了的条目是否有办法恢复?
我创建的条目被别人快删了,内容并没有备份,由于是整理式内容,工作量不小,我正在和快删我这个条目的用户进行磋商,我希望有办法不让我的时间重复浪费在一些无聊的事情上,请相关技术人员给我解答这个问题。--Justthink (留言) 2009年9月27日 (日) 15:20 (UTC)
- 您被速删的贡献只有东北往事—黑道风云20年一条,而该条目是阁下自己提请速删的(“取消非标准条目名称条目 提交删除讨论或速删”),剩下四个条目血酬定律、崇祯死弯、晏式转型、官家主义都是经过存废讨论删除的,并非速删。--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27日 (日) 15:58 (UTC)
- 您似乎过于自大了,以为我无病呻吟?孔二狗黑道故事人物列表 您可以看看它的历史。--Justthink (留言) 2009年9月28日 (一) 14:33 (UTC)
- 我检查的是阁下已被删除的用户贡献。根据“孔二狗黑道故事人物列表”的公共日志,该条目在UTC时间2009年9月27日 (日) 15:51时已被恢复,而您可以看看我上述发言的时间,正好是条目已被恢复之后的第7分钟,当然那时在您被删除的用户贡献中已经检查不到条目的删除记录。我只是就事论事,并未说阁下无病呻吟,也没有那样的意思,望阁下切勿误解。--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28日 (一) 15:02 (UTC)
- 您似乎过于自大了,以为我无病呻吟?孔二狗黑道故事人物列表 您可以看看它的历史。--Justthink (留言) 2009年9月28日 (一) 14:33 (UTC)
- 无论如何都给发到他用户页吧。——武铁辆玻 ⇋ 旅客意见簿 2009年9月27日 (日) 16:29 (UTC)
- 在WP:DRV交个请求自会有管理员处理的。互助客栈不是处理这类请求的地方。--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9月27日 (日) 16:35 (UTC)
问题已解决,提删方已同意恢复。--Justthink (留言) 2009年9月28日 (一) 00:18 (UTC)
维基百科测试版编辑工具如何调取?
由于某个我自己尚不知晓的原因,我的维基百科测试版编辑工具已消失,请问通过何样的设置能使它重新出现?Justthink (留言) 2009年9月29日 (二) 03:23 (UTC)-
- 出现了,问题已解决。--Justthink (留言) 2009年10月2日 (五) 03:43 (UTC)
{{Infobox PRCG}}似乎出错了,很多使用了该模板的条目都显示不正常,例如国家海洋局。请帮助修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9月29日 (二) 05:47 (UTC)
- 模板本身没问题,调用出错只不过是参数曾经做过改动,而运用模板的条目未作更新的缘故。——武铁辆玻 ⇋ 旅客意见簿 2009年9月29日 (二) 06:51 (UTC)
关于维基用户论坛
问:我已知道有一个维基用户论坛,地址是:wikipedia.marlito.com,我们大陆用户无法访问其中的图片,只能用Tor。但维基用户论坛目前只有繁体中文的网站,没有简体版,我们大陆用户浏览不便。是否可以用5d6d再建立一个简体版的维基用户论坛? —囧……查理大叔 In Wikipedia (留言) 2009年9月29日 (二) 08:30 (UTC)
- 那论坛原本就是体制外的东西,非维基百科所设立及营运的,所以维基百科无法提供任何技术支援,请迳洽该论坛负责人。--百楽兎 2009年9月29日 (二) 14:48 (UTC)
奇怪
昨天开始 突然不能编辑了 可以对比历史版本 可以开编辑器 可以打内容进去 但是点提交编辑 预览 显示差异 立刻出现404错误(要有一段时间) 是不是新型水产上市还是进化了(直链 这几天也没代理什么可用啊 和zz完全无关的条目)?—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9月30日 (三) 09:57 (UTC)
- 那么这段文字是怎样出来的.......?—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现正招生 2009年9月30日 (三) 10:02 (UTC)
- 能正常保存 但是跳转返回页面就是404了 要有一段 大概1分钟—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9月30日 (三) 12:15 (UTC)
- 只可以说是阁下的网络或电脑有问题,因为其他用户似乎没有这类情况。—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现正招生 2009年9月30日 (三) 12:23 (UTC)
为何国家模板中,当今总统和总理等列表都消失了
各国条目中,我只看见政治体制写总统制或内阁制,对国家元首跟行政首脑的名列均消失,而英文维基并未更动,请问何故,是否应改回原状?Vorrei (留言) 2009年10月1日 (四) 03:06 (UTC)
图片版权
Yiken进来中文维基有两年,却对图片版权仍是一头雾水,我在模板看到GFDL,这是上传图片常见的标志,而且都提到GNU自由文档协议证书,或者是自由软件基金会,有去阅览了解,不够白话,看不出这当中差别,因为上传图片会出现的标志,不会只有公牛图形(即GNU),还出现Cc-by-sa-1.0、Cc-by-sa-2.0、Cc-by-sa-2.5、Cc-by-sa-3.0,不知道这当中差在那里?毕竟有些标志代表是有条件限制公开分享,那么所谓有条件是依据什么呢?-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日 (四) 07:26 (UTC)
孔子世家大宗家谱图出了麻烦
这是我自建的页面,但是时常不能访问,即便打开了该页面也编辑不了,该怎么处理? ——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09年10月1日 (四) 22:22 (UTC)
问:请问怎么关联不同语言的条目?
问:请问怎么关联不同语言的条目? 我看到几个条目的英文和中文版本都存在,但是在导航栏里面并没有关联,也就是说看中文的条目时,不能从其他语言版本法直接切换到相对应的英文条目,反之亦然。 这个怎么关联呢? —Fansico (留言) 2009年10月2日 (五) 15:14 (UTC)
- 请检视很多有关联的其他条目的编辑画面,在编辑框内最下段有写法,请模仿。--百楽兎 2009年10月2日 (五) 15:25 (UTC)
请管理员关注
Yiken发现八卦山山脉与八卦台地,以及大肚山与大肚台地,这两座山的名称未有依据,因此出现进行条目名称移动,若是移动过于频繁,是否该展开半保护。-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3日 (六) 05:04 (UTC)
- 管理员请注意,果然(讨论)此用户两次移动八卦山山脉-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3日 (六) 12:37 (UTC)
- 有点无奈,遇上破坏者,Yiken无法当前阻止,透过管理员协助,需要等上一段时间,这期间破坏行为不知出现多少,两年前也遇过这情况,两年后回来还是这情况,Yiken只能干瞪眼任由破坏者继续破坏。-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3日 (六) 12:51 (UTC)
- 没人处理就算了,Yiken何必那么费神只专注于对方破坏。-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3日 (六) 13:08 (UTC)
- 已予以通知,告知其不应手动剪贴移动,而应前往WP:移动请求提交申请。然目前条目移动之频繁程度尚不需施以保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3日 (六) 14:12 (UTC)
请问,对于游戏表示各地不同事物,用Template:Vgrelease还是用Template:Flagicon逐个表示比较好?
最近在改善梦之路娜 Online,却发现有些条目(如:萨尔达传说:穆修拉的假面)在表示各地不同的译名或发行日期等事物时,用Template:Vgrelease,有些条目(如:萨尔达传说:时光之笛)却是用Template:Flagicon逐个地区表示,请问哪种比较好?sin_mei6 (留言) 2009年10月1日 (四) 04:27 (UTC)
- 阁下觉得哪个比较简单方便就用哪个吧,在维基没有墨守成规。—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现正招生 2009年10月1日 (四) 09:47 (UTC)
- 个人建议使用Template:Vgrelease,因为用国旗可能会沾染政治意味,在下不希望原本单纯的游戏条目牵涉其中。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没有任何强制力,选择权在您手里。—Chief.Wei 2009年10月4日 (日) 05:20 (UTC)
国立故宫博物院??台北故宫博物院??
台湾只有"国立故宫博物院",没有"台北故宫博物院",要不然叫"台北故宫"也行--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02:28 (UTC)
- So? 你想问什么? 还是想申诉哪个条目的内容??? 看的没头没脑的哩? Innova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04:55 (UTC)
- 不要紧吧,反正Wikipedia:询问处都是用来放没头没脑的东西的地方的^^"
- 多亏当年蚂蚁搬家有功,台湾的故宫博物院珍藏的故宫珍宝,比北京的多了何止几倍。其院长说过,即使他们每个月做一次不同主题的专题展览,每个月换一批展品,连做五十年,展品都不会重复。
- 连阿扁努力“去中国化”那阵子,他也不在“国立故宫博物院”上做文章,可见利益是比立场更重要的。--210.6.97.169 2009年9月21日 (一) 06:19 (UTC)
人只要一生气,很容易写一些没头没脑的东西,我最主要意思是之前很多条目内容都冠上"台北故宫博物院"(都改至"台北故宫"或是"国立故宫博物院"),这就奇了,明明就没有"台北故宫博物院"的地方,还挂上不是很奇特吗?--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13:16 (UTC)
- 在维基,太热情总是会热面孔贴冷屁股的:P--210.6.97.252 2009年9月22日 (二) 07:35 (UTC)
- 我已经贴了很多冷屁股,我不讲哪些冷屁股,以免招惹争议--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10月2日 (五) 04:45 (UTC)
- 不习惯这一点,很难继续玩“维基游戏”下去^^"--210.6.97.212 2009年10月4日 (日) 13:18 (UTC)
很烦!这个破坏者已经破坏维基一个月
要求封禁用户 58.153.84.30!多次破坏条目!窜改图片、生卒年份!他使用不止一个IP,相信还有更多条目遭破坏。VelhxkpJujr|留言簿|编修史 2009年10月2日 (五) 17:49 (UTC)
- 阁下可以前往Wikipedia:当前的破坏页面提报。—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0月3日 (六) 03:24 (UTC)
- 谢谢!以后再遇到此人,我会依照方针办事,搞不掂再提报破坏。VelhxkpJujr|留言簿|编修史 2009年10月3日 (六) 06:51 (UTC)
- btw,如果您没先警告该破坏者,以及回退他的破坏,Wikipedia:当前的破坏页面将不受理的--210.6.97.221 2009年10月3日 (六) 07:16 (UTC)
- 谢谢!以后再遇到此人,我会依照方针办事,搞不掂再提报破坏。VelhxkpJujr|留言簿|编修史 2009年10月3日 (六) 06:51 (UTC)
- 若果他使用公共电脑,用不同IP破坏,那怎么办?警告一次后他在另一台公共电脑上上维基又不会看到那警告,维基怎样处理这样的破坏?VelhxkpJujr|留言簿|编修史 2009年10月3日 (六) 08:41 (UTC)
- 这样的可以多个IP一起提报吧,有这个模板的。—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0月3日 (六) 12:27 (UTC)
- 如果是长期破坏,提报多个IP后管理员会酌情封禁IP地址段。--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3日 (六) 14:14 (UTC)
- 早阵子Talk:富豪那系列的破坏(还涉及富豪和文曲星条目)即使已被多人发现,已进行监视及半保护条目,破坏者仍有再发难(见Talk:詹姓)。至于218.188.23.136(对话页 | 用户贡献)更是自2007年起开始破坏的了,到最近维基人黎文业逝世一事,他仍有在活学教育条目拿人家的死来开玩笑。看来对IP用户的破坏的防范能力是会比较低一点的。--210.6.97.212 2009年10月4日 (日) 13:40 (UTC)
- 主要是因为这些浮动IP总是在变,做range block又怕错杀无辜。--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10月4日 (日) 13:43 (UTC)
- 早阵子Talk:富豪那系列的破坏(还涉及富豪和文曲星条目)即使已被多人发现,已进行监视及半保护条目,破坏者仍有再发难(见Talk:詹姓)。至于218.188.23.136(对话页 | 用户贡献)更是自2007年起开始破坏的了,到最近维基人黎文业逝世一事,他仍有在活学教育条目拿人家的死来开玩笑。看来对IP用户的破坏的防范能力是会比较低一点的。--210.6.97.212 2009年10月4日 (日) 13:40 (UTC)
- 如果是长期破坏,提报多个IP后管理员会酌情封禁IP地址段。--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3日 (六) 14:14 (UTC)
“里”的繁简转换问题
刚刚在则天文字里看见百乐兔的修改,以为是繁简破坏,但回退后发现确实仍然存在问题,请问“里”在作“里面”一词解释的时候,其港台繁体字分别是什么?反正我用微软拼音打出来的繁体字是“裏面”,百乐兔却改成“裡面”,我有点糊涂了。当然,“里”还有其他意思,似乎这个字在中文维基不能正确转换?请高手帮忙。——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09年9月18日 (五) 01:59 (UTC)
- 繁简转换系统对这个字存在技术困难,专为这几个字写长串代码不符成本也无效率,故直接以繁体字代替。繁体里,“裡面”=“裏面”,相通。--百楽兎 2009年9月18日 (五) 02:15 (UTC)
- 好吧。真是对不起,误解您了。——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09年9月18日 (五) 02:17 (UTC)
- 不然也可以这个词义多用“中”或“内”字来代替,这样保证没有转换问题。--百楽兎 2009年9月18日 (五) 02:20 (UTC)
- 强烈抗议借技术之名打压简体字!—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5:32 (UTC)
- 成本之说是无稽之谈!按照这种逻辑,自由恋爱浪费金钱、浪费时间,“不符成本也无效率”,应该恢复包办婚姻。—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5:36 (UTC)
囧rz...不要跑题了,“简转繁”的确很难完美无误的,因为一个简体字往往对应多个繁体字。直接用繁体代替是最好的做法,因为“繁转简”就只有一个结果。--玖巧仔@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6:04 (UTC)- 那中文维基干脆禁止用简体中文写作不是更好?—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6:09 (UTC)
显示的文字是简还是繁,全由用户自己设定所决定,设置默认文字是简体中文的话,繁体字也会自动转为简体,那你管他后台编辑写的是繁体字还是简体字?只要在你那边显示的是简体就行了。不要想太多了。--玖巧仔@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6:33 (UTC)- 不行呀!“直接用繁体代替是最好的做法,因为“繁转简”就只有一个结果。”—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8:43 (UTC)
- 那中文维基干脆禁止用简体中文写作不是更好?—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6:09 (UTC)
- 香港的规范写法是“裏面”;台湾的规范写法是“裡面”。—Worrydoes (留言) 2009年9月18日 (五) 02:22 (UTC)
- “里”的简转繁出错率极高,反过来繁转简容易,因此为最方便的解决方法。—RalfX(议) 2009年9月18日 (五) 06:24 (UTC)
真正讲究起来,本字实际是裏,后来分化了,里面用裏,这里那里用裡。现在两者已是一个意思了。以前,我看漫画的时候,都是裏。现在多用裡,因为裏在台湾的解释是裡的异体字,原本并不存在于大五码中。--玖巧仔@留言 2009年9月18日 (五) 06:53 (UTC)
- 香港分化成两个用法。无论【内裏】,抑式【这裏】,所有敎科书同报纸都系用【裏】,广东话读成吕(leoy阴去)。而【裡】就系厚衣内层之布,广东话读成里(lei阴去)。由此可知,广东话【裏】与【里】为不同音,此情况与国语普通话不同。之后因为电脑普及,借用台湾五大码。五大码初时并无【裏】字,所以被迫使用【裡】代替。同样情形见于以【著】代【着】,尚有其他不提。及后倚天中文系统补入五字,才有【裏】可用。但【裡】字已广为用于电脑文字,自此【裏】【裡】混杂。HenryLi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5:11 (UTC)
- 裡好像在说文解字和某字典里查不到。--玖巧仔@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6:37 (UTC)
- 《正字通》认为这两个字是一样的,但认为“裏”是正字,“裡”是异体字。台湾那边的用法似乎更合乎古制。但是中文维基百科又不是老古董维基百科!正所谓“死人要给活人让路”!遵照各个地区现代的习惯用法,坚决使用转换代码,不欺压简体中文和香港用法,才是唯一正义的做法!—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9:12 (UTC)
台是用的裡吧?--玖巧仔@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9:27 (UTC)- 太愤怒了,弄反了。—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9:53 (UTC)
- 裏系原字,裡系后起异体字。里原本包在衣内,故裏字有形兼有音。旧日并无规范字,所以各家都可以按书法需要而做一些变动。故此,中文字自古至今就有大量异体字。HenryLi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9:21 (UTC)
- 古代是有很多异体字,但不是说就没有规范字。如果没有规范字的概念,康熙字典就不会在一些字的下面注明“俗‘某’字”了。—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10:48 (UTC)
- 康熙字典时,字己用多年,之前根本无甚规范。况且字典并非有如当今般流行,只为少数人之专利,又如何达致规范?有些字并非纯省略而来。如,句勾之本为一字,口厶之别源于变阶书时出歧异,凡口厶而出异字甚多。HenryLi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13:30 (UTC)
- 古代是有很多异体字,但不是说就没有规范字。如果没有规范字的概念,康熙字典就不会在一些字的下面注明“俗‘某’字”了。—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10:48 (UTC)
- 《正字通》认为这两个字是一样的,但认为“裏”是正字,“裡”是异体字。台湾那边的用法似乎更合乎古制。但是中文维基百科又不是老古董维基百科!正所谓“死人要给活人让路”!遵照各个地区现代的习惯用法,坚决使用转换代码,不欺压简体中文和香港用法,才是唯一正义的做法!—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9:12 (UTC)
- 裡好像在说文解字和某字典里查不到。--玖巧仔@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6:37 (UTC)
- 香港分化成两个用法。无论【内裏】,抑式【这裏】,所有敎科书同报纸都系用【裏】,广东话读成吕(leoy阴去)。而【裡】就系厚衣内层之布,广东话读成里(lei阴去)。由此可知,广东话【裏】与【里】为不同音,此情况与国语普通话不同。之后因为电脑普及,借用台湾五大码。五大码初时并无【裏】字,所以被迫使用【裡】代替。同样情形见于以【著】代【着】,尚有其他不提。及后倚天中文系统补入五字,才有【裏】可用。但【裡】字已广为用于电脑文字,自此【裏】【裡】混杂。HenryLi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5:11 (UTC)
- 老是有脑袋里装满政治的人。不过如果政治脑有愚公移山的精神,愿意帮中文维基的条目一一手工修正繁简转换,那我也乐观其成啰。--百楽兎 2009年9月19日 (六) 12:29 (UTC)
- 我很乐意一一手工修正,拜托您老人家以后不要把简体字改掉,您通知我一声得了。—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13:04 (UTC)
- 你以后看到文章中有用简体“里”字就径行修正即是。我看到你修正过了就不会去改了。--百楽兎 2009年9月19日 (六) 13:10 (UTC)
- 你没给我布置任务我还没留意到你先前编辑的猫腻!“这里”和“里面”明明能够正常转换,你为什么要改成繁体字?—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13:38 (UTC)
- 你以后看到文章中有用简体“里”字就径行修正即是。我看到你修正过了就不会去改了。--百楽兎 2009年9月19日 (六) 13:10 (UTC)
- 你换一下政治脑,我们讨论才会有交集。--百楽兎 2009年9月19日 (六) 14:07 (UTC)
- 不然以后都改成“中”或“内”,这做法有一个附加的好处是可以让政治脑不灵光。--百楽兎 2009年9月19日 (六) 14:11 (UTC)
- 你的理由是“简繁转换系统对这个字存在技术困难,专为这几个字写长串代码不符成本也无效率”。那你为什么要把没问题的简体中文也改了?不要“王顾左右而言他”,你不是王。—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14:22 (UTC)
- 这是纯粹技术性的问题,如果你觉得转换系统尚不完善,请参与到转换系统的完善当中来,自己置身事外反而去指责他人做得不好是不恰当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19日 (六) 16:12 (UTC)
- 这是纯粹技术性的问题吗?“这里”和“里面”没有问题,他为什么要改?把没有转换错误的简体中文换成他自己喜欢的繁体中文,这不是破坏是什么?回退破坏,人人有责!我又有什么错?—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16:29 (UTC)
- WP:破坏中明确规定,“为了修正系统转换错误或繁简混杂造成的链接错误而将相应内容替换成繁(简)体的行为不是破坏”,你撤销他人的正确编辑违背了社群此前的共识(尽管维基百科:破坏整体尚未成为正式方针,但关于字体(繁简)破坏的部分是经过社群讨论后作为共识加入)。如果阁下真有精力去修复繁简破坏的话,这里有好几条货真价实的等着阁下的:[10]、[11]、[12]。--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19日 (六) 18:47 (UTC)
- 百乐兔的编辑就算有一些不是破坏,那些把“这里”、“那里”、“里面”改成“这裡”、“那裡”、“裡面”的编辑总是破坏了吧?更离谱的是在凡士通里面竟然为了消灭“里”字,把完全正确的“75海里”改成了“75海裡”。“海里”是里程,繁体中文里面用的就是“里”,“裡”字是完全错误的。我可以不改那些的确会转换错误的,但是那些没有转换错误的我一定要改回来!—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19:21 (UTC)
- 继续:[13]。User:Leowong1的编辑有较大部分是无理由手动繁简转换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19日 (六) 19:27 (UTC)
- 我也找到了两个繁简破坏:[14]、[15]。天哪,为什么这么多破坏都没有在当时被发现?那些管理员干什么去了?--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20:31 (UTC)
- 这问题跟管理员无关吧。而且有些繁简破坏是用户使用的浏览器外挂软件造成的,不一定是有意的。--百楽兎 2009年9月20日 (日) 00:32 (UTC)
- 我也找到了两个繁简破坏:[14]、[15]。天哪,为什么这么多破坏都没有在当时被发现?那些管理员干什么去了?--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20:31 (UTC)
- WP:破坏中明确规定,“为了修正系统转换错误或繁简混杂造成的链接错误而将相应内容替换成繁(简)体的行为不是破坏”,你撤销他人的正确编辑违背了社群此前的共识(尽管维基百科:破坏整体尚未成为正式方针,但关于字体(繁简)破坏的部分是经过社群讨论后作为共识加入)。如果阁下真有精力去修复繁简破坏的话,这里有好几条货真价实的等着阁下的:[10]、[11]、[12]。--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19日 (六) 18:47 (UTC)
- 这是纯粹技术性的问题吗?“这里”和“里面”没有问题,他为什么要改?把没有转换错误的简体中文换成他自己喜欢的繁体中文,这不是破坏是什么?回退破坏,人人有责!我又有什么错?—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16:29 (UTC)
- 这是纯粹技术性的问题,如果你觉得转换系统尚不完善,请参与到转换系统的完善当中来,自己置身事外反而去指责他人做得不好是不恰当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19日 (六) 16:12 (UTC)
- 你的理由是“简繁转换系统对这个字存在技术困难,专为这几个字写长串代码不符成本也无效率”。那你为什么要把没问题的简体中文也改了?不要“王顾左右而言他”,你不是王。—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14:22 (UTC)
- 不然以后都改成“中”或“内”,这做法有一个附加的好处是可以让政治脑不灵光。--百楽兎 2009年9月19日 (六) 14:11 (UTC)
- “这里”等词汇有时也有转不过去的现象,所以即使当前没有问题我也一并改掉。不然我暂不改此等词汇,等出现转换问题时再叫你来看。“海里”那个是明显的失误,纯粹是我粗心没校正到,没有什么政治意图。--百楽兎 2009年9月20日 (日) 00:28 (UTC)
- 百科全书不应该出现错别字。遇上简→繁错误时,应该立即把简体字修正(或移动)成繁体字,因为技术可以几乎无误地把繁体字转换成正确简体字。另外请留意一下特色条目刘辩页面的顶部。--Nthgd 2009年9月20日 (日) 08:07 (UTC)
- 现时系统只靠前面和后面的几只字去作出转换,像“里”这类复杂的情况自然很容易出现误判,以“海里”为例,作为长度单位固然不用转换,但如果是“海里的鱼”却要转换成“海里(里)的鱼”,别说电脑会误判,有时不太清醒的话,人手都会出错。其实大家都是为维基好,不要太过动气。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9月20日 (日) 08:18 (UTC)
- 百科全书不应该出现错别字。遇上简→繁错误时,应该立即把简体字修正(或移动)成繁体字,因为技术可以几乎无误地把繁体字转换成正确简体字。另外请留意一下特色条目刘辩页面的顶部。--Nthgd 2009年9月20日 (日) 08:07 (UTC)
发现File:水里浊水溪.jpg图档名称,“里”变成“里”,这如何更正呢?-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3日 (六) 11:23 (UTC)
- 囧rz...可以给出图片地址吗?或是直接把图片贴出来。
如果是图片中的文字有误,你可以用图像编辑工具修正。--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3日 (六) 12:32 (UTC)- 找不到该工具修正耶,来两年,还是像新手一样。-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4日 (日) 16:08 (UTC)
- 已处理。以后请到Wikipedia:字词转换请求或候选提报转换错误。--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4日 (日) 17:44 (UTC)
- 找不到该工具修正耶,来两年,还是像新手一样。-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4日 (日) 16:08 (UTC)
上传音频
想完善一下火线 (电视剧)条目,希望在其中加入各季的片头曲(英文条目中有这个部分),可是上传的时候才发现,现在的上载页面全部在讲图片的上传须知,其中的一些要求提供的信息(如来源)是无论如何也说不清的,而且英文页面中使用的模板{{Non-free audio sample}}也并没有中文版本可用。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太多次比照英文维基处理但被提示有问题了,所以这次问问再说。—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0月2日 (五) 08:41 (UTC)
- 别上传这种非自由版权的音乐文件到服务器上吧,太浪费空间了。上传到YouTube,把网址放在外部链接就够了。--百楽兎 2009年10月2日 (五) 15:22 (UTC)
- 大陆Youtube登陆不上……而且我也只是想比照英文版制作,实在不行就不弄了。—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0月3日 (六) 03:22 (UTC)
- 链接到侵权材料也不应该--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3日 (六) 14:15 (UTC)
- 其实音频可以直接链接英文维基的(使用{{Listen_interwiki}}模板),而无需再上传到中文维基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3日 (六) 14:20 (UTC)
- 感谢菲菇,这样我也省事了。—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0月5日 (一) 03:33 (UTC)
- 大陆Youtube登陆不上……而且我也只是想比照英文版制作,实在不行就不弄了。—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0月3日 (六) 03:22 (UTC)
有关"胡须张"的维基内容描述有错误,请协助更正!
问: 搜寻关键字输入"胡须张",其出现的内容有错误,请问要如何更正!
胡须张股份有限公司 TEL:22982185--—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由Formosachangcoltd(对话 贡献)加入。
- 汗……如果阁下修正就有自我宣传之嫌了。—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0月1日 (四) 06:38 (UTC)
- 他好像最后还是自己编辑了^^"--202.64.97.216 (留言) 2009年10月5日 (一) 04:50 (UTC)
合并到哪好
“种族屠杀”合并到“种族清洗”(Ethnic cleansing)好?还是合并到“种族灭绝”(Genocide)好?--210.6.97.221 2009年10月3日 (六) 07:35 (UTC)
- 我觉得我们的课本里是种族灭绝。—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0月3日 (六) 12:28 (UTC)
- 要进行“种族清洗”不见得要杀人,所以应该是对到genocide较好。Luuva (留言) 2009年10月5日 (一) 03:54 (UTC)
- 如果大家再无异议的话,我这就行动了--210.6.97.7 2009年10月7日 (三) 11:55 (UTC)
点票方式
当一项讨论到了表决阶设,对于投了在讨论的文字区段范围外的票,应该照样点票,还是应该当成废票,不予点算?--210.6.97.146 2009年9月23日 (三) 17:19 (UTC)
- 貌似有“过期”,“不知所云”,因XXX无效,请XXXX的提示模板?没仔细研究过是什么模板。囧。—奔流沙 (留言) 2009年9月26日 (六) 07:36 (UTC)
参考文献语法使用
在编辑凤凰山条目,看见有位维基人进行参考文献语法更换,更换动作注解了“参考文献规范化”,之后Yiken去翻了维基百科参考文献使用规范,由于语法太多,自己猜测,是不是没注解下,使用应多朝向简易化语法去标示参考文献,此后Yiken就开始将编辑过并发现没注解的条目,进行参考文献规范化编辑动作,果然显示出来是较参1、注1……,是在编辑上不会有零乱或不整齐感觉,不知是否如此?简易说,如何有效地选择适合语法标示参考文献?-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3日 (六) 12:14 (UTC)
- 阁下说的是什么意思?没看懂。—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0月3日 (六) 12:29 (UTC)
Wikipedia:列明来源介绍满多语法,怎选择呢?-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3日 (六) 12:40 (UTC)
- 是我做的“参考文献规范化”。一般来说最常用的脚注方法是使用<ref></ref>,ref里面用{{cite web}}、{{cite book}}一类。然后在条目末尾加入{{reflist}}。祝编辑愉快!--FrankLSF95(Wikibreak) 2009年10月4日 (日) 05:03 (UTC)
- 不过有个状况要注意,就是注释时的“同一作者的作品引用格式”,这部分可以参考菲菇给出的引用表示的讨论。—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10月4日 (日) 07:28 (UTC)
- 对于同样的资料可以用<ref name="foo">解决;而对于同一本书里不同章节的内容,是应使用一个脚注还是每个章节写一个ref?--FrankLSF95(Wikibreak) 2009年10月4日 (日) 09:49 (UTC)
- 各位资历都是比较深厚,所以对于上述的回复,Yiken可是一点也看不懂,更何况维基百科规范的格式,能否分析出来该如何选择运用呢?-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4日 (日) 16:11 (UTC)
- 最简单的应该就是将参考资料这样处理:<ref>列明参考资料</ref>,然后在文末用{{reflist}}模板生成参考列表。更深的东西如果阁下暂时不理解,可以不用管。—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0月5日 (一) 12:39 (UTC)
- 各位资历都是比较深厚,所以对于上述的回复,Yiken可是一点也看不懂,更何况维基百科规范的格式,能否分析出来该如何选择运用呢?-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4日 (日) 16:11 (UTC)
- 基本上不同的专科有不同的引用文献写法,就像社会科学惯用APA格式,因此用<ref></ref>列出自己惯用的就可以,不需要什么规范不规范。—某生 (留言) 2009年10月6日 (二) 06:49 (UTC)
各位所言之意,是指并无“制式化”吗?看来标示文献还真是一门学问……。-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8日 (四) 13:18 (UTC)
年份条目需要增加“周年”这样的内容吗?
举一例子,在2009年条目中,和周年有关的有:
- 1月28日,一二八事变77周年。
- 5月4日-中国五四运动爆发90周年。
- 6月6日-D-Day65周年。
- 8月6日-广岛原爆64周年。
- 8月9日-长崎原爆64周年。
- 8月1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64周年。
- 9月3日-第二次世界大战开战70周年。
- 9月4日-《中韩界务条款》(又称“间岛协约”)签订100周年,韩国有民众计划发起抗议活动。
- 9月11日—九一一袭击8周年。
- 9月15日-雷曼兄弟破产一周年纪念。
- 9月18日-九一八事变78周年。
- 9月21日-921集集大地震10周年。
- 12月7日珍珠港事变68周年。
- 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72周年。
- 12月20日-澳门回归中国10周年。
- 12月25日-香港沦陷68周年。
这些周年内容,除了第8条稍微与2009年有些联系外,真的有知识的意义而应该被记入具体年份的条目中吗?我个人对此持否定态度。明确地说,这些内容更应该写入其本身所属年份的条目,而不应在后续年份条目中年年都写一个周年以资纪念。否则,岂不是可以用机器人创建2010年以后的所有条目,然后把上述内容写入,只需在周年上做做简单的加法?那中文维基百科破300万大关指日可待,但这是何等的荒谬!--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9月19日 (六) 06:59 (UTC)
- 若该周年确实有大规模记念性或延伸性活动,具全球性意义者,可考虑写入,否则不必特地提及。这类事情真要条列,不如全部整理到“历史上的今天”一个条目中。—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9月19日 (六) 07:54 (UTC)
- 其实我们有WP:年表标准可以跟随,只可惜现时还未完成从英文维基翻译过来,或者是时候进行翻译了。我不认为“周年”可以称得上“事件”,以第8条为例,能称得上“(未来)事件”的是抗议活动,而非100周年,当然还要视乎活动的规模与影响才能决定是否值得收录。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09:46 (UTC)
- 还有这一项:“12月24日:日本演员饭岛爱逝世一周年。” 囧rz...--K217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13:00 (UTC)
- 同一IP用户还在2010年加了这两项:
- 6月26日:米高·积逊逝世一周年。
- 8月8日:八八水灾一周年纪念。
- 囧rz...--K217 (留言) 2009年9月19日 (六) 13:01 (UTC)
- 囧rz...,这样下去会迟早会拼过互动,但是这一点意义也没有。—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9月21日 (一) 09:45 (UTC)
- 那我们直接可以从1949年开始,每一年的条目上都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周年。强烈建议全部删除。—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9月30日 (三) 09:06 (UTC)
- 同一IP用户还在2010年加了这两项:
- 在下积极监视并处理中,欢迎提出意见。—〖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 2009年10月9日 (五) 03:38 (UTC)
安心亚图档授权
File:Amber in party yaoyao.jpg这张图可看出,明明人家的自拍照,怎会流露到维基百科,质疑Scotchang没经授权就上传。-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5日 (一) 14:20 (UTC)
目前现在该条目上的图,跟上1张的自拍照有雷同的味道--210.64.150.113 (留言) 2009年10月9日 (五) 07:14 (UTC)
高锟条目的编辑争议
见Talk:高锟#国籍,有用户以“出生于中华民国上海”为由多次加入高锟先生的“中华民国国籍”。希望有人前往协助处理。—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08:35 (UTC)
这问题已在Talk:八卦山山脉发问,得不到关注而特此提出。关于八卦山山脉条目名疑虑,是由果然提出,这问题Yiken有通报给菲菇管理员,请问条目疑虑在于是使用台地或山脉较合适?Yiken已经着手追查,得到来源并不太确定,代果然发问解惑,因为Yiken不想做无谓的继续陷入争吵冲突。-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08:52 (UTC)
关于监视列表
难道不能用监视列表监视讨论页面吗?--bcnof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12:45 (UTC)
- 可以。监里任何页面后会自动连带监视相关页面的讨论页。—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0月10日 (六) 12:48 (UTC)
大家看看这两个条目
大家觉得这个和这个条目内容相似吗?大家同意把这两个条目合并吗?--210.6.97.67 2009年10月11日 (日) 11:43 (UTC)
- (+)支持--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1:57 (UTC)
- ip用户怎么不注册?你没账号就没投票权啊。--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2:05 (UTC)
- 呵呵,我对上述几项讨论没有太强的既定立场,只是打算执行大家的讨论共识而已,所以登入不登入,投票不投票,对我不重要^_^
- 毕竟,Category:进行中的讨论里,胶着的太多了,Category:维基百科积压工作更多,我对清理的兴趣大于讨论的兴趣(有空也来帮帮忙吧 ^_^)--210.6.97.67 2009年10月11日 (日) 12:44 (UTC)
张贤登
这是怎么回事?张贤登明明正在讨论是否删除[16],有三票保留,三票删除,但却已被快速删除。快速删除一个正被提删,但未必是明显恶搞或破坏,甚至有保留投票的条目,可以这样的吗?--K217 (留言) 2009年10月8日 (四) 14:16 (UTC)
- 如果该条目确实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那么不管有多少人投票保留该条目,都可以将其快速删除。--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8日 (四) 15:25 (UTC)
- User:Istcol以G11删除有关页面,但该页面是否明显的以广告宣传为目的,这实在值得讨论。某生 (留言)
- 被提到页面存废讨论,但后来被速删的事,是惯常事,经常发生的。读读过去的页面存废讨论,会发现这种事情多不胜数。
- 该条目的速删理由也不是“明显恶搞或破坏”,而是明显广告,自我宣传。张贤登他本人的e-mail address是tsw(民主党天水围工作队)。邝智扬(Condor Kwong)是张贤登的助理,e-mail address是condor。User:Tsw condor这个用户登记,是他们俩共用的。这页面是张贤登授意下,Condor Kwong创建的(都做得这么明显了…… -_-)
- 还有,其实他们在英文版维基也有做着相同的宣传工作。
- “该页面是否明显的以广告宣传为目的,这实在值得讨论”,任何人自己或授意同伴到维基百科张贴自传的行为,违反了中文维基百科社群所定下的维基百科:自传方针。
- 遵守维基方针是很起码的要求,如果容许自建条目,此例一开,会让人觉得“只要内文看似中立,政界人士就可以放胆张贴自我介绍,维基是容许的”。先例一开,任何任职同一家机构的名人都可以互相为对方在维基加添自己机构的相关人和事的资料,肯定后患无穷。--210.6.97.33 2009年10月9日 (五) 03:35 (UTC)
- “User:Tsw condor这个用户登记是他们俩共用的。这页面是张贤登授意下”讲得这么肯定,怎么你是当事人还是同事旁边听到啊。Ianbu (留言) 2009年10月9日 (五) 12:14 (UTC)
- 对喔,合都是巧合,恰巧有个跟张贤登的助理Condor同名的另一个Condor给张贤登建条目,而这个张贤登恰巧也在tsw工作。tsw可能也不是天水围,可能是长沙湾,只是那么巧跟天水围同是tsw而已。然后恰巧张贤登的e-mail address也是tsw,不过也只是另一宗巧合,然后,完全一样的人和事,竟然巧合到重播似的完全一样地在英文维基再发生一遍……六合彩也有人中,这种多重巧合,巧合再加巧合的事情,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是不是有点像陈振聪在法庭的辩解?^_^)
- 不过,当事人却没辩解。如果是冤枉的,怎会我把指控直接放到他们的讨论页超过一个月,也不吭一声?(如果要说这些全都是巧合,真要很没良心才说得出口喔^^")
- 再告诉你一宗巧合,今天新闻恰巧在谈香港的范民议员拿公帑去做自我宣传的事--210.6.97.33 2009年10月9日 (五) 13:01 (UTC)
- 请问赞成删除者如何证明有关用户的真正使用者。—某生 (留言) 2009年10月9日 (五) 13:04 (UTC)
- 上面都说了,全都是巧合(这个Condor不是那个Condor,这个TSW不是那个TSW,只是巧合同名),你还不高兴吗?^_^
- 当控辩双方在庭上都拿不出让对方“断正”的证据时,就看陪审团相信控辩双方哪一方的故事。你又想以哪个故事来证明上述一切一切都是巧合去让公众相信?尽管也说说你那一方的说法,别让公众只听我的one side story嘛,来,说来听听^^"--210.6.97.33 2009年10月9日 (五) 13:16 (UTC)
- 斩钉截铁的说“这页面是张贤登授意下”,还以为你有"直接证据",原来是自行以巧合"推论"来的"故事"。Ianbu (留言) 2009年10月9日 (五) 13:31 (UTC)
- 你解读错了,那段“巧合论”,是反过来假设建条目的TSW Condor,并不是TSW的张贤登和Condor Kwong,用以支持“TSW的张贤登和Condor没有自我宣传”这论点的(你再读清楚,段首已经说“恰巧有个跟张贤登的助理Condor同名的另一个Condor给张贤登建条目”)。所以,如果你驳斥那段“巧合论”,你就是驳斥“这个Condor不是那个Condor,这个TSW不是那个TSW”的说法;如果你认为“巧合论”不能成立,你就是认为“TSW的张贤登和Condor没有自我宣传”不能成立,明白不明白?^_^--210.6.97.33 2009年10月9日 (五) 13:45 (UTC)
- 我坦白跟你讲吧,这条目其实一开始就可以速删的了,但是如果速删了,公众就没机会知道那些人做过什么事。我让它搁著那么久,就是让条目即使被删了,也有大量讨论和编辑历史纪录下他们做过些什么事,让传媒和公众搜集资料时,有机会得悉这一切,得回一个知情权。所以现在这様的讨论,正合我意^_^--210.6.97.33 2009年10月9日 (五) 13:58 (UTC)
给你们提供一个办法吧,你们尝试可以到Wikipedia:页面恢复请求提请复查,恢复页面的。
如果他们问你要求恢复的理由是什么,你们可以跟他们说,“爱在基督里创作诗歌合辑”条目的原创者,就是生产该专辑的公司的人(详见Talk:爱在基督里创作诗歌合辑),证据远比你们这宗个案更确凿,而且条目介绍的是他们公司独家生产,公开贩售的商品,但这尚且被指并非广告宣传而多次被否决快速删除(有些否决者更是楼上跟你说“如果该条目确实符合快速删除的标准,那么不管有多少人投票保留该条目,都可以将其快速删除”那人,详见该条目的编辑历史)。相比起来,你这条目的程度没那么严重(起码宣传的不是市场上公开贩售的商品,证据也没他的确凿),应该以同一标准看待,准予恢复。--210.6.97.251 2009年10月12日 (一) 03:01 (UTC)
首图下列表问题
问: 福原爱词条右上方图片下的的列表我想增加信息,但不知道如何加,目前我是学习抄袭郭晶晶词条的那部分命令,可命令是英文的,有没有办法像陈奕迅词条那样那部分用中文(但陈的是用“艺人”这个词汇达到效果,我不知道运动员该用哪个中文名)?维基这部分的教育有谁知道是在哪吗?谢谢!
相关连接: http://zh.wiki.x.io/wiki/%E7%A6%8F%E5%8E%9F%E7%88%B1 http://zh.wiki.x.io/wiki/%E9%83%AD%E6%99%B6%E6%99%B6 http://zh.wiki.x.io/wiki/%E9%99%88%E5%A5%95%E8%BF%85
—Sinaii (留言) 2009年10月9日 (五) 16:42 (UTC)
| subject_name = 名称 | image_name = 图片名称(不须手工加上连结) | image_size = 图片大小 | image_caption = 图片说明 | date_of_birth = 出生日期 | place_of_birth = 出生地点 | date_of_death = 去世日期 | place_of_death = 去世地点 | ancestor = 籍贯 | occupation = 身份 | spouse = 配偶
是不是我只能输入这些信息,不能再增加?如我想加身高=XXXCM,还是说身高要换成英文?(主要我英文不行)
- 那你用Template:Infobox 乒乓球吧,这个比较全。—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9日 (五) 17:44 (UTC)
- 问题完全解决,谢谢你的创建模板,之前还找不到,学会使用模板,谢谢饭桶!你不是饭桶!!义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8:49 (UTC)
- 模板不是我创建的。
- 我以身为饭桶为荣。—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04:24 (UTC)
- 问题完全解决,谢谢你的创建模板,之前还找不到,学会使用模板,谢谢饭桶!你不是饭桶!!义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8:49 (UTC)
首页
请增加至2009年诺贝尔和平奖的链接。—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10日 (六) 06:31 (UTC)
Special:网络书源的源码
Special:网络书源的源码怎样获取,如果想提供新的图书馆查询,应如何操作?———武铁辆玻 ⇋ 旅客意见簿 2009年10月12日 (一) 12:09 (UTC)
- WP:网络书源,自己改。—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12:22 (UTC)
- 非常感谢!——武铁辆玻 ⇋ 旅客意见簿 2009年10月12日 (一) 12:56 (UTC)
问:作者就是我,为什么侵权?
问:作者就是我,为什么侵权? 我要在维基百科放置公司的介绍,内容是公司网页中的文字与图片,就像“公司列表”中的公司行号那样子。 网页内容是我做的,但是我放到维基百科上,却说我侵权而把文章隐藏了。 请问一下,该怎么处理?总不会叫我再写一个公司介绍吧?这样就太离谱了! 因为我看“公司列表”中的公司行号好像也都是复制的啊~ 麻烦给个回应,谢谢你。
—Digidspfaq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08:38 (UTC)
- 你公司网页上的介绍是版权所有,维基百科上的文章必须是自由版权。
不过,即使排除了版权问题,贵公司的知名度也还不足以成为维基百科的条目。--百楽兎 2009年10月12日 (一) 13:18 (UTC)
已逝世维基人的账户的处理方法
对于已逝世的维基人(比如说最近死于交通意外的,“活学教育”的黎文业Jackie Lai)的账户,我们该如何处理?冻结其账户还是任由其荒置?需不需要明确的标识?有没有合适的分类和模板可使用?--210.6.97.126 2009年10月1日 (四) 10:43 (UTC)
- 难道建一个该用户已离世的模版?没有必要吧。—快龙☀到此一游 2009年10月2日 (五) 04:00 (UTC)
- 2007年时就已存在的模板Template:Death与Template:Death2。—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10月2日 (五) 04:07 (UTC)
- en:Wikipedia:Deceased Wikipedians,en:User:Jeffpw & en:User talk:Jeffpw —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3日 (六) 00:45 (UTC)
- 每位维基人都会生老病死,我觉得应该要讨论出一套程序,来让每个维基人预先做好准备(例如交代亲朋好友“万一”怎么怎么,然后就如此这般之类的)。而且这会对中文维基有影响,也许改天某位管理员怎么了,结果大家有事要请他协助处理,等了半年却毫无音讯......,我想这样也不太好吧?(而且中文维基人不算很多,少了任何一位都是损失)—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10月4日 (日) 07:14 (UTC)
- en:Wikipedia:Deceased Wikipedians,en:User:Jeffpw & en:User talk:Jeffpw —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3日 (六) 00:45 (UTC)
- 2007年时就已存在的模板Template:Death与Template:Death2。—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10月2日 (五) 04:07 (UTC)
- 虽然暂时没逼切性,不过长远总有机会有这个需要,这种事,就趁现在有时间慢慢做,也不错^_^
- 对了,早阵子大家不是熙熙攘攘的谈起有大量尸位素餐的管理员的问题吗?搞不好,会不会那些管理员不是尸位素餐,而是尸……什么什么了…… -_-" --210.6.97.212 2009年10月4日 (日) 13:23 (UTC)
- 黄泉路上无老幼。英文维基百科那些作古的维基人,有些也很年轻。人生无常,也许下一秒,我就死了。—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7日 (三) 12:51 (UTC)
- 祝大家平安、快乐、详和自在、健康,并且都有能力好好地照顾自己--Xtctjames (留言) 2009年10月7日 (三) 13:13 (UTC)
- 是否应该在修订历史中已逝世的用户名上使用示亡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0月9日 (五) 03:34 (UTC)
- 如果这样做,似乎可以避免有人找上死者的讨论页,跟一座孤坟荒冢说话。--210.6.97.33 2009年10月9日 (五) 03:53 (UTC)
- 也是个不错建议,但如何落实执行呢?另外,相关账户应加上模板标示,可以的话也应效法英文维基百科建议专页简述一下已故维基人曾作过之贡献及其生平。—J.Wong 2009年10月10日 (六) 14:06 (UTC)
- 如果这样做,似乎可以避免有人找上死者的讨论页,跟一座孤坟荒冢说话。--210.6.97.33 2009年10月9日 (五) 03:53 (UTC)
- 大家也想得太远了吧,单单是我们怎样去清楚确认一名维基人逝世已经足以让我们烦恼。—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0月11日 (日) 02:06 (UTC)
- 这很简单,有兴趣加入示亡计划的维基人在世的时候和社群约定一个确认方式就可以了。比如可以找一个在线下有联系的维基人约定互报死讯,或者把家人发展成维基人,在遗嘱里面要求家人上中文维基百科报丧。确实不想找个报丧的人,也可以主动约定多久没编辑,就算是死了。—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02:39 (UTC)
- 但有些维基人是独立个体,少与社群联络。--试后不适症 (留言) 2009年10月13日 (二) 04:39 (UTC)
- 那就主动约定多久没编辑,就算是死了。—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13日 (二) 04:42 (UTC)
- 但有些维基人是独立个体,少与社群联络。--试后不适症 (留言) 2009年10月13日 (二) 04:39 (UTC)
- 那可真是要做得妥妥当当,不然只会闹笑话。—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0月11日 (日) 02:47 (UTC)
- 要先和社群约定确认方式嘛。这还能出什么纰漏?—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02:58 (UTC)
- 这很简单,有兴趣加入示亡计划的维基人在世的时候和社群约定一个确认方式就可以了。比如可以找一个在线下有联系的维基人约定互报死讯,或者把家人发展成维基人,在遗嘱里面要求家人上中文维基百科报丧。确实不想找个报丧的人,也可以主动约定多久没编辑,就算是死了。—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02:39 (UTC)
- 设定一个“维基遗嘱”机制,留下诸如“如果我还在生,我不会超逾多久不登入,所以如果我超逾多久没登入了,那是因为我已经死了”^^"
- 听起来好像有点不可靠:P
- 不过话分两头,即使不叫“遗嘱”,也不为死亡而设。账户或管理员在就职前,先签下一份账户荒置多久后的处理方法约定(比如多久没登入即表示当事人放弃某些职权),是不错的做法。我见管理员曾经为其他荒置的管理员账户奔走,到处问他们要不要参加自愿离职计划。如果在用户或管理员开始工作前已经约定好这些,就不用那么烦了--210.6.97.153 2009年10月11日 (日) 04:36 (UTC)
- 这可靠得很。中国大陆的法律有“宣告死亡”,台湾的法律有“死亡之宣告”,都是按照失踪时间判定死亡。—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05:37 (UTC)
- 不过话分两头,即使不叫“遗嘱”,也不为死亡而设。账户或管理员在就职前,先签下一份账户荒置多久后的处理方法约定(比如多久没登入即表示当事人放弃某些职权),是不错的做法。我见管理员曾经为其他荒置的管理员账户奔走,到处问他们要不要参加自愿离职计划。如果在用户或管理员开始工作前已经约定好这些,就不用那么烦了--210.6.97.153 2009年10月11日 (日) 04:36 (UTC)
- 一位刚刚逝去的维基人:user:Fg2,拍摄了许多很棒的照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0月11日 (日) 12:00 (UTC)
什么文献才可被引用
怎把问题搬去维基用户的讨论上留言,却变得石沉大海的感觉,这问题因为不知找谁问,真是有心有余力不足的失力感,是不是因为义务问题?除了上一话题“文献取得不易”,现在Yiken则是被wikipedia:可靠来源困惑,是不是非得要一次文献?不太清楚什么是一次文献,假如说第一手文献是出自于富田芳郎,由林朝棨接手整理富田芳郎的资料,进行汇编而成的一本书籍,那么这本书能不能用呢?再接下来假设,若有学生做论文是引用林朝棨汇编这本书,那么这论文是否可用呢?往后就是这样以此类推。-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13:50 (UTC)
- 就目前的编辑经验,由于现在的媒体素质低落,我会认为尽量不用媒体转述的内容、而以原作者的资料为主。至于学者的转述我倒觉得不会有太大偏误,不过还是尽可能第一手最好。--Koika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14:00 (UTC)
是指逐线追查吗?-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14:04 (UTC)
- 学者专家的原著、文献最好;博、硕士论文要看类别,素质参差不齐,历史与政治类要稍微留意(好久以前,在下还为这个问题跟某位维基人大吵一架:连结1、连结2);新闻媒体不用说也知道,有的“新闻”像“评论”,主观性太强,有的内容“误”很大,转述他人言论有时候也会断章取义(特别是政治类,一句话会有很多解读),要谨慎使用。—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14:30 (UTC)
有维基人之前有提到,自己必须要有所认知与一定程度的专业知识去判断,否则很容易被别人提供的文献给牵着鼻子走。-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3日 (二) 07:24 (UTC)
这是放诸整个维基皆准的标准吗
一家注册公司的人(任何一家)到维基来建立一个他公司独家生产,公开发售的产品的条目,这有问题吗?(即使条目语调平和)--210.6.97.81 2009年10月11日 (日) 19:45 (UTC)
- 只要满足关注度、中立性等方针,没什么不可以。--Skyfiler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03:22 (UTC)
- 这么说,是不是只要观点中立,加上该产品本身的知名度够,那任何一家公司的人到维基来建立自己公司商品的条目,都是可以的了?
- 但是不能自我宣传同样是维基的方针喔,不是也需要兼顾吗?
- 其实即使语调看来中立,不可改变的是──任何人一到维基建了自己生产的商品的条目,就已经增加了该商品的网上曝光率。而那人作为该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者,商品曝光率多了,他就是用维基来做了一个让他得到商业利益的举动,无论语调如何亦然,无论事后多少人润饰过条目亦然,难道不是吗?--210.6.97.251 2009年10月12日 (一) 04:47 (UTC)
- 这种东西,按照自我宣传是禁不掉的,换个不明显的用户名照样可以宣传。只能通过关注度、中立性来控制。—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05:08 (UTC)
- 如果他用不明显的用户名,抓不出证据,我心服口服,绝不会出师无明,胡乱叫阵。可现在情况是证据确凿到这个地步了!(这是我在维基头一遭用感叹号 ^^")
- 过去,干犯相同问题而被速删的条目不知几凡,但这次,竟被数度驳回。方针只有一套,执行标准却有两套。
- 感觉就像中国跳水队,他们在国际赛事不止要工夫要做得足够,更要多做几倍,以补救部分外国评判没良心的明显偏坦的扣分。
- 按方针办事,得不到支持,还得到这样的结果,真是蛮累人的^^"--210.6.97.251 2009年10月12日 (一) 05:44 (UTC)
- Wikipedia:关注度中的收录标准已经很有效了。按照个人宣传去抓是属于绕远且费力的方法。比如这些都是明显的宣传,又如何能够提删?—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05:58 (UTC)
- 我们总是可以精益求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 ^_^
- 我认为:
- 任何机构、团体的各级人员在维基添加他所属机构、团体相关的人和事物的资料,应该明文禁止。
- 不容许“直接利益相关人编辑相关的条目”,因为即使调语没不妥,关注度也足够,但当当事人在维基添加了跟他所属群体相关的资料,就已经直接增加了该群体相关事物的网上曝光率了(即使调语没不妥亦然,即使关注度足够亦然)
- 我认为:
- 我动议把上述观点写进方针里,并严格执行--210.6.97.251 2009年10月12日 (一) 06:23 (UTC)
- 想象下面的情形。某团体在维基上创建宣传性质的条目。被发现是宣传,被告知维基中是不能添加所属团体相关内容的,宣传被删掉,于是记住了。半年之后,随便敲了一个用户名,再次创建关于该团体的条目,不过内容语调中立、关注度足够,也看不出创建者与该团体有关。这时如何处理?—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06:49 (UTC)
- 这是两回事,警察也不可能抓尽所有犯罪者,但不代表我们不应该努力地执法,和适切地立法。--210.6.97.251 2009年10月12日 (一) 07:11 (UTC)
调查方法
我认为通过用户名来抓宣传是不合适的。举个夸张的例子,不能因为User:JiangZeMin、User:BarackObama、User:Confucius创建江泽民、奥巴马、孔子条目就把它当做是宣传删掉。真正的标准还应当是关注度。—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07:21 (UTC)
- 这例子的确是比较夸张,类似的“巧合”,发生在不见经传的人身上时,情况是很不一样的,不能互相比拟,不信的话,不妨看看User:周晨如何?^_^
- 用"用户名"来抓宣传,岂不是指名这个用户有犯罪嫌疑,我也认为不妥--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08:06 (UTC)
- 不要“因人废言”。--百楽兎 2009年10月12日 (一) 13:20 (UTC)
- 上几位提出的,是调查方法的问题,的确也可以讨论,不过是另一个话题。
- 无论调查方法如何,都不影响任何人一到维基建了自己生产的商品的条目,就已经增加了该商品的网上曝光率。而那人作为该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者,商品曝光率多了,他就是用维基来做了一个让他得到商业利益的举动这事实。因此,这是两个不同的议题--210.6.97.100 2009年10月13日 (二) 04:09 (UTC)
- 曝光率不等于销售额。条目内容应该引用可信、中立、独立的资料来源。如果条目中有广告,则是违反中立准则。只要和维基准则不冲突,任何人的编辑都是欢迎的,和条目有利益的编辑者也不例外。举例来说,以下情况下和条目有利益的编辑者的贡献应该是欢迎的:
- 在条目内容包含错误的信息或者包含垃圾广告的时候改正错误和删除广告
- 在条目内容违反维基百科:生者传记准则的时候删除违规内容
- 在条目文法质量不符合维基标准的时候(比如改正错别字、语法)
- 将条目中的非中立内容改写为中立内容
- 添加可供验证的来源
- 简而言之上面一句话,不要因人废言。如果有用户怀疑贡献者和条目有利益关系,应该在讨论页提出以取得共识。--Skyfiler (留言) 2009年10月13日 (二) 05:32 (UTC)
- 曝光率不等于销售额。条目内容应该引用可信、中立、独立的资料来源。如果条目中有广告,则是违反中立准则。只要和维基准则不冲突,任何人的编辑都是欢迎的,和条目有利益的编辑者也不例外。举例来说,以下情况下和条目有利益的编辑者的贡献应该是欢迎的:
- 无论调查方法如何,都不影响任何人一到维基建了自己生产的商品的条目,就已经增加了该商品的网上曝光率。而那人作为该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者,商品曝光率多了,他就是用维基来做了一个让他得到商业利益的举动这事实。因此,这是两个不同的议题--210.6.97.100 2009年10月13日 (二) 04:09 (UTC)
大家有空不妨读读Wikipedia:利益冲突方针,看看这方针有没有因人废言的问题:
所谓“没有价值”的内容,一般是指会造成利益冲突的内容,也就是看似宣传作者个人、亲友或伙伴的名声的内容。这些内容不一定是以条目的形态存在,也可能是躲藏于其他普通条目的字里行间。以不太知名的商业机构条目为例,虽然这不应该马上被判成是“没有价值”的内容,但这类条目的作者最好不是该公司的老板、员工或者股东。同样地,不太广为人知的音乐家或乐团的条目,最好不是由该位音乐家、该乐团成员、经纪人、技师团成员、或者是狂热歌迷所撰写。极为小众的主题对读者有何价值往往会产生争议,所以如果您要撰写关于小众主题的条目或内容,请谨记要以中立的观点表述事实,尽可能注明可信、中立、独立的资料来源。
若发现了“没有价值”的内容,可以恢复到过去的页面版本,或者将条目送交投票删除。
方针说了,别说该团体内部的人了,原来连粉丝都尚且不应该撰写。这是因人废言吗?如果是,是不是应该修改或废除这方针?
如果有用户怀疑贡献者和条目有利益关系,应该在讨论页提出以取得共识
这是一直有在做的,请详阅Talk:周晨、Talk:陈丽娜。不止条目讨论页有,连创建用户的讨论页也拜访过。
陈丽娜的速删案例是个典范,应该也可以用在这个案上--210.6.97.137 2009年10月13日 (二) 05:41 (UTC)
- 方针说的不是你说的这个意思吧。该方针里的大前提是“内容”,之后才是“人”。--百楽兎 2009年10月13日 (二) 08:19 (UTC)
问:此用户的垄断性问题
问:用户 SoHome 在Cosplay一条目中不断地作文字上的修改。而且别人在有修改之后,务必是会改回条目,并加插对其自己作有优势的字眼。
这一个行为可以禁止此用户继续修改此条目吗?
另外,这一条目太多个人观感字眼,及与其他版本不同。 可以有行动跟进吗?
田豫的生卒年
问:田豫在《三国志》卷二十六(《满田牵郭传》)中有传,但文中只表示他终年八十二岁,并未提及他的逝世年份;裴注中亦未有补充。但User:King 19861003早前根据《三国演义大辞典》 (ISBN 978-7-101-04431-7)一书补加了其生卒年,表示田豫死于252年(曹魏嘉平四年)。本人查阅过此书,的确有这项内容,但内文和注释皆没说明其出处,亦无加以解释。本人另亦曾查阅过吴荣光编的《历代名人年谱》(ISBN 7501319626)和钱保塘编的《历代名人生卒录》(ISBN 7501319510),前者同样表明田豫生于171年,卒于252年,但亦同样没有说明其出处;后者则只写其享年八十二岁,生卒年月日皆欠。 现希望各位能提供现存史料可查证以上生卒年。 —Eartheater (留言) 2009年10月13日 (二) 12:15 (UTC)
“鐮倉”还是“鎌倉”?
现时繁体中文对日本镰仓市的名称有两种写法:第一种是“鐮倉”,另一种是日语汉字的“鎌倉”。查本人手中的《商务新词典(缩印本)》(1989年版),“鎌”是“鐮”的异体字。所以现在的问题是:究竟写法应该统一成其中一个?还是容许自由选用?(总觉得这样会有问题)—Altt311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1:08 (UTC)
补充一点,现在繁简转换系统中,简体的“镰仓”转换到繁体是“鎌倉”。—Altt311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1:16 (UTC)
- 小篆有鎌无鐮,可见鎌是本字。不知你是用什么软件转的?我打繁体镰刀是鐮刀--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1:35 (UTC)
- (:)回应:好像只有“镰仓”←→“鎌倉”的转换,而没有“镰”←→“鎌”的转换。如果有其他来源的话,也欢迎提供。回正题,“鐮倉”和“鎌倉”我自己都看过,写条目时曾经用过后者,但其后被其他用户修正为前者,所以一直有这个疑问。只是这次刚好想起而已。—Altt311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2:24 (UTC)
- 小篆有鎌无鐮,可见鎌是本字。不知你是用什么软件转的?我打繁体镰刀是鐮刀--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1:35 (UTC)
- 我用的中文输入法,发现‘镰’与‘镰’两字都有出现在选项中,只是‘镰’出现的顺位比较优先一些,但两字似乎都还在常用字的选择范围内。提供参考。—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10月11日 (日) 12:14 (UTC)
- 像这种通用的情况我比较倾向使用与原文相同的字。--onsf (留言) 2009年10月15日 (四) 10:35 (UTC)
- 我用的中文输入法,发现‘镰’与‘镰’两字都有出现在选项中,只是‘镰’出现的顺位比较优先一些,但两字似乎都还在常用字的选择范围内。提供参考。—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10月11日 (日) 12:14 (UTC)
请求创建美国城市的条目
有谁愿意用机器人把美国的城市(nl:Categorie:Plaats in de Verenigde Staten中的条目)全部创建?总共有两万多条啊。具体方法如下:
- 从亚拉巴马州开始创建,一直到怀俄明州;
- 大部分条目的中文名称都可以用Google搜索得知,如Akron, Alabama。但也有少数城市无法搜索到中文名,例如Allgood, Alabama,这时可直接使用英文名。
- 条目中只需介绍该城市的位置、所属的县、所属州份、面积、人口(人、户、家)即可(见亚当斯维尔 (亚拉巴马州))。而这些信息都可以在英文版的相应条目找到。
--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17:32 (UTC)
- 我不认为这样用机械性的方式创建、冲数量的方式有意义,每个条目都应该至少要有一个以上的维基人阅读、查找、吸收、编写,这条目的存在才有真实意义。—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10月12日 (一) 18:42 (UTC)
美国行政区划一直到县一级都已经创建了啊。 Mu©dener 留 言 2009年10月13日 (二) 00:53 (UTC)
这些不是城市,是County下面一级,已经创建的条目中需要纠正过来。—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13日 (二) 04:52 (UTC)
- County的下面一级应该叫什么?--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13日 (二) 08:03 (UTC)
- 根据英语的分类,县(County)下有City和Town两种(部分州分没有后者)。按字面直译应为“市”与“镇”。如果Choij有更准确的译名,欢迎交流~—Altt311 (留言) 2009年10月13日 (二) 09:04 (UTC)
这个机器人我前几个月就已经做了一半了(计划见User:PhiLiP/nuke),然后偷懒了。有愿意接手的我可以把源代码发给你,不然就等我有兴趣时继续。--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13日 (二) 08:53 (UTC)
对了,分类的建立也请跟进一下,毕竟中文维基的条目分类原本就已经需整理,趁导入内容时避免日后需整理的条目增加会比较好。(记得菲菇那个导入动物内容的Bot好像也有做)—Altt311 (留言) 2009年10月13日 (二) 09:08 (UTC)
- 不要说动物了,单单是鼠科已经错漏百出,在下收拾了数周仍未完全解决。—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0月15日 (四) 13:13 (UTC)
模板求助
我新建的模板Template:CVH,用于给植物的条目添加中国数字植物标本馆的链接,因该网站链接如直接用中文,则容易出现乱码,导致搜索错误,所以使用植物的拉丁文学名进行搜索,但由此导致的问题是,植物的拉丁文学名均为两个单词,中间空格需用+代替,如“Sambucus+chinensis”,否则只能搜索“chinensis”。不知如何才能不需使用“+”,请求帮助!—Doctoroftcm (留言) 2009年10月15日 (四) 13:05 (UTC)
问:好久不来 问个新版编辑栏的白痴问题
新版的编辑栏看上去不错,但是功能少了很多,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我原来经常用的{{lang|ja|xxx}}甚至<no/wiki>这类。 但是如何在不退出测试版的情况下,换回老版的编辑栏,亦或是增加如上所提到的(还有一些别的)按钮呢? 多谢了。 —小烈 (找我?) 2009年10月15日 (四) 07:44 (UTC)
- 我也是因为少了非中文语言模版、重定向、分类等几种旧版编辑工具中原本有的快捷键,而放弃新版换回原界面。—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10月15日 (四) 14:11 (UTC)
在“User:用户名/面版名称.js”加入下面汇入语法试试看呢?(在参数设置->外观可以直接找到子页面连结。例如User:烈之斩/vector.js)
importScript("MediaWiki:edittool-plus.js");
相关工具在Wikipedia:维基百科工具/编辑工具。—RalfX(议) 2009年10月15日 (四) 15:21 (UTC)
定向条目需要申请吗?
1.定向条目需要申请吗,正规在哪申请?2.定向条目是否如下操作?
如何重定向 如果您希望将“页面一”重定向至“页面二”,那么请将以下命令放置于“页面一”顶端。
例如:如欲将苛性钠页面重定向到氢氧化钠页,请在苛性钠的页面输入:
#REDIRECT 氢氧化钠
注意:只能重定向条目,而不能是其中的章节,如:
#REDIRECT 氢氧化钠#化学表现
保存该页后,重定向命令行后的所有内容会被清空,该命令行里的所有文字会被保留。
3.我想建议把“革命家”条目指向“政治家”条目,此条目信息容易与政治家信息重叠,且目前无内容,干脆合并。—义 (留言) 2009年10月15日 (四) 18:04 (UTC)
- 重定向无需申请,只要你认为合适的,就可以自行建立;
- 基本上正确,但可以重定向到章节,“
#REDIRECT [[氢氧化钠#化学表现]]
”是可被接受的; - 个人建议不要这么做,革命家和政治家并不是同一个概念。--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16日 (五) 04:30 (UTC)
问:
我想向某个其他维基人发送信息用以讨论条目问题应如何操作?望解答,谢谢。--Superbanana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01:48 (UTC)
- 进入他的讨论页(比如说我的是User talk:PhiLiP),然后像编辑条目那样,在页面最下方加入新的一段发问就是。--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16日 (五) 04:31 (UTC)
- (*)提醒:是 User talk:XXX,而不是 User:XXX。另,为了对方方便回应,记得签名。—奔流沙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04:38 (UTC)
某些用户恶意破坏模板的繁简
[17]此模板是我建立的, 但今天老有人破坏里面的-{}-请管理员制止。--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6日 (二) 09:55 (UTC)
- 为什么要-{}---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6日 (二) 10:20 (UTC)
- 请管理员明鉴,这只是用户框,并不是那么正规的条目,小民之所以用这个代码是因为在简体界面也能显示我想要的效果,这个小民真想不出错在何处,说的极端点用户框不正是表达用户的个人观点吗?何况,小民也没强制在人家的用户页挂这款用户框,不喜欢不用就是了,为什么还要乱改。--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6日 (二) 10:48 (UTC)
我建立的一个用户框模板今天遭到多人的无理修改,所以想建议一个与用户框有关的方针。
我建议用户在自己建立的用户框模板中采用-{}-或其它代码来实现某种效果应受到维基方针的保护,不能任(不喜欢这款用户框的)异见者进行以他为原则的修改。
因为他可以新建自己喜欢的用户框模板,而不必无理修改别人所建的。
顺便,我真不知道在用户框模板中用-{}-哪里不对了,还被人警告。有那么多的用户框模板,有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东西在里面,为什么某些人偏要跟它过不去。
--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6日 (二) 10:32 (UTC)
- 这提议真是吊诡。所谓模板,就是因为有“公用”“共用”“通用”价值所以才建立。不准改变的话就不要建模板了,自己写在自己的用户页或自己用自己的子页建一个便是,不太夸张的话,谁也不管你。--百楽兎 2009年10月6日 (二) 11:38 (UTC)
- 我理想错了,应该是用户框,不是用户框模板,用户框模板是那种 {{Userbox-r|ID区背景色|Info区背景色|ID区内容|Info区内容}},用户框是根据用户框制作的。
- 我在维基用户框列表看到许多用户框中都加有-{}-。可见这样并无不妥之处,更不很说是破坏。--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6日 (二) 12:33 (UTC)
- 在下认为完全没有理由强制显示繁体。--FrankLSF95(Wikibreak) 2009年10月6日 (二) 12:30 (UTC)
- 请看Wikipedia:用户框/兴趣,我很苦恼。--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6日 (二) 12:33 (UTC)
- 我认为用户框是比较个人主义的东西,就像有些政治因素极强的用户框,你不喜欢完全可以不用。一味的针对这款,我很有意见。--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6日 (二) 12:39 (UTC)
- 请阁下给出强制关闭繁简转换的理由。--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10月6日 (二) 12:41 (UTC)
- 看你楼上,另给出-{}-存在的意义如何?--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6日 (二) 12:43 (UTC)
- 此标记的存在主要是为了避免过度转换而加入的强制关闭简繁转换的标记。而如阁下所述,阁下似在声明文章的所有权,而编辑按钮的旁边就有“请勿提交任何阁下不欲予人编辑或重新发布的内容”一句。且,模板是拿去给所有维基人使用的,如果阁下想创建属于个人的模板,可以在用户空间创建,如User:Example/Foo这样的子页。--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10月6日 (二) 12:45 (UTC)
- 维基的东东自然是自由版权的,在用户框(请注意,不是模板)里加入强制转换代码并不是我的首创。
用户框的创建是无任何限制的,并没有什么内容的禁忌,就如Wikipedia:用户框/兴趣中会给繁简不同的一款用户框,其他用户如果觉得繁体版的不好,他有权利新建一个简体或无转换版的,为何要修改原有的呢?我也在用这款用户框。--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6日 (二) 12:55 (UTC)- 查阁下所给链接中的模板,在下认为,将“这个用户喜欢简体中文”这样的内容关闭繁简转换不为过,但阁下所创之模板,找不到一个必须关闭繁简转换的理由。另请阁下注意,所谓“模板”,是位于Template名字空间中的页面。阁下可以直接在自己的用户空间中用{{userbox}}生成用户框,在此中,只要不太过火,阁下可以任意发挥而不受其他维基人的干预。--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10月6日 (二) 13:00 (UTC)
- (+)同意上述意见。--FrankLSF95(Wikibreak) 2009年10月7日 (三) 01:19 (UTC)
- 维基的东东自然是自由版权的,在用户框(请注意,不是模板)里加入强制转换代码并不是我的首创。
- 此标记的存在主要是为了避免过度转换而加入的强制关闭简繁转换的标记。而如阁下所述,阁下似在声明文章的所有权,而编辑按钮的旁边就有“请勿提交任何阁下不欲予人编辑或重新发布的内容”一句。且,模板是拿去给所有维基人使用的,如果阁下想创建属于个人的模板,可以在用户空间创建,如User:Example/Foo这样的子页。--Jimmy XuWikibreaktalk·+ 2009年10月6日 (二) 12:45 (UTC)
- 我认为用户框是比较个人主义的东西,就像有些政治因素极强的用户框,你不喜欢完全可以不用。一味的针对这款,我很有意见。--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6日 (二) 12:39 (UTC)
- 我倒不明白为何你要显示繁体但条目名称却是简体。无论如何,要自用就放在个人用户空间,公用就不应阻止别人合理的修改,亦不应在主题无关繁简体时强行限制转换。—〖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RTC015)〗 2009年10月16日 (五) 05:40 (UTC)
我想知道
我想知道中文维基百科在解封后仍然访问人数无明显增长、条目数增长缓慢的原因。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10月8日 (四) 10:13 (UTC)
- 其实中国大陆的访问人数还是有明显的增长的。要是总访问人数无明显增长的话,那肯定是香港和台湾的访问人数减少了。--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8日 (四) 15:25 (UTC)
- 因为编辑维基百科首先需要热情,其次需要一点技术。老人没热情,产量自然少,所以如何吸引新人、培训新人是中文维基需要思考的发展课题。各位可以去查查登上首页的一些连结,其访问量都暴冲10倍甚至万倍,然而被编辑的次数却仍寥寥。这种现象意谓什么、如何改进?--百楽兎 2009年10月9日 (五) 00:43 (UTC)
---义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07:36 (UTC)----百楽兔说的太对了 编辑数不加可能就是我说的编辑提交后出现"页面无法显示"原因,见如下"页面无法显示"部分. http://zh.wiki.x.io/wiki/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8A%80%E6%9C%AF#.E2.80.9C.E9.A1.B5.E9.9D.A2.E6.97.A0.E6.B3.95.E6.98.BE.E7.A4.BA.E2.80.9D
我也是因为有这个韧劲所以才能坚持上来编辑
新闻动态
10月15日的新闻动态中,出现以下句子
中华民国第8座国家公园台江国家公园正式成立,该座国家公园位于台湾西南部沿海,以湿地、历史、渔盐业为其特色。
先不论这新闻是否直的具世界性,但参考其提供的来源,此段新闻的用词是台湾,并非中华民国,故应该写为台湾,由于headline本人不知如何修改,请有心人跟进,并小心会否因此引发编辑战。—某生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15:58 (UTC)—某生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15:58 (UTC)
问:为什么显示预览和提交编辑时会显示无法显示该页?
我频繁的遇到这个问题,尤其是显示预览时由于内容尚未保存,很容易前功尽弃,望知情者告知,谢谢! 刚刚忘记签名了--Superbanana (留言) 2009年10月17日 (六) 05:00 (UTC)
- 最近GFW不稳定,一些提交内容往往会撞墙,因此建议挂代理访问。--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17日 (六) 11:10 (UTC)
::我不太懂什么是GFW,这个链接我也打不开,如何挂代理访问也请指导一下,非常感谢。--Superbanana (留言) 2009年10月18日 (日) 02:22 (UTC)
条目名称小问题
这虽然是小问题,但Yiken不敢乱提删,故想试问若是重定向名字错误,比如李淑祯,依经纪公司记载则是采用李淑桢,这怎么处理呢?这问题已有管理员处理,只是多加个分类贴上错误重定向。另外一个问题,想试问一个条目有两个名称,比如:横山 (南投县)是现今所采用,却出现横山 (南投县山峰)此名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7日 (六) 14:19 (UTC)
- 错字重定向是被接受的(虽然我反对)。不常用的重定向也是被接受的(虽然我觉得可以评估)。--百楽兎 2009年10月19日 (一) 23:07 (UTC)
- 可以收录的是常见错误。—RalfX(议) 2009年10月20日 (二) 05:38 (UTC)
新闻引用,但没有说来自维基
东森旗下 NOWnews 一则新闻,不想再当成人小说男主角 苏俊宾:别叫我少年阿宾!,见新闻第二段明显是从维基少年阿宾改写,但是没说明来源,这样是否也算引用?我把它加进维基百科:新闻报导引用维基百科的内容里了。 -- Shyangs (留言) 2009年10月19日 (一) 11:48 (UTC)
- 可惜少年阿宾快被删了—Withclear (留言) 2009年10月20日 (二) 14:47 (UTC)
音韵学
问: —Nacht (留言) 2009年10月22日 (四) 12:10 (UTC) 如何解除一个条目向另一个条目的跳转? 比如,我发现“音系学”条目被强行跳转到了“音韵学”。但是这一跳转并不合理,因为“音系学”对应英文术语 phonology,而汉语学界“音韵学”是指“历史音系学”,即 historical phonology。二者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不应该执行现行的跳转。
- 最好的方式是,直接编辑音系学条目(音韵学条目标题底下会有一行字:重定向自音系学。再去点选一次音系学就可以进入音系学的页面),将重定向删除并写入正确的内容。—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0月22日 (四) 12:56 (UTC)
问:"马关条约"条目中,有关李鸿章部分伪造的谣言为何被保护?
问: 马关条约条目的签约过程中节中,有网友不当恶意加入有碍历史人物名誉的谣言, "传说李鸿章曾上书慈禧太后“台湾乃蛮荒漳疠之区,蛮荒之岛,鸟不语,花不香,山不清,水不秀,岛上化外之民,男无情,女无义,弃之不足惜”,[4]或曰“台湾,鸟不语,花不香,男无情,女无义,瘴疠之地,割之可也”" 这段文字之为具特定政治立场之政客所伪造已无庸置疑。本人也曾多次在讨论区中陈述该段今人伪造文字不应编入维基正文,但仍有部分受政治意识形态影响之网友执意要保留伪造传说。 经反复修改编辑后,却于10月20日起被管理员列为保护条目。而这段污蔑历史当事人的伪造文字竟然还保留在正文内,严重影响条目公正性。 以下为本人针对此段伪造文字的详细陈述。 有人说这是李鸿章上书慈禧太后的奏折,有的说是李鸿章面见光绪或言于慈禧时的安慰之语。文字版本各有不同,文句顺序先后颠倒,甚而加油添醋,越扯越离谱,不一而足。有网友(见维基百科马关条约条的修改纪录)说是见于喜安幸夫《台湾抗日秘史》。相信这大概是这段话以白纸黑字唯一见于出版品的仅见纪录。但这明显是有人读书不精,以讹传讹。 喜安幸夫以学者之身,不会在著作中任意编造没根据的只字片语。不信各位去翻这本书,喜安氏原著中从没写过这一段。那有人说书中出的这一段是见于哪里? 原来是出自台湾反对党出身的政治人物张晋城为本书所写的代序,张有任何根据或来源吗?没有!所以追根究柢,被栽到李鸿章身上的这段话,纯粹是某些意识形态毁了脑袋的文人恶意捏造。其动机不言可喻。 用最简单的逻辑做出立即的判断:这段谣言纯粹是某特定意识形态立场文人编造的鬼话。最简单的验证方法,就是请任何一个看过说过有这份"奏折"、或相信有此事的人,把李鸿章写(或说)这两句话的全文公布给大家看看。我可以断言,没有任何一个人拿得出来,就算我只要这段话的之前和之后两句。有任何一个人将曾经出现过这一段文字的”那篇文章”从头到尾一起公开过吗??谁看过这篇”奏章”?出自哪一篇”奏章”? 退一步说,即便有人说这不是写在奏折,而是言谈中提及的,所以没有见诸文献。姑且信之,那么就算是李鸿章和不知名对象讲过这种话,也必然要有人纪录成文字才会让第三者知道。那请问:这份谈话的文字纪录究竟在哪里??翻遍档案史料、李鸿章全部奏稿诗文集,统统找不到,偏偏就流出了这两句话让某特定政治立场的文人听到。这不是见鬼了吗?很简单的逻辑问题。假设如果李鸿章真对慈禧说过这种话,外界是怎么知道的?再假设,如果李鸿章有这类文字纪录,觉得不妥而销毁,所以现在看不到了..那就更奇怪了,纪录被销毁了谁又怎会如此神通,知道这么高层的对话?难不成是李鸿章托梦给这些人?还是慈禧? 也就是说历史上根本不存在这份奏折,也没任何正式文献记载李说过这段话,从头到尾就是被捏造的几句文理不畅达的鬼话。明显纯粹是某特定意识形态人士的刻意捏造,和无知网友的以讹传讹。李鸿章在马关谈判时,确实发表对台湾负面的描述,但这些描述是要放在他所面对的艰难处境,为了达到谈判目的,所做的策略性说辞,而且其言辞虽鄙却也没有心人士所捏造的这几句话如此卑劣不堪。说穿了这不过是激进的政治人物为达成特定政治目的伪造历史扭曲捏造史实的卑劣心态。只要有最基本的逻辑思考和判断能力,就可以确认这段话根本是没影的事。 —Aki2009 (留言) 2009年10月21日 (三) 01:17 (UTC)
- 《台湾抗日秘史》书中确实无此言。我手上是武陵出版社的版本,并无张序。
- 保护条目只是制止编辑战,呈现某一版本也非微基百科对该版本的认可。
- 我也同意该奏折内容是捏造的,但根据维基百科的编辑规则,最有力的办法是找到另一个可靠引用来源指出该说法为伪。—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0月21日 (三) 07:10 (UTC)
- 有时候这回形成一个悖论,虽然都知道是假的,但是要证伪却发现偏偏没有可靠文献去证伪,可能找不到,可能是引述的假资料比较偏门,没有引起太多人重视,没有人去证伪,甚或主流意见根本无视它,此时如何是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0月21日 (三) 13:17 (UTC)
- 书生顾虑得是。先谈本案,李鸿章奏折鸟不语花不香之说法,引用者广,不算偏门,应该有机会找到证伪的文献。
- 至于比较偏门的例子,确实较为麻烦。您记不记得郑成功攻台之役条目曾有人引学者卢建荣的著作,形容郑成功渡海攻台是人类史上第一次大规模跨海作战。当时我们提出元朝攻打日本和日本发动文禄庆长侵韩之役,都早于郑成功攻台,卢建荣的说法虽无人证伪,但显然错误,也就径自删除了。也许可参考这样的做法?—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0月21日 (三) 14:16 (UTC)
说实在的,这种荒谬绝伦的文字,不算是遍门的原因,是因为网络的流通,各位用鸟不语花不香的关键字去搜寻即知,以讹传讹造成这句话好像是流传很广众所周知(当然还有广播电台和某政党选举台子的强力放送),但究其原始文字版本,我相信就是出自张晋城写的那篇代序,这也是仅见于出版品的唯一纪录(漫画台湾史当然只是继续以讹传讹)。即便我去翻遍任何一个独派政治立场鲜明的台湾史学者,史明、许世楷、许极炖、李筱峰、戴宝村等等,甚至研究台湾的日本学者,他们不曾也不敢在著作中征用,当然这段话说穿了是现代政客的"发明",学者也无从征引任何相关文献,也无从辨伪起,一来这段话纯粹是近几十年来台湾反对党兴起时的创造发明,史学者上穷碧落下黄泉也找不出这段话的史料来源,连读都没读过,如何去辨伪?再者政客信口开河惯了,若他们的谎言要一一由历史学家去辨伪还得了?历史学者不忙翻了。毕竟这些历史学者还有起码的学术声誉,不敢无一句无来历,就算知道这句话也会考证其真伪而不敢引用。退一步说,要是真有这份文献,政客早就拿出来大肆宣传了。事实上,迄今也没有一个正牌的史学工作者敢引用这句话,而也只有那些个信口雌黄的政客(包括写代序的张晋城,还有写“读后”不经任何查证就直接引用张代序文字的大"学者"李鸿禧,见1985年武陵初版本页3及页215)才敢恣意编造历史谎言。但如今这种为政治宣传服务的而编造的谎言,竟然被保留在以学术自期的维基百科里,不是非常讽刺的事吗?再次强烈请求立即删除这种毁谤污蔑历史人物的伪史。--Aki2009 (留言) 2009年10月22日 (四) 01:47 (UTC)
- 正因为流传甚广影响力大,所以证伪的机会比较高。上网查阅一下,李敖笑傲江湖671集[18]内容提到:“大家看看,中国人受了多么窝囊的气,今天有些不懂事的台湾人,包括今天民进党政府的,所谓的考试院院长姚嘉文这些,他们说,李鸿章说台湾人无情,男无情女无义,鸟不语花不香,不要了。我们现在根据这些历史文件查得很清楚,李鸿章从来没有说过这个话,从来没有说过台湾这个地区,男无情女无义,鸟不语花不香,从来没讲过这个话,也从来没说要把台湾卖掉。”
- 不知道这算不算可靠引用来源,但至少表示有人反驳过这个说法。大家可以再查查。—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0月22日 (四) 04:17 (UTC)
- 还有南方朔〈阿扁告阿辉﹕台湾式情义传奇!〉一文[19]:“此外,台湾还长期传说甲午割台的李鸿章曾用‘鸟不语,花不香;男无情,女无义’来形容台湾,尽管这句话并无出处,主谈《马关条约》的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的 《蹇蹇录》里也没有这样的字句,但无论如何,这些记载和句子,后来都成了台湾独派感情论的核心,他们认为这是中国人蔑视台湾人,台湾其实是‘鸟语花香’、 ‘有情有义’之地。台独论述的‘乡土论述’里把乡土美化圣化,它不是没原因的──它是清代官吏负面描述台湾的反面。”也许语气上不是那么强烈,但这个至少符合可靠引用来源。—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0月22日 (四) 04:28 (UTC)
- 关于“鸟不语花不香”一语,在维基百科上最好的处理办法,并不是依据可靠来源的证伪予以删除,而是将此语的源流和证伪并列刊出,好让读者知道始末。—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0月22日 (四) 04:33 (UTC)
- 同意Kleistan君的意见。—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22日 (四) 05:41 (UTC)
- 关于“鸟不语花不香”一语,在维基百科上最好的处理办法,并不是依据可靠来源的证伪予以删除,而是将此语的源流和证伪并列刊出,好让读者知道始末。—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0月22日 (四) 04:33 (UTC)
这段话的最原始文字来源,就目前所见,没有早于1985年张晋城写台湾武装抗日史一书代序的纪录,明显可知是出于政治人物的恶意捏造。至于是否该将异说并列,我有不同意见。如果已经可证实为伪造,而且有政治宣传用意,还要并列刊出,那不得了,日后各政治团体的文宣和抹黑文字将会在维基上面百花齐放。如果是可靠的历史,就请举出史料来源,无史料来源,就不该画蛇添足,误导视听。--Aki2009 (留言) 2009年10月22日 (四) 06:26 (UTC)
- 离已可断言为伪文似乎还有一点距离。以前欧洲人也找不到不是白色的天鹅。--百楽兎 2009年10月22日 (四) 11:14 (UTC)
- 1.伪文有伪文的价值,伪文的广泛流传反映了一个时代若干人们的思维,譬如南方朔所说这是“台湾独派感情论的核心”。
- 2.维基百科不是用来正名或者导正视听的地方,这句话在社会上如此显著,自然有收录的必要性,只要不偏废中立性叙述(譬如加上证伪)即可。
- 3.如果迳予删除,对若干读者来说,他们可能只会认为是维基百科遗漏了这句话,而失去了阅读到证伪观点的机会,证伪就更不容易被世人所知了。
- 4.致百乐兔,在找到非白天鹅之前,我们也不能就去肯定非白天鹅存在是个事实吧。就维基百科而言,证不证伪也不是维基的责任,既然已有质疑“鸟不语”的来源,依据中立性原则写入条目中让读者判断即可。我想您应该也是这个意思。—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0月22日 (四) 11:45 (UTC)
- 你没有看懂我在写什么...(^_^;。不过思维一致,所以写这个回应并不是要反驳你什么。--百楽兎 2009年10月22日 (四) 11:56 (UTC)
- 我创建了这个条目:鸟不语,花不香,男无情,女无义,大家帮忙看看有没有问题。—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0月22日 (四) 12:31 (UTC)
欧洲人可以找得到白天鹅,那是因为确实有白天鹅存在这世上。但要找得到鸟不话花不香,除非李鸿章死而复生,因为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与之相关的史料是记载这段荒谬编伦的话的。要证伪很简单,只要说有这件事的人举不出史料,那就必为伪,为何?因为没有史料,怎么会出现这段话?该举证的不是要证伪的人,而是可以证明其为真的人。这应该是最基本的逻辑常识吧。--Aki2009 (留言) 2009年10月22日 (四) 14:06 (UTC)
- 1.维基百科本身不做真伪的考证与裁断,只要是有可靠引用来源的内容都可以被写进来。请了解一下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方针的规定,尤其是“可供查证不等同正确性”一节:“可供查证的要求只是为了确保编辑者撰写的内容真实存在于可靠来源,而非由编辑者自行创造,但这并不意味可查证来源的内容就有绝对的正确性。来自于可靠来源的内容也可能是错的,因此若该内容能被其他可靠来源证明为错误,则有可能会被删除。”
- 2.“鸟不语”一句虽然是编造出来的东西,但多年来被广泛引用,反映了相当数量的台湾人对这句话深有所感,或者说这句话恰中了若干台湾人的思绪。即便是一句假话,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与社会意义,因此它就有被写进百科的价值。—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0月22日 (四) 15:44 (UTC)
王载
问:王载条目(并非本人所写)被认为关注度不足提删,本人认为这个条目具有相当的重要性,提议保留。因为王载是著名的中国自立教会基督徒聚会处早期的开创性人物,也是中国第一个向海外传教的基督教差会的领导人,用“王载”配合“布道”一并搜寻,google搜索结果获得约1,170,000 条[20],足证其关注度相当高,其他教派编写的华人基督教史人物辞典、教会历史人物传记中均将其列为中国知名教会领袖,官方编定的志书也能证明相关事实[21] [22] 。以WP:关注度为理由删除并不恰当。在本人提议恢复此条目时,一位管理员表示“不质疑现实中此人所享有之重要性、知名度”,只是条目未克反映”。可是,由本人来重写这个条目,又以G5为由被速删,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解决呢?—Timothy (留言) 2009年10月23日 (五) 06:24 (UTC)
- 文章内要引用两篇或者以上可靠媒体的专题文章,主题是其他内容或者来自搜索引擎、论坛、维基这样没有同行评审机制网站的可靠来源的文章不能作为建立知名度的标准。--Skyfiler (留言) 2009年10月23日 (五) 13:33 (UTC)
- “两篇或者以上可靠媒体的专题文章”是收录的sufficient condition而非necessary condition(指一般情况;某宗车祸的新闻报道、地产楼盘介绍、电脑杂志介绍某一主板之类的“可靠媒体专题文章”另议),否则那些像西周桓公之类的小国君主条目,仅在史记或竹书纪年的某两三句提及过的,都会因为不符合Wikipedia:关注度而被删。--Mewaqua 2009年10月23日 (五) 14:45 (UTC)
- 对于这种情况,重新创建的条目是有发展的机会的。不应提交快速删除,而应该提交删除投票进行讨论。—Timothy (留言) 2009年10月23日 (五) 16:25 (UTC)
- “两篇或者以上可靠媒体的专题文章”是收录的sufficient condition而非necessary condition(指一般情况;某宗车祸的新闻报道、地产楼盘介绍、电脑杂志介绍某一主板之类的“可靠媒体专题文章”另议),否则那些像西周桓公之类的小国君主条目,仅在史记或竹书纪年的某两三句提及过的,都会因为不符合Wikipedia:关注度而被删。--Mewaqua 2009年10月23日 (五) 14:45 (UTC)
林彪条目第三个图片(文革海报)不能显示
问: 林彪条目第三个图片(文革海报)不能显示,该图片在英文的林彪条目也能显示的,我也没有字误啊,空不空格也试过了,一样。是什么原因呢? 该图片特殊不能转,可东北局开会那个也能转,该图片特殊版权? —义 (留言) 2009年10月23日 (五) 21:04 (UTC)
- 那是因为File:Lb01.jpg只存在于英文维基百科,而没有发表在维基共享资源。当然,这张图仍然具有版权,所以不能上传到维基共享资源,你可以下载下来后再上传到本地(即中文维基百科)中。版权模板照着抄,写{{Non-free poster}}即可。但英文维基的这幅图来源不明,所以可能你上传到中文维基后会被提删(英文是侥幸至今还没被提删)。--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24日 (六) 00:19 (UTC)
Category:非小说类
Category:非小说类和Category:报告文学究竟是否同一类事物,两者都像是en:Category:Non-fiction的意思。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24日 (六) 05:30 (UTC)
- 这位仁兄请先熄火,您先查查是谁把您的条目删除,少说粗话对身体比较好--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10月22日 (四) 08:14 (UTC)
- 世面上的书千奇百怪,书中各有自成一家的诸多名词。因此,如果普遍性不足够,维基百科便可能不收录。--百楽兎 2009年10月22日 (四) 11:09 (UTC)
- 如果没有版权问题,而重要性又不够独立写条目,为什么不放在吴思里面?--Gilgalad 2009年10月24日 (六) 00:35 (UTC)
这算不算人身攻击
2008年6月17日Ch.Andrew创建大安水蓑衣,但却因为%B4%E8%93%91%E8%A1%A3&action=historysubmit&diff=7271414&oldid=7270946 大安水蓑衣编辑差异纪录发现"这是中文维基百科,请勿将名词维基化连结至日本维基百科"此句,创建人Ch.Andrew立即于User Talk:Yiken 表示/User_talk:Yiken#.E9.97.9C.E6.96.BC.E4.BB.96.E8.AA.9E.E7.B6.AD.E5.9F.BA.E9.80.A3.E7.B5.90 混编辑次数,Yiken有感于此,深知与实不符,言重有辱之嫌,敢问各位维基人,这种人身攻击行为,应当如何处理?Yiken翻阅了管理员职责与编辑方针,管理员并无义务非得要处理这起纠纷,Yiken感到伤脑筋,非得要忍受对方人身攻击吗?另外,Ch.Andrew提出质疑也回复至/User_talk:Ch.Andrew#Re.EF.BC.9A.E9.97.9C.E6.96.BC.E4.BB.96.E8.AA.9E.E7.B6.AD.E5.9F.BA.E9.80.A3.E7.B5.90 Re:关于他语维基连结,内容已经大致可说明来龙去脉,请各位先进查阅,谢谢。-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24日 (六) 07:54 (UTC)
- 另外,想请问管理员,若是不想受这位维基人的人身攻击之行为,虽然只做出一次,但使用攻击行为对Yiken影响过深,是否有何方法去排解?-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24日 (六) 08:10 (UTC)
- 这起事端拿Talk:八卦山山脉#更名相比,起因都是相同的,难道是因为Yiken不该去“合理编辑”,这合理编辑便是合乎维基百科编辑方针。特别是Ch.Andrew创建大安水蓑衣,Yiken先是将条目名称错误更正,接着是遵从SElephant指示进行去除内部链接含有外语维基百科,结果却被引发Ch.Andrew不满,将Yiken冠上“混编辑次数”,Yiken只是对大安水蓑衣改了两次就被说是在“混”,自此至今一直以来都被维基人饱受“混”这种观感下编辑,这伤害甚大,因此Yiken必须要求拥有排解之行为。-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24日 (六) 08:23 (UTC)
- 先说公事:过度链接的概念解释:en:WP:OVERLINK,各位是否觉得有加入相关指引的必要性?实际上指引中已经给出了一定的解释,但没有明确指出什么算是过度链接。再说私事:既然别人认错了,那么也就算了——封禁只应用来防止进一步的破坏,而不是拿来惩罚用户。--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24日 (六) 08:24 (UTC)
其用户的言论可能会令你有被人身攻击的感觉,但这件事已一年多,用户亦已道歉(/index.php?title=User_talk%3AYiken&action=historysubmit& diff=7289088&oldid=7277372),为何还要再一年后拖出来说?— Kiva is Wikibreaking 2009年10月25日 (日) 01:25 (UTC)
- 请菲菇采取中立处理,强烈抗议将“封禁只应用来防止进一步的破坏,而不是拿来惩罚用户”此言套用在 Yiken身上,这是莫须有的妄加之罪,上述Yiken任何字词并无提及“封禁”两字,请勿进行辱伤行为。-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15:34 (UTC)
避免本讨论延续纠纷,Yiken自愿放弃追究并不求结果,故请参与本讨论之维基人勿继续延续本讨论发展,同时一并移除本讨论全部内容,请曾参与本讨论之维基人见谅,也建议勿恢复本讨论,这表示重掀风波纠纷。-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06:27 (UTC)
如何在编辑中出现维基语录的内容(几段文字)
问: 内容指的是几段文字,我记得之前我看过有条目有(好像是优良条目),有框框的,可现在苦找好久没找到,唯有在此请教,谢谢先!! —义 (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09:27 (UTC)
研究许久 发现如此:
三大龙头
有没有听说过,莫仁和罗森并称为“两大龙头”,或者他们俩再加上黄易合称为“三大龙头”的说法?真有此事吗?--210.6.97.44 2009年10月23日 (五) 12:39 (UTC)
- 不详,但黄易的作品并不发布于网上,多是玄幻类的小说,背景大部分是真实的历史,而前两位应该算网络作家,作品首发于网上,小说多是自创的世界观的奇幻类小说。
- 流行的说法是,金庸古龙黄易梁羽生温瑞安。
另,罗森的马甲不少,以前看书就有人说莫仁是罗森的另一个笔名。--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11:49 (UTC)
语病提问
问: —222.240.224.131 (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11:06 (UTC) 在南方共同市场的定义的第二段的最后一句话“但是仅仅机警对团结的状态支持的FTAA。”含义不明,有语病。
- 您可以尝试修正病句。--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11:54 (UTC)
错误的“象”
现时有过百条目在说相似或比如的意思是,误用“象”字,例如Special:Search/好象、Special:Search/就象、Special:Search/是象、Special:Search/正象、Special:Search/不象,应该使用“像”,不过有部分搜寻结果属于例外,不用修改,例如“喜好象征”,因此要靠人手判断执行,请大家一齐来帮忙改正这些错别字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09:21 (UTC)
我认为象并不是错别字,而是异体字,没有必要更改。--刻意 2009年10月16日 (五) 14:53 (UTC)
- (+)支持像才是正确的--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16日 (五) 15:05 (UTC)
- 由于在繁体中文里,“象”和“像”的分工有明确规定,曾经提交到Wikipedia:繁简体转换请求/2009年9月#繁简转换增加:简体:不是象; 繁体:不是像,却获知这是错别字,如果认为没有必要更改,那就应该更改字词转换系统。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17日 (六) 04:43 (UTC)
- 象假借为像,由来已久。典型例子︰象型文字,又——清· 林觉民《与妻书》︰“女必象汝。”。无须修正。—J.Wong 2009年10月17日 (六) 04:58 (UTC)
- “象形文字”之类的词语并非我想更改的类型,反而我曾指出应该要人手判断,避免过度更改,而且若是引用古文,就应该跟随原文。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17日 (六) 06:02 (UTC)
- 题外话:与妻书是否真的写“女必象汝”,还是“女必像汝”,实在有待考证。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17日 (六) 06:08 (UTC)
- 真不明白为何现在的中文维基忽然复古起来,又不见那些支持用“象”代替“像”的人,会用“wikt:它”代替“wikt:蛇”(玉篇.它部:“它,蛇也。”)。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19日 (一) 15:55 (UTC)
- 讨论字源并无意义,正如“暮”本作“莫”,但恐怕现在没人还会混用。如今无论简繁体,“象”、“像”二字均已明确分工,自然须按现时之标准改正。—Chief.Wei 2009年10月26日 (一) 04:52 (UTC)
历史上的今天10/21
本日的“历史上的今天”:有一条:“1600年,德川家康的军队在关原之战中战胜丰臣秀赖的军队,确立了江户幕府在日本的统治。”差谬甚远。
1.关原之战不可称为德川家康的军队与丰臣秀赖的军队之战,当时德川也是丰臣家臣,东军的主力如福岛正则等也都是丰臣家的大名。
2.西军系由毛利辉元出任名义上的总大将,而实际上由石田三成率领。丰臣秀赖在这场战役时保持中立,并未公开支持其中一方。西军不可谓丰臣秀赖的军队。
3.江户幕府是在1603年才出现,不可谓此战确立了幕府统治。
此条应改为:“1600年,德川家康率领的东军在关原之战中战胜石田三成率领的西军,改变了德川家和丰臣家的高下之势。”—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0月21日 (三) 06:55 (UTC)
- (+)同意阁下的观点。虽然10.21早已过去,但仍宜及早修改。—Zhxy 519(联系) 2009年10月26日 (一) 07:33 (UTC)
新条目“英剧”和“美剧”并非侵权和抄袭
问: 前辈们好。我今天发布的两个新条目,已经在一开头就说的很清楚了,是集合网络上的一些较好的推荐,而且不是照抄,是经过重新整理编辑的,目的也是完全为了能给在铺天盖地热门冷门的英剧美剧中间,为犹豫不决的入门者或者爱好者提供一点点帮助。请斟酌。
Jj.freya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10:51 (UTC)Zj.freya
- 重新整理编辑并不足够,而必须由您本人在阅读了各篇参考文献后,用自己的话写出。拼凑的文章并不能成为原创的作品,而必须是自己写的才能算。当然,如果您能向那些论坛文的作者请求到版权许可则另当别论(如果您对此感兴趣请参见Wikipedia:请求版权许可,如果有什么不理解的也可以在此发问)。--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26日 (一) 15:07 (UTC)
此用户的分页内容是否适合?
刚看到用户Patrick830606的分页中满是数学题目,不知是否适合?故在此请各位协助判断,谢谢!—Altt311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06:11 (UTC)
总括来说,您应该避免在用户页上放置大量和维基百科无关的资料。
- 去提醒他一下吧。--FrankLSF95(Wikibreak) 2009年10月26日 (一) 10:03 (UTC)
User:Patrick830606/mathreport2009.9.25最下方:“复制、编辑前皆需先经本人同意”。这种做法已经明显地违反了维基百科的版权条款。--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26日 (一) 15:13 (UTC)
- 不恰当页面均已被提删,一图片则在共享那边,则要由那边处理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17:14 (UTC)
三峡工程的图片
问:三峡工程条目中的一张图片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Threegorges.png 没有中文版本的,我修改了一张,不知可否/如何替换?另外据说地图这类图片要用SVG格式,可是我不知道在哪能找到这个图像的SVG原文件。 —天天 2009年10月24日 (六) 02:36 (UTC)
- 上传成File:Threegorges zh-hans.png即可。建议上传简繁体两种版本,并使用{{file2}}模板自动转换。这个图还没有矢量的SVG格式,如果阁下愿意制作,可以使用Inkscape等软件。--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24日 (六) 04:30 (UTC)
- 简体和繁体文件皆已上传,分别是File:Threegorges_zh_hans.png和File:Threegorges_zh_hant.PNG。但是模板自动转换的功能我还不会使用,请大家协助编辑。 --天天 2009年10月25日 (日) 08:57 (UTC)
- 似乎要对Template:Infobox Dam作出修改,才可以做到图片的转换。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17:28 (UTC)
- 简体和繁体文件皆已上传,分别是File:Threegorges_zh_hans.png和File:Threegorges_zh_hant.PNG。但是模板自动转换的功能我还不会使用,请大家协助编辑。 --天天 2009年10月25日 (日) 08:57 (UTC)
重新定向遇到问题 帮忙
问: —义 (留言) 2009年10月18日 (日) 10:23 (UTC) 现有条目镇流器(台湾名“安定器”)
我想把电子镇流器条目 电子式镇流器条目 指向这个条目的“电子式镇流器”栏
把电感镇流器条目 电感式镇流器 指向这个条目的“电感式镇流器”栏
但现在好像定向有问题 是不是简繁转换之类的原因?帮忙的人可以直接编辑一下我之前的命令
谢谢!!
--义 (留言) 2009年10月18日 (日) 11:04 (UTC)谢谢 想到哪有问题了 要点页面上面“不转换” 然后输入繁体才行 好像是维基bug?
章节链接要按源码中的繁简使用--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14:52 (UTC)
关于“颚”和“腭”
《现代汉语词典》中说“颚”同“腭”,在语音学条目中应该用哪一个字? —Bcnof留言 2009年10月20日 (二) 02:16 (UTC)
- 腭,专门指口腔那个部位的,--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20日 (二) 13:51 (UTC)
- 既然如此,请将硬颚鼻音、软颚鼻音等条目中的“颚”全部改为“腭”.--Bcnof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14:53 (UTC)
请求建立一个给分类添加跨语言链接的机器人
例如Category:恐惧症,没有跨语言链接,但是有恐惧症这个条目,而其对应的英文版条目是en:Phobia,那么在Category:恐惧症就可以添加跨语言链接en:Category:Phobias(如果在英文版有这个分类的话)。
还有一种可以添加跨语言链接的情况,就是像Category:加拿大博物馆的分类。在中文维基百科没有加拿大博物馆这个条目,但分别有加拿大和博物馆两个条目,而它们对应的英文版条目分别是en:Canada和en:Museum。于是,在Category:加拿大博物馆就可以添加跨语言链接en:Category:Museums in Canada。
目前所有的机器人都是在已经有跨语言链接的分类添加新的链接,碰到没有跨语言链接的分类便无能为力。有谁愿意建立一个用上述的方法给分类添加跨语言链接的机器人?目前有不少分类都属于上述两种情况。--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17日 (六) 14:55 (UTC)
- 不能保证正确。如遇见消歧义等--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14:55 (UTC)
徴vs徵
“徴”与“徵”,一个的unicode是U+5FB4,另一个是U+5FB5;一个是日本新字体,另一个是繁体/繁体中文。写中文时应该用后者,但两者是如此的相像,使得有不少条目误用前者,例如:Special:Search/特徴,应该把它们改过来吗?还是由得它们?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19日 (一) 20:49 (UTC)
- 我认为用征好—lauyulam (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05:03 (UTC)
逐页人手更改,繁琐又费时,有人可以用bot来一次过修正吗?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17:59 (UTC)
- 后者。等几天看共识--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14:59 (UTC)
问:Infobox
问: 嗨我想要编辑台湾犬,想要从对应的英文版中的 Infobox 抄一些台湾犬资讯,但我发现中英文版中的 Dogbreed Infobox 设计不太一样,一些 tag 例如 maleweight、femaleheight 都抄到中文版中都没办法显现。我觉得这几样资料似乎可以增列。请问有人负责Infobox的资讯吗?还是我可以自行更改?要改要在哪里改?谢谢!—Huggie (留言) 2009年10月21日 (三) 02:21 (UTC)
- 自己在模板页改,除非已保护--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15:37 (UTC)
为何不能移动?
Diane Ackerman移动到译音黛安‧艾克曼。--<i>Jerry Wong</i>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3:00 (UTC)
- 完成--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3:04 (UTC)
- User:JerryofWong用的间隔号“‧”是不正确的。应该是“·”--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4:35 (UTC)
清理请求
简单句:谁来清理下?--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25日 (日) 02:46 (UTC)
- not exist?--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14:46 (UTC)
- 警告: 你现在重新创建一个先前曾经删除过的页面。
- 你应该要考虑一下继续编辑这一个页面是否合适。为方便起见,这一个页面的删除记录已经在下面提供:
- 2009年10月26日 (一) 23:36 Jusjih (讨论 | 贡献) 已删除“简单句” (已移动至维基教科书: b:简单句)—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5:18 (UTC)
电锯惊魂的标题
问:为什么电锯惊魂系列电影条目中大标题全都是“电锯惊魂”?应该是“电锯惊魂2”、“电锯惊魂3”......才对—宇宙之王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06:08 (UTC)
- 测试了一下也不知是啥原因造成,noteTA标签似乎无法正常运作。—泅水大象 讦谯☎ 2009年10月28日 (三) 16:57 (UTC)
可以制作一幅svg台湾地图吗
问:谁可以帮忙制作一幅台湾的svg地图?类似这类File:Republic of china.png、Fil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rthographic projection).svg —218.103.194.199 (留言) 2009年10月29日 (四) 08:57 (UTC)
请有相关资料者更正
孝明皇后 (唐宪宗)竟然生于705, 死于865, 160岁??? 唐宪宗778年才出生, 明显是有矛盾, 请有相关资料者更正, 谢谢--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17:05 (UTC)
- 应属破坏,已回退。—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09年10月29日 (四) 03:49 (UTC)
- 原来是这样. 所以说, 维基上的东西绝对不可以引用. 如果那破坏者是写上805, 而不是705, 恐怕不会有人发现; 之后如果有传媒引用了, 孝明皇后在805年出生便会成为“事实”, 然后再被维基引用为“可靠来源”. 这种事曾经发生过, 破坏维基确实是散布假信息的好方法.--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10月29日 (四) 08:40 (UTC)
- 所以维基百科才会发明“可靠版本”的功能,只是中文维基没采用。--百楽兎 2009年10月29日 (四) 13:19 (UTC)
- 实在有必要考虑实行, 如果是科学类或古代历史这种没有太大争议的内容, 应该是可行的--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10月29日 (四) 16:50 (UTC)
- 所以维基百科才会发明“可靠版本”的功能,只是中文维基没采用。--百楽兎 2009年10月29日 (四) 13:19 (UTC)
- 原来是这样. 所以说, 维基上的东西绝对不可以引用. 如果那破坏者是写上805, 而不是705, 恐怕不会有人发现; 之后如果有传媒引用了, 孝明皇后在805年出生便会成为“事实”, 然后再被维基引用为“可靠来源”. 这种事曾经发生过, 破坏维基确实是散布假信息的好方法.--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10月29日 (四) 08:40 (UTC)
User:Krytyk的行为该如何面对(注意,不是处理)
参见WP:DYKC中我提的问题下面那个隐藏框和User talk:Krytyk,我知道我译术不精,但是我也受不了他如此寒酸的批评(虽然User:Kuailong和User:cobrachen,User:Hamham也会对此批评,但没这么寒酸),请问,我该怎样面对他的话语,是应该回应还是漠视。—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09年10月24日 (六) 10:37 (UTC)
- 为什么知道自己译术不精还去翻译条目,等着挨别人批评呢?除了翻译条目之外,难道就没有其他事可做了吗?巡查新页面、回退破坏、监视最近更改、修正错别字、把条目维基化、……不也挺好的吗?--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24日 (六) 10:50 (UTC)
- 如果藏骨兄认为自己的翻译功夫确实是不太好的话,那么便不应漠视Krytyk的说话,已是真心接受。在下认为未必是阁下能力不到,可能是波兰相关主题的条目过于复杂,导致阁下在翻译的过程上充满困难,阁下可试一试其他主题。自要有心去作出贡献,维基都会欢迎的。—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0月24日 (六) 12:00 (UTC)
- 包容一下吧,从他的贡献中便可得知他其实只是一个新手而已,不熟悉维基应有的礼仪是一点都不奇怪的。—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0月24日 (六) 15:16 (UTC)
- 藏骨集团应该虚心接受批评,改进自己,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去Krytyk的讨论页客气地讨论,而Krytyk应该读一读WP:WQT。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24日 (六) 18:39 (UTC)
- 我不同意新手就可以违反维基礼仪,礼貌乃是人际互动的基本态度,维基礼仪不过是针对维基百科常见的状况加以规范罢了。
- 至于藏古集团君应该如何对应,请参见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补充:“如果有使用者对您人身攻击,您应该请攻击者停止人身攻击的行为并且注意这项规定。如果攻击者继续向您人身攻击,请依状况使用争论的解决程序。”这些规定的条文也许过于冰冷,我可以体会您不愉快的感受,但如果您化此屈辱为进步的动力,把英文给练好了,他日回想,这次事件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10月24日 (六) 19:13 (UTC)
- 诚如Kleistan所言,新手不是恶言相向的理由。该发言的语气不好是事实,这点应该是循劝导的角度去解决。我想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包容了——容许您犯错,但不容许您持续犯错。
回正题,我明白受到这种意见的打击藏骨集团兄心中的不快,但同时也希望您先把条目修好,然后再逐步改善您自己英文的能力,这才是真正的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Altt311 (留言) 2009年10月24日 (六) 19:26 (UTC)
- 诚如Kleistan所言,新手不是恶言相向的理由。该发言的语气不好是事实,这点应该是循劝导的角度去解决。我想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包容了——容许您犯错,但不容许您持续犯错。
- 藏骨集团应该虚心接受批评,改进自己,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去Krytyk的讨论页客气地讨论,而Krytyk应该读一读WP:WQT。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24日 (六) 18:39 (UTC)
- 不管到哪里,礼仪是最重要的,不管事情对不对,礼仪不好事情马上一面倒,哪管您事情对不对--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05:59 (UTC)
- 我只能说“忠言逆耳”、“世上最棒的建议通常是最恶毒的批评”(忘记谁说的)所言不虚。很多人以为唐太宗能容魏徵没什么了不起,可是那些人往往都做不到唐太宗的千万分之一。--百楽兎 2009年10月25日 (日) 10:05 (UTC)
- 但是我认为这样的语气并非所有人都能接受。譬如法家称除了尧,没人会到了50岁仍然侍奉自己父母;而孟子称到了50岁仍然侍奉自己父母的伟大精神,我在尧身上见到了(以上语出李宗吾的《厚黑学全集》),但是您不能以尧的标准看待众人。其实,虽然译术不精,但是跟过去相比,还是有进步的。参见这里和这里,其中窗帘布的看法由应关注。—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09年10月25日 (日) 12:32 (UTC)
- 不是我以什么标准看待众人,而是众人自己要以什么标准看待自己。我想我的回复已很好地回应了本篇的主题“该如何面对”。--百楽兎 2009年10月26日 (一) 01:29 (UTC)
- 但是我认为这样的语气并非所有人都能接受。譬如法家称除了尧,没人会到了50岁仍然侍奉自己父母;而孟子称到了50岁仍然侍奉自己父母的伟大精神,我在尧身上见到了(以上语出李宗吾的《厚黑学全集》),但是您不能以尧的标准看待众人。其实,虽然译术不精,但是跟过去相比,还是有进步的。参见这里和这里,其中窗帘布的看法由应关注。—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09年10月25日 (日) 12:32 (UTC)
- 有些人在礼节方面很有问题,并不是说他不懂,而是这些人是站在某些立场看待别人,喜欢极不友好的问候不同阵营的人。
- 遇到别人不公的指责,不需要太过在意,阿-扁会夸小马做的不错吗?--玖巧仔@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13:09 (UTC)
- 私心认为TBG君的译文的确有所精进,但对于那篇译文的程度,我认为实在有违TBG君平常的水准,可能是松懈了吧。对于Krytyk的批评我觉得是有些言重,甚至有点吹没求疵,但至少有人能指责自己的缺点,让自己可以了解并加以改进,这都是对自己有益处的。在事情发生后,
TBG君的新的推荐条目我就觉得水准又回来,至少可以做为自己的警惕阿。而关于网络上恶毒的言语,我想何以与它随波起舞?为何要让一个素昧平生的人搞得自己心情不佳?心安理得即可-Djhuty (留言) 2009年10月25日 (日) 20:34 (UTC)
- 私心认为TBG君的译文的确有所精进,但对于那篇译文的程度,我认为实在有违TBG君平常的水准,可能是松懈了吧。对于Krytyk的批评我觉得是有些言重,甚至有点吹没求疵,但至少有人能指责自己的缺点,让自己可以了解并加以改进,这都是对自己有益处的。在事情发生后,
- 兄弟,对方也是新手。他“吹毛求疵”你的翻译水平,您也“吹毛求疵”他所不熟悉的维基礼仪。话说回来,我已尽力提醒注意他维基礼仪,也提醒你注意翻译的具体问题。我想这些问题私下沟通,能达成共识最好,达不成也不建议公开的讨论。因为公开讨论有拉一批人支持你打击别人的嫌疑,即使没有,也可能致别人于尴尬境地。您比他“资历”老,更应该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头上。还是少花点时间在没有什么贡献意义的事情上吧。最后回答你的问题:不是漠视还是不漠视,这样问只是设一个套,无论怎么回答,都符合你预设的结论,尽早跳出你是受害者的心结对你更有好处。事实上,你做的贡献大部分人还是明白的,更何况你自己也说你心里接受对方的说法,那为什么不大方的公开接受能接受的,忽略那些过重的修饰性词语呢?能否选择性忽略一些东西,是你的个人造化了。 ——Sumtec (留言) 2009年10月26日 (一) 16:58 (UTC)
- (!)意见。很赞同我不同意新手就可以违反维基礼仪,礼貌乃是人际互动的基本态度,维基礼仪不过是针对维基百科常见的状况加以规范罢了。。对于有些人在礼节方面很有问题,并不是说他不懂,而是这些人是站在某些立场看待别人,期待日后看到的标准是单一的。-cobrachen (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12:31 (UTC)
恕我要点名了。有没有人有异议User:Msuker和User:Choij的礼仪做的不好?讲话中不无讥讽?我当然不是以人身攻击的形式点这二位的名字,这两位也从未和我发生过争议。—Zhxy 519(联系) 2009年10月29日 (四) 17:15 (UTC)
- 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好说的。人的忍受是有极限的,对于某些心态属于自我膨胀中,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在干什么,自以为是、胡搅蛮缠、一年多来专门盯着别人编辑并且找茬、指手画脚而且讨论不讲道理的人,一开始可能还有礼仪,天天磨下去早晚要恨之入骨。—Choij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10:36 (UTC)
文献取得不易
这问题真不知道该找谁来解决,常在追查文献,发现着手困难,来源取得不易,往往是受限于管道,原因有二:非该学界人士、非普及且有权限之文献,Yiken找到很多文献来源,却只能望尘莫及,这当中是否有方法可以克服呢?通常有权限之文献是指论文,这论文有权限所指其二:不完全公开(限校内人士)、公开但不开放线上阅览(需亲访论文藏地翻阅),在查询埔里盆地群已有这障碍,在不侵犯前提下进行合理取阅,应该如何去突破文献取得不易此难题呢?-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1日 (日) 13:14 (UTC)
- 只要可以查证就可以,不必非要在线文献。例如可以引用某本书第若干页。平时写论文不都是这么干么?--Skyfiler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03:21 (UTC)
难不成Skyfiler不知道这话题是指“纸本文献”吗?正是纸本文献不易取得,故于此发问。-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2日 (一) 09:56 (UTC)
- 没问题,又不是只有你有论文的访问权限,别的有权限的用户一样可以查证。--Skyfiler (留言) 2009年10月13日 (二) 05:15 (UTC)
不太明白Skyfiler所言其意,可否白话?-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4日 (三) 13:01 (UTC)
- 取得不易的文献一样可以引用。不过为了便于读者查阅,可以在同时有较易查阅的来源时用较易查阅的来源取代。--Skyfiler (留言) 2009年10月14日 (三) 13:30 (UTC)
请问什么叫做“取得不易的文献一样可以引用”?Skyfiler把讨论焦点转移到别地方了,讨论的焦点并非引用问题,而是文献取得的困难度应该如何排除,请问是否明白?。-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7日 (六) 14:23 (UTC)
声明:请注意口气,切忌使用“又不是只有你”此话回应,这是相当不友善的对待。-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17日 (六) 14:25 (UTC)
你自己可否取得?--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15:16 (UTC)
- User:Liangent/Signature这不是反问吗?容易取得又岂能前来提问之由,因此这事就涉及某位维基人的提议,基于讨论焦点,故暂不拉这位维基人进来。换言之,取得的途径是Yiken现在用尽的方法所找不到去取得,可是上述已经道尽,敢问是Yiken提出讨论不明确吗?-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29日 (四) 16:09 (UTC)
- 不讳言的坦白说,当初进来的Yiken时候,那一位管理员(如今不活跃)曾与Yiken说过的话与现今讨论此况对比,反差实在很大,就在于友善与热心,至于帮助,Yiken不拿之前编辑遇上难题来说,针对文献取得困难此问题就看的出来,真的是与那位维基人提议反差甚大,而且也拿现今此讨论焦点留言在几位目前活跃的管理员,以及几位的曾经在User Talk:Yiken讨论的维基人,但是多数都为石沉大海,想请问现在的Yiken提出“文献取得不易”有没有得救?。-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29日 (四) 16:30 (UTC)
我没看懂你的发言。你是说“你自己无法取得,请别人帮忙获取”还是“你自己可以取得,但担心他人难以取得而怀疑其真实性”--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12:25 (UTC)
- 天呀!没关系,“本讨论就此打住”,决定自己找方法去突破困境,而且Yiken发现自己花在讨论多过于翻阅文献与扩充条目内容,故采行暂时做个维基假期处置,Yiken先以文献问题为优先做自行处理,主因是积压工作有增加趋势。最后,向各位先进与维基人道谢。-yiken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15:20 (UTC)
为什么维基百科在中国Alexa排名这么落后?
看看这里,维基百科在20多个国家里Alexa排名从6到20不等,结果中国神奇地排到了第58。——武铁辆玻 ⇋ 旅客意见簿 2009年10月19日 (一) 10:04 (UTC)
- 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09年6月#关于维基百科推广讨论过,个人认为是百度搜索排名靠后以及中西方理念不同造成的。东方人一般比较努力工作,不像西方人爱好休闲,于是没空来写。还有一种可能性是维基作为自由百科全书的新鲜度和风头,因为封锁而被百度百科抢去了。不过主要还应是人太少、关注太少、推广太少。个人意见。—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10月19日 (一) 10:15 (UTC)
- 居然还能排到58,我还以为排不进100呢。--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0月19日 (一) 10:44 (UTC)
- 泰国、土耳其这些国家维基百科条目数还很少,排名就很靠前让我很不解。——武铁辆玻 ⇋ 旅客意见簿 2009年10月19日 (一) 11:43 (UTC)
- 记得2009年6月维基百科在中国的Alexa排名为72(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09年6月#关于维基百科推广)。而现在排到了58,说明还是有进步的。没准再过几年就能排到前20。--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9年10月20日 (二) 13:14 (UTC)
- 像马来语维基的条目虽然不多,但维基百科在马来西亚的排名依然靠前,这是因为很多人使用英语维基,所以把整个维基百科的排名推前了。——白布 (留言) 2009年10月21日 (三) 05:06 (UTC)
- 中国人多--Liangent (留言) 2009年10月27日 (二) 14:43 (UTC)
- 泰国、土耳其这些国家维基百科条目数还很少,排名就很靠前让我很不解。——武铁辆玻 ⇋ 旅客意见簿 2009年10月19日 (一) 11:43 (UTC)
- 升到49了。--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15:28 (UTC)
足球术语的问题
有人在Template talk:CGroup/Football#两个问题提问,但是已经快要一年也没有人回复,还望有熟悉足球的人去解答。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10月20日 (二) 14:35 (UTC)
- 已回答。--TroubleKid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15:37 (UTC)
Auto-patrol
为何新条目被管理员标为侵权后, 仍然是未巡查的状态? 例如重影. 如果没有auto-patrol, 只会浪费巡查的时间--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10月29日 (四) 16:56 (UTC)
- 如果用friendly的话是会自动巡查的,可能那管理员是手动的才会这样。—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圆桌会) 2009年10月30日 (五) 10:38 (UTC)
- 不是说只要有巡查员/管理员作出修改, 便会自动巡查了吗?--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18:11 (UTC)
- 不是这样的,只有手动标记巡查才可以。也可能他觉得对侵权来源不是那么肯定?--FrankLSF95(Wikibreak) 2009年10月31日 (六) 05:16 (UTC)
- 不是说只要有巡查员/管理员作出修改, 便会自动巡查了吗?--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18: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