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文物保护单位

重庆市黔江县及其后改设的黔江区共公布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分别列表如下。

黔江县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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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黔江县、设立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次年11月13日举行自治县成立大会)。1988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从四川省涪陵地区析置四川省黔江地区(11月挂牌办公),行政公署驻黔江自治县联合镇(今城东街道),后迁西山行署街759号(今城西街道),辖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黔江土家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苗族自治县。1996年9月15日,四川省委托重庆市代管黔江地区,1997年6月18日黔江地区正式划归重庆市。1998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黔江地区,设立重庆市黔江开发区,开发区仍辖黔江、酉阳、秀山、彭水、石柱5自治县。2000年6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重庆市黔江开发区、黔江土家苗族自治县,归并设立重庆市黔江区(9月28日在大众广场举行成立挂牌仪式),区政府驻行署原址,隶属重庆市直辖。

黔江县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198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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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三元宫红军革命纪念碑 黔江区
2 中塘红军烈士墓 黔江区 现更名为黄丁山烈士墓
3 水车坪红军纪念碑 黔江区
4 马喇湖红军纪念地 黔江区 已注销
5 黄泥沱红军纪念地 黔江区 已注销
6 大路坝红军纪念地 黔江区 现更为南海红军纪念地 已注销
7 官渡河悬棺葬 黔江区
8 石城县遗址 黔江区
9 太平洞石刻群 黔江区
10 芭蕉洞石刻 黔江区
11 文峰塔 黔江区

黔江县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5处)(198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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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三台书院 十字街居委会
2 红三军第九师师部旧址 东门居委会 已不存
3 范公祠 西门居委会 已不存
4 观音岩石刻 城东村
5 小南海地震遗址 大路村 已注销
6 铁血英雄会首领温朝钟墓 大路村
7 老屋基洞 茶花村
8 万涛烈士故居 桂花村
9 百岁碑 白泉村
10 黔江恐龙化石点 群众村
11 双河砖瓦窑遗址 奴河村 已注销
12 官陵墓群 泉门村
13 石鸡坨陶窑遗址 石鸡村
14 洗墨桥 乌杨村
15 万寿宫 两河村 已注销
16 段维仁墓 盖坪村 已注销
17 土城汉墓 改革村
18 砖堡汉墓 苏维村
19 石会禹王宫 黎明村 已不存
20 三圣宫 黎明村 已不存
21 武陵古刹 武陵村
22 香山寺 陵北村
23 张氏庭院 黄桥村
24 关口石刻 关口村
25 ???

黔江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6处)(200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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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张氏民居 1911年 黔江区黄溪镇黄桥村
2 土城汉墓 东汉 黔江区白石乡改革村
3 砖堡墓 东汉 黔江区黑化镇苏维村
4 真武观遗址 明代 黔江区石会镇武陵村
5 香山寺 清代 黔江区石会镇
6 庚戌起义会址 1910年 黔江区南海镇武陵村
7 温朝忠墓 1911年 黔江区南海镇大路村
8 黄丁山烈士墓 1933年 黔江区中塘乡中塘村
9 石城遗址 585年 黔江区舟白镇县坝村
10 文峰塔 清代 黔江区城东办事处
11 观音岩题刻 1912年 黔江区城东办事处
12 三元宫革命纪念地 明代 黔江区城东办事处
13 三台书院 1755年 黔江区城东办事处十字居委会
14 正阳恐龙化石保护区 白垩纪 黔江区正阳镇
15 官渡河岩棺葬 东汉 黔江区蓬东乡麻田村
16 水寨遗址 唐代 黔江区蓬东乡麻田村
17 老屋基洞遗址 更新世 黔江区冯家镇
18 万涛故居 1872年 黔江区冯家镇桂花村
19 百岁碑 1921年 黔江区冯家镇白泉村
20 石鸡坨陶窑遗址 宋代 黔江区濯水镇石鸡村
21 官陵墓群 清代 黔江区濯水镇泉门村
22 洗墨桥 清代 黔江区濯水镇乌杨村
23 水车坪红军纪念地 1934年 黔江区水市乡水市村
24 太平洞题刻 1907年 黔江区两河镇乌杨村
25 关口题刻 清代 黔江区石家镇关口村
26 芭蕉洞剿匪遗址 1950年 黔江区石家镇院子村

黔江区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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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黎大乡女子职业学校校址 黔江区
2 侯氏家族合葬墓 黔江区
3 五福桥 黔江区
4 冯家坝遗址 黔江区
5 刀背田遗址 黔江区
6 柏荫桥 黔江区
7 蓬西汉墓 黔江区
8 猫坪遗址 黔江区
9 龚学文墓 黔江区
10 斜岩寺 黔江区
11 灵应寺遗址 黔江区
12 吕氏民居 黔江区
13 高坪梯田 黔江区
14 南海堰 黔江区

黔江区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2014年6月5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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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简介 备注
1 樊家大院 濯水镇
2 龚家抱厅 濯水镇
3 光顺号 濯水镇
4 汪家作坊 濯水镇
5 余家大院 濯水镇
6 汪本善旧居 濯水镇
7 桥梁民居 小南海镇
8 罗氏民宅 白石乡
9 天子殿 石会镇
10 法隆寺遗址 白石乡
11 高家堡崖墓 冯家街道
12 干塝子拱桥 白土乡
13 两会坝烟房 石会镇
14 石坟坝惜字库塔 鹅池镇
15 刘氏贞节牌坊 太极乡
16 铜钱堆碑 阿蓬江镇
17 杨李氏墓石刻 邻鄂镇
18 白家塝碉楼 白土乡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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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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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黔江府办发〔2014〕14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樊家大院”等18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希望全区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工作。附件:黔江区第三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