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魄
概论
编辑中国古代认为人体乃至万物,皆附有精神灵气,称之为魂魄。[3]古来礼俗,人死之后,会以其所著之衣,置于尸魄之上。因为魂不在体内,所以将衣唤魂。若魂辨识到自己的衣服,则寻衣归体。幡上并要书其姓名,以帮助亡魂返回其体。若唤魂后无复生,才为之举行葬礼。[4]
人逝去后化为鬼,其魂气(精神)属阳归于天;形魄(骨骸)属阴归于地。[5]圣王为敬奉死者,制定祭祀之礼,生人之魂,死后敬为神,生人之魄,死后敬为鬼。[6]
人若魂魄分去,则病;魂魄尽去,则死。若未得善终,则化为厉鬼作祟,造成祸害。道士、术家传有种种拘录及上章之法,用以招魂聚魄,驱鬼荡邪。[7][8]《十洲记》载西海聚窟洲上有神鸟山,山有异宝返魂树,取树汁制为丸,名为惊精香、返生香。死者若闻其香气,则可死而复生。[9]
中医学
编辑中医气哲学定义为人的表限只限定于两种状态,一是为魂态(精神充足、有活力、有斗志...等等)而气旺盛于五脏为循环为中心(心、肝、脾、肺、肾)另一种状态为魄态而只能感受到情绪而气旺盛于六腑为循环为中心(胃、胆、三焦、膀胱、大肠、小肠)。
两汉时期,将“魂”、“魄”、“神”、“意”、“志”与五行、五脏相配,谓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肾藏志,脾藏意,若能制胜五行,调和五脏,则可安养延年。持古文经学者,如太玄经等,以脾-木、肺-火、心-土、肝-金、肾-水相配;持今文经学者,如黄帝内经等,以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肾-水相配。 [15]
道教
编辑批判
编辑孔子主张“敬鬼神而远之”谓之智。又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可见,孔子对鬼神抱持敬奉但不亲近的态度,而以对人的关怀为重,大致上属于不可知论者。[16]
按照马王堆汉墓帛书出土的《易传》,孔子(可能为托名)表示:“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表现了当时儒家以德行为重,不求福报的观点,与事鬼神之巫师是“同途而殊归”[17]。
《牟子理惑论》中质问牟子的人,主张“履道者,当虚无澹泊,归志质朴”,不该“道生死以乱志,说鬼神之余事”,并举孔子的话为证[18]。
东汉王充大致上属于无神论,在其著作论衡认为“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主张人死后无鬼[19]。其主张在南北朝时期,发展出范缜的形死神灭论,用以对抗佛教的轮回转世观。[20]
南宋儒者朱熹认为属阳的“魂”离散后为“神”,而属阴的“魄”离散后为“鬼”。神为气之伸,是阳气之灵;鬼为气之屈,为阴气之灵。如此,鬼神只是从人身离散的气之屈伸而已。人逝去后,此气即散尽于天地之间。[21]
参考文献
编辑- ^ 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 魂魄. [2017-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8).
- ^ 《大戴礼记》卷五曰:“阳之精气曰神,阴之精气曰灵。……”卢辩注曰:“神为魂,灵为魄。魂魄者,阴阳之精,有生之本也。及其死也,魂气上升于天为神,体魄下降于地为鬼,各反其所自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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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传·系辞》:“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孔颖达疏:“‘精气为物’者,谓阴阳精灵之气,氤氲积聚而为万物也。‘游魂为变’者,物既积聚,极则分散,将散之时,浮游精魂,去离物形,而为改变,则生变为死,成变为败,或未死之间,变为异类也。‘是故知鬼神之情状’者,能穷易理,尽生死变化,以此之故,能知鬼神之内外情状也。物既以聚而生,以散而死,皆是鬼神所为,但极聚散之理,则知鬼神之情状也。言圣人以易之理而能然也。”
- 《越绝书·外传枕中》:“越王问于范子曰:‘寡人闻人失其魂魄者,死;得其魂魄者,生。物皆有之,将人也?’范子曰:‘人有之,万物亦然。天地之间,人最为贵。物之生,谷为贵,以生人,与魂魄无异,可得豫知也。’”
-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心之精爽,是谓魂魄”
- 《左传·昭公七年》:“赵景子问焉,曰:伯有犹能为鬼乎?子产曰: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孔颖达疏:“人禀五常以生,感阴阳以灵。有身体之质,名之曰形。有嘘吸之动,谓之为气,形气合而为用,知力以此而彊,故得成为人也。……人之生也,始变化为形,形之灵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矣,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者,名之曰魂也。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形气既殊,魂魄亦异,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是魄在于前,而魂在于后。……魂魄虽俱是性灵,但魄识少而魂识多。……人之生也,魄盛魂强。及其死也,形消气灭。……魂既附气,气又附形,形彊则气彊,形弱则气弱,魂以气彊,魄以形强。”
- 《越绝书·外传枕中》:“魂者,橐也;魄者,生气之源也(《五行大义》作:“魄者,嚢也;魂者,生气之源”)。故神生者,出入无门,上下无根,见所而功自存,故名之曰神。神主生气之精,魂主死气之舍也(《五行大义》作:“魂者生气之精,魄者死气之舍”)。魄者主贱,魂者主贵,故当安静而不动。魂者,方盛夏而行,故万物得以自昌。神者,主气之精,主贵而云行,故方盛夏之时不行,即神气槁而不成物矣。故死凌生者,岁大败;生凌死者,岁大美。故观其魂魄,即知岁之善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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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礼·士丧礼》:“士丧礼。死于适室,幠用敛衾。复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于衣,左何之,扱领于带;升自前东荣、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皋某复!”三,降衣于前。受用箧,升自阼阶,以衣尸。复者降自后西荣。”郑玄注:“复者,有司招魂复魄也。”贾公彦疏:“出入之气谓之魂,耳目聦明谓之魄,死者魂神去离于魄,今欲招取魂来复归于魄,故云招魂复魄。”
- 《永乐大典残卷·法苑珠林》:「問曰:既知魂與魄別,今時俗亡,何故以衣喚魂,不云喚魄?答曰:魂是靈,魄是尸。故《禮》以初亡之時,以己所著之衣,將向尸魄之上,以魂外出,故將衣喚魂,魂識已衣,尋衣歸魄。若魂歸於魄,則尸口纊動。若魂不歸於魄,則口纊不動。以理而言,故云招魂,。不言喚魄。故蕭喪服要記曰:魯哀公葬其父,孔子問曰:寧設魂衣乎?哀公曰:魂衣起伯桃,伯桃荊山之下,道隆寒死,友人羊角哀往迎其尸,愍魂神之寒。故改作魂衣。吾父生服錦繡,死於衣袂。何用衣為?問曰:何須幡上書其姓名?答曰:幡招魂置其乾地。以魂識其名,尋名入於暗室。亦投之於魄。或入於重室,重者重也,以重之內,具安祭食。以存亡各別,明暗不同,故鬼神暗食,生人明食,故故重用蘧蒢,裹其食具,以安重內,置其神地也。」
- 朱熹《楚辞集注》:“古者人死,则使人以其上服升屋,履危北面而号曰:“皋!某复。”遂以其衣三招之,乃下以覆尸。此礼所谓复。而说者以为招魂复魄,又以为尽爱之道而有祷祠之心者,盖犹冀其复生也。如是而不生,则不生矣,于是乃行死事。此制礼者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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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记·郊特牲》:“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故祭,求诸阴阳之义也。”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以魂本附气,气必上浮,故言魂气归于天;魄本附形,形既入土,故言形魄归于地。圣王缘生事死,制其祭祀,存亡既异,别为作名,改生之魂曰神,改生之魄曰鬼。”
- 《礼记·礼运》:“作其祝号,玄酒以祭,荐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与其越席,疏布以幂,衣其浣帛,醴盏以献,荐其燔炙,君与夫人交献,以嘉魂魄,是谓合莫。然后退而合亨,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铏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谓大祥。此礼之大成也。”
- 《礼记·祭义》:“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而不知其所谓。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众以畏,万民以服。”
- 《孔子家语·哀公问政》:“宰我问于孔子曰:吾闻鬼神之名,而不知所谓,敢问焉。孔子曰:人生有气有魄。气者,神之盛也。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谓鬼;魂气归天,此谓神。合鬼与神而享之,教之至也。骨肉弊于下,化为野土,其气扬于上,此神之著也。圣人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以为民之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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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传·昭公七年》:“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冯(凭)依于人,以为淫厉。……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冯厚矣,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
- 《韩非子·解老》:“凡所谓崇者,魂魄去而精神乱,精神乱则无德。鬼不崇人则魂魄不去,魂魄不去而精神不乱,精神不乱之谓有德。上盛畜积,而鬼不乱其精神,则德尽在于民矣。”
- 《墨子·明鬼》:“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诸侯而田于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弢而死。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
- 《论衡·辨祟》:“世俗信祸祟,以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懽笑,皆有所犯。起功、移徙、祭祀、丧葬、行作、入官、嫁娶不择吉日,不避岁、月,触鬼逢神,忌时相害。故发病生祸,絓法入罪,至于死亡,殚家灭门,皆不重慎,犯触忌讳之所致也。如实论之,乃妄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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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典·祓禊》:“韩诗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溱洧两水之上,招魂续魄。秉兰草,祓除不祥。”
- 《楚辞·招魂》:“帝告巫阳曰:‘有人在下,我欲辅之。魂魄离散,汝筮予之。’巫阳对曰:‘掌㝱!上帝其难从;若必筮予之,恐后之谢,不能复用。’巫阳焉乃下招曰:‘魂兮归来!去君之恒干,何为四方些?舍君之乐处,而离彼不祥些。……魂兮归来!君无上天些。虎豹九关,啄害下人些。一夫九首,拔木九千些。豺狼从目,往来侁侁些。悬人以娭,投之深渊些。致命于帝,然后得瞑些。归来!往恐危身些。魂兮归来!君无下此幽都些。土伯九约,其角觺觺些。敦脢血拇,逐人伂𬳵𬳵些。参目虎首,其身若牛些。此皆甘人。归来!恐自遗灾些。……魂兮归来!入修门些。工祝招君,背行先些。秦篝齐缕,郑绵络些。招具该备,永啸呼些。魂兮归来!反故居些。天地四方,多贼奸些。像设君室,静闲安些。……”
- 《抱朴子·论仙》:“人无贤愚,皆知己身之有魂魄,魂魄分去则人病,尽去则人死。故分去则术家有拘录之法,尽去则礼典有招呼之义,此之为物至近者也。然与人俱生,至乎终身,莫或有自闻见之者也”
- 《赤松子章历》:“太上老君、太上丈人、天师君、门下主者,赐为分别。上请本命君十万人,为某解除亡人复连之气,愿令断绝。生人魂神属生始,一元一始,相去万万九十余里。生人上属皇天,死人下属黄泉。生死异路,不得扰乱某身。又恐亡某生犯莫大之罪,死有不赦之愆,系闭在于诸狱,时在河伯之狱,时在女青之狱,时在城隍社庙之中。不知亡人某魂魄在何处,并乞迁达,令得安稳,上升天堂,衣食自然,逍遥无为,坟墓安稳,注讼消沉,某身中疾病,即蒙除愈,复连断绝,元元如愿,以为效信。恩惟。”
- ^ 《海内十洲记》:“洲上有大山,形似人鸟之象,因名之为神鸟山。山多大树,与枫木相类,而花叶香闻数百里,名为反魂树。扣其树,亦能自作声,声如群牛吼,闻之者,皆心震神骇。伐其木根心,于玉釜中煮,取汁,更微火煎,如黑饧状,令可丸之。名曰惊精香,或名之为震灵丸,或名之为反生香,或名之为震檀香,或名之为人鸟精,或名之为却死香。一种六名,斯灵物也。香气闻数百里,死者在地,闻香气乃却活,不复亡也。以香薰死人,更加神验。”
- ^ 《孝经援神契》:“太山天帝孙,主召人魂”。
陆机《泰山吟》:“泰山一何高,迢迢造天庭。峻极周已远,层云郁冥冥。 梁甫亦有馆,蒿里亦有亭。幽涂延万鬼,神房集百灵。 长吟泰山侧,慷慨激楚声。”
晋‧张华《博物志》卷一〈地〉:“太山,天帝孙也,主召人魂。东方万物始,故知人命之长短。 - ^ 《太平经》:“魂魄居地下,为其复见乐……地下得新死之人,悉问其生时所作为所更,以是生时,可为定名籍,因其事而责之。故事不可不豫防,安危皆其身自得之也。”
- ^ 《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河南卷第一册:“骨闭松埏,魄归蒿里。”
《搜神记》:“亦谓人死,精魂于蒿里。”
《善慧大士语录》:“夫人出世莫求利,纵然求得暂时间,须臾不久归蒿里。” - ^ 刘德玲. 漢樂府〈薤露〉、〈蒿里〉之原型與流變 (PDF). 中央大学人文学报. 2011 [2021-02-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10-15).
- ^ 曾龙生. 從禮儀看信仰 —再論漢代普遍流行的靈魂觀 (PDF). 汉学研究. 2019, 37 (1) [2023-05-0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03).
死人归蒿里”的说法,其实是出现在与镇墓文性质相类的三则买地券中,即东汉光和二年(179)“王当买地券”(河南洛阳)、光和五年(182)“刘公买地券”(河北望都县)和东汉“甄谦买地券”(河北无极县),它们均直言“死人归蒿里”。……除了“阴”、“窈冥”、“棺椁”等字词外,镇墓文并未出现“梁父”一词,更未表达死者灵魂居处“梁父”之意。余英时有关“梁父”是汉代灵魂居所的观点,实难以成立。
- ^ *《五行大义·论杂配》:“許愼五經異義、尚書夏侯歐陽説云、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腎水。此與前同。古文尚書説云、脾木、肺火、心土、肝金。此四藏不同。”
- 【古文经说】《太玄经》:“三八为木,为东方,……藏脾,侟志,……四九为金,为西方,……藏肝,侟魄,……二七为火,为南方,……藏肺,侟魂,……一六为水,为北方,……藏肾,侟精,……五五为土,为中央,……藏心,侟神,……五行用事者王,王所生相,故王废,胜王囚,王所胜死。”
- 【今文经说】《老子河上公章句·成象章》:“神,謂五臟之神也。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腎藏精,脾藏志,五藏盡傷,則五神去矣。……天食人以五氣,……其鬼曰魂,魂者雄也,主出入於人鼻,與天通,故鼻為玄也。地食人以五味,……其鬼曰魄,魄者雌也,主出入於人口,與地通,故口為牝也。”
- 【今文经说】《老子河上公章句·能为章》:“人载魂魄之上得以生,当爱养之。喜怒亡魂,卒惊伤魄。魂在肝,魄在肺。美酒甘肴,腐人肝肺。故魂静志道不乱,魄安得寿延年也”
- 【今文经说】《五行大义·论杂配》:“老子經及素問、云心藏神者、神以神明照了爲義。言心能明了萬事。神是身之君、象火、已如前解。腎藏精者、精以精靈叡智爲稱。亦是精智氣、腎水。智巧故、精藏焉。脾藏志者。志土。土總四行、多所趣向。志以心願趣向爲目、故藏於脾。肝藏魂者、魂以運動爲名。肝是少陽、陽性運動。木性仁、故魂亦主善、故藏於肝焉。肺藏魄者、魄以相著爲名。肺爲少陰、陰性恬靜。金主殺、魄又主惡。故以藏之。五藏所主、乃以神精志魂魄五種、就陰陽論、唯有二別。陽曰魂、陰曰魄。……老子經、云魂藏肝、魄藏肺者、魂既屬天、天氣爲陽、陽主善尚左。居肝在東方木位。魄既屬地、地氣爲陰、陰主惡尚右。故居肺在西方金位。老子云、吉事尚左、凶事尚右。亦云五氣藏於心、五味藏於胃者、此論、氣則是陽、以藏受之。心爲火藏、陽氣所處。味則是陰、以府受之。胃爲五穀之府、味之所處。心主精神、胃主受納、不乖魂魄陰陽之理。又、云魂有三、魄有七者、陽數奇、陰數偶。奇數始於一、一則元氣。魂雖是陽、非曰元始、一後次三、故魂數三。又云、因天地二氣合、而生人、人又一氣、三材各一氣、故魂有三。陰數二、二亦陰之始、魄雖是陰、又非元始、次二後四。陰不孤立、必資於陽、就魂之三、合而成七。又一解云、魂在東方、取震數三。魄居西方、取兌數七。三魂、七魄、合而爲十、是應天五行、地五行、兩五合爲十、共成人也。五是天五氣、地五味也。春秋緯云、人感十而生、故十月方生也。又、云有六魄者、此乃道家三皇經、以五藏神爲五魂、六府神爲六魄。此亦五行六氣之義也。魂魄人之本、既配府藏、故釋之。甲乙云、魂屬精、魄屬神。”
- 邢玉瑞. 《黄帝内经》理论与方法论. 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4 [2017-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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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英时. 天人之際:中國古代思想起源試探. [2017-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6).
- ^ 黄俊威. 《弘明集》中的儒佛會通問題 ──「神滅論」與「神不滅論」作為討論中心. 第三次儒佛会通学术研讨会论文选辑. 1998 [2017-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7-27).
- ^ 《论衡》:“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于疾病。人病则忧惧,忧惧见鬼出。凡人不病则不畏惧,故得病寝衽,畏惧鬼至。畏惧则存想,存想则目虚见。”
- ^ 周睦凯. 王充的鬼神觀研究. 政大机构典藏. [2017-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08).
- ^ 陈佳铭. 朱子理氣論在儒家形上體系中的定位問題 (PDF). 国立政治大学哲学研究所. 2007 [2017-04-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4-15).
延伸阅读
编辑[编]
研究书目
编辑- 余英时著,侯旭东等译:《东汉生死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 钱穆:《灵魂与心》
- 马昌仪:《中国灵魂信仰》
- 严纪华:《当古典遇到现代》离魂暗逐郎行远,淮南皓月冷千山-“离魂”故事系列试探
- 《太平御览·妖异部·魂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