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球
躲避球,又称为斗球,是一种非身体接触的对抗性,由两队参与的球类运动。目前于日本、台湾、香港、韩国四地流行的是10人或8人制的单球式躲避球,而与世界流行的复式躲避球规则不同。
单球式躲避球
编辑因复式躲避球传入日本,再由日本演化成单球式躲避球[来源请求]。场地分成内外场,内场为20米长,10米宽之长方形(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距离),两长边中点画一条为中线,用以区隔两队球员。每队外场位于对方内场后半段外围宽度3米之“凹”形区域内,内场有一面,外场有三面,可自由分配在外场各面的人数。比赛时每队出场10名/8名队员,分居于内、外场,其中外场人数至少一人以上[1]。
比赛的目的是掷球攻击对方内场球员,若击中身体而未被该名球员或其内场队友用手接住,该名球员即告出局而需移至外场(击中头部不用移至外场)。若该次出局是由攻方外场球员掷球达成,则该名外场球员可选择是否进入内场。每局比赛时间结束时,以内场人数多者为胜,外场人员攻击得分后,也可以回到内场中。若比赛时间尚未结束,而其中一方内场球员已经全部出局,则该局判对方胜。最终获得较多胜局者,赢得该场比赛,通常采三战两胜制或五战三胜制。
复式躲避球
编辑历史
编辑躲避球运动起源于英国,1900年左右随着欧洲移民带入而盛行于美国。1902年,日本留美归国学人将其引进日本,于1913年起被列为日本学校体育教材,随后并推广至邻近亚洲各国[2]。
由于躲避球的攻击对象是人体,往往被视为高壮者欺负弱小者的工具;再加上没有护具,有安全上的顾虑,容易造成身体上的挫伤或是撞击伤害。在美国有些州就立法禁止。为了改善此一问题,躲避球的球压和球体硬度都已大幅调整,变得柔软许多,避免造成伤害。[3]。
躲避球已在台湾有全国赛,赢的国小可以得到龙凤旗插在校内一年,连赢三年可以永久保存龙凤旗,且赢得第一还可以到别的地方参加比赛(大多是香港 日本)。
至于香港有3个躲避球的大型组织。分别为香港躲避球总会﹑中国香港躲避球总会及中国香港学界躲避球联会。最早成立的为"香港躲避球总会",于2008年成立并开始推广躲避球运动。而坊间也开始出现不同的躲避球组织,如大专界有教大、浸大﹑中大及科大躲避球队。而社区躲避球组织有斗苗体育﹑凌峯体艺﹑乘翔体育﹑赤诚体育等。
参考资料
编辑- ^ 《十二人制躲避球規則簡介》,林俊傑. [2008-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5-18).
- ^ 王建昌理事长,《躲避球的由来》,中华民国躲避球协会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8-02-26.
- ^ 吳啟綜《躲避球打不打 親師生不同調》,國語日報,2008年5月22日. [2008年9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