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谈判组
警察谈判组(俗称谈判专家;英文:Police Negotiation Cadre,缩写:PNC)于1975年成立[1],隶属于香港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保安部,其主要责任为反恐怖活动、挟持人质、绝困及企图自杀案件等谈判,并且协助大型公众活动中的协调事务。警察谈判组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警察谈判专家单位之一,于2010年出动了81次(当中70%为企图自杀案件),其成功率高达80%。世界多国警察经常邀请警察谈判组远赴海外担任授课主管以及派员来到香港共同接受训练,包括澳门、英国苏格兰和新西兰等,以警察谈判组作为首选标准机构。
警察谈判组 Police Negotiation Cadr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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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称 | 谈判专家 |
格言 | Who Cares Wins、仁者不忧 |
成立时间 | 1975年至今 |
国家/地区 | 香港 |
性质 | 谈判专家 |
部门 | 香港警务处 |
功能 | 反恐、挟持人质、绝困、企图自杀等谈判及大型公众活动中的协调事务 |
上级机构 | 刑事及保安处保安部 |
领导 | |
现任主管 | 廖珈奇总警司(2021年12月1日至今) |
人员装备 | |
规模 | 约100名 |
其他信息 | |
吉祥物 | 白鸽 |
纪念日 | 2015年40周年纪念 |
组织
编辑- 警察谈判组:由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直接指挥,现由一名高级警司级人员出任主管(英文:Commanding Officer),下设三名副主管,兼任带领谈判小队, 训练组, 及研究及发展组。岗位属于兼任职务,约每星期轮值,24小时候命。
- 谈判组副主管A:现由一名总警司领导
- 第一队:由一名队长(现职总督察)领导,负责接收于每月1-8日发出的召唤。
- 反恐怖活动小分队:当值时为6名人员,包括小分队的队长、谈判员、策略员、联络员、物料供应员和纪录员。
- 第二队:由一名队长(现职警司)领导,负责接收于每月8-16日发出的召唤。
- 反恐怖活动小分队
- 第一队:由一名队长(现职总督察)领导,负责接收于每月1-8日发出的召唤。
- 谈判组副主管B:现由一名高级警司领导
- 第三队:由一名队长(现职警司)领导,负责接收于每月16-24日发出的召唤。
- 反恐怖活动小分队
- 第四队:由一名队长(现职总督察)领导,负责接收于每月24-1日发出的召唤。
- 反恐怖活动小分队[2]
- 第三队:由一名队长(现职警司)领导,负责接收于每月16-24日发出的召唤。
- 谈判组副主管C:现由一名警司领导
- 谈判组副主管A:现由一名总警司领导
历任主管
编辑- Tom Delbridge(1979 - 1991)
- Bill Mclntyre(1991 - 1995)
- 黄敦义(1995 - 1998)
- 孟义勤总警司(Peter Morgan,1998年2月1日至2010年1月3日)
- 黄广兴总警司(2010年1月4日至2021年12月1日)
- 廖珈奇总警司(2021年12月1日至今)
历史
编辑警察谈判组成立
编辑1974年5月24日,发生香港历史上首宗劫匪与警察对峙的事件。两名疑犯持械行劫宝生银行旺角分行时,银行职员将银行闸门关闭,意图围困两名疑犯,其中一名疑犯及时逃离,另外一名疑犯则被困于银行。其后,该名疑犯挟持银行内11名职员,与警察对峙达20小时,期间警察6次透过电话与疑犯谈判,试图劝服他自首,最后疑犯要求警察提供汽车予其逃走,威胁否则将会枪杀其中4名人质之时,其中两名被挟持的职员自行松绑,及与其他被挟持的职员合力制服疑犯。期间双方爆发打斗,疑犯一度鸣枪三响,可幸并无命中[5]。纵然此事最终得以圆满解决,时宜正值香港经济起飞年代,警务处瞻望到往后可能面对更多雷同事件,希望以非武力形式解决;为了防范于未然,提高反恐怖活动及处理严重罪案的警察力量,警务处随即参考英国有关部门,于翌年成立警察谈判组,负责反恐怖活动谈判。
香港政府在反恐怖活动政策上,一向采取防微杜渐的措施。除了与海外相关单位保持紧密联系,以获得最新资讯及情报外,在保安方面亦采取积极预防的态度,将一切可能发生的恐怖活动消灭于萌芽状态。因此,为了增加经验及善用人力资源,警察谈判组于1985年起肩负处理挟持人质、绝困及企图自杀案件等谈判。
开始转介获拯救者,以提高后续生还率
编辑1998年,发生一宗一名欲轻生的父亲被谈判专家说服后,在两星期后连同两名孩子在汽车中呼吸一氧化碳自尽。参与警察谈判组的策划及培育训练等事务的组员刘达强认为此事件“是血腥的教训,警醒了我们!”从此以后,刘达强开始提倡游说企图自杀者放弃轻生念头后的跟进工作,向分区军装巡逻人员灌输化解危机后务必护送企图自杀者往医院,转介与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及精神科医生等其他范畴的专业人士面谈及辅导,以防止他们被游说拯救后,因为无适时的帮助而再次伤害自己,甚至再次自杀;并且加强与上述专业人士界别沟通,以增加交流及砥砺。此后,警务处开始更多引用《香港法例》第136章《精神健康条例》71B将部分被游说拯救后的人士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的帮助。此外,警察谈判组又开始在警务处内部举办不同的讲座,传授警务人员危机处理初步技巧,灵活运用以指挥牵头并辅以谈判与拯救双线并行的策略,以及可以适当及适时动用的权力。
2001年,警察谈判组首次举行不设职级限制(过往限制于督察级人员投考)的招募,13名人员成功通过谈判课程,其中6名分别为两名警长以及4名警员(其中3名为女性),成为首批加入警察谈判组的员佐级人员[6]。
2004年,警察谈判组出动了142次(892小时工作时间),当中9宗为挟持人质案件[7]。
2000年代起,警察谈判组采取比较以往主动的方针及策略,尤其是积极介入于近年在国际上新兴及被日益关注的公众活动谈判,以协助处理大型公众活动的协调事务。2005年,警察谈判组首次派遣人员前往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相关现场驻守,确保游行以至示威尽可能以和平的方式进行[8]。
领导其他机构合作,防止自毁自杀事件
编辑2007年,警察谈判组举办第8届国际谈判专业工作会议。同年至2008年,鉴于发生了不少校园自杀案件,警察谈判组与香港大学行为健康教研中心合作研究及推广防止自杀及自毁行为的计划,包括加强警务人员对处理自杀危机的训练等。此外,亦与医院管理局、多间社会福利机构、小学及中学合作,共同策划及制作防止自杀及自毁行为的文字及视像教材套。于2008年及2010年,警察谈判组与香港基督教服务处合作举办校园自杀危机讲座及联合编制《校园危机谈判建议》[9]。
2008年,警察谈判组组员黄广兴被邀请远赴苏格兰警察学院担任苏格兰挟持人质谈判专家课程的导师。2010年,警察谈判组警司黄广兴被邀请远赴苏格兰担任其中一位谈判相关课程主管,而总督察陈嘉宝亦应邀前往新西兰协助培训[10]。
2011年,警察谈判组获得公务员事务局颁授该年度的新增类别“危机 / 突发事件支援服务奖”金奖[11][12]。同年开始,警察谈判组主动到访公共服务单位,例如学校,为教师及职员提供危险处理训练;亦向医院单位为医护人员提供危机处理及谈判技巧工作坊,增加医护人员认知处理病人家属因为丧亲而可能出现的危险性行为及处理其他危机的意识与谈判技巧[13]。此外,警察谈判组亦拟定与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香港赛马会防止自杀研究中心合作,研究加强于防止自杀方向,防范悲剧发生。2012年3月下旬,警察谈判组与香港基督教服务处再度合作,为500多名中学校长、训导主任、学校社会工作者及约50名警察学校联络主任举办长达3小时的校园危机处理讲座,内容涵盖时下香港青少年自杀的现像解说、谈判技巧分享、模拟危机处理场景讨论及校园自杀危机中警察与学校协作的机制介绍[14]。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咨询以及研究海外相关单位,警察谈判组于2012年制定“愿景、使命及宣言”,为警察谈判组的定向、目标及未来路向提供清晰指引。同年,公共治安(危机谈判)深造文凭课程获得认证为香港资历架构中的第六级。同年9月,法国危机处理训练专家Eric Blondeau远道来临香港,为警察谈判组提供为期4日的重点训练,内容主要从行为学与大脑决策的角度深入剖析谈判过程,相应分析对谈判人员自身的心理及生理状态、被说服者的行为反应及谈判中的微妙变化等。同年11月,警察谈判组邀请前美国联邦调查局反恐专家Thomas Strentz主持讲座,内容包括挟持人质、反恐怖活动及战术性谈判等。同月,警察谈判组主管黄广兴警司带同两名组员前往澳大利亚悉尼,参加2013年国际谈判人员专业工作会议。
遴选训练
编辑投考加入警察谈判组的人员必须拥有至少两年年资,服务纪录良好,思想成熟、头脑冷静、思绪敏锐、具有积极态度、自发性及无比耐性、具有高度团体精神[15],并且拥有上佳沟通能力,包括能够讲流利的英语及粤语;而随着近年的游说对象增加了中国大陆人,能够流利使用普通话及其他中国方言的投考人,以及能够讲其他外语的投考人,均会获得优先考虑。获得所属主管的推荐后,投考人会接受遴选。
遴选
编辑投考加入警察谈判组的人员必须先通过为期两日的遴选(两年一度,逢单数年举办),包括两部分笔试、即席演讲、演练及小组面试合共4个环节,主要测试投考人在承受高度压力,及在恶劣情况下执行职务的心理质素以及综合能力。两部分笔试为测试投考人的智力商数、情绪商数及承认压力的能力;即席讲演为测试投考人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技巧和能力;演练为方便考官观察投考人处理事件时的行为、反应及团体合作性;最后为由警察谈判组主管领导资深组员主持的小组面试。于2001年举行的遴选,约160名人员投考,结果只有18名通过。于2009年举行的遴选,约50名人员投考,结果只有15名通过。于2011年举行的遴选,有几百名人员投考,结果只有十数名通过。于2013年举行的遴选,结果只有20名通过。
危机谈判课程
编辑成功通过遴选的投考人,会返回香港警察学院接受为期两周的危机谈判课程(英文:Crisis Negotiation Course,缩写:CNC)于2009年起更改为留宿模式[16],举行时间为每日早上8时30分至午夜,日间用作课堂理论、讲解(包括邀请心理服务课警察临床心理学家以至外来相关单位以及机构举办讲座,例如撒玛利亚防止自杀会等);黄昏至午夜为实务演练(而谈判对象由资深人员乃至教官担任),体能训练包括在内,以确保人员能够应付在恶劣环境下执勤时,长时间的精神消耗以及体能锻炼。危机谈判课程的设计揉合香港特色及最新颖的海外经验,务求使到人员能够全面掌握综合性的谈判技巧,内容包括危机谈判原则、反恐怖活动、积极倾听技巧、压力管理、企图自杀处理、胁持人质处理、与其他单位合作的模式、中介人使用、公众活动处理技巧、战术性谈判及通讯器材运用等。实务演练当中,包括一项在香港国际机场与机场特警组联合举办的演习[17]。于2009年危机谈判课程,结果只有13名通过。于2011年危机谈判课程,结果只有逾13名通过[18]。
实习时期
编辑成功通过危机谈判课程的人员,会被编列作为试用人员,轮流被派遣与其他资深成员一同处理个案,最后通过为期半年的实习时期才能够成为正式一员[19]。
培训
编辑人员及后需要定期接受训练以及深造课程,每季均会自行演习[20],另外亦会参与和其他反恐怖活动单位联合演习,以提升其应变能力,并且参加国际反恐谈判研讨会[21]及远赴海外(包括英国及美国联邦警察特种警察部队等)接受相关的危机谈判训练等[22]另外,因应警察谈判组人员经常需要在高处与绝困乃至企图自杀者谈判,故此,警察谈判组亦会邀请警察高空工作队为其提供高空工作训练[23]。
人员每年的执勤时数不得少于40小时,否则不能够确认于下年度继续执勤[24]。
高级危机谈判课程
编辑高级危机谈判课程(英文:Advanced Crisis Negotiation Course)为期3日,内容包括行为科学、风险评估、评估工具及情绪性思维、谈判及博弈原则、倾听技巧、危机介入、相互行为牵动、行为改变渐进模式及谈判解决模式、自杀干预、谈判及行动单位的指挥及管理、危机事件的组成及过程、危机事件的压力管理和检讨、跨世代的行为剖析及精神病理学等[25]。
人质及危机谈判高阶训练课程
编辑人质及危机谈判高阶训练课程(英文:Advanced Training Course on Hostage and Crisis Negotiation)为期5日,用以加强人员在执行反恐怖活动谈判时的能力,旨在帮助人员深入地了解海外执法部门在处理挟持人质事件、反恐怖活动谈判、公众活动及网络谈判等时的最新谈判策略,并且通过模拟演练、小组讨论和个案研讨等方式,透过情境为本的演练进行交流,深入探讨战术性谈判的各项考虑因素,强化警察谈判组与其他行动单位的协作关系等。除了警察谈判组外,人员同时包括水警总区、警察机动部队、冲锋队、机场特警组、特别任务连及反恐怖活动及内部保安组等行动处单位[26]。
公共治安(危机谈判)深造文凭课程
编辑公共治安(危机谈判)深造文凭课程(英文:Post-graduate Diploma Programme in Public Order Studies (Crisis Negotiation))为期两年,由警察谈判组与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于2012年10月起合作举办首届,为警务处架构中首个具备学分豁免安排,并且获得认证为香港资历架构中的第六级(与硕士学位相同级别)的课程。内容分为5个单元:公共治安、危机管理及指挥、人权及执法、危机谈判的研究及危机谈判的专业实务工作。首届共19名警察谈判组人员毕业[27]。
联合训练
编辑警察谈判组除了训练香港警务人员外,亦为到其他香港纪律部队(例如香港消防处及惩教署等)以至中国大陆以及海外人员提供训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公安局反恐支队、中国公安部反恐怖局、澳门司法警察局、新加坡警察部队、新西兰及苏格兰相关单位等。此外,警务处部门诸如机场特警组、反恐特勤队、特别任务连及心理服务课等亦会派员出席观摩、交流以至训练[28]。
反恐应急谈判人员培训班
编辑反恐应急谈判人员培训班(英文:Introductory Crisis Negotiation Course)于2003年起举办,为期5日,分为日间学习课堂及晚间实际地理环境演习训练,透过互动教学的模式,令学员快速地吸收及掌握反恐怖活动及处理胁持人质案件时所需要的谈判技巧。自2003年起截至2014年共举办过7次,专门为中国公安部提供[29][30]。
处理胁持人质事件谈判训练班
编辑处理胁持人质事件谈判训练班(英文:Hostage Negotiation Course)为期5日,内容与反恐应急谈判人员培训班大致上相同,惟不包括反恐怖活动部分,专门为惩教署提供[31]。
装备
编辑个人
编辑- 防弹盔
- 防弹衣
其他
编辑- 通讯器材
- 谈判球:为绿色,中空的透视球体,以塑料制造,能作远距离摄影、录影、麦克风和喇叭功能,由警察谈判组研究制造,于2004年发明,历年大量制造予冲锋队以备所需[32][33]。人员可以遥控谈判球,在游说时以镜头观看目标的一举一动,以帮助于一些受到现场环境所限制,未能近距离接触事主,甚者在目标有暴力倾向时,谈判仍然能够顺利进行。近年,谈判球的外壳改用绿色塑料,以防抛下时会产生火花,收音能力和话音清晰度亦较前有提高。
- 谈判棍:为灰色,长一米多,最长可伸延至2.7米的伸缩棍。制料和功能同上,由警察谈判组研究制造。[34][35][36]
- 长距离扬声装置,于2009年引进,共有两部,可以让人员向位于远距离的人士谈判[37][38]。
大事记
编辑- 2000年7月31日:一架从日本东京经由台北抵达香港的国泰航空波音747广体客机,在准备启程往法国巴黎期间,被一名手持曲尺手枪的男子由候机室冲入机舱,骑劫客机。该持枪男子反锁飞机门,挟持一名清洁女工。机场特警组空群出动,封锁了14道登机门及将飞机重重包围,同时疏散群众。于凌晨时,持枪男子发出通牒,命令机场特警组在5分钟内撤退,否则枪杀人质。于0时43分,特别任务连登机,警察谈判组成功劝服疑犯[39],营救人质[40][41][42][43]。
- SARS事件
- 香港反对世贸游行冲突:当时成立了由20名警察谈判组人员所组成的警察与非政府组织联络小组,负责与27个本地及海外示威组织共接触了160次。除了沟通及协调示威活动外,亦在冲突发生后,慰问伤者及与韩国示威者之领袖会面[44]。
- 2014年9月至12月占领中环:警察谈判组出动至多处与示威者沟通,并且担任游说工作,工作时间每每从12小时起,甚至数十小时。
著名组员
编辑以警察谈判组为题材的作品
编辑电视剧
编辑香港电台
- 《执法群英──生死一线》(2003年)
无线电视
- 《谈判专家》(2002年)
电影
编辑电视节目
编辑- 《不可能任务 (第二辑)》(2023年)
相关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4小时奔走三场 谈判专家彻夜忙[失效链接] 《星岛日报》 2012年9月3日
- ^ 谈判兵团屡建功获表扬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2年9月2日
- ^ 警察談判組今年已出動逾三十次處理企圖自殺案為主. [2011-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6).
- ^ 警察谈判组首五个月出动32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星岛日报》 2011年6月24日
- ^ 宝生银行劫案促成谈判小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大纪元时报》 2001年6月25日
- ^ 谈判专家随时候命 生死关头拯救性命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闻公报》 2002年12月18日
- ^ 警察谈判组庆祝成立三十周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800期
- ^ 警察谈判组招募新成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935期
- ^ 2012 香港人道年獎得獎者 - 劉達強先生. [2013-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21).
- ^ 警察谈判组新主管接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911期
- ^ 公务员优质服务奖励计划 警队囊括六奖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952期
- ^ 警察谈判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香港警察年报》2011
- ^ 谈判专家与医护人员 分享危机处理经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959期
- ^ 谈判组办校园危机处理讲座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967期
- ^ 警察谈判组 招募计划201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第934期
- ^ 谈判组招募成员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765期
- ^ 参加危机谈判课程 粤港澳人员携手共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第830期
- ^ 谈判新晋踏上征途 薪火相传仁者不忧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899期
- ^ 首批初级人员 投身谈判组工作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713期
- ^ 警察谈判组演习训练加强应变能力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第742期
- ^ 警察谈判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香港警察年报》2010
- ^ 警察谈判组面对新挑战 《星岛日报》 2011年12月28日
- ^ 前联邦调查局谈判专家 主持谈判组训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第956期
- ^ 谈判专家活用facebook救人 利用网络 游说反锁房内青少年 《明报》 2011年11月1日
- ^ 警察谈判组迈向专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第987期
- ^ 谈判组加强反恐谈判能力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940期
- ^ 首批人员完成危机谈判课程 获资历架构第六级认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第1027期
- ^ 谈判组新成员 投入实习工作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949期
- ^ 谈判组教学团 赴云南授课交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959期
- ^ 警察谈判组加强训练 专业面向世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1007期
- ^ 警察谈判组为惩教署办 胁持人质事件谈判训练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第999期
- ^ “谈判球”法宝之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太阳报》 2007年2月25日
- ^ 警队谈判员先要说服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1年6月25日
- ^ 具视像镜头扬声器 助进行游说 伸缩谈判棒 专破求死心魔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星岛日报》 2010年1月25日
- ^ 自行研发 谈判棍可摄录对话[失效链接] 《明报》 2011年11月1日
- ^ 自我研发器材助游说 《星岛日报》 2011年12月28日
- ^ 警备防暴声波炮 称游行不会使用 《明报》 2012年10月20日
- ^ 警购声波炮三年未使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东方日报》 2012年10月20日
- ^ 警察谈判组努力不懈 成功处理机场人质事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第685期
- ^ 为回乡 7年前持枪图劫机判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明报》 2007年11月30日
- ^ 香港新機場發生首宗劫機事件. [2011-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13).
- ^ [枪手闯国泰机挟人质 特警封现场飞虎队增援 《苹果日报》2000年8月1日出版]
- ^ 李明逵赞扬人员 处理机场胁持人质事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 第685期
- ^ 谈判小组全由警员自愿兼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成报》 2014年10月1日
外部链接
编辑《警声》
编辑- 警察谈判专家与前线社工携手演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良好沟通与合作 行动成功重要因素(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谈判专家与医护人员 分享危机处理经验(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谈判组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分享心得(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视频
编辑- 拯救行动999──谈判专家上节(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拯救行动999──谈判专家下节(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无线电视《星期日档案》:谈判专家
- 警察谈判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时事通识 无线电视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