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

在網際網路上公開播出即時影像的播出形式

网络直播(英文:Livestream,又称推流)是指随着在线影音平台的兴起,在互联网上公开播出即时影像的一种娱乐形式。网络直播现今仍最常应用于转播娱乐相关内容,当中演出或主持网络直播的主持人一般称之为直播主、播主与主播。直播与上传自己录影的最大差异在于观众可以透过留言和主播即时交互,而主播也可根据观众反应及时调整节目内容或取悦观众。

北京丰台站开通首日,车站职工与《人民铁道》记者在5号出站口进行直播,右侧为手持云台操纵人员
进行直播的软件
个人架设的直播间
日本直播主在直播吃饭过程
一主播助理在抖音直播间进行后台操作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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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宽带网络日趋普及,电脑运算能力增加,原本只有电子媒体和企业才可进行的直播,扩展到一般互联网的用户、家庭。

Justin.tv于2007年开始探索个人网络直播相关科技的可行性,后转型为Twitch以截取玩家游戏画面即时直播为主,2014年被亚马逊公司收购。2012年起,YouTube 不断出现自称“实况”的视频,亦有不少视频上传者自称为“实况主[来源请求],导致“实况”该词造成大众混淆。实际上有些“实况主”仅透过后制,而非在线直播、等即时性的方式来播送视频内容,仅能算为YouTuber(YouTube 视频上传者)或游戏玩家(Gamer),因而不能算作实况主(Streamer)。而目前YouTube也提供了直播服务,让内容制作者有两种管道。

2015年末起社交网站 Facebook 也开放在线直播功能,中国大陆的斗鱼TV熊猫TV等也同时崛起,初期用户可从移动设备(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直接进行实况转播,后期亦能于电脑上进行转播。此时亚洲地区开始流行各种直播软件,移动设备普及率很高,使用手机录影与直播的方式逐渐演变成网络达人们表演风潮的聚集地,许多艺人与网络素人开始利用这类平台直接与观众产生交互。

网络直播的娱乐相关内容一般可以分为聊天唱歌舞蹈美食电商电竞游戏直播弹幕交互游戏动漫美妆色情等类型,这些直播主透过观众数字转账的打赏与网站平台分成而获利。一般直播主常透过直播平台网站转播游戏过程、生活琐事与商业活动,并与观众即时交互。有不少直播主转为素人派小众明星,采用直播软件来展现各种才艺或是其他表演。

网络直播现今还是最常应用于转播游戏内容,因此“实况主”一词在一般语境下常特指游戏实况主,游戏实况主常透过如Twitch等的直播平台转播游戏过程、生活琐事及商业活动,并与观众即时交互。

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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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吸取和延续了互联网的优势,利用视频方式进行在线现场直播,可以将产品展示、会议召开、背景介绍、方案测评、网上调查、对话访谈、在线培训等内容发布到互联网上,利用互联网的快速直观、内容丰富、交互性强、地域不受限制、受众可划分等特点,发展出其传播效果。现场直播完成后,还可以随时为读者继续提供重播或点播,有效拓展直播的时间和空间。


类型(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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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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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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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直播的发展与派生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6年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其中前提条件就规定从事网络直播平台业者必须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注册,ICPIP、地址、域名和公司注册等五项信息必须全部一致吻合并通过线下实体审查,2018年8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上述规定必须严格执行。[1]

在此之前2016年4月13日,百度斗鱼搜狐等20余家直播平台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属于行业联合自主管理规则。

2020年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征求意见稿。[2]

2020年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应通过实名认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落实,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并要求网络秀场和电商直播平台“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要求对节目内容及主播实行标签分类管理及扶优罚劣措施。及其他管理要求。[3]

2021年5月25日,《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规定只有16岁以上的人士才可以进行网络直播[4]

2022年3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网络直播主不得通过造谣、虚假营销宣传、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5]

2022年5月7日,中国官方部门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6]

网络直播平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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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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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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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網信辦-六部门联合部署大力加强网络直播行业基础管理. [2018-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6). 
  2. ^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网络交易将迎来强监管. 人民网. 2020-11-06 [2020-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8). 
  3. ^ 新华网. 广电总局加强网络直播管理 封禁未成年用户打赏功能. 人民网. 2020-11-23 [2020-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9). 
  4. ^ 中国正式实施 满16岁才能进行网路直播. [2021-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4). 
  5. ^ 三部门: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 不得通过虚假宣传、自我打赏等炒作热度. [2022-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4). 
  6. ^ 四部门联合发文: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j.eastday.com. [2022-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