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钟
木钟(1687年8月24日—1725年9月6日),字云林,号永茂,纳西族名阿挥阿住(纳西语:Aw-Khü A-dzu),[1]是丽江第二十四代也是最后一代世袭土司,官拜丽江知府。
木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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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土司 | |||||||||
前任:木兴(阿胃阿挥) 继任:— | |||||||||
丽江知府 | |||||||||
国家 | 大清 | ||||||||
姓名 | 木钟 | ||||||||
字 | 云林 | ||||||||
号 | 永茂 | ||||||||
尊号 | 木天王 | ||||||||
族裔 | 纳西族 | ||||||||
府邸 | 木府 | ||||||||
别名 | 阿挥阿住 | ||||||||
出生 | 1687年8月24日 (康熙二十六年七月十七) | ||||||||
逝世 | 1725年9月6日 (雍正三年七月三十) | (3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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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钟是木尧的第四子、也是木兴的弟弟。木钟生性纯雅冷静,六岁时,便得到姚安土官同知高奣映的赏识,以其为婿养子。
1720年,土司木兴及其养子木崇皆在参加清廷对西藏的战争中死去。木府无人管理,幕僚们便奉木钟回到丽江嗣位。他受到丽江百姓的爱戴。1722年,丽江百姓联名上书朝廷,请求册立木钟为丽江知府,得到清廷的准许。但木钟的嗣位受到了以阿知立(Aw-dzhi-lěr)[2]为首的其他贵族(五虎十四彪党)的反对。这些贵族在木兴逝世、政务混乱时趁机欺诈百姓,并栽赃于已故的木兴。阿知立、阿仲苴、和日喜、阿宝等人向云贵总督高其倬、云南巡抚杨名时告状,恳求在丽江改土归流。[3]
由于四川总督年羹尧的亲信巴松被木兴处决,年羹尧对丽江木氏甚为不满。云贵总督高其倬又与年羹尧一党,便伺机报复,未加详察便奏闻雍正帝,建议改土归流。翌年5月31日(雍正元年四月廿七),雍正帝下令对丽江进行改土归流。木钟被降为土通判,由流官杨馝接替其担任丽江知府。木钟奉命前往剑川州征收土地赋税时,被剑川州知州逮捕。高其倬勒令木钟赔纳拖欠的赋税一万两纹银,木钟无法缴纳,高其倬便指使杨馝没收了木府的田地、住宅。五虎十四彪党为了消除自己的犯罪事实,查抄了木府,烧毁了许多账册,但仍有许多文书被木钟的夫人高氏寿藏了起来。
木钟在剑川得知木府被查抄后,忧虑成疾。他于1725年病重,被送回丽江调养。不久便逝世了。
家族
编辑- 妻:
- 高氏寿
- 阿氏
- 子:
- 木德(母高氏寿)
- 木明(母阿氏)
- 木嘉(母阿氏)
- 女:
- 木氏端麟(嫁兰州土司罗际美)
脚注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木氏宦谱》
- 《中国西南古纳西王国》,云南美术出版社,约瑟夫·洛克著,刘宗岳译,1999年4月出版,ISBN 978-780-586-514-0
木钟(阿挥阿住) | ||
前任: 木兴 (阿胃阿挥) |
丽江木氏土司 1722年—1723年 |
头衔被废除 |
前任: 木兴 |
丽江木氏首领 1722年—1725年 |
继任: 木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