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钟(1687年8月24日—1725年9月6日),云林永茂纳西族阿挥阿住纳西语:Aw-Khü A-dzu),[1]是丽江第二十四代也是最后一代世袭土司,官拜丽江知府。

木钟
丽江土司
前任:木兴(阿胃阿挥)
继任:
木钟
木氏宦谱》中的木钟画像
丽江知府
国家大清
姓名木钟
云林
永茂
尊号木天王
族裔纳西族
府邸木府
别名阿挥阿住
出生1687年8月24日
康熙二十六年七月十七)
逝世1725年9月6日(1725岁—09—06)(38岁)
雍正三年七月三十)
亲属
父亲木尧
母亲高氏宁
正室高氏寿

木钟是木尧的第四子、也是木兴的弟弟。木钟生性纯雅冷静,六岁时,便得到姚安土官同知高奣映的赏识,以其为婿养子

1720年,土司木兴及其养子木崇皆在参加清廷对西藏的战争中死去。木府无人管理,幕僚们便奉木钟回到丽江嗣位。他受到丽江百姓的爱戴。1722年,丽江百姓联名上书朝廷,请求册立木钟为丽江知府,得到清廷的准许。但木钟的嗣位受到了以阿知立(Aw-dzhi-lěr)[2]为首的其他贵族(五虎十四彪党)的反对。这些贵族在木兴逝世、政务混乱时趁机欺诈百姓,并栽赃于已故的木兴。阿知立、阿仲苴、和日喜、阿宝等人向云贵总督高其倬、云南巡抚杨名时告状,恳求在丽江改土归流。[3]

由于四川总督年羹尧的亲信巴松被木兴处决,年羹尧对丽江木氏甚为不满。云贵总督高其倬又与年羹尧一党,便伺机报复,未加详察便奏闻雍正帝,建议改土归流。翌年5月31日(雍正元年四月廿七),雍正帝下令对丽江进行改土归流。木钟被降为土通判,由流官杨馝接替其担任丽江知府。木钟奉命前往剑川州征收土地赋税时,被剑川州知州逮捕。高其倬勒令木钟赔纳拖欠的赋税一万两纹银,木钟无法缴纳,高其倬便指使杨馝没收了木府的田地、住宅。五虎十四彪党为了消除自己的犯罪事实,查抄了木府,烧毁了许多账册,但仍有许多文书被木钟的夫人高氏寿藏了起来。

木钟在剑川得知木府被查抄后,忧虑成疾。他于1725年病重,被送回丽江调养。不久便逝世了。

1735年(雍正十三年),木钟被追封为承德郎,其妻高氏寿追封安人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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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
    • 木德(母高氏寿)
    • 木明(母阿氏)
    • 木嘉(母阿氏)
  • 女:
    • 木氏端麟(嫁兰州土司罗际美)

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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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根据约瑟夫·洛克的说法,“阿挥阿住”(A-hui A-chu)是其名字的汉语音译,纳西语实际读作“阿胡阿祖”(Aw-Khü A-dzu)。
  2. ^ 根据约瑟夫·洛克的说法,“阿知立”(A-chih-li)是当时的汉语音译,纳西语实际读作“奥知辽”(Aw-dzhi-lěr)。
  3. ^ 《丽江府志略·卷上》第三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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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钟(阿挥阿住)
前任:
木兴
(阿胃阿挥)
丽江木氏土司
1722年—1723年
头衔被废除
前任:
木兴
丽江木氏首领
1722年—1725年
继任:
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