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衙门,由清朝宦官吴良辅建议设立的机构,于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设立。

十三衙门乃仿明朝体例内官廿四衙门而设。其下即: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内官监宣徽院)、尚衣监尚膳监尚宝监(尚宝司)、司设监尚方监(尚方院)、惜薪司钟鼓司(礼仪监、礼仪院)、兵杖局织染局(经局)。

顺治十八年(1661年),吴良辅等被孝庄太皇太后以“内官干政”所诛,裁撤十三衙门,另由上三旗包衣组设内务府,改尚膳监为采捕衙门,改惜薪司为内工部,又改御用监为广储司,宣徽院为会稽司,礼仪院为掌仪司,尚方院为慎刑司,采捕衙门为都虞司,内工部为营造司,又自掌仪司分出庆丰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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