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英语: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简称CFSP;法语:Politique étrangère et de sécurité commune,简称PESC;德语:Gemeinsame Außen- und Sicherheitspolitik,简称GASP)是欧盟三大支柱的第二支柱,1993年11月1日在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也称欧洲联盟条约)生效时由其前身“欧洲政治合作”转变而来。
目标
编辑其目标在欧洲联盟条约第11条得以规定:
- 维护联盟共同价值、基本利益、独立和不受侵犯
- 加强联盟的安全
- 维护和平,加强符合相应国际条约规定的国际安全
- 促进国际合作
- 发展并加强民主与法治,以及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
执行
编辑根据欧洲联盟条约第18条第3款规定,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由欧盟理事会秘书长作为高级代表执行。这一职位直到随着1999年5月阿姆斯特丹条约的生效,才由西班牙人哈维尔·索拉纳于同年10月18日开始担任。在2004年5年任期届满后,索拉纳得以连任这一职位。
内容与组成
编辑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尤其是在1998、1999年的科索沃战争之后得到了迅速发展。
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框架内设立的欧盟机构有:欧盟安全研究学院(The European Union Institute for Security Studies, EUISS)、欧盟卫星中心、一般事务与外事关系理事会(The General Affaires and External Relations Council, GAERC)、政治与安全委员会(The Political and Security Committee, PSC)。
图例: 事实上继承 框架: 事实上的内部框架 外部框架 |
欧洲联盟(欧盟) | ||||||||||||||||
欧洲各共同体 |
(欧盟三支柱) | ||||||||||||||||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 | 现今 | ||||||||||||||||
欧洲煤钢共同体 | |||||||||||||||||
欧洲经济共同体 | |||||||||||||||||
申根区 | 欧洲共同体 | ||||||||||||||||
TREVI | 司法与内政合作 | ||||||||||||||||
/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
现今 | 刑事领域警务与司法合作 | |||||||||||||||
英法协约 |
[西方联盟到北约] |
欧洲政治合作 |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 ||||||||||||||
西方联盟 | / 西欧联盟 |
[1984年罗马宣言重新激活了西欧联盟并转交至欧盟] | |||||||||||||||
[社会、文化移交欧洲理事会负责] |
现今 | ||||||||||||||||
欧洲理事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