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两会第十一次高层会谈
此条目需要扩充。 (2015年12月14日) |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5年12月14日) |
两岸两会第十一次高层会谈,是2015年(民国104年)8月25日由台湾的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与中国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所进行的第十一次高层会谈。经两会协商后,双方完成签署《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及《海峡两岸民航飞航安全与适航合作协议》,并就相关议题进行磋商。
时间及地点
编辑104年8月24日至26日,在大陆福州市举行,海基会林中森董事长率领我协商代表团与大陆海协会陈德铭会长等就相关议题进行会谈及磋商。
签署之协议
编辑双方签署“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及“海峡两岸民航飞航安全与适航合作协议”。
重要行程
编辑8月24日下午:两会举行副董事长层级预备性磋商。
8月25日
- 上午:举行两会领导人会谈;当日下午,签署2项协议,并各自举行记者会进行说明。
- 下午:海基会协商代表团成员会见大陆国台办主任张志军。
8月26日上午:海基会协商代表团一行会建福建省长苏树林;中午搭机返抵台湾。下午,前往行政院进行成果报告,并向院长递呈协议文本。
8月28日:陆委会协同财政部、交通部及海基会赴立法院,向王院长及各党团立委报告本次会谈签署之2项协议及相关成果。
国会监督
编辑政府均依据两岸条例之规定,及行政院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之精神,举办多场次之公众沟通、国会沟通及公听会,完成4阶段沟通咨询机制与2阶段国安审查程序。陆委会、财政部与交通部也在于8月14日拜会立法院王院长及国会各党团委员,说明这2项协议之重要内容,并获得王院长及相关立法委员的认同与支持。
预期效益
编辑(一)“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
- 本协议以国际税约范本为蓝本,本“平等互惠”原则,消除两岸重复课税,并商订税务合作范围,解决租税争议及维护租税公平。
- 本协议之签署生效,可达“一减、二增、三获利”之效益。透过本协议之减免税措施及争议解决机制,可有效“减轻人民及企业之所得税负”,“增加台商在大陆之竞争力”及“增加台湾投资环境之吸引力”,进而“开创人民、企业、政府三方获利荣景”。
(二)“海峡两岸民航飞航安全与适航合作协议”:
- 双方在专业务时的基础上,加强飞航安全与适航业务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建立两岸飞航安全与适航监理机制,增进两岸民用航空发展。
- 本协议签署后,将有助降低航空公司营运作业成本、提升竞争力,促进两岸民航产业发展,并在既有飞安基础上,进一步有效提升民众搭机的安全与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