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香港維基人佈告板/2008年9月

香港」還是「中國香港」?

有一個問題一直想提出討論,但總是忘記掉,但現在又遇到同類修改,使我記起這個問題。大多數香港相關條目會寫「XXX香港的YYY...」,但亦有維基人卻傾向使用「XXX中國香港的YYY...」,並會回退他人刪除「中國」的編輯(見例)。為免這些小型編輯戰持續出現,希望各位能夠討論一下,究竟應使用「香港」還是「中國香港」?還是以先到先得為準?

我個人認為使用「香港」便已足夠,因為香港本身屬於全球245個政治實體(即是常被稱為的「國家或地區」)之一,就算不標明中國也沒有甚麼問題。加上英文維基百科的大部份香港相關條目也只是使用「Hong Kong」而非「Hong Kong, China」(用回香港海底隧道的例子,見Cross-Harbour Tunnel)。所以,我個人認為不用強行加上「中國」一詞。

希望各位能夠發表一下意見,以尋找共識。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5日 (五) 14:54 (UTC)

不如改為問:「en:List of special entities recognized by international treaty or agreement」收入的政治實體,應該在前面加上主權國嗎?YunHuBuXi 2008年9月5日 (五) 15:02 (UTC)
以見同上面兩位。—CLITHERING100th DYK+2008年9月5日 (五) 15:49 (UTC)
這個問題是要以實際情況而家的,並無一個「規定」,但有根據是如何採用的。普通的說,用「香港」就可了,但在有此特定情況下一定要用「中國香港」的。例如以香港的名義、代表香港作賽、參賽等均一定要用「中國香港」,這個是《香港基本法》中第七章第150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在經濟、貿易、金融、航運、通訊、旅遊、文化、體育等領域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和履行有關協議。」因此,在奧運會是以「中國香港」為名的,而在香港境內,大多不會見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字眼(政府部門除外)。所以我建議無需特別地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中國」的字眼,否則可視為編輯有偏向中國地域化問題--尼泊爾奧委會名譽副主席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9月5日 (五) 18:34 (UTC)

綜合大家意見,除了以香港的名義代表香港作賽等特定情況下,其他情況使用「香港」便可。因此,香港海底隧道等道路條目根本不需要使用「中國香港」。大家對這個結論有沒有異議?如果沒有,便可回退這些條目將「香港」改成「中國香港」的修改。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8日 (一) 14:57 (UTC)

如果是描述中國大陸、澳門、香港的條目,無需用「中國香港」。牽涉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條目,應用「中國香港」。芬蘭奧蘭挪威斯瓦爾巴群島也是同理。YunHuBuXi 2008年9月9日 (二) 09:30 (UTC)
謝謝以上的補充。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10日 (三) 13:20 (UTC)
其實中國香港可以成為主條目,不應重定向至香港YunHuBuXi 2008年9月24日 (三) 03:25 (UTC)
香港就已經足夠了,沒必要再加中國吧!!—JNIV 2008年9月24日 (三) 03: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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