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
格式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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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格式手册規範中文数字和阿拉伯数字如何表示日期与數值,目的在讓所有条目的编辑风格一致,至少在同一条目內是如此。
下述規範并非不能变动,不同风格也可能有不同優點。但風格一致將使維基更易於阅读、使用、撰写、编辑。
原则
中英文及阿拉伯数字混用以表示延續範圍,應使用中文的一字线連接號「—」(U+2014)。在无歧义的情况下请避免使用浪號「~」和「~」[1]。例如:1906年—1967年10月17日、15千米—200千米。
时间
年月日
公元纪年
公元紀年應該使用阿拉伯數字,結尾加上“年”以避免混淆,公元前的年份則先加“前”字:
- 正确:386年、 前386年
- 错误:386、 前386
原则上不应当对日期和时间添加内部链接,詳情請見Wikipedia:格式手册/链接#日期。但如果觉得有必要添加(條目內不建議添加,僅限特殊情況,請前往「互助客棧」依討論共識而定),可以用这个格式:[[1911年]][[10月10日]]
。
年份不應簡寫,以避免誤解:
- 正确:1990年
- 错误:90年、九〇年或九零年
公元紀年以年月日表示時,不加上不必要的零:
- 正确:2024年1月1日
- 错误:2024年01月01日
“1990年代”可寫成“20世紀90年代”(並添加內鏈),但不能简化成“90年代”、“九〇年代”或“九零年代”。
若年份中有需要使用中文數字「零」的,可用「零」或「〇」表示,但不要用「0」代替,並應保持上下文局部體例一致:
- 正确:二〇一三年 或 二零一三年
- 错误:二0一三年
ISO 8601 規定,公元紀年以全阿拉伯數字和符號表示時,年月日之间以半字线“-”隔開;當月和日是个位数时,十位上加“0”:
- 正确:1994-01-01、1994-11-03
- 错误:1994-1-1、1994-11-3
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日期表示法是專門用來注明文章的寫作日期和事件,或在引用參考文獻時列明著作日期的,可寫在文章標題下面或結尾處,但不能出現在正文中。
儒略历与格里历
现行的格里曆启用于公元1582年10月15日,从该日起的日期应使用格里曆表示,而此前的日期则通用儒略曆。
由于各地区接纳格里曆的时间有先后,以及存在使用外推格里曆追溯既往等情况,当日期所属历法异于上述约定时,应注明该历法。
民國紀年
民國紀年可以採用漢字或阿拉伯數字。規範上,同一頁面只能採取其中一種,不能混用,如有爭議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解決。使用民國紀年時應附帶公元紀年,並置於括號內(或反之),以利分辨。
- 正确:民國113年(2024年)、民國一百十一年(2022年)、2024年(民國113年)、2022年(民國一百十一年)
如果民國紀年後面的月日採用的是農曆,月和日則要用漢字:
- 正确:民國113年臘月初十
- 错误:民國113年臘月初10
夏曆與干支紀年的月日
夏曆與干支紀年的月日應該用漢字表示:
- 正确:正月初三 臘月廿三 甲子年七月一日
- 错误:正月初3 臘月23 甲子年7月1日
歷史紀年和民族紀年
各民族的非公曆紀年與中國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歷史紀年相同,應該使用漢字,不能使用阿拉伯數字。然而,由於日本在學術上也採用阿拉伯數字來表示紀年,因此日本的年號可以採用漢字或阿拉伯數字。規範上,同一頁面只能採取其中一種,不能混用,如有爭議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解決。若附帶公元紀年,則置於括號內(或反之),以利分辨。中国古代纪年除非必需,否则不另加干支和朝代名:
含月日簡稱的詞組
含有月日簡稱的事件、节日等的名稱,如果涉及一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應用间隔号“·”將表示月和日的數字隔開,避免歧義:
若個位數則不必加間隔號:
注:是否使用引號,視事件的知名度而定。知名度很高的事件可以不用引號,如果是近期發生的知名度不高的事件,則需要使用引號以引起注意。
时分秒
書寫時、分、秒等時刻時,應該使用阿拉伯數字,例如:4时、9时40分、15时40分、下午3点40分、14时12分36秒。也可採用24小时制格式,時、分、秒的分隔符為冒號“:”。如果時、分、秒為個位數時,十位上加“0”;如果表示的是“0”的話,個位和十位都要用“0”,例如:04:00、09:40、15:40、14:12:36。
勿用模稜兩可的時間詞
條目之中,應該準確列明事件的發生時間:
- 正确: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功举办了世博会。
- 错误: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功举办了世博会。
- 正确:普京将会在2012年12月21日访华。
- 错误:普京将会在近期访华。
- 正确:2008年以来,乔布斯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
- 错误:近年来,乔布斯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
- 正确:上海轨道交通世博专线于2010年11月1日退出运营。
- 错误:上海轨道交通世博专线于11月1日退出运营。
事件A为事件B定位表达,在上下文未提及事件A發生时间之時应避免使用:
- 正确:2008年奥运筹备期间,北京新建了A路,扩宽了B路。
- 错误:奥运筹备期间,北京新建了A路,扩宽了B路。
数字
整數一至十的書寫
一至十的整数如果不是出現在具有統計意義的一組數字中,則汉字、阿拉伯数字都可使用,例如:一个人、三本书、读了十遍、5个百分点。
- 正确:这个地区的高等学校有新闻系6个、新闻专业科系7个
- 错误:这个地区的高等学校有新闻系6个、新闻专业科系七个
為保持上下文局部體例一致,若兩組或多組數據並列,則必須統一格式。若其中至少一組數據被本指引禁止使用某種格式,則其他與之並列者亦不可使用。
定型詞的書寫
定型詞、詞組、成語、慣用語、縮略語或具有修辭色彩的詞語中作為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
物理量量值的書寫
物理量量值必須使用阿拉伯數字,並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單位,惟在無關數學、科學的條目中,符合「整數一至十的書寫」的規定者例外。例如:「一百五十平方米」應寫作「150平方米」或「150 m2」。
數值巨大的精確數字
數值巨大的精確數字,為便於定位讀數或移行,可以同時使用“萬”、“億”等作單位,故「萬X」、「億X」等104的倍數級的中文數字量值一般視為單位的一部分。如:“一億四千五百萬”應寫成“145,000,000”、“1.45億”或“1億4500萬”,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寫成“14,500萬”。
約數的書寫
用“約”、“多”、“餘”、“左右”、“上下”等表示的約數可選用漢字或阿拉伯數字,惟「物理量量值的書寫」另有規定必須使用阿拉伯數字的情形例外。
帶有“幾”字的數字表示約數時,必須使用漢字:
- 正确:五十幾人
- 错误:50幾人
一般量詞前的數值
一般量詞前面的數字應該使用阿拉伯數字,不應使用漢字表示,惟符合「整數一至十的書寫」的規定者例外:
- 正确:200人、1000名、5000年
- 错误:兩百人、一千名、五千年
概數的兩個鄰數之間的書寫
相鄰的兩個數字並列連用表示概數時,必須使用漢字,連用的兩個數字之間不得用頓號“、”隔開:
- 正确:三五天、一千七八百元、一二十個
- 错误:3、5天、 一千七、八百元、 1、20個
金錢單位前的數字
非物理量值的單位應該使用阿拉伯數字,惟符合「整數一至十的書寫」的規定者例外。例如:20元、10.1萬元、300美元、290億英鎊等。
多位數字的分節
對於多位數字的,應該適當分節,以助於讀者理解。分節時可使用撇節法劃分。
三位撇節法對於小數點前或后超過四位的數,從小數點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數字一組,組間空四分之一個漢字(二分之一個阿拉伯數字)的位置,或以“,”(半角逗号)按千分節,例如:123,456.0789。纯小数通常不省略個位數的“0”,例如:「0.46」而非「.46」。
中文的四位撇節法運用“万”、“亿”兩個單位,與阿拉伯数字混用時也可輕易理解,例如:“345,000,000”也可寫成“3.45億”、“三億四千五百萬”、“3億4500萬”,但一般不寫作“3億4千5百萬”。四位撇節法不在數學、科學相關條目中使用,惟符合「數值巨大的精確數字」的規定者例外。
只有四位或五位的阿拉伯數字可不進行分節。
同一數值不能換行
同一個用阿拉伯數字表示的數值,要使其在同一行,避免出現斷行或者換行的情況,以免出現歧義:
- 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1990年人口普查人數為11億3368萬2501人
- 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1990年人口普查人數為11億33
68萬2501人
代號、代碼和序號
軍隊的編排應用漢字,部隊番號、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列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古代典籍的版次、卷次、页码应參照原文獻,其餘文書則一般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常用的数学符号
- 一些数学符号难以直接输入,可使用编辑器菜单插入,或代之以此处所列的HTML字符实体引用(形如
÷
)。 - 若需要以不同于普通文本的形式显示数学公式,可使用{{mvar}}(用于单字母变量)和{{math}}(用于复杂表达式)模板。更多方法详见Help:数学公式。
符号名称 | 符号 | HTML实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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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号/正号 | + | +
|
|
减号/负号 | − | −
|
大多数程式語言则使用連字暨減號(- )表示减号/负号。
|
正負號 | ± | ±
|
|
乘号 | ⋅ | ⋅
|
与间隔号(· )不同。
|
× | ×
|
||
除号 | ÷ | ÷
|
另有斜線(/ )常用以表示除法或分數,如1/2可表示一除以二或二分之一。
|
等号 | = | =
|
调用模板时若省略编号参数的参数名(形如1= ),参数值中的等号会被错误解析,写上参数名或使用{{=}} 魔术字即可避免。
|
約等號 | ≈ | ≈
|
|
不等號 | ≠ | ≠
| |
小于号 | < | <
| |
小于等于号 | ≤ | ≤
| |
大于号 | > | >
| |
大于等于号 | ≥ | ≥
|
注釋
参看
参考文献
- GB/T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