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價 (進士)
胡價(1532年—?),字士重,號玉吾,湖廣襄阳府宜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胡價 | |
---|---|
大明刑部右侍郎 | |
籍貫 | 湖廣襄陽府宜城縣 |
字號 | 字玉吾 |
出生 | 七月十三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龚氏 |
親屬 | (子)胡可化 |
出身 | |
|
生平
编辑胡價為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乙卯科湖广乡试第十四名舉人[1],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三十二名,三甲九十六名進士[2]。初授浙江臨海縣知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任順天府固安縣知縣[3],隆慶元年(1567年)二月选授礼科给事中,三年闰六月復除原职,四年五月升兵科右,再升工科左,五年四月升刑科都,六年五月升河南布政司右參政,七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升大理寺右少卿。
萬曆五年(1577年)二月起补大理寺左少卿,闰八月升南京光禄寺卿,六年二月升南京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八年闰四月升左僉都御史,晉左副都御史,十年七月遷刑部右侍郎。张居正死後,十一年四月因生员吴仕期致死一案被南京湖廣道御史孫維城弹劾,令回籍聽勘[4]。《宜城縣志》有傳。[5]
著作
编辑家族
编辑註釋
编辑- ^ 《宜城縣志·卷六·選舉志》頁三:(舉人)胡價,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有傳。
- ^ 《宜城縣志·卷六·選舉志》頁二:(進士)胡價,嘉靖壬戌科申時行榜。有傳。
- ^ 《固安縣志·卷三·文獻志·官師》頁六:湖廣宜城縣進士。(嘉靖)四十五年任。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六》:万历十一年四月,南京湖廣道御史孫維城言寧國府生員吳仕期聞故相張居正不丁憂,上書勸其守制,不料原任太平府同知龍宗武求悅輔臣,偶有蕪湖縣生員王律偽造海瑞指斥張居正奏稿,事發,操院胡價批宗武鞫審,宗武乘機拏仕期酷拷,操院密報相國,宗武令獄大絕仕期飲食,七日未亡,復以囊沙促死,仕期冤死。勘問者宗武,主之者操院胡價也。無罪殺士,乞將胡價罷斥,並宗武敕下法司追勘。 上命撫按官查明具奏,胡價回籍聽勘。
- ^ 《宜城縣志·卷七》頁十二:胡價,字玉吾,胡振環子,嗣兄振佩後。嘉靖壬戌進士,歷大理寺少卿,遇覃恩奏請貤封本生父母,及振環卒,復請終制,均特詔許之,著爲令,遷刑部右侍郎。(舊志)
- ^ 乾隆《襄阳府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參考資料
编辑官衔 | ||
---|---|---|
前任: 黃誥 |
明朝臨海縣知縣 1563年-1565年 |
繼任: 周思稷 |
前任: 李承式 |
明朝固安縣知縣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上任 |
繼任: 劉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