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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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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香港属于 公有领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528章(《 版权条例》)第17条,本作品在香港之 版权期限已届满。条例规定,如有关作者于某公历年死亡,版权在自该年年终起计的50年期间完结时届满;如属作者不为人知的作品,则作品于某公历年首次制作或首次向公众提供,其版权自该年年终起计的50年期间完结时届满。请参见 维基百科: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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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传者:请提供作品的原创者身份,以及首次发布日期及地点。
你必须增加美国公有领域标签显示为何这个作品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请注意这个作品在不适用 较短期限法则的国家可能并不属于公有领域,并有超过作者逝世后50年的著作权期限。其中,墨西哥为100年,牙买加为95年,哥伦比亚为80年,危地马拉与萨摩亚为75年,瑞士和美国为70年,委内瑞拉为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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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是因为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 本作品在美国以外首次出版(而且此次出版后,没有于30天之内在美国出版);
- 本作品首次出版于1989年3月1日以前且没有著作权通告,或于1964年以前出版且没有进行著作权更新,或是于来源国与美国建立著作权关连以前出版;
- 本作品在来源国(香港)于《乌拉圭回合协议法案》生效日期前(1996年1月1日)属于公有领域。
关于其背景信息,参见 非美国版权之解释。 注意:这个标签 不应用于录音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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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 2011年12月19日 (一) 06:25 | | 400 × 557(68 KB) | Ohconfuciu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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