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应龙 (明朝)
邹应龙(1525年—?),字云卿,號蘭谷,陕西西安府长安县人,一说兰州人[1]。明朝官员,以成功弹劾严嵩、严世蕃父子而闻名。
鄒應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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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雲南 | |
籍貫 | 陕西西安府長安縣 |
出生 | 乙酉年二月初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张氏,累封淑人 |
親屬 | (子)邹绍美、邹绍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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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邹应龙以長安縣學生舉乙卯科陕西乡试第九名,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联捷丙辰科会试二百九十八名,廷试三甲一百二十六名进士。兵部观政,初授行人,四十年六月選授廣西道試御史,十月實授。当时严嵩已擅权二十年余,弹劾他的朝臣都遭到迫害,于是官员都互相劝告不要再进行弹劾。嘉靖四十年(1561年),严嵩妻子病故。严世蕃代替严嵩料理丧事,却在丧期中肆意淫纵。严嵩因缺少严世蕃辅助,无力撰写青词,对答也多不如意,嘉靖帝正对严嵩有所不满,又得知严世蕃所作作为,心中十分厌恶。此时方士蓝道行因善于扶乩受到宠信,嘉靖帝密问辅臣贤否。蓝道行在乩语中称严嵩父子弄权,嘉靖帝从此疏远严嵩而器重次辅徐阶。徐阶认为时机已到,将内情让邹应龙得知。邹应龙随即上疏,弹劾严世蕃,順便彈劾严嵩。
邹应龙在上疏中说:“工部侍郎严世蕃凭藉父权,专利无厌。私擅爵赏,广致赂遗。使选法败坏,市道公行。”,并揭发严世蕃和严鹄父子在欧阳氏丧期中的所为:“尤可异者,世蕃丧母,陛下以嵩年高,特留侍养,令鹄扶榇南还。世蕃乃聚狎客,拥艳姬,恒舞酣歌,人纪灭绝。至鹄之无知,则以祖母丧为奇货。所至驿骚,要索百故。诸司承奉,郡邑为空。”要求斩严世蕃、放归严嵩:“臣请斩世蕃首悬之于市,以为人臣凶横不忠之戒。苟臣一言失实,甘伏显戮。嵩溺爱恶子,召赂市权,亦宜亟放归田,用清政本。”
邹应龙的弹劾起到了效果,嘉靖帝不久下旨令严嵩致仕,将严世蕃下诏狱治罪,邹应龙则升任通政司参议。但不久帝又想念严嵩的功劳,曾手札谕徐阶:“嵩已退,其子已伏辜,敢再言者,当并应龙斩之。”,并曾称邹应龙为“邪物”,邹应龙感到自危。御史张槚当时巡盐河东,不知嘉靖帝的手谕,上疏认为皇上破格擢升邹应龙,却没把王宗茂、赵锦这些首先揭发严嵩的人召回朝廷,这是对事先提醒皇上的人缺乏赏赐。嘉靖帝为此大怒,立即派人抓捕张槚,杖六十,斥为民。直到几年后严世蕃被斩首,邹应龙内心才安稳下来。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十一月邹应龙由大理寺右少卿升为本寺左少卿,隆庆帝即位后,隆慶元年正月升太仆寺卿,三月升太常寺卿,十一月升大理寺卿,隆慶二年二月邹应龙以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总理两浙福建二盐运司、云南广东各提举司、兼理江西浙江福建两广云南贵州湖广等处盐屯,九月罢江南、山西二处屯盐,应龙回京别用,四年(1570年)十月升任工部右侍郎。当时镇守云南的黔国公沐朝弼骄横跋扈,廷议遣大臣有威望者镇之。于是邹应龙在隆慶五年(1571年)十一月被改任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邹应龙到任后就揭发沐朝弼的罪恶,沐朝弼最终被逮捕治罪。
万历帝初立(1573年),云南大姚的铁索箐部落发生暴乱,邹应龙领兵平定。之后又合土汉兵进讨,斩获各千余人。
邹应龙被提拔为太常寺卿時,省牲北郊,东厂太监冯保传呼至,导者引入,正面爇香,俨若天子。邹应龙大惊,随即弹劾冯保僭越放肆,冯保深恨之。就利用京察的机会,万历三年(1575年)二月让邹应龙致仕辞职。此时临安土官普崇明、普崇新兄弟构争。普崇明引借广南侬兵作为援助,普崇新则召交州兵。之后交州兵退去,而侬兵还留在当地,邹应龙命令部将杨守廉前往剿歼。杨守廉抢掠村落,杀人。侬兵乘机再次打败官军,人们将罪归咎到邹应龙身上。邹应龙听说自己已被罢官,不等代替的人到达就径直回家乡。
代替他的王凝为了独占功劳,更加排挤邹应龙。给事中裴应章趁机弹劾应龙。巡按御史郭庭梧也和邹应龙不和,就上奏说,调查的结果和王凝所说一样,于是邹应龙被削去官籍,在家中去世。万历十六年(1588年)三月,陕西巡抚王璇上疏言邹应龙死后,所遗田地不及数亩,遗址不过数楹,家人没有得到抚恤,朝野都觉得此事不公。万历帝命复邹应龙官,予祭葬。
著作
编辑有《鄒中丞奏疏》等。
家族
编辑曾祖邹秉直,州判官。祖父邹源,義官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父邹景暘,累赠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母陳氏,累赠淑人;生母周氏,累封太淑人。弟應麟、應鳳[2]。
参考资料
编辑- ^ 明朝兰州进士邹应龙. [06-1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0).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進士登科録》
- 《明史·邹应龙传》
- 《明史·徐阶传》
延伸阅读
编辑[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