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中奎(1963年4月),四川長寧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共十九大代表。

朱中奎
中國共產黨阿里地區委員會書記
任期
2017年1月—2021年9月30日
前任白瑪旺堆
繼任段海
阿里地區行政公署專員
任期
2015年7月—2017年1月
前任白瑪旺堆
繼任彭措
個人資料
出生1963年4月(61歲)
 中國四川省長寧縣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1986–2022;開除)
母校中共中央黨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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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4月,朱中奎出生在四川省長寧縣

1979年2月,朱中奎在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區江達縣卡貢區(今卡貢鄉)任職一名會計。1982年11月,朱中奎調入江達縣財政局任職會計。198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6月,朱中奎升任江達縣財政局局長。1993年12月,朱中奎轉任昌都地區行署駐成都辦事處昌都賓館經理。1995年1月,朱中奎升任昌都地區行署駐成都辦事處副主任兼昌都地區經濟貿易開發總公司經理、副總經理。2001年11月,朱中奎調任昌都地區財政局黨組副書記,次年4月起兼任局長。2007年6月,朱中奎調入中共昌都地委副秘書長,次年4月升任秘書長。2009年11月,朱中奎出任中共昌都地委委員、組織部部長。2012年1月,朱中奎升任中共昌都地委常務副書記、組織部部長。同年12月還兼任地委黨校校長。

2014年2月,朱中奎升任中共西藏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2015年7月,朱中奎調任中共阿里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2017年1月,朱中奎升任中共阿里地委書記。2021年9月30日,中國共產黨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宣布對其免職,由段海接任。[1]

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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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朱中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

2022年4月23日,朱中奎遭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雙開)處分。[3]4月27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對其進行逮捕。[4]5月23日,朱中奎受賄案件由拉薩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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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莊彧. 段海任阿里地委书记 朱中奎不再担任. 中國經濟網. 2021-09-30 [2022-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18). 
  2. ^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委原书记朱中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紀委. 2021-10-23 [2022-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31). 
  3. ^ 朱中奎被“双开”. 騰訊. 2022-04-23 [2022-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30). 
  4. ^ 劉佳妮.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委原书记朱中奎等人被决定逮捕. 新浪. 2022-04-27 [2022-05-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31). 
  5. ^ 伊一.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委原书记朱中奎被提起公诉. 中國經濟網. 2022-05-23 [2022-05-23].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白瑪旺堆
中國共產黨阿里地區委員會書記
2017年1月-2021年9月
繼任:
段海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白瑪旺堆
阿里地區行政公署專員
2015年7月-2017年1月
繼任:
彭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