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绮
罗绮(?—1458年),直隶磁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宣德庚戌进士。官至左副都御史,贬广东参政。英宗复辟,罗绮因讽刺英宗宠信宦官被斩。
生平
编辑宣德五年(1430年)庚戌科三甲进士。英宗即位,授监察御史,巡按直隶、福建[1]。正统九年(1444年),参赞宁夏军务,不久升大理寺右丞,弹劾王振党羽任信、陈斌。正统十一年(1446年)四月,遭到二人报复,下锦衣狱,戍边辽东。
景泰年间,经尚书于谦、金濂举荐,恢复官职,进大理寺右少卿,出使瓦剌[2]。升为刑部左侍郎。出督云南、四川军储,镇压当地叛乱,有政绩[3]。
天顺改元,召为左副都御史,因石亨诬陷下狱,降广东参政。天顺二年(1458年)因批评英宗宠信宦官,刻王振木像下葬示威,被仇人告发,以妖言论战[4]。籍其家,家属戍边,妇女没入浣衣局。明宪宗继位后,赦为民,还其资产[5]。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160):“罗绮,磁州人。宣德五年进士。英宗即位,授御史,按直隶、福建,有能名。”
- ^ 《明史》(卷160):“正统九年参赞宁夏军务。逾年当代,军民诣镇守都御史陈镒乞留。以闻,命复任。寻擢大理右寺丞,参赞如故。常以事劾指挥任信、陈斌。二人皆王振党。十一年四月,信、斌讦绮不法事,下总兵官黄真复核。真谓绮常詈宦官为“老奴”,以激怒振。召还京。法司拟赎,振改令锦衣卫再鞫。指挥同知马顺锻炼成狱,谪戍辽东。景帝立,绮诉冤,不听。寻用尚书于谦、金濂荐,召复故官,进右少卿,副李实使瓦剌。”
- ^ 《明史》(卷160):“上皇还,以劳擢刑部左侍郎。明年二月,出督云南、四川军储。已,代寇深镇守松潘。贼首卓劳纠他寨阿儿结等频为寇,绮擒斩之。土官王永、高茂林、董敏相仇杀,守将不能制。绮捣永巢诛之。又败黑虎诸塞番,斩馘三百五十。在镇七年,威名甚震。”
- ^ 《万历野获编》:正统己巳之难,全由王振,英宗锢南内者七年,亦良苦矣。复辟之冬十月,即用太监刘恒等言,命招魂以葬振,次年又下广西参政罗绮于法司禁锢之。绮,磁州人,为仇家告,其本州同知龙约自京还,传言当今又宠宦官,镂香木为王振形葬之,绮闻而笑,遂有是命,约与绮俱以妖言论斩。
- ^ 《明史》(卷160):“天顺初,召为左副都御史,以功赐二品禄。御史张鹏、杨瑄劾石亨。亨谓绮与右都御史耿九畴使之,并下狱,降广东参政。绮鞅鞅未赴。明年闰二月,绮乡人告磁州同知龙约自京还,与绮言天子仍宠宦官,刻香木为王振形以葬。绮微笑云:“朝廷失政,致吾辈降黜。”奏上,捕绮下吏,坐死。籍其家,陈所籍财贿于文华门示百官。家属戍边,妇女没入浣衣局。宪宗立,赦为民,还其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