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
放棄或辭掉職位的行為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2019年9月8日) |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9年9月8日) |
辭職是在職業上一個員工辭別自己原先的工作崗位及組織,讓出其職位予新接任人。與之詞意相近的是離職、退職,但不包含退休。員工離職時,要先與下一位接手之人指導其崗位職務上需要被交接之事,之後向人事部門歸還公司所屬物品,比如職員證、門禁卡、公司鎖匙、公務車等。一旦完成離職手續,員工福利會立即停止,薪水則發還最後一次(通常是下個月),便不再給付,換來則是收取代通知金、長俸、強積金等。由於員工自動辭職或被開除,相比解僱,公司可節省支出。有些公司會突然改變工作地點,以達到強迫員工辭職或開除的目的[1]。
原因
編輯相關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註釋
編輯- ^ 公司能调动员工工作地点吗?/人力资源法律. 搜狐網. 2017-12-01 [2018-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6)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