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
張俊(1086年—1154年),字伯英,秦州成紀(今甘肅省天水市)人,南宋軍事將領。祖籍鳳翔府,五世祖徙秦州,子孫遂為秦州三陽寨人[1]。
生平
編輯出身盜匪,年十六,為三陽弓箭手。政和七年(1117年),從討南蠻,轉都指揮使。宣和初,從攻夏人仁多泉,始授承信郎(武階,52階,從九品),升保義郎(武階,50階,正九品)。五年(1123年),破鄆州賊李太於鹹河子,追至洺州,擊破之。六年(1124年),破大名賊於超化寺,追至內黃,又破內黃賊數千人。七年(1125年),破沂州賊三萬人,追至密州,破密州賊於莒,至南樓山,又破之。還沂州,破賊張先於礌鼓山,又破濰州賊於地方村,以前戰功遷武德郎(武階,36階,從七品)。靖康元年(1126年),濟南賊孫列齧據鏵子山,眾號十萬,討之,未陳,以一矢斃其挑戰者,破之餘黨,亦平。自是河朔山東無劇盜,俊威名益震。
靖康元年(1126年)正月,金兵圍京師,以所部赴京城勤王。五月,命河北制置副使种師中往援太原府,屯榆次。金人以數萬騎壓之。俊時為隊將,進擊,殺傷甚眾,獲馬千匹,請乘勝要戰。師中以日不利,急令退保。金人諜俊計不行,悉兵合圍,攻益急。榆次破,師中死之。俊與所部數百人突圍而出,且行且戰,至烏河川,再與敵遇,斬五百級,授武義大夫(武階,33階,正七品)、權河北十三將正將。時康王為河北兵馬大元帥,檄諸道兵馬入援京師。十二月,勒兵從中大夫、知信德府梁楊祖勤王,至大名府見康王。康王問梁揚祖曰「諸將誰最得力?」,梁曰「張俊最得力,金人數至信德府城下,俊出戰屢捷」,擢大元帥府後軍統制,每語時事,無不當,康王意日親近,引為心腹,進武功大夫(武階,27階,正七品)、榮州刺史(遙郡官)。
二年(1127年)正月,賊李昱、張遇據任城,以都統制討之,控險伺間,與麾下將楊沂中領數騎中入賊壁,小校趙密連射數賊,武翼郎、統制官苗傅扼其前,大軍繼之,賊殲焉,斬首千餘級,轉右武大夫(武階,14階,正六品)、桂州團練使(遙郡官)。康王以俊忠實可用,遷貴州防禦使,依為重。尚書左丞張證自京師來,詔康王入覲,俊曰「此敵詐謀爾,慎毋往」高才慾為亂,俊統兵伐之,才遁去,加左武大夫(武階,13階,正六品)、徐州觀察使(遙郡官)。康王以俊忠勞日累,遷拱衛大夫(武階,12階,正六品)。二帝北狩,諸軍議勸進,俊言於上曰「大王人心所歸,願早正位號,以慰天下望。」四月,隨康王至應天府。
五月,康王即皇帝位,改元建炎。七月,討賊杜用於淮寧。八月,以迎隆佑太后和六宮之勞,授帶御器械。以討賊之功,落階官,授徐州觀察使。十一月,隨兩浙路制置使、御營使司都統制王淵討軍賊趙萬於鎮江府。十二月,擒賊陳通於杭州。二年(1128年)五月,率所部征討秀州茶酒卒徐明之亂,進武寧軍承宣使、秦鳳路馬步軍副都總管。六月,入秀州平亂。三年(1129年)三月,以所部八千人往吳江防扼。武功大夫、鼎州團練使苗博,武功大夫、威州刺史劉正彥反,矯詔加俊為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命以三百人赴秦鳳路上任,兩千人付統制官陳思恭,千人付將官楊沂中留吳江把隘,余令以次統領官管押赴行在。俊知其偽,拒不受命。俊以所部至平江府,統制官辛永宗乘舟自杭州至軍中,告之城中事。俊言禮部侍郎張浚以決斷。張浚論苗劉危害社稷,俊決意起兵問罪。定國軍承宣使韓世忠收散卒數千人以海舟赴難,奉國軍節度使劉光世率所部以赴,眾人商定以韓世忠所部為前軍,張俊部為側翼,劉光世部為後軍。苗劉聞之,大懼,矯詔授俊為武寧軍節度使。軍與叛軍戰於臨平,大破之。苗劉開城出逃,俊與韓、劉入城,與內殿見高宗,高宗復位,俊以功授鎮西軍節度使充御營使司右軍都統制。十一月,為兩浙東路制置使。
金國南侵,宋高宗逃往海上。十二月,張俊率所部與金人戰於明州,金人先突襲至城下,俊遣統制官劉寶出戰,部將黨用、邱橫戰死,統制官楊沂中、田師中,統領官趙密皆死戰,權主管殿前司公事李質率部以舟師來援,知州事劉洪道率州兵射其旁,遂大破之,共殺近千名金軍[2]。四年(1130年)正月,完顏宗弼領兵攻明州,張俊帶明州居民十之七八退入台州,金軍佔領明州。
完顏宗弼退兵後,建康府的金軍仍然固守,不退回江北。江浙盜賊起,俊為兩浙西路、江南東路制置使,「諸將並受節度」,全權負責收復建康事宜。收復建康由武功大夫、昌州團練使岳飛統領的部隊完成。六月,軍賊戚方犯湖州安吉,詔往捕之。戚方被岳飛所敗,向張俊投降,交出了六千名兵、六百匹馬。張俊回朝,向范宗尹「盛稱岳飛可用」。
七月,進檢校少保、寧武昭慶軍兩鎮節度使。金國左監軍完顏昌負責淮南戰場,和完顏宗弼商定會師攻打楚州(治山陽,今江蘇淮安市),在揚州城下殺拱衛大夫、福州觀察使、承州,天長軍鎮撫使薛慶,攻佔了揚州和承州(治高郵,今江蘇高郵市),包圍楚州。宋韓世忠軍新敗,元氣未復,而兩浙西路安撫大使劉光世與張俊關係不睦,不能配合。詔以通泰州鎮撫使岳飛救楚州。簽書樞密院事趙鼎慾遣張俊救援楚州,張俊推辭:「敵方濟師,達蘭善兵,其鋒不可當,立孤壘危在旦夕,若以兵委之,譬徒手搏虎,並亡無益」。趙鼎曰:「楚當敵衝,所以蔽兩淮,若委而不救,則失諸鎮之心。」。張俊回復:「救之誠是,但南渡以來,根本未固,而宿衛寡弱,人心易搖,此行失利,何以善後。」。趙鼎面見高宗上言:「江東新造,全藉兩淮,若失楚則大事去矣,是舉也,不惟救垂亡之城,且使諸將殫力,不為養寇自討之計,若俊憚行,臣願與之偕往。」。張俊仍拒不從命[3],只派自己的部下岳飛去。高宗只得改命劉光世出兵,而命岳飛、郭仲成,武顯大夫、閣門宣贊舍人、承州天長軍兵馬鈐轄、主管鎮撫使司公事王林,以及武節郎、閣門宣贊舍人、海州兵馬鈐轄、海州淮陽軍鎮擾使兼知海州事李彥先等部,都劃歸劉光世節制,共同救援楚州。岳飛聽說楚州被金軍圍困,急忙領輕騎渡江,在八月二十六日夜裏直達泰州城下欲救楚州,但劉光世畏懼金人之鋒,不能援楚州,但遣統制官王德、驪瓊將輕兵以出,是日渡江,與金游兵遇,擊之。岳飛此時還沒有成立自己的「岳家軍」,師孤力寡無法救楚州,在擊敗並殺死高大保、俘虜阿主里孛堇等人後被迫後撤。宋高宗詔岳飛還守通州、泰州,有旨可守就守,如不可守,但以沙洲保護百姓,伺機掩擊即可。岳飛以泰州無險可恃,退保柴墟,戰於南霸橋,擊敗進攻的金軍。這以後,岳飛才擁有了人馬萬餘,着手建立所謂的「岳家軍」。九月中旬,右武大夫、徐州觀察使、楚泗州漣水軍鎮撫使趙立被砲石(並非火炮,而是石頭)打碎頭顱而死。九月下旬,金兵沖入楚州城和楚州軍民巷戰,終於攻克楚州。由於趙立的抗戰態度,楚州保衛戰的激烈抵抗是少有的,可以和靖康年間王稟的太原保衛戰和同在建炎年間的西部陝州保衛戰相提並論[4]。十二月,為江南路招討使,帶領岳飛等部將討伐軍賊李成和收伏張用。
紹興元年(1131年)正月,改任江淮招討使。三月,復筠州、臨江軍、江州。同月,完顏昌率軍進攻張榮在縮頭湖的水寨,為張榮大敗,完顏昌一直撤至淮河以北[5]。金人撤軍後,淮南東路大部分州縣又重歸宋朝,縮頭湖,後來也因而改名為「得勝湖」[6]。五月,破李成於黃梅,賊徒奔潰,成遁走,以餘眾降偽齊,岳飛立下大功,為張俊所器重[7]。張俊報告朝廷說,此間岳飛功居第一[8]。十月,除太尉,屯婺州。
三年(1133年),32歲的岳飛第一次北伐,克復襄漢,改駐鄂州。八月,宋廷按宰相朱勝非早先的許諾,將岳飛由正四品的正任鎮南軍承宣使超升為從二品的清遠軍節度使[9],其實職差遣改為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依前神武后軍統制。 凡官拜節度使,朝廷要授予隆重而別致的「旌節」,自宋廷發出後,沿途所至,寧可「撤關壞屋,無倒節禮,以示不屈」。當時已建節的大將只有劉光世、韓世忠、張俊和吳玠四人。岳飛的情況是當時絕無僅有的,驟然和韓世忠以及老上司張俊平列[10]。
五年(1134年)九月,齊劉豫出兵伐宋,揚言要「直搗僭壘,務使六合混一」[11]。金軍由左副元帥完顏宗輔、剛升任的右副元帥完顏昌和元帥左都監完顏宗弼的統率下,配合由劉豫之子劉麟指揮齊軍,在九月下旬分路渡過淮河攻南宋。劉光世不戰退兵江南,將整個淮南西路相讓。張俊主張劃長江而守,「當聚天下兵守平江,俟賊退,徐為之計」,以「墜馬傷臂」為藉口,拒不出兵渡長江攻擊金軍和齊軍。宋丞相趙鼎派人監督張俊發兵,並奏請嚴懲張俊,但不了了之[12]。結果,幾路宋軍全部防守於江南,張俊軍守常州,韓世忠軍守鎮江府,劉光世軍守建康府。長江北面的廬州(治合肥,今安徽合肥市)知州、兼淮南西路安撫使仇悆拒絕執行其上級劉光世的命令逃跑,劉光世派統制張琦來問罪,仇悆說:「若輩無守土責,吾當以死殉國!寇未至而逃,人何賴焉!」張琦只好作罷。仇悆以召募來的廬州和壽州(治下蔡,今安徽鳳台縣)守軍幾百人和二千鄉兵幾次打退齊軍攻勢。十二月,劉麟又增兵攻打,完顏宗弼親自為後繼,所幸4年前已獨立成建制的「岳家軍」由鄂州趕到,統制徐慶和牛皋先勝一仗,岳飛後親自趕到擊敗齊軍,解了廬州之圍。此時,金太宗病危將死,完顏宗輔、完顏昌和完顏宗弼撤兵。偽齊攻勢瓦解。
雖然岳飛多次為張俊解圍,但張俊卻後附秦檜,甚至陷害岳飛[13][14][15][16]。紹興十一年(1141年),和議成,四月拜樞密院使[17],七月加太傅、進封廣國公並賜玉帶[18],十二年(1142年)十一月,太師、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秦檜令殿中侍御史江邈論俊罪,罷樞密院使,復還鎮洮寧武奉寧軍三鎮節度使、充醴泉觀使、進封清河郡王[19][20]。十六年(1146年)改靜江寧武靜海軍三鎮節度使。二十一年(1151年)十月,高宗幸俊宅第,進封太師,子弟十三人遷官進職[21]。二十四年(1154年)七月,卒於行在,年六十九。高宗震悼,輟視朝三日,親奠於賜第勞恤,追封循王,賜棺木、貂冠、襲衣、一品朝服、龍腦、水銀以斂,賻絹各有差。命延福宮使、安徳軍承宣使、內侍省押班張去為護喪事。八月,諡號忠烈(危身奉上曰忠 有功安民曰烈)[22]。九月,葬於常州無錫塘灣山[23][1]。
家族
編輯- 曾祖:張守明,贈太師、吳國公[1]
- 曾祖母:石氏,吳國夫人
- 祖:張慶,贈太師、韓國公
- 祖母:田氏,韓國夫人
- 父:張密,贈太師、魯國公
- 母:謝氏,魯國夫人
- 弟:張宏
- 侄:張子蓋,安德軍節度使、檢校少保、贈太尉、諡號恭壯
- 弟:張保,拱衛大夫
- 妻:魏氏,秦國夫人;章氏,榮國夫人
- 子:張子琦,武義大夫
- 子:張子厚,左武大夫、康州刺史、帶御器械、贈少傅
- 孫:張宗元,終官通議大夫充敖文閣侍制、贈少師、妻劉光世女
- 曾孫:張鎡
- 玄孫:張濡
- 來孫:張樞
- 晜孫:張炎
- 晜孫:張煒
- 來孫:張樞
- 玄孫:張□
- 來孫:張檉
- 玄孫:張□
- 來孫:張國器
- 玄孫:張濡
- 曾孫:張鐓
- 曾孫:張鑒
- 曾孫:張鎮
- 曾孫:張錤,終官承議郎、總領淮西江東軍馬錢糧所太平惠民局
- 玄孫:張渥,將仕郎
- 來孫:張伯東
- 玄孫女:張氏
- 玄孫:張渥,將仕郎
- 曾孫:張鎡
- 孫:張宗元,終官通議大夫充敖文閣侍制、贈少師、妻劉光世女
- 子:張子顔,終官通奉大夫、顯謨閣直學士、戶部侍郎
- 子:張子正,右文修撰
- 子:張子仁,秘閣修撰
- 女:張氏,適武功大夫秦公僅
- 女:張氏,適直徽猷閣韓彥朴
- 女:張氏,適右承務郎程湜
- 女:張氏,適直敷文閣劉堯勛
- 孫:張宗尹
- 曾孫:張鏞,官至武德大夫、閣門宣贊舍人
- 玄孫:張洤,忠翊郎
- 來孫:張楧
- 晜孫:張炬
- 晜孫:張熽
- 晜孫:張爥
- 晜孫:張爁
- 晜孫:張燠
- 來孫:張楧
- 玄孫:張洤,忠翊郎
- 曾孫:張鏞,官至武德大夫、閣門宣贊舍人
- 孫:張宗愈,直秘閣、特改添差通判嚴州
- 曾孫:張達可
- 侄:張子儀,右朝請大夫、直徽猷閣、主管佑神觀
- 侄:張子安,承奉郎
- 侄:張子文,忠翊郎
- 侄孫:張宗旦,保義郎
- 侄孫:張宗亮,保義郎
- 侄孫:張宗說,登仕郎
- 侄孫:張宗益,成忠郎
- 侄孫:張宗穎,登仕郎
評價
編輯張俊一直被認為是陷害岳飛的一位主要人物。位於浙江杭州西湖西北角的岳王廟,有與岳飛被殺有關的秦檜、王氏、万俟卨、張俊等四人跪像,鑄造於明代,經常受到侮辱性破壞。
張俊出身盜匪,治理軍隊的能力也被人詬病。在中國古代,軍隊戰勝以擄掠維繫士氣,軍隊戰敗以搶劫平息怨憤時有發生。南宋初年幾大主力部隊,當時縱暴記錄最多的是張俊軍,號稱「自在軍」[24]。南宋時官府和軍隊經商牟利開設酒坊是合法的,張俊軍中有一首歌謠諷刺張俊工於經商,而拙於用兵:「張家寨里沒來由,使他花腿抬石頭。二聖猶自救不得,行在蓋起太平樓。」這裏「花腿」,是指軍卒「自臀而下,文刺至足」,而太平樓是張俊軍開的一家酒店[25]。張俊本人也比較好女色,《揮麈三錄》卷2,《要錄》卷16建炎二年六月乙丑載:王淵和張俊為搶奪一個周姓妓女,殺害宗室趙叔近,又將此妓女轉送韓世忠。
《宋史》有兩段總評:「南渡後,俊握兵最早,屢立戰功,與韓世忠、劉錡、岳飛並為名將,世稱張、韓、劉、岳。然濠、壽之役,俊與錡有隙,獨以楊沂中為腹心,故有濠梁之劫。岳飛冤獄,韓世忠救之,俊獨助檜成其事,心術之殊也,遠哉!帝於諸將中眷俊特厚,然警敕之者不絕口。自淮西入見,則教其讀《郭子儀傳》;召入禁中,戒以毋與民爭利,毋興土木。」「南渡諸將以張、韓、劉、岳並稱,而俊為之冠。然夷考其行事,則有不然者。俊受心膂爪牙之寄,其平苗、劉,雖有勤王之績,然既不能守越,又棄四明,負亦不少。矧其附檜主和,謀殺岳飛,保全富貴,取媚人主,其負戾又如何哉?」
延伸閱讀
編輯[編]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張循王神道碑
- ^ 明州之戰的原始記錄見《忠正德文集》卷7《建炎筆錄》,《浮溪集》卷1《奏論諸將無功狀》(此奏又見《會編》卷136),《揮麈後錄》卷9,《揮麈三錄》卷1引李正民日記(又見《會編》卷134)。張俊報說殺敵近千人,而所得女真人的「帶環首領」,即耳戴金銀環的首級只有兩級。因金軍中各民族成員一律辮髮,故以耳戴金、銀環作為識認女真人首級之標誌(參見《會編》卷3,卷28,《梁溪全集》卷171《靖康傳信錄》)。此後,明州之戰又被誇大為殺敵幾千以至幾萬的大捷,見周麟之《海陵集》卷23《張循王神道碑》,《會編》卷219《林泉野記》,《要錄》卷30建炎三年十二月癸卯,《宋史》卷369《張俊傳》。
- ^ 《要錄》卷36建炎四年八月己丑。
- ^ 《會編》卷142,《要錄》卷37建炎四年九月丙辰,戊辰,《宋史》卷448《趙立傳》,《揮麈後錄》卷9。
- ^ 《會編》卷145,《要錄》卷43紹興元年四月庚午。
- ^ 陳造《江湖長翁文集》卷27《上周樞密札子》,《讀史方輿紀要》卷23,《咸豐興化縣誌》卷1《古蹟》
- ^ 《會編》卷147,《要錄》卷45紹興元年六月癸未,卷46紹興元年八月丙寅。張俊曾對部下贊岳飛:「吾與汝曹俱不及也。」
- ^ 《會編》卷207《岳侯傳》,卷208《林泉野記》。
- ^ 宋承唐制,將一些要衝大郡作為節度使的「節鎮」。但節度使只是虛銜,一般「不必赴鎮」。節鎮和武將的軍事轄區也無須一致。清遠軍設在廣南西路的融州(治融水,今廣西融水縣),岳飛本人從未去過此地。
- ^ 《要錄》卷78紹興四年七月乙卯。
- ^ 《要錄》卷80紹興四年九月乙丑,壬申,《宋史》卷475《劉豫傳》。
- ^ 《會編》卷165,《要錄》卷82紹興四年十一月戊午,《宋史》卷27《高宗紀》,卷370《呂祉傳》。
- ^ 熊克《中興小歷》:「初,上詔湖北宣撫使岳飛以兵援淮西。飛念前此每勝,復被詔還,乃以糧乏為辭。至是濠州已破,飛始以兵來援,張俊、秦檜皆恨之。」
- ^ 紹興十一年八月九日甲戌,臣寮上言:「伏見樞密副使岳飛蚤稱敢毅,亟蒙獎拔,不十年間,致位三孤,且復使之握重兵,居上游,其所委付,可謂重矣。而飛爵高祿厚,志滿意得,平昔功名之念,日以頹墮。今春虜寇大入,疆場騷然,陛下趣飛出師,以為掎角,璽書絡繹,使者相繼於道,而乃稽違詔旨,不以時發。久之,一至舒、蘄,忽卒復還。所幸諸帥兵力自能卻賊,不然,則其敗撓國事,可勝言哉!厥後諸帥凱旋,飛獨無功。聖恩寬大,例有樞管之拜,寵數優渥,義當感激圖報,而飛方事矯飾,有識之士已譏其偽。」又言:「竊見樞密副使岳飛頃由簡拔,委以節制,慨然似有功名之志,人亦以此稱之。數年之間,寵數頻仍,官兼兩鎮,秩視二府,乃始安於榮利,不復為國遠圖矣。故昨來被旨起兵,則固稽嚴詔,略至龍舒而不進;茲者街命出使,則堅執偏見,欲棄山陽而不守。以飛平昔不應至是,豈其忠衰於君,誠如古人之謂耶?臣又聞飛自登樞管,鬱鬱不樂,日謀引去,以就安閒,每對士大夫但言山林之適。其誠與偽固不得而知,然以陛下眷待之隆,委任之峻,不思報稱,遽為是計,亦憂國愛君者所不忍為也。」又言:「臣比論列樞密副使岳飛之罪,章已三上。陛下尊寵樞臣,眷眷然惟恐傷之,姑示優容,未加譴斥。臣謬當言責,安可但已。況其間一、二事,大虧忠節。若堅拒明詔,不肯出師,以玩合肥之寇。」又言:「今春虜犯淮西,張俊既全師遇敵,朝廷連降聖旨,趣飛來援;而逗遛不進,輒以道遠乏餉為辭。大將之體國,固如是乎?陛下新命樞臣,處飛為副,超腧甚峻。正欲感勵其心,使飛改意激昂,尚蓋前失,而外為恭遜,情實飾奸。」又言:「頃者惟西之役,俊方力戰,而飛乃按兵不動。飛當是時豈以謂虜去國遠關,其鋒不可當,而欲避之乎?豈以謂坐觀成敗,而效卞莊刺虎之說乎?殆皆不然也。其意不過專務保江之計,而嫉淮西之成功耳!」
- ^ 王伯庠撰《王次翁敘紀》:「紹興辛酉,虜人有飲馬大江之謀,大將張俊、韓世忠欲先事深入,惟岳飛駐兵淮西,不肯動。上以親札趣其行者,凡十有七,飛偃蹇如故,最後又降親札曰:『社稷存亡,在卿此舉!』飛奉詔,移軍三十里而止,上始有誅飛意。」
- ^ 《野史》傳曰:「紹興十一年,兀朮重兵攻淮西。飛念前此每勝,復被詔還,壯心己闌,且軋於和議,辭以乏糧。及濠梁已破,方以兵來援,張俊、秦檜皆恨之。」
- ^ 《建炎以來系要錄》卷一百四十
- ^ 《建炎以來系要錄》卷一百四十一
- ^ 《建炎以來系要錄》卷一百四十七
- ^ 《中興小紀》卷三十
- ^ 《建炎以來系要錄》卷一百六十二
- ^ 《宋會要輯稿》禮五八
- ^ 《建炎以來系要錄》卷一百六十七
- ^ 參見《會編》卷136,卷180,卷230崔淮夫等上兩府札子,《要錄》卷114紹 興七年九月辛未。
- ^ 《雞肋編》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