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史
官職
歷史
編輯典史始設於元朝,原本職責是「典文儀出納」。明清兩代均有設置典史,掌管緝捕、稽查獄囚,屬於未入流(九品之下)的文職外官,但在縣裏的縣丞、主薄等職位裁併時,其職責由典史兼任。因此典史職務均由吏部銓選,皇帝簽批任命,屬於「朝廷命官」。
著名人物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明史》卷八十二 志第五十八
-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臺北,文津出版社。
相關條目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這是一篇關於政府官制演進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
- ^ 劉澤民; 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 《契文解字:解碼臺灣古文書》. 台北市: 玉山社. 2020. ISBN 9789862942574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