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部寶鈔案,也稱五宇官錢鋪案戶部五宇鈔票案,發生於咸豐八年(1858年)冬,戶部尚書肅順查辦寶鈔處宇字官號舞弊案。

咸豐初年時因太平天國之亂,戶部因軍興財匱,清廷決定由戶部設立寶鈔處官錢總局發行大量鈔票。當時有「乾」字編號的錢局四處,「宇」字編號五處。肅順檢驗財政時,發現「宇」字五號局欠款和官錢總局的賬面不符,最後抄查家產數十家,甚至牽連到翁同龢的父翁心存以及周祖培等重臣,最後翁心存辭官[1]。此案因牽連太廣,恭親王奕訢刻意維護朝廷舊臣,最後不了了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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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翁心存傳》:「十年,戶部迭興大獄,肅順主之,多所羅織。怡親王載垣等會鞫,謂司員忠麟、王熙震以短號鈔兌換長號,曾面啟心存,心存回奏部院事非一二人所能專政,斷無立談數語改舊章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