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省
滿洲國省份
黑河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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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國的省 | |||||||||
1934年—1945年 | |||||||||
1942年黑河省於滿洲國的位置 | |||||||||
國家 | 滿洲國 | ||||||||
首府 | 黑河街 | ||||||||
面積 | |||||||||
• 1940年 | 118,899平方公里(45,907平方英里) | ||||||||
人口 | |||||||||
• 1940年 | 149900 | ||||||||
歷史 | |||||||||
• 成立 | 1934年 | ||||||||
• 廢除 | 194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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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國黑龍江省 |
歷史
編輯康德元年(1934年)5月28日,滿洲國將黑龍江省分為三省,原黑龍江省北部的黑河道區劃分為黑河省,並在璦琿縣黑河街設立省公署,下轄璦琿縣、呼瑪縣、漠河縣、鷗浦縣、奇克縣、遜河縣、烏雲縣、佛山縣8縣。
為配合日本內閣的金本位政策調整,1933年6月14日滿洲國政府頒布《產金購買法》,規定境內所有的黃金生產者均必須把黃金賣給滿洲中央銀行。關東軍特務部也在1933年設立滿洲採金事業調查部,制定了《滿洲採金事業方策》。1934年5月3日,滿洲國政府出台《滿洲採金株式會社法》,5月16日日滿合辦「滿洲採金株式會社」正式成立,作為東北黃金開採的統制、開發機構。在黑河設立滿洲採金株式會社黑河總局,對黑河境內採金作業實行「統制」。1931年至1945年,在黑河地區掠奪黃金達4000多公斤。[1][2] [3]
康德四年(1937年)12月新設孫吳縣,康德八年(1941年)8月1日佛山縣歸三江縣轄下。至康德十年(1943年)1月1日嫩江縣改由北安省管理,同年7月奇克縣、遜河縣合併為遜克縣,康德十二年(1945年)8月1日嫩江縣改由龍江省管理。
行政規劃
編輯滿洲國滅亡前黑河省轄管以下地區:
歴任省長
編輯廢止
編輯1945年8月滿洲國滅亡。黑河省不復存在,原地方劃歸在嫩江省下。
參考文獻
編輯- ^ 《長風破浪——中國共產黨在黑河》
- ^ 《滿洲採金株式會社對「特殊國有」金礦的壟斷》,發表於 蘇崇民 解學詩 主編《滿鐵檔案資料匯編》第10卷工商礦業統治與掠奪,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1年11月版。
- ^ 孫瑜:「近代以來日本對中國東北黃金資源的掠奪」,《遼寧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1期,第131-139頁。
- ^ 鍾毓,字輯五,瀋陽市人。奉天法政速成學堂畢業。1912年11月任呼蘭末任知府,1913年呼蘭縣第一任縣知事。1918年2月龍江縣知事。1919年1月黑龍江省教育廳廳長,1919年4月任外交部特派交涉員。1920年松浦市政局局長。1921年5月9日-1921年7月9日兼代中央特派吉林交涉員。1921年5月8日-1926年兼吉林省警務處長兼吉林省會警察廳廳長。1925年7月16日任外交部駐吉林交涉員。1930 年4月1日改任外交部駐吉林特派員。兼鶴岡煤礦常務理事。偽滿龍江省民生廳長、黑河省省長、兼滿洲採金株式會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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