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涵清(1892年—?)汁青盛京將軍管轄區奉天府蓋平縣人,中華民國滿洲國政治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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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涵清早年在華北各省的地方法院任職。後來,歷任北京政府陸軍總執法處秘書長、處長。此後,他轉任京奉鐵路局總務處處長、局長。後來他被任命為交通總司令部執法處處長。

1931年(民國20年)九·一八事變爆發,馮涵清獲關東軍支持,任奉天省實業廳廳長。翌年3月,滿洲國成立,馮涵清任司法部總長。1934年(康徳元年)滿洲帝國成立,司法部改組,馮涵清繼續任司法部大臣。1937年(康德4年)7月[1]辭任。1937年11月任滿洲重工業開發株式會社副總裁。

此後,馮涵清的生平不詳。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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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徐友春主編『民國人物大辭典 増訂版』作1937年5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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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滿洲國
前任:
(創設)
司法總長
1932年3月 - 1934年2月
繼任:
(改為司法大臣)
前任:
(改為司法總長)
司法大臣
1934年3月 - 1937年7月
繼任:
張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