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北區汪精衛政權上海市設置的一個。位於今浦東新區西北部,因地處浦東北部,故名[1]

民國27年(1938年)4月28日,上海市大道政府接受中華民國維新政府領導,改組為督辦上海市政公署[2][3]。10月16日[2][4]督辦上海市政公署改組為上海特別市政府[2][4][5]。10月25日,浦東北區政務署成立[3]。12月1日,中華民國維新政府行政院頒布《上海特別市管轄區域暫行辦法》訓令[2][5]浦東區分為浦東南區和浦東北區[3][6]。浦東北區轄境包括抗戰上海市高橋區高行區陸行區江蘇省川沙縣橫沙[7]寶山縣長興諸沙[7][8][9][10]。東界為抗戰高橋高行陸行3區的東界,南界為抗戰陸行區南界,西界為黃浦江,北界為長江南支航道[7]。民國28年(1939年)1月1日,上海特別市政府奉令將所轄浦東北區等區政務署改稱區公署[3]。民國30年(1941年)8月1日,《上海特別市政府各區公署暫行規則》發布,規定區公署分為二等,浦東北區為二等區[11][12][13]

民國32年(1943年)8月6日[6],浦東北區改稱第五區[1][6]。民國33年(1944年)8月1日,上海特別市政府布告,全市行政區域劃定為市區、郊區和縣區[3][6],第五區復名浦東北區[1],浦東北區屬郊區[6]。民國34年(1945年)7月1日[14]:3上海特別市將浦東北區橫沙長興諸沙從浦東北區劃出[14]:3、16,成立橫沙特別區,置特別區公署[14]:3、15-16、41,直屬上海特別市管轄[14]:3、16。民國34年(1945年)抗戰勝利後,浦東北區撤銷[1][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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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上海地名志》>>第二篇 政区地名>>第一章 市、区、县>>第二节 区、县.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04). 
  2. ^ 2.0 2.1 2.2 2.3 《上海通志》>>第一卷 建置沿革>>第一章 建置>>第四节 民国时期.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01). 
  3. ^ 3.0 3.1 3.2 3.3 3.4 《上海通志》>>大事记.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 
  4. ^ 4.0 4.1 《南市区志》>>第一编 地理建置>>第二章 建置>>第一节 沿革.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3). 
  5. ^ 5.0 5.1 《上海地名志》>>总述.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20). 
  6. ^ 6.0 6.1 6.2 6.3 6.4 《上海地名志》>>大事记.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04). 
  7. ^ 7.0 7.1 7.2 7.3 《上海通志》>>第一卷 建置沿革>>第二章 区划>>第一节 市、区 县.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02). 
  8. ^ 《上海通志》>>第一卷 建置沿革>>第三章 区县、松江府概况>>第三节 1988年后撤销的区县概况.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04). 
  9. ^ 《宝山县志》>>卷二 自然地理志>>第一章 境域>>第二节 境域变迁.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6). 
  10. ^ 《宝山县志》>>卷十六 财税志>>第二章 税收>>第一节 田赋、农业税.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6). 
  11. ^ 《上海通志》>>第五卷 政府(上)>>第三章 民国时期地方政府、基层组织>>附:日伪市地方政府.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8-05). 
  12. ^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第二章 行政机构>>第四节 中华民国.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01). 
  13. ^ 《上海民政志》>>第二章 行政区划管理>>第一节 解放前区划概况. [2019-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27). 
  14. ^ 14.0 14.1 14.2 14.3 橫沙鄉人民政府鄉志編寫組. 《横沙乡志》. 上海 (中文(簡體)).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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