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北區
浦東北區是汪精衛政權在上海市設置的一個區。位於今浦東新區西北部,因地處浦東北部,故名[1]。
民國27年(1938年)4月28日,上海市大道政府接受中華民國維新政府領導,改組為督辦上海市政公署[2][3]。10月16日[2][4],督辦上海市政公署改組為上海特別市政府[2][4][5]。10月25日,浦東北區政務署成立[3]。12月1日,中華民國維新政府行政院頒布《上海特別市管轄區域暫行辦法》訓令[2][5],浦東區分為浦東南區和浦東北區[3][6]。浦東北區轄境包括抗戰前上海市的高橋區、高行區、陸行區、江蘇省川沙縣的橫沙[7]、寶山縣的長興諸沙[7][8][9][10]。東界為抗戰前高橋、高行、陸行3區的東界,南界為抗戰前陸行區南界,西界為黃浦江,北界為長江南支航道[7]。民國28年(1939年)1月1日,上海特別市政府奉令將所轄浦東北區等區政務署改稱區公署[3]。民國30年(1941年)8月1日,《上海特別市政府各區公署暫行規則》發布,規定區公署分為二等,浦東北區為二等區[11][12][13]。
民國32年(1943年)8月6日[6],浦東北區改稱第五區[1][6]。民國33年(1944年)8月1日,上海特別市政府布告,全市行政區域劃定為市區、郊區和縣區[3][6],第五區復名浦東北區[1],浦東北區屬郊區[6]。民國34年(1945年)7月1日[14]:3,上海特別市將浦東北區橫沙、長興諸沙從浦東北區劃出[14]:3、16,成立橫沙特別區,置特別區公署[14]:3、15-16、41,直屬上海特別市管轄[14]:3、16。民國34年(1945年)抗戰勝利後,浦東北區撤銷[1][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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