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遜(761年—823年),字友道唐朝荊州石首(今湖北省石首市)人,官至刑部尚書。死後追贈為右僕射。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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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遜考中進士,被朝廷召為陽掌書記,又曾在湖南做官。因爲他很有聲望,所以他多次升任為池、濠二州的刺史。在濠州任職期間平濠州之亂。

元和初年,李遜出任衢州刺史。因爲他的政績突出,於是升任為越州刺史,兼任御史大夫、浙東都團練觀察使,為政以均貧富、扶弱抑強為己任。唐憲宗特許可以擇時奏對,轉任戶部侍郎。元和十年,拜襄州刺史,充山南東道節度、觀察等使。入朝為京兆尹,後來皇帝叫使者去看看官員誰正直、誰奸詐,宦官上奏說李遜的不是,結果被貶太子賓客分司,又降為恩王傅。

之後他曾擔任忠武節度使、許州刺史等官職,由於他平亂時比其他軍隊先抵達,因此升任檢校吏部尚書,不久改任鳳翔節度使,又任刑部尚書。

舊唐書》記載他在長慶三年正月死亡,終年六十三歲。朝廷廢朝一天[1]。而根據《本草綱目》的記載,他自言被藥(水銀)害死。[2]

政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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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輔助貧窮的人,抑制豪強為責。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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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造,早死。弟李建,字杓直,官至華州刺史、檢校尚書右僕射,比李遜早死一年。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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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舊唐書·李遜傳》:長慶三年正月卒,年六十三,廢朝一日,贈右僕射。
  2. ^ 《本草綱目》:刑部尚書李遜謂余曰︰我爲藥誤。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