惲逸群(1905年1月24日—1978年12月10日),原名鑰勛長安,當記者後改名逸群,並以翊勛筆名。著名記者,中共情報工作者。中國建國後歷任《解放日報》社長、華東新聞學院院長、華東新聞出版局局長等職,1953年「三反」運動起,迭受開除黨籍、判刑、剝奪政治權利等處分[1]。1965年12月假釋出獄,被分配到蘇北阜寧中學當圖書管理員,「文化大革命」期間,受盡摧殘,至1976年恢復自由。1978年去世,1980年獲得無罪重審。1982年恢復籍,1984年公安部為其平反[2]

惲逸群
個人資料
性別
長安
出生惲鑰勛
(1905-01-24)1905年1月24日
 中國江蘇武進縣
逝世1978年12月10日(1978歲—12—10)(73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南京
政黨中國共產黨
經歷

生平

編輯

早年

編輯

1905年1月24日(光緒三十年夏曆十二月十九日),生於江蘇武進縣馬杭上店[1]。父親惲毓思,於安徽任官縣丞。四歲時父親去世,由母親撫養。

1921年考入上海大同大學數理專修科求學[3]。中途輟學[4]。1923年入無錫電話公司當練習生。1925年五卅事件後,參加國民黨,先後任國民黨武進區、縣黨部常委[5]。後接觸馬列主義,1926年由喬心全介紹加入中共。

1927年「四·一二事件」之後被捕入獄,因證據不足釋放。出獄後擔任中共武進、宜進縣委書記,

1930年擔任浙江蕭山縣委書記、浙北特委秘書長,後來浙北特委被撤銷,轉到江蘇灌雲響水中學任教。在浙江時,曾任浙江省立湘湖村鄉村師範學校(陶行知創辦)擔任教師。後建立浙江省第一個中共地下黨支部。

記者身份

編輯

1932年8月惲逸群進入上海新聞界,在新聲通訊社當記者,此時已經失去和黨組聯繫。為躲避追捕,改名逸群。

1934年5月5日,《申報》已故翻譯秦理齋的夫人母子四人全部服毒自殺。惲逸群發表連續報道,引起社會關注。同時,惲逸群與中共黨組恢復聯繫,並加入地下情報系統。

1935年8月,惲逸群進入成舍我等在上海創辦的《立報》。

1936年,惲逸群受鄒韜奮邀請,前往香港協辦《生活日報》及《生活日報周刊》。後來回到上海,擔任《立報》主筆。

1937年10月,惲逸群與范長江發起,二十四人署名在漢口成立「中國青年新聞記者學會[6]。(惲生前回憶,提供了16個人的姓名:惲逸群、范長江、邵宗漢夏衍、石西民、陸詒、劉祖澄、袁殊、楊潮、朱明、戴湘雲、陳憲章、章丹楓、孟秋江、蕭芳、金摩雲)

情報生涯

編輯

1937年上海淪陷後,他奉命轉到地下黨以外商名義在租界出版的《導報》、《譯報》,活躍在孤島新聞界。1938年在《導報》上發表《異哉汪精衛之言》一文,質疑汪的言論行為[2],一月之後,汪精衛公開發表艷電,新聞業界譁然。

1939年《導報》、《譯報》被搗毀,被迫出走香港,負責國新社香港分社的工作。

1942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惲逸群受中共地下黨之命回到上海,「投降」做了「漢奸」。後進入日本特務機關「岩井公館」,身份是上海編譯社社長。

1944年10月,被日本憲兵隊以共產黨嫌疑罪逮捕,但在獄中未露實情,1945年6月30日獲釋。抗戰勝利後,戴笠曾下令以漢奸罪逮捕他。

宣傳仕途

編輯

1945年11月到1949年5月近4年的時間內,他主持《新華日報》華中版、《大眾日報》和《新民主報》工作,先後擔任《新華日報》華中版的編委,新華社華東分社的社長,新華社山東總分社副社長,濟南分社社長,大眾日報的副社長、總編輯,濟南市委機關報《新民主報》的社長兼總編輯[7]。他的《新聞學講話》成為那時共產黨指導新聞工作的重要教科書之一,他對資產階級新聞自由的否定,他所大力張揚的「新聞政治性」都完全符合黨的要求。1949年5月27日,受到上海軍委管制委員會的委任,以駐《申報》軍事特派員的身份對《申報》實施軍事管理。《解放日報》在28日創刊,10月社長范長江調往北京,惲接任社長職務。此時他也兼任新華社華東分社社長和華東新聞出版局局長。[8]

1948年,應《新華文摘》之約寫下《三十年見聞雜記》,1949年在山東出版社印行,各地廣泛翻印。(後來的《蔣黨真相》)

蒙冤入獄

編輯

1951年9月3日,《解放日報》漏登史達林毛澤東的賀電;19日,惲逸群向中共華東局做了檢討並自請處分;10月,轉至華東局宣傳部工作,張春橋接任《解放日報》社長一職。1952年2月,「三反」中他因為給吳伴農借錢投資礦山無法回收資金,於是成為打擊的對象。這件事和他跟饒漱石的過節有關。[9]1953年3月,國家出版總署負責人胡愈之陳克寒出面將他調任北京新華辭書社副社長,並甄別錯案,同時和葉聖陶一起組織編纂了第一本《新華字典[9]。1955年5月,他又受潘漢年,楊帆案牽連,他以漢奸、叛徒罪被捕,被單獨關押,隔絕外界聯繫,受偵訊一年,儘管查無「叛徒、漢奸」實據,仍繼續關押在監獄。[10]

196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秘密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不得上訴。至此,惲逸群已經被關押近11年。12月8日,被假釋出京,並不允許他對別人談論被捕經過和判決內容,判決書也被收走[11]

1965年12月,惲逸群被發配至蘇北阜寧中學管理圖書。月給生活費37元,無職級[10]文革期間歷經磨難,子女與其斷絕關係。

晚年及身後平反

編輯

1973年8月,他在寫給老朋友胡愈之的信中,為十八年來的變故而感慨,為金仲華、范長江、孟秋江等的自殺而愕然。雖然他自己的遭遇非筆墨所能形容,但他卻慶幸自己「既未抑鬱萎頓而畢命,亦非神經錯亂而發狂。」他說自己平生以「不為物移,不為己擾」自律,經過二十年檢驗,沒有背棄這一承諾。1976年「文革」結束後,惲逸群進京申冤,但是無人聞問。1978年,惲再次進京,見到胡耀邦,胡表示一定為其平反。中組部根據他的本人意願,在9月南京安排至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工作[12]

1978年12月10日晚9時,惲逸群病逝於南京中醫院。後遺體於清涼山火化。

1980年4月14日、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先後撤銷1965年判決書,宣布其無罪。1982年上海方面撤銷1952年對惲逸群開除黨籍的處分決定,恢復其黨籍。1984年4月公安部宣布為其平反[2]

著作

編輯
  • 《惲逸群文集》,江蘇省社會科學院編,江蘇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 《惲逸群時政評論選》,新華出版社,1986年,北京。
  • 《新聞學講話》由1946年2月上旬在華中新聞專科學校的講課稿整理而成。
  • 《三十年見聞雜記》(《蔣黨真相》)1949年3月在山東出版社初印行,金陵書畫社於1983年再次出版。
  • 《外蒙問題考察》
  • 《抗戰國際知識》
  • 《吳佩孚評傳》
  • 《中國內幕聞錄》

注釋

編輯
  1. ^ 1.0 1.1 恽逸群. 武進檔案信息網. 2004年3月31日 [2009年5月2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11月30日) (中文(簡體)). 
  2. ^ 2.0 2.1 2.2 陳堅. 惲逸群和他的《新聞學講話》. 新華網轉引自中國新聞研究中心. 2006年12月19日 [2009年6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0月8日) (中文(繁體)). 
  3. ^ 惲逸群. 政治大學轉引自中國新聞人網. [2009年6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4月30日) (中文(繁體)). 
  4. ^ 惲逸群. 華夏經緯網. 2003年11月26日 [2009年5月3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10月19日) (中文(繁體)). 
  5. ^ 惲逸群. 上海地方志. [2009年6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4月15日) (中文(簡體)). 
  6. ^ 中国青年新闻工作者协会创始人之一恽逸群. 中國記協. 2007年1月8日 [2009年5月2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年11月11日) (中文(簡體)). 
  7. ^ 前有恽逸群. 新華社山東分社轉引光明日報. 2006年6月27日 [2009年5月2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5月3日) (中文(簡體)). 
  8. ^ 姚守懿. 老社长恽逸群,我们都尊称他为恽老. 解放日報社. 2009年4月7日 [2009年5月2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4月26日) (中文(簡體)). 
  9. ^ 9.0 9.1 劉小清. 《解放日报》的“政治错误”与恽逸群的厄运. 炎黃春秋. 2000年第一期 [2009年6月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4月30日) (中文(簡體)). ......饒漱石不問皂白,濫施淫威,成為張春橋棒殺惲逸群的得力後台。惲逸群厄運難逃,一個「貪污」的罪名,再加上蓄意羅織的「包庇地主家庭」等,3月,他被開除黨籍、降職、公開批判。 
  10. ^ 10.0 10.1 韓兵. 共产党报人恽逸群多灾多难. 炎黃春秋. 2003年第六期 [2009年5月3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4月30日) (中文(簡體)). 
  11. ^ 傅國涌. 《文人的底气》——恽逸群:至死未悟的忠诚. 雲南人民出版社. 2007年1月1日 [2009年6月2日]. ISBN 978722204935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4月30日) (中文(簡體)). 
  12. ^ 戴煌. 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 中國工人出版社. 2004年7月 [2009年5月2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年4月7日) (中文(簡體)).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