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台湾省

Tai⁵-oan⁵-lang⁵ chit⁸ e⁵在话题“台湾省条目的同行评审”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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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31日同行评审已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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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条目的同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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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欲提升台湾省条目的品质,以便达到优良条目的标准,在下于日前将台湾省条目提报同行评审,但日过时日却只有一位维基人给予提点,就没人再回复了,不知道大家可否认为提报同行评审是太过于小题大作了,还是这个条目不该提报同行评审。@Matt Smith@星巴克女王@和平奮鬥救地球@克勞棣--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01:28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敝人个人其实不太关注此条目的品质和评审。请有意维护此条目的用户们表达意见吧。--Matt Smith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01:57 (UTC)回复

(:)回应:台湾省的历史部分不用扯到荷兰时期那么远吧(-__-)b,台湾省不是战后时期才有的概念吗?--星巴克女王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05:21 (UTC)回复

@星巴克女王:台湾省绝对不是战后时期才有的概念,早在1885年清朝的时候,台湾省就设立了,只是当时的省名称为“福建台湾省”。在战后时期,台湾省“恢复设省”,这时的省名则改称为“台湾省”。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05:45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其实说来说去还是一个问题,台湾台湾省台湾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这四个东西有什么区别。敝人建议去客栈发起讨论取得共识后再来写。--星巴克女王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07:59 (UTC)回复
起码台湾与台湾省区别是非常明显的:台湾不包括澎湖县,而台湾省有;台湾包括那六个直辖市,而台湾省没有;后者导致台湾与台湾省在面积与人口数上相距非常大。另外,金门县与连江县是中华民国的一部份,但一般不被视为台湾的一部份,更不是台湾省的一部份。-游蛇脱壳/克劳 2016年12月7日 (三) 11:25 (UTC)回复
(~)补充金门县连江县则是属于中华民国福建省@星巴克女王@克勞棣--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11:45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但是怎么说呢,这几个地方的历史一段就很难写了,个人建议中华民国条目应该包括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历史和台湾时期历史,台湾省条目历史应该只写台湾行政区划的历史变化,像一些过于细节的介绍就免了吧,这个放在台湾条目介绍就可以了。

台湾条目历史则描述史前时期,荷西治台,明郑时期,清治时期,日治时期,战后时期全部详细内容,但不写金门马祖,台湾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的历史段落只写中共对台湾行政区划的划分态度就可以了,也就是现在的行政区划一段。--星巴克女王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13:06 (UTC)回复

我草拟了一下台湾省条目的历史写法: 台湾本岛出现政权可追溯到17世纪。当时,台湾中部有一超部落的大肚王国。而荷兰及西班牙则分别在台湾西南部及西北部进行统治。之后荷兰人将西班牙人赶走,统治台湾西部的大部分。1661年,南台湾由郑氏王朝统治,设置承天府,管辖天兴县与万年县。1662年,郑经于明昭宗死后,改东都为东宁。1664年至1683年之间,郑经将原属承天府辖下的两县则升格为天兴州与万年州,并增设澎湖、南路与北路三个安抚司,形成“一府二州三司”六个层级平行的行政单位。1683年,郑克塽归顺清朝,次年,康熙设立“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清光绪年间因英法列强先后觊觎台湾,闽浙总督上书朝廷,要求福建与台湾两地“巡抚分驻”、“建省分治”。于1885年慈禧太后下旨创建海军的同时,下诏闽台分治;9月5日,宣布台湾建省,但建省行政工作至1887年才完成,正式名称则为福建台湾省,首任台湾巡抚(西元1887年更名为福建台湾巡抚)为刘铭传。台湾省下设三府(台北府台湾府台南府),以及1直隶州(台东直隶州)。三府下总辖11县(宜兰县淡水县新竹县苗栗县台中县彰化县云林县诸罗县安平县凤山县恒春县),4厅(基隆厅南雅厅埔里社厅澎湖厅)。1894年,大清与日本发生甲午战争,翌年大清战败,于4月17日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及澎湖割让给日本,成为日本的“外地”。初期,台湾民主国曾短暂成立对抗日本统治,但不久后即宣告灭亡。从此,台湾成为日本的殖民地达50年之久。日本统治早期承袭清朝区划[d],中期后改划为二十厅,后整并为十二厅,后期则将台湾划分为五州三厅(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花莲港厅、台东厅、澎湖厅)。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元帅发布《一般命令第一号》,命令在中国大陆、台湾、澎湖及越南北部的日军向同盟国之代表人蒋中正投降。8月31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颁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隔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在重庆成立临时办公处;9月20日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10月2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开始在台湾运作,国民政府将台湾设置为中华民国的一省。1947年发生二二八事件,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组为台湾省政府。随着第二次国共内战国民党的失利,1949年,国民政府决议将中央政府迁往台湾本岛,台湾省实质成为中华民国的主要领土。1950年4月5日,行政院核准台湾省试办地方自治。台湾省政府颁布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以行政命令方式,实施地方自治,划分行政区为516县1管理局。1951年6月28日,本省成立省行政设计委员会。1956年,台湾省政府原位于台北市,中华民国政府因国共内战失利,而中央政府于1949年12月迁往台北后,为防范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海轰炸台北而瘫痪行政中枢,台湾省政府于1956年迁至南投县南投市中兴新村。1967年7月1日,台北市升格为直辖市,辖区减为416县1管理局。1968年7月1日,原台北县景美镇、南港镇、木栅乡、内湖乡及阳明山管理局之士林镇、北投镇并入台北市,辖区减为416县。1971年5月15日,台湾省政府析台中县和平乡的梨山、平等2村置梨山管理局(后改称梨山建设管理局)。1973年7月1日正式升格,直辖于台湾省政府。1981年3月1日,降编为梨山风景特定区管理所,改隶于台湾省交通处之下,原辖区仍改为台中县和平乡。1979年7月1日,高雄市升格为直辖市,原高雄县小港乡并入高雄市,辖区减为316县。1982年7月1日,新竹市嘉义市升格为省辖市,行政区变更为516县。1994年12月3日,台湾省举行民选省长选举,由中国国民党所提名的宋楚瑜当选。

1998年12月20日,依照第四次宪法增修条文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将台湾省虚级化,移除省的地方自治法人地位,省政府改为行政院的官派机关,但省仍具有公法人资格(同福建省)。2010年12月25日,原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改制为直辖市,而原高雄县则与现有直辖市高雄市改制合并为一新直辖市,辖区减为312县。2014年12月25日,原桃园县改制为直辖市,辖区减为311县。--星巴克女王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13:43 (UTC)回复

台湾省人口的部分除了福建,应该还要再扣掉六都人口吧?--Tai⁵-oan⁵-lang⁵ chit⁸ e⁵留言2023年2月19日 (日) 06:58 (UTC)回复

以上提点的内容也复制到同行评审页面,关于本条目的同行评审,请大家移动到同行评审页面提点。@Matt Smith@星巴克女王@和平奮鬥救地球@克勞棣--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05:34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台湾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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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台湾省的位置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六都升格直辖市后,已和原先的定义有所不同了,我重新定义台湾省的位置如下:“台湾省,位于台湾本岛上的一个省分,地处台湾本岛部分地区及澎湖群岛,隔海峡中国大陆相对。中部偏西接台中市,北界新北市桃园市,西南与台南市高雄市相邻,南连巴士海峡菲律宾相望,东临太平洋,西滨台湾海峡与福建省相望。”这样的定义是否正确,寻求大家的意见。--@Matt Smith@克勞棣--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19日 (一) 00:56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意见:敝人建议开头应该说清楚这是中华民国方面定义的省份,因此第一句“台湾省(简称)乃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当中已虚级化的一省份,”最好保留。--Matt Smith留言2016年12月19日 (一) 03:11 (UTC)回复
@Matt Smith:但阁下所谓的“台湾省(简称)乃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当中已虚级化的一省份,”已经在条目的首段就叙述过了,下面的定义再叙述一次就造成重复了,而且地理位置也应该强调“台湾省是位于台湾本岛上的一个省分”才是。我看这个定义交给阁下来做修饰好了。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19日 (一) 03:39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敝人以为阁下在说首段。那么敝人没意见了。--Matt Smith留言2016年12月19日 (一) 03:43 (UTC)回复

同行评审(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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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评审期:2016年12月1日 (四) 06:56 (UTC) 至 2016年12月31日 (六) 06:56 (UTC)

台湾省条目在经过多次的编辑、修改后,已经严重偏离中华民国行政区划的范畴了,如荷治时期、清治时期、日治时期等等,这些内容的性质是属于台湾历史的内容,为了提升条目的品质,请各位提点、建议,或直接改善本条目的不足之处。—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1日 (四) 06:56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请各位维基人提出改善的建议,以提升条目品质,使达到优良条目的标准。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4日 (日) 04:04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对于这个评审请尽量提出改善意见。@Clear Sky C@Z7504@Liaon98@Signmin@星巴克女王@和平奮鬥救地球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07:12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因为“省”已经虚级化了,所以我在学校其实我没学到太多关于这方面的东西。但是您说的意思我能明白,可惜我在这方面知识不够全面,所以可能比较难帮到您。不过,如果要上优良条目的话,和台湾一样,我建议还是尽量增加一些参考来源,例如:台湾省#政府体制中,虽然很多都是历史事实,但却没有任何的参考来源,我认为这点有很大的机率会在评选时被拿出来说,因此建议可以先从改善参考来源开始。 --Signmin留言2016年12月6日 (二) 11:51 (UTC)回复
敝人个人其实不太关注此条目的品质和评审。请有意维护此条目的用户们表达意见吧。--Matt Smith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01:57 (UTC)回复

(:)回应:台湾省的历史部分不用扯到荷兰时期那么远吧(-__-)b,台湾省不是战后时期才有的概念吗?--星巴克女王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05:21 (UTC)回复

@星巴克女王:台湾省绝对不是战后时期才有的概念,早在1885年清朝的时候,台湾省就设立了,只是当时的省名称为“福建台湾省”。在战后时期,台湾省“恢复设省”,这时的省名则改称为“台湾省”。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05:45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其实说来说去还是一个问题,台湾台湾省台湾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这四个东西有什么区别。敝人建议去客栈发起讨论取得共识后再来写。--星巴克女王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07:59 (UTC)回复
起码台湾与台湾省区别是非常明显的:台湾不包括澎湖县,而台湾省有;台湾包括那六个直辖市,而台湾省没有;后者导致台湾与台湾省在面积与人口数上相距非常大。另外,金门县与连江县是中华民国的一部份,但一般不被视为台湾的一部份,更不是台湾省的一部份。-游蛇脱壳/克劳 2016年12月7日 (三) 11:25 (UTC)回复
(~)补充金门县连江县则是属于中华民国福建省@星巴克女王@克勞棣--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11:45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但是怎么说呢,这几个地方的历史一段就很难写了,个人建议中华民国条目应该包括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历史和台湾时期历史,台湾省条目历史应该只写台湾行政区划的历史变化,像一些过于细节的介绍就免了吧,这个放在台湾条目介绍就可以了。

台湾条目历史则描述史前时期,荷西治台,明郑时期,清治时期,日治时期,战后时期全部详细内容,但不写金门马祖,台湾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的历史段落只写中共对台湾行政区划的划分态度就可以了,也就是现在的行政区划一段。--星巴克女王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13:06 (UTC) 我草拟了一下台湾省条目的历史写法: 台湾本岛出现政权可追溯到17世纪。当时,台湾中部有一超部落的大肚王国。而荷兰及西班牙则分别在台湾西南部及西北部进行统治。之后荷兰人将西班牙人赶走,统治台湾西部的大部分。1661年,南台湾由郑氏王朝统治,设置承天府,管辖天兴县与万年县。1662年,郑经于明昭宗死后,改东都为东宁。1664年至1683年之间,郑经将原属承天府辖下的两县则升格为天兴州与万年州,并增设澎湖、南路与北路三个安抚司,形成“一府二州三司”六个层级平行的行政单位。1683年,郑克塽归顺清朝,次年,康熙设立“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清光绪年间因英法列强先后觊觎台湾,闽浙总督上书朝廷,要求福建与台湾两地“巡抚分驻”、“建省分治”。于1885年慈禧太后下旨创建海军的同时,下诏闽台分治;9月5日,宣布台湾建省,但建省行政工作至1887年才完成,正式名称则为福建台湾省,首任台湾巡抚(西元1887年更名为福建台湾巡抚)为刘铭传。台湾省下设三府(台北府台湾府台南府),以及1直隶州(台东直隶州)。三府下总辖11县(宜兰县淡水县新竹县苗栗县台中县彰化县云林县诸罗县安平县凤山县恒春县),4厅(基隆厅南雅厅埔里社厅澎湖厅)。1894年,大清与日本发生甲午战争,翌年大清战败,于4月17日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及澎湖割让给日本,成为日本的“外地”。初期,台湾民主国曾短暂成立对抗日本统治,但不久后即宣告灭亡。从此,台湾成为日本的殖民地达50年之久。日本统治早期承袭清朝区划[d],中期后改划为二十厅,后整并为十二厅,后期则将台湾划分为五州三厅(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花莲港厅、台东厅、澎湖厅)。回复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元帅发布《一般命令第一号》,命令在中国大陆、台湾、澎湖及越南北部的日军向同盟国之代表人蒋中正投降。8月31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颁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隔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在重庆成立临时办公处;9月20日公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10月2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开始在台湾运作,国民政府将台湾设置为中华民国的一省。1947年发生二二八事件,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组为台湾省政府。随着第二次国共内战国民党的失利,1949年,国民政府决议将中央政府迁往台湾本岛,台湾省实质成为中华民国的主要领土。1950年4月5日,行政院核准台湾省试办地方自治。台湾省政府颁布台湾省各县市实施地方自治纲要,以行政命令方式,实施地方自治,划分行政区为516县1管理局。1951年6月28日,本省成立省行政设计委员会。1956年,台湾省政府原位于台北市,中华民国政府因国共内战失利,而中央政府于1949年12月迁往台北后,为防范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海轰炸台北而瘫痪行政中枢,台湾省政府于1956年迁至南投县南投市中兴新村。1967年7月1日,台北市升格为直辖市,辖区减为416县1管理局。1968年7月1日,原台北县景美镇、南港镇、木栅乡、内湖乡及阳明山管理局之士林镇、北投镇并入台北市,辖区减为416县。1971年5月15日,台湾省政府析台中县和平乡的梨山、平等2村置梨山管理局(后改称梨山建设管理局)。1973年7月1日正式升格,直辖于台湾省政府。1981年3月1日,降编为梨山风景特定区管理所,改隶于台湾省交通处之下,原辖区仍改为台中县和平乡。1979年7月1日,高雄市升格为直辖市,原高雄县小港乡并入高雄市,辖区减为316县。1982年7月1日,新竹市嘉义市升格为省辖市,行政区变更为516县。1994年12月3日,台湾省举行民选省长选举,由中国国民党所提名的宋楚瑜当选。

1998年12月20日,依照第四次宪法增修条文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将台湾省虚级化,移除省的地方自治法人地位,省政府改为行政院的官派机关,但省仍具有公法人资格(同福建省)。2010年12月25日,原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改制为直辖市,而原高雄县则与现有直辖市高雄市改制合并为一新直辖市,辖区减为312县。2014年12月25日,原桃园县改制为直辖市,辖区减为311县。--星巴克女王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13:43 (UTC)回复

@星巴克女王:已将大大提供的草拟资料稍做修整后,放上去了。Ketsu1213留言2016年12月8日 (四) 05:38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统合台湾条目及台湾省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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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台湾条目在几经编辑后,已脱离地理条目的范畴,愈看愈不像是地理条目,而台湾省这个行政区划条目的内容极少,应该扩充其内容,所以,建议将台湾条目及台湾省条目等这两个条目做整合,使台湾条目可达到地理条目的标准。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14日 (六) 09:09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同意整修台湾条目。有些内容可以移动到台湾省和六个直辖市条目,有些内容可以移动到中华民国。--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14日 (六) 09:26 (UTC)回复
@Ketsu1213:这问题过去就有人类似提出过相关的议题在讨论,但一直都没共识,不然就是没人要去做,你看那些存档就知道了。如果是将台湾看待成是“国家”,请他们这些人找条目中华民国去写;如果是将台湾看待成是“中国的一省”,请他们这些人找条目台湾省去写;如果是将台湾看待成是“岛屿”,请他们这些人找条目台湾去写。可是呢——就是会有人将“台湾、澎湖、金门、马祖、东沙、钓鱼台与太平岛”看成是条目台湾,实际上应该是对应到中华民国,这就是为什么条目台湾常常被人写入一些如你说的:“看起来不像写地理,却又像台湾省”的条目,而且更混乱的是台湾省还有拆分成二个条目:台湾省台湾省,前者是写中华民国的台湾省,后者是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宣称台湾是中国的一省(台湾省)。
但我想说的是,条目台湾不是说不能写,只是涉及以上这些都只能蜻蜓点水,各方面都带过涉猎一下,毕竟这只是政权之间的概念不同,所以在介绍行政区与历史时是不可避免掉,就像荷兰、西班牙、明郑等时期,他们对台湾而言也只是过客,随著时间的流逝而在“大环境”上会有所变化,否则“现在的台湾”怎会出现蔡英文在总统府就职总统一事呢?也就是说,总统是关乎中华民国与台湾,但是“台湾省”则是关乎两岸议题与中共治理的理念,然而台湾在1945年以前又不关中华民国的事了,连中共这国家都还没建立,想要将台湾视为中华民国,只能说这适用于1945年10月25日交还政权起算至今这段期间,而不是反过来以为“台湾向来就等于是中华民国,所以台湾就是个国家”这种错误事实,中华民国才叫国家,只不过自从联合国退出,各国间纷纷承认一个中国,并与中共建交开始时,中华民国就不被当成国家,更遑论是台湾,差太多了。--36.233.191.252留言2017年1月14日 (六) 10:13 (UTC)回复
对于以上的论点,@Matt Smith大大有何看法。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2:07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除了台湾省台湾省两者并存的做法没问题以及与本讨论不太相关的“交还政权”之说有待商榷之外,敝人个人没有看法了。--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2:19 (UTC)回复
(~)补充:我这次又再度没收到阁下的{{无冒号呼叫}},而是主动来浏览这一页时才看到阁下有留言给我。{{无冒号呼叫}}这个模板可能已经故障了。--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2:22 (UTC)回复
台湾条目应该是地理条目,可以考虑移动到“台湾岛”或“台湾本岛”会更明确。不属于地理的内容移到别的条目,宁可内容少一点,有个正确的框架比较容易共同改进。如果迁就现状合并,会使将来改进条目更困难。--欢颜展卷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4:49 (UTC)回复
@Matt Smith:“交还政权”一说是指“台湾光复”,并不是指“将政权交还给中华民国”,二者不一样,前者是对中国而言(不一定是指中华民国),后者是准确地指向中华民国。当然,若以中立考量,这确实是有问题的,只是不知道你说“有待商榷”是何意思呢?--36.233.183.174留言2017年1月24日 (二) 15:21 (UTC)回复
(!)意见:关于台湾条目,敝人觉得还是保持“台湾”这个名称为妥,因为一旦重定向到“台湾岛”之后,“台湾”这个名称就空出来了,那么有些人士可能就会开始提议把中华民国重定向到“台湾”,进而引发中立性的问题。--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5:29 (UTC)回复
(!)意见:其实,“台湾”条目若移动到“台湾岛”,可将台湾省 (消歧义)移动到“台湾”,使“台湾”成为真正的消歧义,这也是一种方案。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13:06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台湾”是极常用的名称,敝人不确定是否适合作为消歧义页。敝人个人是觉得目前这个状态比较稳定。--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13:17 (UTC)回复
“台湾”不一定等于“台湾省”,“台湾”被赋予的意义太多太杂了,又作为一个岛屿(地理性质),又作为一个省份(政治性质),又作为指代一个国家或者多个国家(语法性质或政治性质),不能区分好这些概念移哪都成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月16日 (一) 00:43 (UTC)回复
@Matt Smithcwek:以福建省 (中华民国)条目及福建省条目为例,也是将“福建”作为“消歧义”来使用。所以,“台湾”应该也可以依照办理才是。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9:13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福建的情况不一样,人们提起“福建”时都是在指福建省。但“台湾”有多种意思。--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9:17 (UTC)回复
@Matt Smith:刚刚发现一个消歧义页台湾 (消歧义),刚好包含了“台湾”有多种意思的范畴,应该是可以将台湾 (消歧义)移动到“台湾”了。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1:39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虽然不知道其他用户怎么想,但敝人个人不赞同将台湾 (消歧义)移动到“台湾”。--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2:47 (UTC)回复
我也不赞同。台湾条目根本不可能提及俄罗斯的无人湖中岛台湾 (新西伯利亚州)与美国美式足球员台湾·琼斯,覆盖度不足。-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月16日 (一) 15:23 (UTC)回复
@Matt Smith克勞棣:那么就将超级不适合在台湾 (消歧义)出现的台湾 (新西伯利亚州)台湾·琼斯台湾 (消歧义)的消歧义页中移除,就可以移动到“台湾”了。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08:00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为什么超级不适合呢?只要它们也叫作台湾,就可以被列在消歧义页,英语页面也是这样做的。--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08:15 (UTC)回复
@Matt Smith:只是认为它们两者与中华民国的“台湾”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删了。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11:36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这是地域中心,为什么必然要跟中华民国的台湾有关系?那板桥李登辉 (消歧义)是不是也要跟中华民国有关系?-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月17日 (二) 11:56 (UTC)回复
不应有此限制。--Kolyma留言2017年1月25日 (三) 18:06 (UTC)回复
@和平至上克勞棣如沐西風Liaon98Clear Sky C:我想这个议题,以上的大大应该很有看法。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4:56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我目前没有什么看法,看看其他人的意见我再适时回应。-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月15日 (日) 06:34 (UTC)回复
(&)建议可以边讨论边统合台湾条目及台湾省条目,(!)意见统合条目时,可先将台湾条目中不适合的经济、文化、体育等章节直接搬到台湾省条目,再将台湾省条目重提同行评审。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6:16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所谓的“台湾省”,其声称的地理范围已经没有涵盖台湾全岛了。因此阁下所说的经济、文化、体育恐怕要移动到中华民国比较合适,敝人觉得这在现阶段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如果阁下有更好的办法也行。--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06:48 (UTC)回复
(~)补充:在大量删除、移动内容之前,先在讨论页与他人商榷一下比较妥当。--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10:14 (UTC)回复
同意Matt Smith,交通运输居然有“第一条捷运是1996年3月28日的台北捷运文湖线,至今已经有五条捷运路线文湖线 (1号)、淡水信义线(2号)、板南线 (5号)、中和新芦线 (4号)、松山新店线 (3号)形成密集捷运路线网,”这样的句子,台北捷运有经过台湾省吗?反对仅仅是剪下-贴上、而不审阅增删润饰内容的移动方式。-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月18日 (三) 12:14 (UTC)回复
@Matt Smith克勞棣:所以,审阅增删润饰内容的维护动作就要劳请两位大大及其他的维基人共同来维护了。是否可先行提同行评审寻求各位维基人的意见再来修改。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19日 (四) 03:33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抱歉,敝人对于中华民国的行政区划不太了解,且对于那些内容移动到中华民国之后要如何增删润饰也没有意见,只要尽量避免涉及争议话题就可以了吧。--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19日 (四) 06:49 (UTC)回复
    • (!)意见,目前把台湾省写到六都的地方都删了,其他地方如经济文化社会部分,跟六都分不开的内容没删,但个人认为,除非有人能写专属于非六都部分的台湾,否则经济文化社会部分应该全删,只保留行政区划的介绍--叶又嘉留言2017年1月19日 (四) 18:06 (UTC)回复
@葉又嘉:已在“互助客栈/求助”发文请求加入条目协作计划,但有维基人大大告诉我目前提名已满。另外,如果将经济章节再放回台湾条目,那么,台湾条目又要超出地理条目的范畴了。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20日 (五) 07:48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Ketsu1213:敝人建议阁下不要冒然移动大量内容,阁下刚才的操作把大量内容移动到了台湾地区,但是所谓的台湾地区并不只包含台湾。那些内容,有些属于台湾历史,有些属于台湾法律,有些则适合放在中华民国。请阁下还原刚才的操作,如果阁下不太清楚什么内容应该移动到什么条目,敬请提出。--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0日 (五) 08:27 (UTC)回复

@Matt Smith:那么,这些内容就交由阁下直接处理与定夺了,但不建议再迁回台湾条目。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20日 (五) 11:31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看情况吧,敝人未必能在短时间内处理完。请愿意马上处理的人先处理吧。--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0日 (五) 11:44 (UTC)回复

台湾省条目在与台湾条目统合后,敝人建议应将台湾地理条目统合并入台湾条目,使其完整地理条目的品质。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06:42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Matt Smith克勞棣:两位大大注意了,敝人决定将台湾省条目提报条目协作计划,但该计画的提名上限是5个,想要提名的话,就必须用抢位的,现在是满额,不知要到何时才有名额提名。所以,可能要劳请两位大大也来一起关注该计画的进度了,一有名额马上抢位提名。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09:18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抱歉,请克劳棣关注吧,敝人目前无法致力于该计划。--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09:23 (UTC)回复

反对将台湾条目简化为纯“地理”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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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没在注意“统合”是什么意思,看到后面的新讨论串后,进去了解一番,才知道台湾条目在进行前所未见的大幅删改。本人认为台湾条目应包含历史、地理、政治、交通、经济、文化……等一个地名应有的完整内容,而非只有“地理”内容。--Kolyma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3:41 (UTC)回复

请问阁下认为目前的台湾条目的性质是岛屿还是国家?如果是岛屿,内容包含政治、交通、经济、文化会不会有点奇怪?--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3:51 (UTC)回复
一片地域理所当然地包含了地理、政治、文化等各种内容,简化为纯地理条目反而奇怪。美洲、亚洲等条目不也有经济文化等内容吗? --KRF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3:59 (UTC)回复
先前的讨论认为该条目是岛屿条目,因此内容应以地理为主,如果牵扯政治、交通、经济等等国家性质的内容会使条目偏离岛屿性质。其它岛屿的条目几乎也都是以地理为主。不过这个问题当然还能再进一步讨论。--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4:17 (UTC)回复
台湾条目不宜简单定位为岛屿条目。再者,即使是岛屿条目,也应该要有历史、政治、交通、经济、文化……等内容才算完整。--Kolyma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4:24 (UTC)回复
那么看来还要再重新讨论一下该条目的性质、定位。如果性质、定位不明,内容也不知道要怎么写了。阁下说该条目不宜简单定位为岛屿条目,请问为什么呢?那么应该怎么定位?--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4:55 (UTC)回复
本讨论串的重点是“要有地理之外的完整内容”。--Kolyma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5:25 (UTC)回复
福克兰群岛就是以历史为主(而不是地理),还有生物多样性(自然地理)、人口统计(人文地理)等地理章节,以及经济、文化等非地理章节,用的还是{{Infobox country}}模板。-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1月23日 (一) 14:36 (UTC)回复
那实质上应该算是个“群岛国家”条目,它有自己的国旗,条目中的政府章节也说该群岛有宪法、有充分的内部自治权。--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4:55 (UTC)回复
他是要表达地名条目应有地理之外的完整内容,请不要政治化。--Kolyma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5:17 (UTC)回复
但是关于台湾条目是“地名条目”还是“岛屿条目”,这是条目的性质、定位的问题,见仁见智。因此要先有共识才有办法接著讨论。--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5:31 (UTC)回复
都应该要有历史、地理、政治、交通、经济、文化等完整内容。--Kolyma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5:34 (UTC)回复
岛屿名称也算是地名的一种。--Kolyma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5:37 (UTC)回复
这样写到最后就会越来越像是在写国家条目一样。敝人个人觉得可以有历史、地理、文化,但政治、交通、经济还要斟酌。另外也请各位用户表达看法吧。--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5:40 (UTC)回复
台湾自有历史以来便有政治、交通、经济的议题,此与国民政府迁台无关。--Kolyma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5:46 (UTC)回复
任何一个层级的地名条目都有其相对应的政治、交通、经济题材。--Kolyma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6:00 (UTC)回复
那么看看其他用户的意见吧,如果大家觉得可以就好。--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3日 (一) 16:11 (UTC)回复
就跟香港一样阿,前面被英国统治,后面被中国统治,而台湾被荷西、郑氏、清、日到后来的民国统治。-Neville Wang 奈威 (留言) 2017年1月24日 (二) 08:24 (UTC)回复
@Kolyma:我意思与你相同的,其实我先前在这留言时,早就已经明确表达过了,请见“涉及以上这些都只能蜻蜓点水,各方面都带过涉猎一下……”这段话,所以并不是说将台湾定位成地理条目。--36.233.183.174留言2017年1月24日 (二) 15:15 (UTC)回复
@Matt Smith:台湾不能将内容改写成地理性质的“纯地理条目”,这是因为要考量到“实际上用法”,不论是住在台湾的人们介绍自己来自“台湾”,或是外国人所称“Taiwan”,他们都是指向“台湾本岛、澎湖、金门、马祖”这意思。如果说,硬是将台湾改成纯地理内容去撰写出来的条目给读者看,恐怕有失维基百科之本意,失去了对知识的视野与包容,严重一点就可能是作者会涉嫌有中立偏失。你看那些优良条目与特色条目,哪一个不是鼓励各位朝往多方面与完整性的知识内容去撰写与扩充,纵使台湾不是优良、特色条目,我们也是应该要鼓励知识的多元与完整去发展,而不是选择“排它性”极端方式去挑选地理来写,然后不是地理的被写进来就被改掉或删减。反过来说,可以将地理性质相关的内容拿进来写台湾本岛,台湾则是做为台湾本岛的母条目,这样做法也不失为二美其全的办法。--36.233.183.174留言2017年1月24日 (二) 15:15 (UTC)回复
敝人没意见。另外,台湾这个条目只介绍台湾岛,没有包含其它岛屿。--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4日 (二) 16:13 (UTC)回复
在这些[1][2][3][4][5][6][7][8][9][10][11][12][13][14]里,然后看到你对说:“没意见”?另外,你说:“台湾这个条目只介绍台湾岛,没有包含其它岛屿。”你意思是不满意现在内容没介绍其它岛屿,还是质疑在我说的话(“台湾”一词用法是指向“台湾本岛、澎湖、金门、马祖”这意思)是我自创的,或者是你想用这话来反证台湾是指台湾本岛?你的“没意见”可真是充满很多意思。--36.233.189.225留言2017年1月24日 (二) 17:20 (UTC)回复
抱歉,先前没说清楚,我先前想表达的是“敝人没意见”。“台湾这个条目只介绍台湾岛,没有包含其它岛屿。”是在表达该条目本来就是这样,不应变动。如果阁下想要的是介绍“台湾本岛、澎湖、金门、马祖”的条目,那么那种条目已经存在了,例如中华民国台湾地区。--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5日 (三) 03:26 (UTC)回复
什么叫“条目本来就是这样,不应变动”,你看我有去变动什么吗?你这话倒像是说我已经对条目做了什么事,用这种口气来反过来指责我!我只是叫你不要忽略掉实际上对于“台湾”一词的用法,你看有谁会将台湾用内链连结到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变成[[中華民國|臺灣]]或[[臺灣地區|臺灣]],可是这正是很多人会这样称呼台湾,却不见有人会称中华民国或台湾地区,显示出台湾一词很普遍地比中华民国或台湾地区更常被人使用,甚至于是将“台湾”一词当成是中华民国的代表名词以及做为台湾地区的替代词,难道你至今还认为我在讨论条目怎么写吗?这道理很简单,像是你家发生什么事,可是你家本来就是这样,有哪位正常人会想去对你家做什么变动,又不关别人的事,那是你家的事呀,除非“台湾”一词不像我说这么用的,那么这可以问问大家,让他们去公认我说的是不是事实。条目是一回事,用法又是另一回事,重点是不能让读者被误导,明明台湾说的是“台湾本岛、澎湖、金门、马祖”,如果真的是称呼中华民国,为什么生活上举凡电影、电视、海报、报纸、广告等都是写“台湾某某地方”去介绍,而不是写“中华民国某某地方”这种介绍呢?当然,我说这话题是对近代史上被人们将“台湾”一词广泛性地代表中华民过所使用的称呼,并不是讨论像条目所介绍对台湾本岛所称的台湾(过去历史至今而言),这二者之间是不一样。--36.233.180.239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17:16 (UTC)回复
(~)补充:虽然现代人理解会认为台湾是指台湾本岛,可是别忘了,清领时期与日治时期的官方政府所称的“台湾”是与现在不一样的,甚至于国际上一些国家与外国旅客,他们也不见得全将“台湾”看成是中华民国或台湾地区,而且陆客(中国大陆的旅客)对台湾一词可是与其它国家是很不一样的,呈现出“一台多表”的现象,不过仍然以“台湾本岛、澎湖、龟山岛、绿岛、兰屿、小琉球”当成台湾来看待是比较常见,无论是书报杂志上称呼或向外国人观光介绍,很少会将钓鱼台、太平岛、东沙岛看成是台湾一部分,反而在政治议题上会称呼中华民国是居多。--36.233.180.239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17:37 (UTC)回复

我想对大家忠告!现在的问题很简单,就是二个方向、二种选择:一是条目完整的内容介绍,涉猎历史、地理、政治、交通、经济、文化……等方面;另一是条目朝向“地理”性质,对岛屿去撰写与地理相关的介绍。这二者之间可是天差地远,一个完整多元、一个单纯专工,只差怎么看待“台湾”一词、怎么定位“台湾”用法,最后才知道该怎么写,而不是像某人用隔岸观火的心态来这里看别人讨论去说:“见人见智”,这样子心态也只是想将问题永远都卡在那里,避免自己将麻烦给惹上身,所以既然来讨论了,也就不要怕麻烦,给出立场与意见,否则只是在浪费你自己的时间,也对讨论没实质的帮助【注】。
【注】“对讨论没实质的帮助”这意思是指:多一人说见仁见智就等于少一人支持或反对,永远使讨论形成五五波的拉距,一直绕圈子、原地打转。--36.233.189.225留言2017年1月24日 (二) 17:38 (UTC)回复

已将有争议的部分恢复其内容了,不过,还是要(&)建议可以另建台湾岛条目,台湾条目作为地名条目,台湾岛条目用来专门写台湾本岛的部分。然后,将台湾条目的岛屿模板移动到台湾岛条目,台湾条目的模板应该改换成地名模板。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25日 (三) 02:21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Ketsu1213:请等到这里的讨论出现确切的共识后再处理该条目。--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5日 (三) 03:38 (UTC)回复
感谢 Ketsu1213 君从善如流。本议题可细分为两部分:有关台湾条目应包含历史、地理、政治、交通、经济、文化等一个地名条目应有的完整内容这一部分,应该算是已有共识,先恢复地理以外的其他章节内容是合宜的;至于该条目的地理“范围”这一部分,则还有待讨论。当然地理范围定义不同也会影响到历史、地理、政治、交通、经济、文化等章节的描述方式,但那只是微调而已,与先前的变动不可同日而语。--Kolyma留言2017年1月25日 (三) 17:45 (UTC)回复
@Matt SmithKolyma:既然台湾条目是地名条目已达共识‧,那么,我就先将争议岛屿模板置换成地名模板了。Ketsu1213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04:00 (UTC)Ketsu1213留言回复
@Ketsu1213:共识的结论是“台湾”有多种涵义,包括地理涵义。共识也没有说要把争议岛屿模板换成其它模板。在共识对于模版的处理有结论之前,请阁下不要再冒然改动,而且“中华民国地名”这种写法也不中立。--Matt Smith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04:25 (UTC)回复
或许这里我给大家一个别的例子,同样有很多人把英国、大不列颠和英格兰搞混,却不见得有人争论大不列颠为甚么不写入北爱尔兰的事情。--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2017年2月3日 (五) 17:11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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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台湾省中的3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7月18日 (二) 13:47 (UTC)回复

关于“中华民国一、二级行政区划条目”的首段前言过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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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大略看了一下中华民国一、二级行政区划条目发现了条目的前言似乎都写得实在太短了,像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直辖市条目,还有各县市条目的前言除了新竹县苗栗县嘉义县台东县嘉义市之外,也是写得太短了,敝人认为这个有需要修正编写长一点,(&)建议可参考日本条目的横滨市函馆市等条目的前言,至少也要两大段,亦或者可以参考嘉义市条目,其前言的长度来编写。尤其是台北市条目是首都条目,前言不应写得太短,这可以参考京都市南京市北京市乃至于英国首都伦敦、美国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等首都条目的前言,这些首都或古都条目的前言也没有写得太过于短,所以有需要来个大翻修。@Z7504Bigmorr克勞棣Fcuk1203:@Matt SmithLHDOutlookxpIokseng:君,你们怎么看?—Ketsu1213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7:27 (UTC)Ketsu1213回复

地理行政条目应是你擅长的,乐观其成。--Outlookxp留言
@Outlookxp:其实地理行政条目并不是我擅长,否则我就直接修改了,这次只是想借由这个讨论看看是否有人可以协助帮忙将这些首段前言过短的地理行政条目改编写长一点。—Ketsu1213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12:06 (UTC)Ketsu1213回复
我没特别意见,不过也没能力改写。-游蛇脱壳/克劳 2017年8月12日 (六) 08:52 (UTC)回复
@克勞棣:不过有关新竹市,我想阁下多多少少可能应该是可以的,如果可以的话,是否可以邀请阁下协助维护一下条目首段的前言,看看是否可以编写长一点。—Ketsu1213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12:06 (UTC)Ketsu1213回复
内容扩充应该是没问题的,只要符合方针都可以扩充。--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09:48 (UTC)回复
@Matt Smith:阁下误会我的意思了,现在讨论的不是内容的扩充,是首段前言过短的问题,不知道阁下对一、二级行政区划首段前言过短有何看法?—Ketsu1213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12:06 (UTC)Ketsu1213回复
了解。敝人没有特别的想法。前言的用意应该是概括条目,无论长短,只要能概括条目即可。如果阁下觉得某些条目的前言不足以概括条目,那么不妨增补。--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12日 (六) 12:12 (UTC)回复
(!)意见:扩写引言是OK的,不过不用为了拉长而拉长,如果扩写之后增加太多未经归纳的资料,那宁可维持现状比较好。— bigmorr  -维基专家研修中- 2017年8月12日 (六) 15:21 (UTC)回复
@Bigmorr:阁下这么顾虑固然是对的,但敝人觉得若可以改善的话,还是要将引言拉长一点会比较好,否则会让人觉得引言看起来不像引言,若说它不是引言,但它的确是引言的感觉,尤其是台北市条目,身为一个首都的条目就更应该将引言为了拉长而拉长,也可以说是为了提升条目品质而将引言拉长,如同阁下所说的,拉长时必须放入归纳好的资料,如果可以的话,可否邀请阁下协助将台北市条目依归纳资料的原则拉长条目的引言,引言的长度可参考京都市南京市北京市或者是伦敦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等条目的长度来拉长引言。—Ketsu1213留言2017年8月14日 (一) 03:02 (UTC)Ketsu1213回复
的确都太短了,有必要改善。----Kolyma留言2017年8月13日 (日) 13:22 (UTC)回复
@Kolyma:是啊!是一定要改善的,但是没有足够的资料也很难改善,只能看看是否有任何维基人有能力可以加以改善了。—Ketsu1213留言2017年8月14日 (一) 03:02 (UTC)Ketsu1213回复
序言章节应该是综整现有条目内容而成,理应没有资料是否足够的问题。--Kolyma留言2017年8月14日 (一) 04:41 (UTC)回复

建议将“台湾省”本身改为消歧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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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角度来看,“台湾省”目前大多令人联想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张而非中华民国的主张吧?--Matt Smith留言2018年3月24日 (六) 02:40 (UTC)回复

本条目本来就是主题目消歧义页,其他二十几种语言的维基百科的台湾省条目绝大部份也是主题目消歧义页,中共的才加注。--LHD留言2018年3月24日 (六) 04:43 (UTC)回复
或许敝人说得不够清楚。敝人的建议是将“台湾省”连结到“台湾省 (消歧义)”,至于中华民国编设的台湾省则重定向到“台湾省 (中华民国)”。--Matt Smith留言2018年3月24日 (六) 05:13 (UTC)回复
(-)反对,我也说的很清楚了,“其他二十几种语言的维基百科的台湾省条目绝大部份也是主题目消歧义页,中共的才加注”,左边可以自行点阅,若要“以国际角度”来检讨目前的消歧义命名,看来是没更动必要,中文维基百科对本条目的消歧义方式与大部份语系一致。--LHD留言2018年3月24日 (六) 05:31 (UTC)回复
没有方针说“其它语系也如何”可以作为处理这个语系的依据吧?否则“中华民国”就要重定向到“台湾”了。有篇论述虽然不是方针,但仍可参考:WP:是英文维基说的!。--Matt Smith留言2018年3月24日 (六) 05:57 (UTC)回复
我自身编百科条目是不会用其他语系如何的当理由,但是您先说要用“国际角度”,我当然就提供一个“国际角度”的例子,而也没有方针说消歧义命名要“从国际角度来看”。不论要不要从国际角度或是参考其他语系百科,我都认为没有必要更名。--LHD留言2018年3月24日 (六) 06:16 (UTC)回复
那如果从中立角度来看呢?目前的做法应该有中立问题吧?--Matt Smith留言2018年3月24日 (六) 06:18 (UTC)回复
我认为没有问题。--LHD留言2018年3月24日 (六) 06:25 (UTC)回复
请问为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加注、而不是中华民国的加注?--Matt Smith留言2018年3月24日 (六) 06:28 (UTC)回复

建议改名:“台湾省 (中华民国)”→“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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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省 (中华民国)” → “台湾省”:前次移动讨论尚未有共识,亦无新讨论或理由即迳行移动。--LHD留言) 2018年6月28日 (四) 16:36 (UTC)--LHD留言2018年6月28日 (四) 16: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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