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八字宪法,或八字宪法,是1958年毛泽东根据中国农民群众生产实际经验和科学技术成果,提出的农业增产八项措施,即“土(壤)、肥(料)、水(利)、种(子)、密(植)、保(植物保护)、管(田间管理)、工(具)[1]:503[2]。因地制宜采取这些措施,确保农业稳定增收成[1]:50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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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習仲勛文選》. 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5. 
  2. ^ 刘艳军, 戴君惕. 毛泽东和农业“八字宪法”. 毛泽东思想研究. 2000, (1): 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