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多哥关系

雙邊關係

中华民国—多哥关系(法语:Relations Togo–République de Chine),是指中华民国多哥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60-1972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多哥的相关事务由驻法国台北代表处驻普罗旺斯台北办事处共同管辖[1]

中华民国—多哥关系

中华民国

多哥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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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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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国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对中华民国续留联合国,即《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其中包括多哥

1960年4月27日,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5月9日,于首都洛美设立中华民国驻多哥共和国大使馆,9月,派驻大使[2]多哥则未设立大使馆、派驻大使。

1964年9月14日,多哥副总统兼财政部长宓雅齐抵台访问。[3]

1972年10月4日,与中华民国断交。[2]

1995年底,多哥等9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在第50届联合国大会的总辩论中,提出“会籍普遍化原则”或两岸关系的方式,间接呼应中华民国参与联合国[4]

中华民国驻多哥共和国大使(1960-197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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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任命 到任 递交国书 免职 离任 外交衔级 外交职务
姚定尘 1960年5月9日 1960年5月9日 1962年5月16日 参事 临时代办
吴世英 1960年9月30日 1961年4月21日 1961年4月24日 1962年3月8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驻喀麦隆大使兼任
张平群 1962年3月8日 1962年5月16日 1962年6月7日 1973年1月15日 1972年10月18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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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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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的两国贸易额,金额美元[5]
年分 贸易总额 年增减 排名 出口至多哥 年增减 排名 自多哥进口 年增减 排名
2018 46,646,539 353.514% 103 45,707,561 428.782% 90 938,978 42.803% 153
2019 59,427,734 27.400% 95 58,211,083 27.355% 82 1,216,651 29.572% 152
2020 12,842,627 78.390% 135 10,773,979 81.492% 118 2,068,648 70.028% 141
2021 136,933,620 966.243% 88 136,322,301 1,165.292% 61 611,319 70.448% 166
2022 672,449,998 391.077% 55 670,259,310 391.673% 39 2,190,688 258.354% 141
2023 193,872,795 71.169% 76 192,078,199 71.343% 55 1,794,596 18.081% 146

2023年的两国贸易项目如下:

出口至多哥的前10大项目为:石油与提自沥青矿物之油类(原油除外)、以石油或沥青质矿物为基本成份之未列名制品、废油;氧官能胺基化合物橡胶塑料加工机或以此类原料制造产品之机械;塑胶管英语Plastic pipework与附件;印刷版英语Forme (printing)滚筒与其他印刷组件之印刷机以及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非供零售用之合成纤维棉纱苯乙烯聚合物丙烯或其他烯烃之聚合物;小客车与其他主要设计供载客之机动车辆;固态泥土石料、矿砂或其他矿物用之处理机械等。[6]

自多哥进口的项目为:油料种子与油质果实;未初梳英语Carding精梳英语Combing之棉花;大豆;其他活动物;集成电路;特殊物品,含进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半导体装置、光敏半导体装置、发光二极体、已装妥之压电晶体等。[7]

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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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文件[8]
日期 签署 备注
1964年8月12日 《中华民国与多哥共和国技术合作协定》 [注 1]
1967年7月21日 中华民国政府多哥共和国政府英语Politics of Togo修订农业技术合作协定换文》
1988年2月10日 中华民国邮政总局多哥(共和国邮政总局)英语La Poste du Togo间关于国际快捷邮件服务备忘录

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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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多哥可以电子签证
 
多哥护照多哥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中华民国需要签证。

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可申请多哥电子签证(E-VISA),需于入境前至少5个工作日登记,抵达多哥后,持安全暨国民保护部(Minister of Security and Civil Protection)寄发之入境许可与相关证明文件申办签证,亦可前往多哥驻日本大使馆办理。入境须出示黄热病疫苗接种证明(黄皮书)。[9][10]

多哥护照多哥国民抵台参加由中央政府机关主办、协办或赞助之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活动,亦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11][12]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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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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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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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

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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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中华民国国际驾驶执照或申请多哥驾驶执照,并投保车险,可在多哥驾车。[1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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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970年12月17日续签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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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华民国外交部 领事事务局. [2017-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6). 
  2. ^ 2.0 2.1 许雪姬. 中華民國歷任駐外大使(遷臺後,1949~2003.10). 《台灣歷史辭典》(附錄).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3. ^ 多哥国副总统访华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典藏台湾
  4. ^ 公众外交协调会. 聯合國大會第五十屆常會總辯論自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十一日召開期間. 中华民国外交部. 1995年10月13日 [2019年2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3日). 
  5.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华民国经济部 国际贸易署. [2021-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6.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7.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8.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1-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4). 
  9.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10. ^ 電子簽證資訊. 中华民国外交部. 
  11.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12.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13. ^ 13.0 13.1 生活資訊.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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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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