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外论
例外论(英语:Exceptionalism),又称例外主义、特殊主义,一种理论与意识形态,凡是认为某个国家、地区、社会、民族、组织、社会运动或历史时期,具备特殊的性质,以致于无法被一般性的理论或规则所解释,就可称为例外论。在各国社会中,这是一个常见的论点,在美国有美国例外论,在中国也有类似思想,称为中国例外主义、香港例外主义。
历史
编辑在人类各社群中,都曾出现例外论的思想。
在18世纪,德国浪漫主义哲学家历史学家,特别是约翰·戈特弗里德·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1744-1803)和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 ),在18 世纪末期关注独特性这一主题。他们不再强调政治国家,而是强调人民的独特性,包括全体人民、他们的语言和传统。每个民族被视为具有自己独特历史的文化实体,都拥有“民族精神”或“人民的灵魂”(德语:Volksgeist)。这个思想对 19 世纪欧洲国家民族主义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尤其是在由其他地方的精英统治的国家。[1]
许多国家都提出了例外声明,包括美国、澳大利亚[2](特别是南澳大利亚[3])、中国(尤其是香港)、法国、德国、希腊、巴基斯坦、日本、伊朗、塞尔维亚、以色列、朝鲜、南非、[4]西班牙、英国、苏联、泰国和黎巴嫩。历史学家还添加了许多其他案例,包括历史上的帝国,如中国、奥斯曼帝国、古罗马和古印度,以及历史上的各种小王国。[5]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Kohn, Hans. The Paradox of Fichte's Nationalism. 1949: 319–343.
- ^ Home | 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humanrights.gov.au. 2023-12-17 [2023-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7) (英语).
- ^ Humanities Commons – Open access, open source, open to all. [2023-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20) (美国英语).
- ^ Daily Maverick - South African news, opinion and investigations. Daily Maverick. [2023-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20) (英语).
- ^ Rise and Fall: East-West Synchronicity and Indic Exceptionalism Reexam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