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6/12/2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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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無法查證,非百科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Innocentius Aiolos 2016年12月22日 (四) 02:19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2月28日 (三) 15:05 (UTC)[回复]

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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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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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龍三"”——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2月28日 (三) 15: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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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東區農業改良場"”——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保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東區農業改良場是我國中央政府機關之一,也有許多農業研究成果。應該保留本條目,後續再由維基人加以擴充內容。--Akira123留言2016年12月22日 (四) 05:00 (UTC)[回复]


保留:[2]--AT 2017年1月3日 (二) 17:1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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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在橫線下参与讨论,以免出现错误。)

(×)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报以上关注度不足条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Nivekin請留言 2016年12月22日 (四) 02:39 (UTC)[回复]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 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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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6年12月22日 (四) 02:41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2月28日 (三) 15: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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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非百科内容,且无实际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y 小林林“何それ?意味わかない。”留言Email 2016年12月22日 (四) 02:43 (UTC)[回复]
(×)删除:非百科内容。--KRF留言2016年12月22日 (四) 14:19 (UTC)[回复]
(×)快速删除:非百科内容。 2016年12月23日 (五) 05:4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2月28日 (三) 15:0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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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艺人。从目前内容来看,二者在概念上看不出本质差别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2月22日 (四) 03:02 (UTC)[回复]

(!)意見,投票已超過五週,請管理員盡速決定存廢。元帥真帥新春快樂!恭喜發財! 2017年2月9日 (四) 13:56 (UTC)[回复]

To further complicate the case, I present the following evidence: [3] Bluedeck 2017年2月14日 (二) 15:48 (UTC)[回复]

三個月未有共識,暫時保留--John123521 (留言-貢獻) RA 2017年3月22日 (三) 07:0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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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全文都出自鳳山縣采訪冊。考量到非全篇,不適合移動到維基文庫,因此直接提請刪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2月22日 (四) 04:58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2月28日 (三) 15: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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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查"海耳仙人"書籍學術及一般網頁均無結果,懷疑屬惡作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6年12月22日 (四) 05:12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2月28日 (三) 15: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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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疑似惡作劇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ohn123521 (留言-貢獻) RA 2016年12月22日 (四) 05:29 (UTC)[回复]
(×)删除,未查到相關訊息。--KRF留言2016年12月22日 (四) 15:47 (UTC)[回复]
(×)删除,理由同上。——66CCFF努力探寻属于自己那片星之海洋。 2016年12月24日 (六) 15:37 (UTC)[回复]

删除。--Lanwi1(留言) 2016年12月28日 (三) 15: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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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只是因为维基百科的知名度而例行报道了一下。目前这个项目还没做就都黄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2月22日 (四) 06:51 (UTC)[回复]

(:)回應理據:個人反對刪除,可以重定向移動,或者合併!提刪者並不中立,一篇好的文章不能單純只寫它優秀的方面,也應該要有低劣的缺點,提刪者只顧及維基百科(当事方)的主觀利益,毫不客氣的說提刪者喜歡寫宣傳性廣告,對於一些比較惡劣的知而不寫,甚至別人寫完後,提出刪除!另建議 參見【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维基新项目译名请求—条目命名的官方统一讨论!】討論確立後再做移動或刪除--183.253.132.56留言2016年12月22日 (四) 09:15 (UTC)[回复]

(±)合併維基百科知識引擎,内容几乎相同。——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2月23日 (五) 00:24 (UTC)[回复]

删除:請自行合併。--AT 2017年1月3日 (二) 17: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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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无正文。(这里只是提醒下,毕竟提删不等于立刻删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by 小林林“何それ?意味わかない。”留言Email 2016年12月22日 (四) 07:47 (UTC)[回复]

请求理由消失:或可转交关注度--淺藍雪 2016年12月30日 (五) 00:5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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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明顯的關注度不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obras638留言2016年12月22日 (四) 09:36 (UTC)[回复]
(±)合併國光幫幫忙。--KRF留言2016年12月22日 (四) 12:41 (UTC)[回复]

删除。--AT 2017年1月3日 (二) 17:1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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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類似教學的內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Lily135留言2016年12月22日 (四) 15:59 (UTC)[回复]
(×)删除,完全沒有教學內容。不過非百科內容。--KRF留言2016年12月22日 (四) 16:09 (UTC)[回复]
不能删除,完全属于自己作品,内容并有一定的价值意义。—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Qwertg0987對話貢獻)於2016年12月22日 (四) 16:24加入。
↑該用戶投票無簽名或不符合签名必须包含的部分,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如是註冊用戶請以「—~~~~」補充簽名後移除此標籤。
這講法此地實在無銀。本來想提刪除的我,看到這回覆後態度轉變了,是快速刪除,亦會就你的所有創建條目重新審視,若為個人文學創作,亦會提快速刪除,請注意。 2016年12月23日 (五) 05:44 (UTC)[回复]
(※)注意:上列用戶為創建者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6年12月23日 (五) 05:14 (UTC)[回复]
我必須指出,其實創建者是否應該不投票呢? 2016年12月23日 (五) 05:58 (UTC)[回复]
(×)快速删除:維基百科不是收錄文學作品的地方。 2016年12月23日 (五) 05:44 (UTC)[回复]

转交侵权。-- Willy1018(留言) 2016年12月24日 (六) 03: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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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廣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Panzer VI-II·同學們,大家起來,擔負起天下的興亡~ 2016年12月22日 (四) 16:57 (UTC)[回复]
(○)快速保留:有足夠關注度。 2016年12月23日 (五) 02:19 (UTC)[回复]

保留。--Lanwi1(留言) 2016年12月28日 (三) 15:0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