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投票/增设防滥用过滤器编辑者


投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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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内容:針對是否增設防滥用过滤器编辑者進行投票與討論。

拟设用户组 拥有权限括号内权限可进一步讨论)
防滥用过滤器编辑者 abusefilter-modify、abusefilter-log-private

--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10日 (一) 09:26 (UTC)[回复]

  • 關於刪除員的討論暫緩進行,針對防滥用过滤器進行深入討論。

--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10日 (一) 09:37 (UTC)[回复]

具体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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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防滥用过滤器编辑者用户组,拥有abusefilter-modify、abusefilter-log-private权限,该权限由管理员授予/移除。另外管理员的abusefilter-modify权限去除(abusefilter-log-private仍然保留),管理员需编辑防滥用过滤器者应自行设置防滥用过滤器编辑者权限。--GZWDer留言2013年6月11日 (二) 15:10 (UTC)[回复]

投票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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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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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投票採取共識票制:取得共識為準,投票僅作為參考之依據,不代表正式執行標準
  • 投票資格至少為自動確認用戶或同等資格以上。
  • 每人可就每一個權限投一票,設反對票、中立票,只需簽名及日期。
  • 有意見者請移步至意见区發表,閣下亦可選擇不參與投票而發表意見。
  • 投票時間為一週(自UTC 2013年06月12日00時00分至UTC 2013年06月19日23時59分止),投票時間截止前可以改票。
  • 意見區內可以各自發表意見,亦可參閱之前的討論,但不得有任何相互攻訐、謾罵或人身攻擊等意見,如發現將直接移除該部分意見。

現在的日期與時間是协调世界时2024年11月2日03時48分按此更新

  投票現已結束!
請勿再作任何投票或改票,否則會被視為廢票。

表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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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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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支持,首先要強調投票不能代替討論,就算投票通過也不代表會執行授予權限的操作,因為這個權限可能真的會是一個【空置權】就像是Wikipedia:账户创建员一樣;【中文維基百科有這個權限,但沒有被使用】,但是就算這會是一個空置權,我還是認為有增設的必要,因為當我們社群需要使用的時候必定會用到此權限,雖然【目前沒有會用,可以用,願意用】的用戶出現,我認為【將來可能會出現這類用戶願意修改且有能力修改並且足以取得維基社群信任】,所以我們可以先行增設防滥用过滤器编辑者,有助於長遠規劃。--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12日 (三) 03:06 (UTC)[回复]
  2. (+)支持,我自己就已經是有寫 regular expression 的能力。中文維基最初是怎樣想的,我不去翻查了。因為這算有驚嚇性和殺傷力的利器,會大規模影響他人,所以才會不適合開放給每一個用戶,另一方面有一定技術門檻,偏技術性質,應該會惹不少技術人喜歡吧,而且不是每個人也想做管理員的,綑綁在一起不方便,反過來地說,技術門檻也會使一些人抗拒,如果做管理員不需能駕馭它,對管理員的過份期許和束縛也能降低些。--LungZeno(talk) 2013年6月18日 (二) 19:13 (UTC)[回复]

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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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立,需要继续讨论--GZWDer留言2013年6月12日 (三) 15:34 (UTC)[回复]
  2. 同上。--广雅 范 2013年6月13日 (四) 05:03 (UTC)[回复]
  3. 增設本身是好事,但若真的沒人肯做,就只是空談。--Risk留言 2013年6月13日 (四) 15:45 (UTC)[回复]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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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前没有设置的需要,连开放方式都没讨论。Account creator是统一设置的结果而不是单独要求增设的。将来“可能”的事情等有实际需要了再设置也不迟,否则缺乏实际情况参考,弄出来的标准、结果只是空谈。--Ben.mq 2013年6月12日 (三) 06:59 (UTC)[回复]
  2. #意見區.--HW 2013年6月12日 (三) 07:34 (UTC)[回复]
  3. 同HW的意见--CHEM.is.TRY 2013年6月12日 (三) 08:39 (UTC)[回复]
  4. 同HW的意見--Znppo留言2013年6月12日 (三) 08:53 (UTC)[回复]
  5. 同HW的意見--Yangfl留言2013年6月13日 (四) 09:13 (UTC)[回复]
      這不是投票  囧rz……--HW 2013年6月13日 (四) 09:24 (UTC)[回复]
  6. 根本没有用户要求使用这个权限。乌拉跨氪 2013年6月13日 (四) 18:23 (UTC)[回复]
  7. 沒有需求,何須提供?--沙田友留言2013年6月16日 (日) 11:35 (UTC)[回复]
  8. 未经充分讨论便开始投票。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6月17日 (一) 14:46 (UTC)[回复]
  9. 問題提了那麼久贊成方也沒人回應,意義不明的議題,提出來根本浪費討論時間跟系統空間的。--Reke留言2013年6月19日 (三) 17:49 (UTC)[回复]

意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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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拆分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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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可以將管理權限分成6個等份

  • 1.刪除權,另外設置刪除員。
  • 2.恢復權,另外設置恢復員。
  • 3.封鎖權,另外設置封鎖員。
  • 4.解鎖權,另外設置解所員。
  • 5.保護權,另外設置保護員。
  • 6.解除保護權,另外設置解除保護權。

目前百科中分拆的權限有Wikipedia:导入者Wikipedia:巡查员Wikipedia:回退功能,相關管理的爭議也可以被現任的管理者解決,因此想要試試看這樣子的方法是否能夠達成。

維基百科如果想要變的更好,我認為需要分開增設權限讓更多足以信任的百科使用者來管理。

另外可以把現在的管理者改成監察員,設置監察員的身份,執行監察的任務,對於以上六種的動作可以決定否決或接受。--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8日 (六) 14:18 (UTC)[回复]

进一步设想:对部分用户开放以下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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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设想对非管理员开放flood权限,维基数据已经开放。--GZWDer留言2013年6月8日 (六) 14:28 (UTC)[回复]

(*)提醒:suppressredirect屬全域回退員權限組之一。-HW 2013年6月8日 (六) 14:30 (UTC)[回复]
--HW 2013年6月8日 (六) 14:30 (UTC)[回复]
支持movefile,suppressredirect併給回退員?--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6月8日 (六) 14:36 (UTC)[回复]
上一次的反对意见很多。但是按照Symplectopedia说的,

日文版管理员一共56个,删除员才4个,至今没有滥用权限的情况。而且日文版删除员也须投票选出,支持率要75%以上(例如这个支持率68.4%没有当选)。我认为删除员可以当作非管理员和管理员之间的一种过渡权限,选举方法和日文版类似(10票且75%支持当选),这样可以给没有当选上管理员(包括支持率不足和票数不足)的用户几例一次机会。--GZWDer留言2013年6月8日 (六) 14:44 (UTC)[回复]

這比起中文版的管理員選舉還要嚴格。我們幹嘛花那麼大功夫選一個權力比管理員低階的管理者?--Reke留言2013年6月9日 (日) 10:40 (UTC)[回复]
我认为以下几类用户应先成为删除员:(仅是设想)
  1. 申请成为管理员投票中未满足当选管理员条件(多于25票且80%支持)但满足当选删除员条件(多于10票且75%支持)者(删除员选举比管理员宽)。无须另外投票。
  2. 管理员因除滥用权限外原因被移除权限(包括请辞和不活跃除权),经申请可先快速授予删除员权限,然后满足一定活跃条件再恢复管理员权限。--GZWDer留言2013年6月9日 (日) 10:49 (UTC)[回复]
我再提议拆解防滥用过滤器编辑权限。英文版管理员根本没有防滥用过滤器编辑权限,防滥用过滤器只交给有经验的用户编辑(以免不熟悉防滥用过滤器语法的管理员编写错误过滤器滥杀无辜)。这些用户大部分都是管理员[1],少数不是。我认为应该拆分此权限供有经验的管理员及少数非管理员用户编辑。--GZWDer留言2013年6月8日 (六) 14:55 (UTC)[回复]
我再补充:英文版管理员实际上可以自由在任何用户(包括自己)上添加或移除防滥用过滤器编辑权限。而非管理员用户拥有此权限不是禁止,而是严格限制。

--GZWDer留言2013年6月8日 (六) 14:59 (UTC)[回复]

HW 2013年6月8日 (六) 15:01 (UTC)[回复]
维基百科:投票/是否开放防滥用过滤器编辑权限的主要反对理由:

我认为像上面所说的一样,管理员可自行设置防滥用过滤器编辑权限,非管理员用户只有在高度可信且有足够经验的情况下(如Waihorace),才授予此权。--GZWDer留言2013年6月8日 (六) 15:09 (UTC)[回复]

(+)贊成  囧rz……何謂足夠經驗?--HW 2013年6月8日 (六) 15:18 (UTC)[回复]
但是經驗足夠,是否有絕對標準,例如對於管理員認識到的【經驗】,足夠的標準是寫多少條目。--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8日 (六) 16:02 (UTC)[回复]
  • 鉴于中文维基防滥用过滤器已经爆掉(因超限而失效),表示蛋疼。乌拉跨氪 2013年6月8日 (六) 19:56 (UTC)[回复]
  • (+)支持:我支持GZWDer的意见。我认为申请删除员的条件必须严格,我还认为最理想的申请条件范围是:需编辑3000次或5000次以上,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半年或一年以上,最近一年半或两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且在过去三个月内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或两次。还有,删除员的权限与管理员的删除和恢复页面的权限是相同的。--Lanwi1(留言) 2013年6月8日 (六) 20:43 (UTC)[回复]
下面对设想权限作一总结(其中有些权限可以并入其他权限,相关权限可进一步讨论)。
拟设用户组 拥有权限(我的设想,括号内权限可进一步讨论)
刪除員 deletelogentry、deleterevision、nuke、delete、undelete、browsearchive、deletedhistory、deletedtext、suppressredirect(、tboverride)
防滥用过滤器编辑者 abusefilter-modify、abusefilter-log-private
账户创建员(搁置) noratelimit、override-antispoof、tboverride
界面编辑者(搁置) editinterface(、editusercss、edituserjs)
文件移动员(暂缓) movefile(、move-subpages、suppressredirect)
回退員增加权限(暂缓) suppressredirect、move-subpages、noratelimit、markbotedits
巡查豁免者或巡查员增加权限(暂缓) move-subpages
封鎖員?(取消) block、blockemail(、unblockself、ipblock-exempt)
保護員?(取消) protect(、centralnotice-admin、editinterface、editusercss、edituserjs)
待进一步讨论 reupload-shared、unwatchedpages

--GZWDer留言2013年6月9日 (日) 09:43 (UTC)[回复]

按照Bencmq等用户的建议,修改了上述列表。目前先讨论设置刪除員和防滥用过滤器编辑者两个权限。其它权限未来有条件再讨论也来得及。--GZWDer留言2013年6月9日 (日) 10:38 (UTC)[回复]
  • 與其搞分拆,不如推舉更多高度可信且有足够经验的用户(如Nivekin)當管理員?--Risk留言 2013年6月9日 (日) 10:56 (UTC)[回复]
    • 问题是现在有一些用户受社群支持但是长期未能成为管理員。--GZWDer留言2013年6月9日 (日) 11:03 (UTC)[回复]
      • 受社群支持的話,自然在申請‎管理員時得到足夠的支持票。更重要的是,這些權限的申請條件必須嚴格,不會比管理員的申請條件寛鬆,那一個用户有資格成為刪除員,為何不直接讓他當管理員?--Risk留言
  • (-)反对:目前处理快速删除、存废和疑似侵权讨论均未出现人手不足的情况。防滥用过滤器技术门槛非常高,而且一旦搞错马上出问题,连管理员都不敢乱动呢,其余同小周的反对意见。别人没权限让他们自己来说,不用你管。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6月9日 (日) 12:34 (UTC)[回复]
(!)意見,我觉得把movefile开放给自动确认,suppressredirect开放给巡查员(这个作为巡查员最有体会,有些错误命名的还要用r3删除不需要的原有链接有点麻烦),就可以。abusefilter-modify太危险了,还是留给技术向的管理员使用就可以了,move-subpages觉得暂时没这个必要(用户页改名时需要,其他可以找管理员帮手),其他权限好像略鸡肋。——Sakamotosan 2013年6月9日 (日) 13:58 (UTC)[回复]
另,unwatchedpages建议开放给巡查员和回退员用来查看在action=info的页面监视人数,以确定一个页面还有多少人进行监视。——Sakamotosan 2013年6月9日 (日) 14:15 (UTC)[回复]
flood保留给管理员使用就可以了,管理员会更多使用机器人进行大量机器人工作的。普通用户暂时不需要。——Sakamotosan 2013年6月9日 (日) 14:18 (UTC)[回复]
上面说了,本地连文件命名规范都没有,要movefile什么用。--Ben.mq 2013年6月9日 (日) 16:46 (UTC)[回复]
好的,movefile的确不需要(或者一些命名混乱的文件可以申请管理员帮手移吧)——Sakamotosan 2013年6月10日 (一) 00:21 (UTC)[回复]
針對百科用戶對於我本人或我所提出此項議題產生之問題與想法,我在此回應,以下為回應內容。
  • 首先回應Ben.MQ,這件事情的產生確實與南投縣立草屯國民中學重新編寫過的版本有關,因為條目被User:Jimmy_xu_wrk刪除,所以我認為應該要將刪除的權限從管理員內拿出,但是經過GZWDer提出其他建議我才知道有ja:Wikipedia:削除者,目前我已經對此項提議的想法有了轉變,認為可以設立ja:Wikipedia:削除者、恢復者,而不能刪除管理員中的權限,不過目前仍然有些動搖,主因與User:Ws227有關。--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10日 (一) 07:44 (UTC)[回复]
    • 那个条目……这么明显的违规行为,我觉得没什么争论的余地。如果你因为自己反复重建被删除的条目因此要剥夺管理员删除条目的权限的话……--Ben.mq 2013年6月10日 (一) 01:56 (UTC)[回复]
  • 再來是回應此議題的主因,首先我原本是想要提出對於User:Jimmy_xu_wrk的罷免因為User:Jimmy_xu_wrk快速刪除的速度太過快速,這點讓我不能容忍,但是我認為User:Jimmy_xu_wrk也只是使用了權限,如果我有權限可以快速刪除條目,我可能也會使用來刪除違規條目,因此我認為這與個人行為無關,而是系統的設計問題,但是追朔到此議題的主因是關於User:Ws227解任投票,我看到第一段的內容【2012年9月10日,User:Znppo提报其擅自恢复了于2008年8月23日存废讨论删除的明星高中】,因此我認為此事件的問題應該是出在Ws227身上沒錯,管理員User:Ws227的行為嚴重違反中文維基百科對於管理員的相關規定,疑似濫用管理員許可權,導致有用戶使用百科對於此管理者產生不信任的想法與感覺,可是我到最後投票是提出反對罷免,因為我認為這個是因為目前的系統給管理人員的權限過大,所以我們應該要把管理員的恢復權限與刪除權限移除然後再設立應該設立一個第三監察者的身份去執行刪除與復原,所以才會提出此建議,我認為應該是從系統端去進行修改,所以一開始是直接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提出此建議,希望能夠制止管理員快速刪除的行為,所以回到問題的原點,這件事情主因是User:Ws227罷免案讓我有思考此想法,但是我會提出這個建議主因就是如同Ben.MQ所說的【因为我自己反复重建被删除的条目因此我想要剥夺管理员删除条目的权限】,所以我認為【管理員不該有這麼大的權限而是應該交給更讓人信任的用戶執行!】。--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10日 (一) 02:19 (UTC)[回复]
  • User:GZWDer的問題進行回應,把刪除權拿掉是我最早的想法沒錯,【是想管理員讓獲得刪除權須另外申請,就是你說的第一種沒有錯,因為這樣可以讓刪除權只有行政員才能授予,那麼管理權就可以形同虛設,行政員就能成為事實上的管理人員。】,以上是我之前的想法,現在我的想法已經沒有要把刪除權拿掉,而是新增設刪除權限,就跟回退員一樣,讓管理員的權限開放出來給可信任用戶使用。--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10日 (一) 02:32 (UTC)[回复]
  • User:Kevinhksouth的問題進行回應,【將管理員權限拆分成多種權限再授予不同人士這樣有助於增加管理人數,減少管理者的負擔,跟回退員分出來的道理一樣】,然而完整管理員權限依然要繼續存在,現在的想法就是新增加刪除權限,增設刪除員。--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10日 (一) 02:37 (UTC)[回复]
快速删除的问题,可以考虑从提出申请到进行删除需要一定时限(如15分钟)才能删除,以给申请者足够时间挂hangon,如果有问题,可以向恢复提出,由非删除该页面的管理员受理。至于管理员权限过大问题,管理员不就是大权限集合吗?而且管理员本来就通过社群新人才认可选出来的,因为一个人的失误就要分裂权限,这感觉变成政变了…………而且相关那位已经认错了,我不觉得对管理员的信任会下降。管理员不就是可信任用戶?我也认为我们的规模暂时还没需要单独设置删除组来分担管理员的工作。——Sakamotosan 2013年6月10日 (一) 02:59 (UTC)[回复]
把管理员留作宝,不想着怎么让管理员行事正确,却要把管理员权限掰成无数瓣而形成所谓的制衡。即使设置的删除员,恢复员,但这些员们继续无视方针乱删乱恢复,然后还要继续拆分权限吗。本末倒置。乌拉跨氪 2013年6月10日 (一) 06:09 (UTC)[回复]
到时再说,现在已经被人怀疑你是通过分割权限来报私仇了(你这个提案很明显是在搞政变吧)——Sakamotosan 2013年6月10日 (一) 05:33 (UTC)[回复]
then?最近一次提删是因为5月14日关注度不足于21日删除的(无反对票),之后两次G5可以按照21日对14日申请的确定而做出的,符合SD。没看出关联性,管理员也没做错,对吧。——Sakamotosan 2013年6月10日 (一) 06:00 (UTC)[回复]
原因是G5,有问题吗?请务必多说——Sakamotosan 2013年6月10日 (一) 08:00 (UTC)[回复]
    • 刪除跟封禁兩者是我認為維基百科上需要擁有最高程度信任的用戶才能夠動到的權限。假如資格最嚴的管理員都會被指控操作失誤,增加刪除員之後只會讓失誤操作的風險更加提高而不是縮小。就像巡查員出現之後濫掛模板的事件就大增,差別在於模板掛上去頂多不太好看,而刪錯條目就沒這麼善了。--Reke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03:45 (UTC)[回复]
很明显,由于自己条目被删除之后想架空管理员权限,之后又有心思来罢免执行操作的管理员,已经让我完全不能信任提案者提案的目的。快速删除如果有异议可去DRV处复核,或者在用户页内编写完再移出来。目前只支持将suppressredirect授予巡查员,其余一律(-)反对。--广雅 范 2013年6月10日 (一) 04:12 (UTC)[回复]
原來他就是說「如果不使用Wikipedia開頭,條目就一直被管理員以"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而進行刪除。」的那位用户。真是可圈可點。--Risk留言
Tp61i6m42008原来提出的原始方案按照范所说的明显是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的行为。我当时也理解错了。但是因为意見都應針對提案,而不是提出者。请用户就我修改后的提案发表意见而不是针对Tp61i6m42008的行为。对Tp61i6m42008的行为有反对者请另开话题讨论。--GZWDer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04:47 (UTC)[回复]
对abusefilter-modify的回应:英文版对将此权限授予非管理员做了很多限制,但没有禁止。一个例子是en:User:Rich_Farmbrough,该用户因为滥用Bot被剥夺管理员权限,但是该用户对过滤器有足够经验,因此保留了abusefilter-modify的权限。当然这个用户不久前因为滥用Bot被封禁1年。--GZWDer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04:47 (UTC)[回复]
如果有用户敢说:“我用会过滤器”,然后其确定说:“我可以帮助改善中文过滤器超限的问题”,我马上举双手赞成。乌拉跨氪 2013年6月10日 (一) 06:14 (UTC)[回复]
回GZWDer,我已说过支持 suppressredirect权赋予巡查员。其实不懂为什么要赋予回退员?一般来说都是巡查员看到不符合命名常规的条目需要移动时才用的到吧?还有再加一个,同乌拉跨氪,支持授予会编辑防滥用过滤器的用户编辑权。--广雅 范 2013年6月10日 (一) 06:59 (UTC)[回复]
  • 對於User:乌拉跨氪的回應:【怎麼讓管理員行事正確這是好方法,感謝你提出這個意見】,但是我依然不認為是本末倒置,【你們之前設置巡查员、回退員的時候有人認為本末倒置嗎】?--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10日 (一) 07:53 (UTC)[回复]
  • User:范的回應:我現在不是因為自己的條目被刪除所以想架空管理員許可權,我也不會罷免那位執行操作的管理員,發表提案也不是為了取得任何人的信任,感謝你告訴我有異議可去DRV處複核,我是希望增設權限,已經不是之前減少權限的想法。--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10日 (一) 08:01 (UTC)[回复]
  • User:Znppo的回應:這條目與本提案沒有完全關聯性,我一開始確實是很不爽管理員的操作行為,我日後會提出一個跟這條目有關聯性的重大修改,但是目前請針對進行新增權限進行討論。--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10日 (一) 08:08 (UTC)[回复]
  • User:Riskchard的回應,我確實說過【如果不使用Wikipedia開頭,條目就一直被管理員以"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而進行刪除。】,對於被刪除的條目我會選擇之提出新的建議,現在討論的是新增權限相關方針,如果你有針對於我個人的評論,不論可圈還是可點都請至用戶頁提出。--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10日 (一) 08:18 (UTC)[回复]
  • User:Cwek回應:我不是為了要通過分割許可權來報私仇,事實上之前也有類似提案提出,只不過是針對封禁。--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10日 (一) 08:31 (UTC)[回复]
  • (&)建議第一階段應:
    1. 向巡查員新增移动页面时不在原页面创建重定向(suppressredirect)權限,同時稍微上調巡查員的申請要求(e.g. 250 -> 500)
    2. 向回退員新增不受速率限制影响(noratelimit)及标记回退编辑为机器人编辑(markbotedits)權限
  • 我提出刪除員的方案似乎沒有廣為接受,所以我認為刪除員的議題可以暫緩討論,目前對於增设防滥用过滤器编辑者表達(+)支持立場。--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10日 (一) 09:32 (UTC)[回复]
  • (+)支持:防濫用過濾器編輯者為較技術性的權限,與刪除員的管理性質不同。建議由管理員投票選出。--Risk留言 2013年6月10日 (一) 09:40 (UTC)[回复]
  • (&)建議是否可采用多级表决模式,将删除员的删除需求向管理员提出,由管理员批阅后方可删除,对需要删除的条目进行一对一的删除授权sintephy 2013年6月11日 (二) 06:16 (UTC)

提案总结 & 先行讨论增设防滥用过滤器编辑者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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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Tp61i6m42008的建议,目前先讨论增设防滥用过滤器编辑者的话题。以下是所有提案的一个总结(其他提案暂缓至2013年6月20日投票结束后再行讨论):

  1. 增设防滥用过滤器编辑者,拥有权限见上;(此条先行讨论)
  2. 增设刪除員,拥有权限见上;
  3. 对巡查豁免者增加move-subpages权限;
  4. 对巡查員增加suppressredirect和move-subpages权限;
  5. 对回退员增加suppressredirect、move-subpages、noratelimit、markbotedits权限;
  6. movefile待本地有文件命名规范再讨论;
  7. 其它权限暂不讨论。

--GZWDer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10:20 (UTC)[回复]

前面我提了:除管理员外,谁会用、谁想用防滥用过滤器,并且谁愿意帮助解决中文过滤器超限的问题。我希望有用户明确的告知社群:“我会,我可以,我愿意”。否则就等于在设置空置权限。我希望是有用户要求获得这个权限,而不是拿个权限出来等着谁来认领。有用户作出上述承诺我就支持,否则反对。乌拉跨氪 2013年6月10日 (一) 12:33 (UTC)[回复]
我們還是不知道那天蹦出來的提案有什麼原因。--Reke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13:09 (UTC)[回复]
(!)意見,不赞成对删除员的设立,现在社群规模还没需要额外的删除员(也出于防止误删情况或意料外的恶意删除)。过滤器编辑者不设组,如乌拉所说,谁能解决过滤器问题,单独申请授权就可以了。move-subpages暂时还是由管理员持有较好,因为普通用户仍很少需要移动子页面。suppressredirect给予巡查和回退的确比较实用,保留赞成。——Sakamotosan 2013年6月10日 (一) 14:26 (UTC)[回复]
无论是Tp61i6m42008还是GZWDer,在这里直接说明一下什么情况下上面的维护用户需要用到新增权限不是会更好?比如「suppressredirect与move-subpages在巡查员发现不符合命名常规时需要使用所以授予」什么的。--广雅 范 2013年6月10日 (一) 15:14 (UTC)[回复]
我的观点是:
  • 投票人數達25人而支持率達80%以上,授予管理员权限(永久);
  • 投票人數達25人而支持率在66.7%至80%之間,授予删除员权限(永久);如果需要管理员权限可自行另外申请;
  • 投票人數不足25人而支持率達80%以上,授予有期限管理员权限;
  • 投票人數不足25人而支持率在66.7%至80%之間,授予有期限删除员权限。

另外任何用户在想申请成为管理员前想先申请删除员权限的,可单独申请,标准待定;管理员因除滥用权限外原因被移除权限(包括请辞和不活跃除权),经申请可先快速授予删除员权限,然后满足一定活跃条件再恢复管理员权限。--GZWDer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15:40 (UTC)[回复]

呃我想说的不是什么时候「授予」,而是什么时候「需要使用」。--广雅 范 2013年6月10日 (一) 21:47 (UTC)[回复]

为什么投票人數達25人而支持率在66.7%至80%之間不授予管理员权限是因为防止滥用权限,像上面Jack No1和Sysywjel两例的行为明显是管理员所不允许的,如果授予完整管理员权限可能有不良后果。--GZWDer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15:43 (UTC)[回复]

我再強調一次:信任度略遜於管理員的人可以授與少數管理員權限沒錯,但是絕不可授與的就是封禁跟刪除條目兩者。因為這兩項操作都是最傷害編輯經驗的,在使用上必須確保風險到達最小。我反對66.7%以上就可以操作刪除這件事。--Reke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16:20 (UTC)[回复]
  • (:)回應 小藍:accountcreater並非一個由中文維基社群創造出來的權限,該權限所有wmf sites也有。我們沒有必要去做一些事情,而做完之後沒有人會使用;無人有所得益,即等同空談。另外此頁中有提及其他維基的授權情況。-HW 2013年6月12日 (三) 05:43 (UTC)[回复]

結果

编辑

本次投票共有14張有效票,分別為2票支持、3票中立、9票反對。請行政員複查或者確認結果。--小藍 找我 2013年6月20日 (四) 10:58 (UTC)[回复]

(不是行政員)顯然有關建議未獲社群充分討論及支持。-HW 2013年6月20日 (四) 11:4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