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語文指香港常見的語言和文字。根據《香港基本法》第9條和《法定語文條例》第5章第3條第1節,目前香港的法定語文是中文和英文,而政府的語文政策是「兩文三語」,即書面上使用中文和英文,口語上使用廣東話(或稱為粵語,於香港專指漢語粵方言廣州話)、普通話和英語。香港華裔人口中主要使用廣東話,而非華裔人口則多以英語作交際語。香港大部分的居民都並非本地原居民,從中國大陸、以至世界各地遷居香港的人,都會把自己故鄉的語言帶到香港。另外香港文化也受世界各地的潮流所影響。因此,在香港所能聽到、能看見的語文遠不止廣東話和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