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专题讨论:臺灣/存檔/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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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專題創建囉!歡迎指教、參與
中華民國台灣「人權立國」!創建此重要專題,歡迎各位指教、參與。Wetrace(留言) 2013年1月30日 (三) 09:01 (UTC)
我在英文條目的討論頁開始了新一輪關於中華民國重定向到台灣、以及現在的en:Taiwan的内容的討論,我認爲先前推翻多年以來的共識沒有得到應該的討論,請各位有興趣的話前往英文條目討論頁參加討論。--Sumple (Talk) 2013年2月19日 (二) 19:27 (UTC)
求助:請求移除莫名其妙的台灣共和國條目
台灣共和國、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台灣共和國護照條目感覺是一個利用維基百科,試圖使自己存在正當化的條目,第一次想請求刪除條目卻不知道哪邊可以問,所以來這裡問看看了。他們在台中到處發散傳單,宣稱只要台灣宣布不叫中華民國,美國會馬上派XXX多少的陸戰特種部隊來台灣幫忙,還有說在桃園訓練的多少千名幹部,另外還自行散發了身分證,印製自己的鈔票,還自訂匯率來兌換新台幣...感覺這種莫名其妙反社會的資訊應該沒必要存在。 --鳳雩晞風(留言) 2013年6月6日 (四) 10:57 (UTC)
- 只要關注度足夠,也有在維基百科紀錄之資格,與其本身性質、立場無關。—Ai6z83xl3g(留言) 2013年6月6日 (四) 11:06 (UTC)
- 「反社會」?那麼很多政治不正確的條目都要被河蟹了,台灣人居然有這種想法。該些條目多有報導、關注度,最多只能把宣傳文句刪除。--Outlookxp(留言) 2013年6月6日 (四) 13:36 (UTC)
- 閣下誤會大了,我已在詢問處回答閣下問題,回Outlookxp先生他說的是台灣民政府(已被刪),這的確是有點奇怪的組織,他說的不無道理。--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3年6月6日 (四) 13:42 (UTC)
- 目測是綠營的人或支持者幹的。-- ──★── 2013年6月7日 (五) 10:48 (UTC)
- 台灣民政府因為被改成宣傳的東西被刪掉了,不過有關條目仍存在,而這三個條目一點問題也沒有跟宣傳無關,他們的時間點都比台灣民政府早,只是獨立運動的一部份而已。閣下感到莫名其妙是正常的,但是這並不是可以刪除條目的理由,只要條目本身不是宣揚莫名其妙的觀點,再怪異的事物有成立條目的可能。--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13:21 (UTC)
- 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是重要的歷史存在、台灣共和國護照是現存的政治象徵、台灣共和國則是許多臺灣人努力的目標,俱不缺關注度,看不出自由的維基百科憑什麼移除。--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6月27日 (四) 08:04 (UTC)
- 台灣民政府因為被改成宣傳的東西被刪掉了,不過有關條目仍存在,而這三個條目一點問題也沒有跟宣傳無關,他們的時間點都比台灣民政府早,只是獨立運動的一部份而已。閣下感到莫名其妙是正常的,但是這並不是可以刪除條目的理由,只要條目本身不是宣揚莫名其妙的觀點,再怪異的事物有成立條目的可能。--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3年6月7日 (五) 13:21 (UTC)
澎湖納入台灣專題的問題
基本上移除掉澎湖被納入台灣史的部份,其一澎湖有長於台灣的歷史,無論台灣定位為何, 在歷史上澎湖的歷史完全無法納入台灣歷史的一部分,歷史不是以地理空間定義只能以時間 軸定義,其二專題的圖樣只有畫台灣本島根本沒有劃入澎湖甚至連蘭嶼綠島小琉球都沒有畫 出,意味著只能有台灣本島。sunlightman 2013年8月3日 (六) 16:14 (UTC)
建議改名之討論/投票
基於政府相關詞彙之條目應依國家法令用字符合維基命名方針,已提請如過去無數之移動與修訂實踐將「國立台灣文學館」與「台灣光復節」的「台」字變更為「臺」字。因此兩條目之移動功能被鎖,為使管理員有執行依據,請臺灣維基人前往Talk:國立台灣文學館與Talk:台灣光復節表示意見,謝謝!--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10月30日 (三) 04:57 (UTC)
- 歡迎一起討論條目編輯上的問題,不過關於台灣相關條目編輯上的疑問與協作,建議集中在Wikipedia_talk:臺灣專題討論,謝謝。--安可 ♪(留言 ) 2013年11月8日 (五) 03:37 (UTC)
- 已移至本目標頁面。--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11月9日 (六) 13:17 (UTC)
條目合併討論與投票
有人提議將某中國用戶甫創建的小條目台灣的食品安全併入去年已建立的台灣食品安全事件列表,請參與研議,謝謝!--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10:09 (UTC)
臺灣的食品安全用詞問題
不斷將台灣的食品安全條目中的“兩岸三地”改成“台灣與其他國家”,遊戲3RR規則。在兩岸三地條目中不斷將“中国内地”改为“中国大陸”,將“台”置換為“臺”,構成
繁簡地區詞破壞。—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10:31 (UTC)
- (:)回應:臺灣的食品安全是國際問題,已如條目本身(內文確實提及多個國家)及相關新聞所述,刻意窄化為小區域的意義何在?以條目名稱起頭也正是維基各條目首段敘述的慣用法。這可不是從「台湾」移動到「臺灣」,而純粹是將臺灣內部的俗字「台灣」轉到較正式的用法「臺灣」(臺灣大多數的政府機關公文與教科書皆採用「臺」字),不涉維基的正簡爭端。很高興能藉此機會提醒部分用戶:臺灣維基人已於Talk:臺灣與Talk:臺灣光復節等多次投票達成應儘可能於臺灣相關條目內使用「臺灣」而非「台灣」之共同意見。如同「臺灣」等許多以臺灣為名的條目般,我們只是依循這項行之有年的指標性高度共識替換用字,過去已有無數將條目由「台灣」正名移動到「臺灣」之實踐。至於所謂內地一詞之意,大家自可參考。我看不出在明確提及臺灣/中華民國的條目中將所謂「中國內地」換成「中國大陸」有任何不妥。Wikipedia:封禁方針有這麼句話:「明顯錯誤封禁如:封禁理由是違反三回退原則,但很明顯該用戶只進行了三次回退。」我並未「執行多於三次的回退」,而且我的編輯還修訂過時部會/錯誤機關名稱與增補法規與連結等。。--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10:51 (UTC)
- 補充(:)回應:臺灣食安主要屬國內廠商行為與中央/地方政府之管理議題,其演進有時空上的獨立性,我完全看不出何以需於首句強調與標題和內文無必然連結之「兩岸三地」?實在予人為加而加的突兀之感。
- 其次,若是從「台湾」變更為「臺灣」自然有問題。但將「台灣」轉到「臺灣」並非破壞(非針對對方所使用用字將zh-hans改為zh-hant或反之),管理員機器人也只針對將「台湾」變更為「臺灣」做偵測,而不包括將「台灣」轉到「臺灣」,顯然後者並非破壞。
- 從臺灣史上用字、臺灣政府用字、臺字在許多維基條目中之不可替代性與不可轉換性 (無論用哪個臺/台, 簡字使用者的螢幕都會顯示出其用字; 但正體字使用者只有用臺字才能顯示臺字)。
- 根據不完全目測,光是2013年1月1日迄今,就已有多位包括臺灣、香港、中國之維基人與管理員等用戶執行更換用字之移動。有Pbdragonwang替換 88則條目、WildCursive 46則條目、Fcuk1203 7則條目、管理員Gakmo 5則條目、Kanashimi 5則條目、管理員Alberth2 2則條目、管理員Jimmy xu wrk 2則條目、Iokseng 2則條目、Xiaodol 2則條目、管理員YFdyh000 1則條目、Sekisama 1則條目、Kolyma 1則條目、Aaa8841 1則條目、FBI-MAN2 1則條目、太刻薄 1則條目。另有Outlookxp等更多編輯將原先無「臺灣」之條目名加入正寫之「臺灣」一詞,以資辨別。若加上臺北、臺中、臺南、臺東等例之替換正式用字,那數量就多更多了。
- 將「台灣」轉到「臺灣」(及臺北、臺中、臺南、臺東等)純屬正體字使用者之間針對臺灣一詞更嚴謹的用字選擇,與簡體字使用者之編輯是兩條不相涉的平行線。維基應該沒有僅因將「台灣」替換為「臺灣」、「台北」替換為「臺北」、「台中」替換為「臺中」、「台南」替換為「臺南」、「台東」替換為「臺東」就被視為破壞而遭封禁之前例。事實上,這在許多情況下是一種勇於提升用字準確性的完善。這樣合理的主張與執行現狀有許多可靠事證依據的強力支撐。
- --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01:00 (UTC)
- (!)意見,互相回退的內容互有對錯,建議請管理員先呼籲雙方冷靜並求爭議的解決,另外本人已補上相關來源和內容[1],或有幫助解決爭議。--❦‽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8日 (一) 15:48 (UTC)
- (!)意見,
封不封禁並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樓主說“兩岸三地”改成“台灣與其他國家”、“中国内地”改为“中国大陸”這二種編輯來討論是否合理,將“台”置換為“臺”已違簡繁破壞是無庸置疑。--少鵬(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16:21 (UTC)
- (!)意見:請注意中文維基的轉換系統並不會將「台」轉換成「臺」,即「台灣」二字在繁體(正體)之中仍然會顯示為「台灣」而非「臺灣」。--祥龍(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23:29 (UTC)
- (~)補充:僅針對「將『台』置換為『臺』」的部分表示意見,正如前述,中文維基的繁簡轉換系統並不會將「台」轉換成「臺」,但反過來可以將「臺」轉換成「台」。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在臺灣的日常生活中是能夠接受「台灣」這個俗寫的,所以並沒有強制規定一定要使用臺灣。不過政府機關、教育部以及一些學術單位會傾向認為「臺灣」較為正式,而且從清朝、日治時期到民國時期,官方的正式用字也是用「臺」,但因為「臺」算是常用字卻筆劃多,所以民間習慣使用寫筆畫較少的「台」,故「台灣」的寫法相當常見。是以個人認為「台」、「臺」二字的處理問題是繁簡轉換中的特例,不能夠單純當成一般的繁簡破壞(所謂的繁體文章是接受「台灣」的寫法的),少鵬所謂的「無庸置疑」事實上是「有待商榷」。--祥龍(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23:55 (UTC)
- 既然繁体能接受“台”,那么有人执意要将别人写的“台”全部改为“臺”,这又是一种什么行为呢?这不叫繁简破坏,但也是一种破坏吧?起码违背先到先得的惯例吧?—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00:27 (UTC)
- (~)補充:另外,“台湾”两个字不仅只有台湾人在写,别的地方的人也在写。仅仅因为某些台湾人使用某种写法,就强迫别的地方的人也用这种写法,不理先来后到,甚至源代码都要改,未免有些霸道了吧?我没见过有广州人强制他人使用“广州”而不准人用“廣州”,也沒见过有大陆人强制他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准人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台湾人一定要在维基百科消灭“台灣”的用法,可以通过手工地区词转换:-{zh-cn:台湾;zh-tw:臺灣;zh-hk:台灣;zh-ma:台灣;}-。没必要把源代码都全部改成“臺”,叫香港澳门乃至欧美使用繁体的华人都使用台湾的标准。—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00:32 (UTC)
- (!)意見:W君的观点和立场虽然有不少用户不认同,但他并无明显要破坏的恶意,希望管理员能酌情考虑减少封禁时间。--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19日 (二) 00:59 (UTC)
User # edits # Minor edits (%) First edit Last edit ATBE* Hanteng 25 0 0.0% 2013-11-18 14:36 2013-11-19 03:09 31:21 m Snorri 15 6 40.0% 2013-10-21 16:23 2013-11-18 17:02 2.0 d Wildcursive 5 0 0.0% 2013-11-18 09:53 2013-11-18 10:26 8:17 m Kanashimi 2 0 0.0% 2013-10-24 12:48 2013-10-24 12:48 46 s 金剛不壞 2 0 0.0% 2013-10-22 03:04 2013-10-22 03:08 3:52 m Suzuki1314 1 0 0.0% 2013-11-18 14:06 2013-11-18 14:06 Jsjsjs1111 1 0 0.0% 2013-11-18 11:34 2013-11-18 11:34
- User talk:守望者爱孟似乎為0,不知是否有回答到Snorri的提問。--❦‽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9日 (二) 04:12 (UTC)
- (!)意見:Snorri君你看,果然有人出来此地无银三百两了。既然这样那好,我们就把数据都拿出来晾凉!
- 用户“Hanteng”:2005年注册至今总共101个月,到目前为止总编辑数约10000+,其中条目编辑占总数的约40%,总创建条目39个,其中DYK共计18个,无优良或特色内容;
- 用户“守望者爱孟”:2013年注册至今总共9.5个月,到目前为止总编辑数6000+,条目编辑数约占总编辑数的50%,总创建条目62个,其中DYK共计25个(还有2个尚在评选中),主编优良条目3条(潍县战役、第三次长沙会战、输油管道,且评选时皆以绝对支持票10+票通过),主力协助参编优良条目1条(上海市)。
- 以上数据皆可查证,要自取其辱也请找个你能比得过对方的,谢谢!--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19日 (二) 07:02 (UTC)
- 此次討論為關於台灣的食品安全、兩岸三地破壞案是否成案的討論,並非dyk比較討論,他人自會評斷上面「統計」的信度和效度(如编辑战的認定)和#台湾的食品安全修訂統計於此討論串的適切性。--❦‽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9日 (二) 08:32 (UTC)
- (!)意見-在下對 Snorri、守望者愛孟 以上的推論,提供個人看法。社群過去討論過「編輯數分布」問題,曾經發生過「大量貢獻條目者 參選管理員,反對票理由是:當管理員後,普遍貢獻條目大量減少。」在下過去就曾表示過類似意見,貢獻社群有很多種方式,有些人貢獻「觀點」,有人貢獻「管理」,有人貢獻「編輯」,有人貢獻「觀察」,有人貢獻「理論」.....。重點在於貢獻是否合理、是否對社群正向。
- 请Wetrace不要偷换概念,喊疼和管理员并无可比性,当然他是贡献多还是捣乱多自会有公判。—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19日 (二) 14:27 (UTC)
關於少鵬的留言,茲說明如下。
首先,無論是我修訂的或現有版本,內文俱已提及不同國家,且臺灣食安基本屬國內廠商行為,臺灣各大媒體報導或檢討亦未著重在「兩岸三地」,我看不出何以需於首句強調與標題和內文無必然連結之「兩岸三地」?實在予人為加而加的突兀之感。
其次,若是從「台湾」變更為「臺灣」自然有問題。但將「台灣」轉到「臺灣」並非破壞(非針對對方所使用用字將zh-hans改為zh-hant或反之),機器人也只針對將「台湾」變更為「臺灣」做偵測,而不包括將「台灣」轉到「臺灣」。臺灣維基人已於Talk:臺灣與Talk:臺灣光復節等多次投票達成應儘可能於臺灣相關條目內之「臺灣」一詞使用「臺灣」而非「台灣」之共同意見。
如同「臺灣」等許多以臺灣為名的條目般,我只是依循這項指標性的共識換字,過去已有無數將條目由「台灣」正名移動到「臺灣」之實踐(未被鎖定之條目即毋需經投票)。根據不完全目測,光是2013年1月1日迄今,就已有多位臺灣維基人與管理員等執行更換用字之移動。有Pbdragonwang替換 88則條目、WildCursive 46則條目、Fcuk1203 7則條目、管理員Gakmo 5則條目、Kanashimi 5則條目、管理員Alberth2 2則條目、管理員Jimmy xu wrk 2則條目、Iokseng 2則條目、Xiaodol 2則條目、管理員YFdyh000 1則條目、Sekisama 1則條目、Kolyma 1則條目、Aaa8841 1則條目、FBI-MAN2 1則條目、太刻薄 1則條目。另有Outlookxp等更多編輯將原先無「臺灣」之條目名加入正寫之「臺灣」一詞,以資辨別。
將「台灣」轉到「臺灣」純屬正體字使用者之間針對臺灣一詞更嚴謹的用字選擇,與簡體字使用者之編輯是兩條不相涉的平行線。
--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01:00 (UTC)
- 严正声明:繁体字不是只有台湾正体一种。使用台湾正体来代替所有繁体或传统汉字是对港澳以及欧美华人的文化侵略。—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01:04 (UTC)
- (:)回應:在下更喜歡「中華正體」的用法。
- 對於Snorri 認為「台灣正體」的說法,是「对港澳以及欧美华人的文化侵略」,在下不認同。
- 關於正體 還是 繁體?回應Snorri的文化侵略說,個人回應如下:
- 所謂「繁體中文」是因為 目前PRC以簡體為主,才相對出「繁體」,弦外之音似乎以簡體為主/為先了。但外國多用:傳統正體,Traditional Chinese 對比 Simplified Chinese,是以「Tradtional為先,簡體是相對於 正體/傳統而出現的」。如果 Snorri 這種「文化侵略」指控被認可,那麼,延伸此邏輯,是否會得出「以繁體中文 取代 傳統/正體中文的用法,是 奠基於歐洲共產主義的中國共產黨數十年來對 中華民族傳統/道統文化 的文化侵略與破敗」?
- 為什麼 中華民國政府 在正式場合多用「正體中文」?也是因為 從中華文化歷史觀延伸的必然。至於台灣民間常用 繁體中文的說法,一是民主社會 的多元包容性使然,二是兩岸交流 台灣民眾跟中國大陸民眾互動的理解體貼。
- 至於WildCursive「台灣正體」的用法,在台灣是很普遍。個人看法如下:
- 一是「正體」說法已為台灣基於中華傳統文化的共識,二是 中華民國/台灣 兩詞,都代表台灣,台灣民眾都普遍接受。
- 各位都安裝過電腦軟體(軟件),許多國際/外國的語言分類,普遍把香港、台灣的正體中文 區分為兩系統「Chinese Traditional(HK)」(翻譯 港澳繁體 或港澳正體)、「Tradtional Chinese(Taiwan)」。如果WildCursive用「台灣國正體中文」,那在下就反對到底,但他用的是「台灣正體」!有什麼問題呢?
- 承上脈絡,以上看法,提供 Snorri 及中國大陸用戶們參考,希望各位彼此善意理解。中華傳統文化,以信史為鑑,遵守原則但兼容並蓄,別把歐洲共產黨鬥爭文化當成當今中國的核心判準了。Wetrace(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03:08 (UTC)
- (:)回應:這種問題有必要上綱到文化侵略嗎?且現在不是要用臺灣正體取代其他的繁體字系統,只是「台」字與「臺」字的選字問題而已,而且難道港澳與歐美華人就沒有人會使用「臺」字嗎?此外「台」字本來就是一個繁體字,台州府在清朝就是「台州府」,不是「臺州府」。「台」字只是可以用來代替「臺」,不代表所有的「台」字都可以轉換成「臺」。
- 以歷史的角度來看,「臺灣」原本以漢字書寫就寫作「臺灣」,官方用字長期以來一直以此為標準寫法(清朝的臺灣府、臺灣省,日本的臺灣總督府與中華民國的臺灣省都使用「臺」字),「台灣」是逐漸被官方文書所接受的另一種寫法。此外先到先得並不是維基百科的唯一原則,若以名從主人原則的角度來看,「臺灣」的寫法本來就較為正式,但「台灣」也不算錯。
- 依照名從主人原則,清朝時明確使用「臺」字(有說法是因為臺灣府與台州府在取首字作簡稱時會搞混),如此一來至少所有清朝帶「臺」字的臺灣官職(如臺灣府知府、臺灣巡撫等等)都該寫作「臺」字,不該作「台」字,現在是因為「臺灣」與「台灣」互通的用法廣泛應用,故現代文章亦常出現「台」字。而如果是「台灣高鐵」這種官方用字已經用「台」字,則不該作「臺」字。
- 個人的意見是偏向專有名詞(臺灣總督府、臺灣府城、台灣高鐵、台糖等等)時應該以名從主人原則為主(尤其是在條目名稱的使用上),一般行文間的用法(純粹提到台灣者)則以先到先得原則為主。--祥龍(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03:15 (UTC)
- (:)回應:既然你也同意內文行文使用先到先得原則,那麼在內文行文也要強制將他人寫的“台”改成“臺”自然就是破壞。—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1:01 (UTC)
- (:)回應:這只是我的個人看法而已,因為也可以援用「名從主人原則」,以中華民國政府明文表示應使用「臺」字為理由認為應該使用「臺灣」為宜;我所提出的意見只是顧慮到社會上實際使用中也接受「台灣」的寫法而已。--祥龍(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4:15 (UTC)
- (:)回應:请搞清楚名从主人的原则是命名常规的原则,只适用于条目命名。如果一旦涉及台湾的时候就只能以台湾为准,那么请在涉及大陆的时候以大陆为准。—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4:20 (UTC)
- (:)回應:搞不清楚的是你,名從主人不是只能用在條目命名上,行文也可以適用。正如我所提的「專有名詞」問題,如果台灣糖業公司使用的是台字,顯然在行文中寫成臺灣糖業公司就不適當(其實這個例子有些爭議,因為台糖在剛成立時是寫作臺糖,後來才改成台糖)。“中华人民共和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是單純的簡繁差異,「台灣」與「臺灣」可不是。如果哪天「Singapore」政府堅持中文只能寫「新加坡」,不能寫「星加坡」,也是在搞文化侵略和不重視其他地區的用法嗎?--祥龍(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4:40 (UTC)
- (:)回應:虽然“搞不清楚的是你”这样不客气的语调让我很不舒服,但也许确实是我没搞清楚,在此致歉。请问具体的方针依据为何?是否明文规定在条目内文行文中“名从主人”优于“时间优先”?我想如果确实有这样的规定的话,那么在你假设的例子里新加坡确实应该不能写作星加坡了。—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5:50 (UTC)
- (:)回應:在wp:名從主人所連結到的章節中提到慣例是「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並未明文限制只適用於條目名稱,有道是「法律無明文者,依習慣法,無習慣法者,依法理。」,照習慣條目名稱也應該繼續出現在內文中,如李白條目中內文也應該繼續使用「李白」為主,而不是改成「李太白」;而在wp:先到先得所連結到的「命名衝突」一節中有指出「名從主人」、「時間優先」和「常用名稱」三原則發生衝突時,「名從主人」的適用順序比「時間優先」(先到先得)更為前面,應可類推在行文中「名從主人」原則也比「時間優先」原則來得更為重要、優先;且反過來說,在沒有其他方針指出「時間優先」原則較「名從主人」原則更應優先適用的情況下,顯然「名從主人」原則在行文中亦來得更為優先的推論更有依據。--祥龍(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6:17 (UTC)
- (:)回應:我和你有完全不同的解读。wp:名從主人是wp:命名常规方针的一个子章节。按语法分析,里面所说的「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裡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里面的后一个从句省略了主语,所以省略的主语情理上是“一個條目”,也就是说“(这个条目)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这样的判断才符合wp:名從主人作为wp:命名常规方针的一个子章节的说法。wp:名從主人作为wp:命名常规方针的一个子章节如何能夠應用到條目命名以外的地方呢?就好比未成年人法律中的條文,難道就可以應用到成年人犯法時的判決中嗎?顯然不行。至于类推的问题。我想不是那么简单就能类推的。比如说wp:命名常规里面有“繁简统一”的规定,那么是否可以类推出:内文行文中的用詞也要“繁简统一”?照这个类推,把“中国内地”改成繁简混淆的“中国大陸”就是明確的破壞了。—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6:27 (UTC)
- (:)回應:你真要這樣質疑的話我也只能告訴你你堅持了老半天的「時間優先」(wp:先到先得)也是wp:命名常规常規的一部分(wp:先到先得連接到的頁面也是wp:命名常规),「名從主人」、「時間優先」和「常用名稱」三原則全都是命名原則。換句話說一開始就是你先把「時間優先」(先到先得)原則延伸到內文上的,現在你才在那裡說不可以延伸?類推是司法審判的一種方式,重點是在問題性質適不適用;今天命名用字選擇問題與行文用字選擇問題都一樣是在選字,既然沒有行文用字的方針,那麼當然就參考性質接近的方針來運用。另外你所舉的「繁簡統一」,早就明文規定「這一慣例適用於條目名稱,對於條目內容,可以同時存在繁體和簡體。」,所以顯然舉例錯誤。另外再重複一次「台灣」與「臺灣」並不是單純的繁簡爭議。--祥龍(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6:35 (UTC)
- (:)回應:“条目内容,可以同时存在繁体和简体”并不表示“同一个专有名词中可以存在繁体和简体”。既然有类推的原则,那么“繁简统一”也一样应该类推到内文专有名词的选字问题上。—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6:56 (UTC)
- (:)回應:閣下是真心想討論還是在雞蛋裡挑骨頭?這裡的意思內文原始碼可以繁簡混雜,因為轉換系統可以自動把字給轉換,顯示上不會出現繁簡不統一的問題,但條目名稱會影響到搜尋與連結功能,所以才強制規定要繁簡統一。法律上的類推是在沒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才使用的方法,以你所舉出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為例,未成年人犯法,在有專門給未成年人適用的法律時,特別法優先,但假設說今天根本沒有專門給未成年人適用的法律時,審判時當然拿成年人適用的法律來類推適用。今天並沒有內文用字選擇依據的明文規定,而條目命名用字選擇的方針(命名衝突一節)在討論的正是用字選擇問題,當然可以拿來類推適用。如果今天已經有討論內文用字的方針的話,那當然就不可以類推使用。--祥龍(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7:07 (UTC)
- (:)回應:“鸡蛋里挑骨头”这样的恶意揣测,实在令人极不舒服。回应上述问题。内文用词并不是无法可依。实际上有地区词转换来解决不同地区用词的问题。如今港澳地區使用的是“台灣”,完全可以通過-{zh-cn:台湾;zh-tw:臺灣;zh-hk:台灣;zh-ma:台灣;}-來解決,但你卻提出要用“名從主人”的方式來解決,這與在成年人案例中使用未成年法有何異?“先到先得”的原則不是只有我在主張,你的留言裡也提出了這個主張:
“個人的意見是......一般行文間的用法(純粹提到台灣者)則以先到先得原則為主。”- 我只是附和你的主張而已。後來你自己突然改變看法,要用“名從主人”的角度來看,那是你的主張了。—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7:34 (UTC)
- (:)回應:所以你是不是要面對「先到先得」事實上也是命名原則而已的問題?還「這與在成年人案例中使用未成年法有何異?」這種比喻都拿得出來可見你根本不懂法律,這種情況比較像是公司法沒有規定,所以引用民法的規定來類推適用。因為我們兩個都提出過「先到先得」可以延伸到內文的看法,所以命名原則中的先到先得可以延伸而「名從主人」就不行?其次「完全可以通過-{zh-cn:台湾;zh-tw:臺灣;zh-hk:台灣;zh-ma:台灣;}-來解決」也是你一廂情願的看法,你能確保港澳地區從古至今完全沒有人會使用「臺灣」,長久以來都只用「台灣」嗎?還有在台灣糖業公司裡你所提出來的解決方式就顯然來不適用,因為就不同的年代背景裡「臺灣糖業公司」與「台灣糖業公司」都曾經使用過。換句說你一來無法肯定這是地區詞差異,二來認為只用地區詞轉換就能解決也是不夠完善的看法,因為在「臺灣正體」下依然有「臺灣」與「台灣」並存的可能。--祥龍(留言) 2013年11月20日 (三) 00:48 (UTC)
- (!)意見--關於「台」回歸使用「臺」。從 中華民國法源、傳統字源、臺灣社會觀感及使用、官方考量,在下贊成回歸使用。
- 會有這個問題,中國大陸用戶 學習「不用正體字」,而用「簡體字」,所以對「台、臺 區分」並不熟悉。「臺」、「台」兩字,在中華傳統文化的「正體字」體系中,意思內涵本來就不同;字典上,「台」是被「異體」借用為「臺」,是「異體字」。正體中文裡,還有所謂「簡化字」(非簡體字)。我們讀小學時,老師就講過「臺」是正式用法。
- 臺灣政府發公文,官方一律全面改用「臺」。教育界、社會,對於全面改用「臺」並無明顯的爭議或反對意見;許多學術上用字,也大量改用「臺」。
- 「台」只是方便而已。雖然有學者 認為 約定「俗成」,不一定非要全面翻轉「臺」使用,不過,也沒有反對。這改變不牽涉臺灣的史觀、統獨爭議。Wetrace(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1:54 (UTC)
- (!)意見--關於Snorri在此處用「兩岸三地」,個人從內容、程序分別提意見,供各位參考(先敘明:不是針對誰):
- 內容面:維基百科是一個「國際」網站,Snorri 在內容強調「台湾地区的食品安全是两岸三地人民日益关注的一个議题」...在下認為有些窄化了。而Snorri以「先到先得」理由回退WildCursive的編輯,「先到先得」如果可以是百科全書的內容編輯原則,那「百科全書 就都不用更新了」!?
- 程序面:比較兩個「食品安全」舉報案,乌拉跨氪管理員同樣在11月18日做成的決定,請社群指教
- 11月17日的舉報案兩中國用戶一次刪除5000多字元之香港用戶第三方可靠來源內容(中國用戶 刪除 香港用戶 編輯 中國大白兔糖果的食品安全新聞),在編輯過程中經其他管理員介入保護條目。但此一次刪除5000可靠來源之行為是否構成破壞?管理員遲未裁定,因此許多用戶參與熱烈討論發表意見,烏拉管理員於11月18日以「已保護條目」作結(註:其他管理員介入保護),未就 是否構成破壞 做成決定。該案似乎不了了之。
- 11月18日的台灣用戶被中國大陸用戶舉報案,WildCursive在個人解釋後,烏拉管理員「封禁一週」。但經其他管理員(天上的雲彩)以理由不充分而先解封,並引發許多用戶討論如上。
- 承上兩案對比,在下對 管理員 的處理原則,產生很大的疑問。這兩個案相比之下,哪一個接近編輯爭議?哪一個接近明顯破壞?Wetrace(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02:49 (UTC)
- 根本問題是: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詞典,各位請回歸來源吧,若只是使用一手來源去做爭論難有共識。若沒有可靠來源去提供知識的話,其實兩岸三地此頁面空間刪除也不可惜才是。另外台灣的食品安全的條目已有更可靠的專書來源清楚的把台灣食品安全的歷史及治理體系放回WHO等國際規範下,已避免使用所謂兩岸三地的說法,希望有關爭議已獲解決。--❦‽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19日 (二) 04:02 (UTC)
- 討論好像快離題了……將台置換為臺,我認為確實不太妥當,因為台在台灣也很常使用,例如台北車站就是使用「台」。至於「是兩岸三地人民與政府關注」這一段,我認為如果除了兩岸三地以外還有國家(如日本、韓國、美國與歐盟會員國)也在關注此議題,那麼可直接用「國際關注」取代。--M940504(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1:29 (UTC)
- (:)回應M940504,解释一下“两岸三地”。原来的用词是“两岸三地以及世界各地人民”,有意避开政治划分。后来“世界各地”被人加上“fact”模板,于是被去掉。结果去掉之后又有人说“窄化”。真是两面不是人。—Snorri(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1:36 (UTC)
- (!)意見--兩岸用戶 背景、教育意識形態不同,難免對此有不同看法。個人意見供參,回歸方針來討論:
- (!)意見--關於「台」回歸使用「臺」。從 中華民國法源、傳統字源、臺灣社會觀感及使用、官方考量,在下贊成回歸使用。
- 會有這個問題,中國大陸用戶 學習「不用正體字」,而用「簡體字」,所以對「台、臺 區分」並不熟悉。「臺」、「台」兩字,在中華傳統文化的「正體字」體系中,意思內涵本來就不同;字典上,「台」是被「異體」借用為「臺」,是「異體字」。正體中文裡,還有所謂「簡化字」(非簡體字)。我們讀小學時,老師就講過「臺」是正式用法。
- 臺灣政府發公文,官方一律全面改用「臺」。教育界、社會,對於全面改用「臺」並無明顯的爭議或反對意見;許多學術上用字,也大量改用「臺」。
- 「台」只是方便而已。雖然有學者 認為 約定「俗成」,不一定非要全面翻轉「臺」使用,不過,也沒有反對。這改變不牽涉臺灣的史觀、統獨爭議。Wetrace(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1:50 (UTC)
- (:)回應:路过围观,蛋蛋的忧伤+1。--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3年11月19日 (二) 16:43 (UTC)
條目脈絡與用字選擇
Hello, 剛看到您的留言,應該說明一下。
關於您所提的第一點,您可以看看我修訂的或現有版本,內文俱已提及不同國家,且臺灣食安基本屬國內廠商行為,臺灣各大媒體報導或檢討亦未著重在「兩岸三地」,我看不出何以需於首句強調與標題和內文無必然連結之「兩岸三地」?不免予人為加而加的突兀之感。
您所提的第二點,若是從「台湾」變更為「臺灣」自然有問題。但將「台灣」轉到「臺灣」並非破壞(非針對對方所使用用字將zh-hans改為zh-hant或反之),機器人也只針對將「台湾」變更為「臺灣」做偵測,而不包括將「台灣」轉到「臺灣」。臺灣維基人已於Talk:臺灣與Talk:臺灣光復節等多次投票達成應儘可能使用「臺灣」而非「台灣」之共同意見。
如同「臺灣」等許多以臺灣為名的條目般,我只是依循這項指標性的共識換字,過去已有無數將條目由「台灣」正名移動到「臺灣」之實踐(未被鎖定之條目即毋需經投票)。您可於移動日誌中搜尋「臺灣」,即可知已有多位臺灣維基人與管理員等執行更換用字之移動。根據不完全目測,光是2013年1月1日迄今,就有Pbdragonwang替換 88則條目、WildCursive 46則條目、Fcuk1203 7則條目、管理員Gakmo 5則條目、Kanashimi 5則條目、管理員Alberth2 2則條目、管理員Jimmy xu wrk 2則條目、Iokseng 2則條目、Xiaodol 2則條目、管理員YFdyh000 1則條目、Sekisama 1則條目、Kolyma 1則條目、Aaa8841 1則條目、FBI-MAN2 1則條目、太刻薄 1則條目。另有Outlookxp等更多編輯將原先無「臺灣」之條目名加入正寫之「臺灣」一詞,以資辨別。
將「台灣」轉到「臺灣」純屬正體字使用者之間更嚴謹的用字選擇,與簡體字使用者之編輯是兩條不相涉的平行線。還請您明查,謝謝!
-- 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16:51 (UTC)
本頁並非用作處理編輯爭議,敬請移往他處討論。--Gakmo(留言) 2013年11月19日 (二) 17:59 (UTC)
- 以上是原本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的討論內容,將之移動至條目探討繼續討論,並請各位心平氣和維持以文明與WP:禮儀來議事 。--安可 ♪(留言 ) 2013年11月21日 (四) 03:42 (UTC)
- 而且這議題關係頗為重大,台灣或臺灣關連的條目站內搜尋共 64,277 項,兩方用字習慣不同要採用何種方式還需要更多的討論,在下先暫時保持中立並待適當時機表示意見。--安可 ♪(留言 ) 2013年11月21日 (四) 06:27 (UTC)
- 所有维基百科的用户都有参与讨论的权利,而不是“純屬正體字使用者之間更嚴謹的用字選擇,與簡體字使用者之編輯是兩條不相涉的平行線”。而且「台」与「臺」在「台湾」變更為「臺灣」这个用法里,即使在台湾也都有使用,因此不应该统一采用哪种写法,而应该根据不同的条目的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该事物在名称上习惯用「台」,则用「台」,习惯用臺则用臺。维基百科不是用来正名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1月22日 (五) 02:19 (UTC)
- (:)回應:書生你似乎誤會安可的意思了。目前有爭議的是繁體中文裡面「台灣」與「臺灣」的用字選擇問題,而不是繁簡體之間「臺(台)灣」與「台湾」的用字選擇問題,目前沒有人質疑「臺(台)灣」的簡體字寫作「台湾」;所以安可才會說“純屬正體字使用者之間更嚴謹的用字選擇,與簡體字使用者之編輯是兩條不相涉的平行線”,因為所要探討的是繁體中文裡面應該如何挑選用字,沒有要討論簡體中文要如何選擇用字,所以並非指使用簡體中文的維基人不可以過來討論。目前對於此一爭議,有「先到先得」與「名從主人」原則之間適用問題的討論(參見命名常规方针中的“名从主人”原则是否适用与条目内文?討論)。
- 其次民間雖然兩種用法都有,但依據歷史因素(從清朝的臺灣府、臺灣省,日本的臺灣總督府到中華民國的臺灣省政府皆以「臺」字為正式用字),中華民國政府也已表示應該使用「臺」字較為適合且正式,學術文獻也可看到「臺」字的使用。當然如果像台灣糖業公司與台灣高鐵這種官方用字就是「台」者,使用「臺」字就很不恰當。
- 又我在方針討論那邊提出來的假設性問題可以供大家思考一下:「Singapore」這個國家的條目,在「大陸簡體」、「台灣正體」、「馬新簡體」的模式下顯示的是「新加坡」,而「香港繁體」與「澳門繁體」顯示的是「星加坡」。假設某天「Singapore」政府突然表示不管是簡體字還是繁體字,該國國名的中文書寫都應寫成「新加坡」,那麼是否可以繼續以地區詞差異為由要求讓「香港繁體」與「澳門繁體」顯示的是「星加坡」,或主張「名從主人」原則僅能適用於條目名稱,內文用字則亦可援用先到先得原則,認為將大多數寫成「星加坡」的原始碼改成「新加坡」是一種違反先到先得原則、地區詞差異的破壞行為,用轉換功能轉換即可(即堅持內文在港澳正體仍可顯示為「星加坡」,或即使顯示結果都變成了「新加坡」也要保留「星加坡」的原始碼寫法)?--祥龍(留言) 2013年11月22日 (五) 02:40 (UTC)
“条目脉络”“用字選擇”不过是幌子,真实用意是
不出所料。WildCursive又开始说什么“過去已有無數將條目由「台灣」正名移動到「臺灣」之實踐”啦,“依循指標性的共識”啦,其实就是他根据Talk:臺灣里的移动请求一样的理由不断进行,只是一直没有人关注而已。企图使此成为既定事实,然后推动更多的条目改名,这种技俩并不高明。WildCursive有时候还附上一个说的过去的理由,比如依据官方用字等,更多的时候根本就不给理由,甚至搞一些自相矛盾的移动(比如國立臺灣美術館,其官方用字可是「台」)。至于其意欲何为,他在讨论页都承认了:
如同許多臺灣維基人天天都在移動或替換這個字般,這涉及我們最核心的認同與不認同:我們就是要做區隔!所以,只要不違規,我和其他臺灣維基人還是會不顧勸阻繼續進行的。多謝關心,也請見諒!--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2月1日 (五) 16:06 (UTC)专门去做区隔有意思吗?把维基百科当成正名运动的工具了吧?我看这是很无聊的行为。--DeBit(留言) 2013年11月22日 (五) 08:50 (UTC)
- 他又不是第一次这么无聊了。--CHEM.is.TRY 2013年11月22日 (五) 12:58 (UTC)
- 國立臺灣美術館的問題是它是國家成立的機構,而設立這個組織的法源〈國立臺灣美術館組織法〉用的是臺,上級機關文化部網站用字也是臺,國立臺灣文學館也是基於類似的情況移動(詳見Talk:國立臺灣文學館裡的移動討論)。而且事實上中華民國政府目前本身也是有意要區隔臺與台,以臺字為較正式的用字(但並沒有禁止台灣的使用)。換句話說問題在「名從主人」的主人要以哪裡為基準。如果說維基百科並不需要追求用字用詞的嚴謹性,那何必有命名常規等規範?命名常規裡的「名從主人」就是用來「正名」的原則。日常生活中的確不需要過於講究正名,但學術上就有必要嚴謹化。--祥龍(留言) 2013年11月22日 (五) 14:09 (UTC)
- 命名常规里,最优先的是常用,只有在多个名称都常用的情况下,才考虑名從主人。这一点不要搞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1月26日 (二) 01:58 (UTC)
- 以上討論從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搬回來了,當作參考或繼續討論皆可,只希望討論能維持文明與禮儀議事,互相從條目修訂記錄"感謝"辛勞的編輯貢獻。 。--安可 ♪(留言 ) 2013年12月10日 (二) 01:57 (UTC)
一次提刪這麼多有關台灣的條目,維基百科在台灣人眼裡會有什麼觀感?
以下條目取自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11/18,陳列如下:
- 1.26 飯包南山東南方和平溪支流高瀑
- 1.27 發徒山東南方和平北溪高瀑
- 1.28 流牆壁瀑布
- 1.29 射鹿溪百米瀑
- 1.30 排風瀑布
- 1.31 九華瀑布
- 1.32 天雲谷瀑布
- 1.33 賀嘎灣瀑布
- 1.34 梯子嶺林道12K下方高瀑
- 1.35 千層瀑布
首先我先澄清,礙於我沒具備投票權,我只能選擇在Wikipedia:詢問處討論。我要討論的是以下這五點:
- 第一:這樣一次提刪許多都是關於台灣瀑布的條目,這當中是否有濫權提刪之嫌?
- 說明:這些爭議出於二種原因:
- 第一:僅仰賴地圖就創建條目,少見於文獻與網路資料上記載,被人視為關注度不足。
- 第二:雙方對來源存有質疑:
- A方:自認為這是具可靠來源,質疑B方提供的來源不符合Wikipedia:可靠來源,而且有的來源沒介紹或者無關與條目主題,因此質疑B方亂拿來源充數。
- B方:發現A方提供的來源,在來源本身的記載上有錯誤,所以另外取得來源去替代A方提供的來源,因此質疑A方不顧來源正確性,亂拿來源充數。
- 第四:不具投票權的新用戶,有何方法可以為條目保留?
- 第五:假如我是當事人,我感受會是覺得維基百科對創建有關台灣的條目有著刁難之舉,不是有來源就好了嗎,為何還要以各種理由,意圖將條目非刪不可?--Yashigano(留言) 2013年12月3日 (二) 12:55 (UTC)
- WP:互助客棧是比較好的討論場所,詢問處是「無關維基百科的問題」的提問處。
- 沒有所謂的濫權,提刪不需要特別權力,我不知道先生特別提出「臺灣」是為何,這種大量提刪在各類條目有出現過,很多時候是爭執於方針指引的解釋。
- 沒有投票權也可發言,而且投票結果並非絕對,重要的是討論結果。
- 很多進到維基百科的新人都覺得被故意刁難,這不是對某類條目的偏見,而是有些維基人把新人當老人看,沒有什麼「新手上路,請多包涵」這種想法。--全無尊嚴先生(留言) 2013年12月3日 (二) 13:37 (UTC)
- 簡單看了一下始末,覺得是對條目收錄標準的鬆緊看法有差導致,似乎和台灣與否沒啥關係,硬要扯上台灣反而有點模糊焦點的疑慮。誠如全無尊嚴君所言,提刪又不需要特殊資格,所以也沒有濫權的可能。--泅水大象™ 訐譙☎ 2013年12月3日 (二) 15:59 (UTC)
- 地图炮?提删者也是台湾的你怎么不说?--CHEM.is.TRY 2013年12月3日 (二) 16:07 (UTC)
- 對全無尊嚴先生、泅水大象™這二位發言頗有同感,假如是心態抱著被刁難,又或者像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11/18看到的這種討論情況,那倒不如直接刪掉不用討論,所以我是建議條目作者若遇上被提刪,應當多向Kolyma學習處事態度,提刪對誰都沒好處,有誰會自願跑去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被條目作者挨一頓罵。--少鵬(留言) 2013年12月3日 (二) 18:21 (UTC)
- 在下早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回應:「若閣下若是協助在下將條目盡可能修改完善能夠保留,在下必定銘感五內」但閣下在刪除天雲谷參考資料在編輯摘要留下「別為了想保留條目究亂拿來源,天雲谷地景不是天雲谷瀑布。」「別為了想保留條目究亂拿來源,明明沒介紹天雲谷瀑布,為何還要留下?」「請拿出介紹天雲谷瀑布的來源,否則我也不會亂刪。」等言語,恕在下無法釋懷。--Link19830831(留言) 2013年12月4日 (三) 03:15 (UTC)
- 我不見閣下是想討論什麼,請明示,但請別脫離這裡討論的主題。--少鵬(留言) 2013年12月4日 (三) 07:08 (UTC)
- 在下對維基編輯尚有許多不了解之處,該在哪裡討論,要怎麼討論也不甚清楚。正因如此,也才希冀閣下協助。但在下實在不知閣下意欲為何?--Link19830831(留言) 2013年12月4日 (三) 08:28 (UTC)
- 我不見閣下是想討論什麼,請明示,但請別脫離這裡討論的主題。--少鵬(留言) 2013年12月4日 (三) 07:08 (UTC)
- 在下早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回應:「若閣下若是協助在下將條目盡可能修改完善能夠保留,在下必定銘感五內」但閣下在刪除天雲谷參考資料在編輯摘要留下「別為了想保留條目究亂拿來源,天雲谷地景不是天雲谷瀑布。」「別為了想保留條目究亂拿來源,明明沒介紹天雲谷瀑布,為何還要留下?」「請拿出介紹天雲谷瀑布的來源,否則我也不會亂刪。」等言語,恕在下無法釋懷。--Link19830831(留言) 2013年12月4日 (三) 03:15 (UTC)
- 對全無尊嚴先生、泅水大象™這二位發言頗有同感,假如是心態抱著被刁難,又或者像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11/18看到的這種討論情況,那倒不如直接刪掉不用討論,所以我是建議條目作者若遇上被提刪,應當多向Kolyma學習處事態度,提刪對誰都沒好處,有誰會自願跑去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被條目作者挨一頓罵。--少鵬(留言) 2013年12月3日 (二) 18:21 (UTC)
- 看不出“濫權提刪”。提刪并非特权。“這些條目都出於同一人創建,怎可能巧合都會被遭到提刪?”最简单的解释当然是提刪认为这个作者创建的条目质量有问题。一个没有经验的人一下子创建一大堆质量粗糙的条目是常有的事情。看不出此事针对“有關台灣的條目”。新人热情高涨,暴贴大量条目,结果被人提议删除,自然内心感到受创,这个完全可以理解。但也请不要泛(地域)政治化。至于「新手上路,請多包涵」,可以在对话中体现,而不是放松标准。就像新司机上路也要一样遵守交规。--蒙人 ->敖包相会 2013年12月3日 (二) 18:36 (UTC)
- 發文者似乎是太往自己臉上貼金,雖然我待在維基百科的時間不算久,但我還是看的出來這裡沒人刻意針對台灣人(除了兩岸議題),像我最近創建利得彙也沒有什麼問題,應該是發文者太敏感才有此感受。不過我很納悶,會有這問題應該是Link19830831提出來說,這倒是很奇怪!--Nantou222(留言) 2013年12月3日 (二) 18:49 (UTC)
- 即便是日文或是英文維基上的瀑布條目,除非是常著名的,大多數條目撰寫的內文和參考來源都相當有限抑或是以小作品的形式而存在。肇因於瀑布景觀形成的地形並非能夠輕易接近所造成的侷限,一般瀑布資訊來源若非當地居民口述,就是登山、溯溪的記錄。具相當知名度後,才可能見諸於媒體,或是後續開發為風景區後,官方才會有文字記載。以天雲谷瀑布來說,阿里山國家風景區建有步道可前往,也設有眺景台、停車場的設施,已經算是大眾化的旅遊景點,網路上也有多篇遊記及旅遊網的文字敘述。但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網站內文的介紹卻僅寥寥數字,而且標題還誤植,能找到媒體刊載的資料也還是引述於旅遊網的。若以少鵬對條目收錄標準來認定,台灣能撰寫條目的瀑布根本沒幾個。在下對於Kolyma的幫助銘感五內,能夠協助在下了解條目的一些問題、癥結及改善,無論條目最終存廢與否。--Link19830831(留言) 2013年12月4日 (三) 02:59 (UTC)
有那麼嚴重嗎,常出去玩的說,看看戶外生活或經緯出的旅遊書上都有的話,會使啦(台語), 我手上就有台灣熱門最住去處全集,台灣露營全集,裡面提到的瀑布就很多很全啊...粗這個也癢粗那個也癢 2013年12月10日 (二) 04: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