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黃世澤/存檔1

Altt311在话题“再論黃世澤”中的最新留言:14年前

什么叫旅港英籍印尼华人

搞不太懂,是不是英国和印尼双重国籍,目前在香港,属于华裔?--用心阁 06:23 2004年12月20日 (UTC)

這是排華歷史的一筆糊塗帳,由於我在香港出生,但父母是印尼華人,那沒有印尼國籍,香港又不承認你是中國人,那為了清晰界定我是什麼人,只好用旅港英籍印尼華人。亦即血統是印尼華人,居住在香港的英籍人士。--Martinoei 11:21 2004年12月20日 (UTC)

多谢解释 :) --用心阁 03:34 2005年1月4日 (UTC)
那麼,請你告訴大家,外籍人士和香港人的身份證有甚麼分別?--石添小草 23:02 2005年9月6日 (UTC)
难道香港支持双重国籍?如果不支持的话按照上面字面意思解释应该是拿联合王国的护照,应该不会有香港的身份证吧,难道英籍人也可以拿香港的身份证?还是请本人说明一下吧。--3dball 11:41 2005年9月10日 (UTC)
當然可以,我就是拿英國護照(不是bno是真正的英國護照),香港身份証指的是在香港有居住工作等的權利,跟國籍是沒有關係的。--Onsf 06:32 2006年4月28日 (UTC)

拿英籍都可以拿香港身份證,因為香港身份證認定不像中國,你在香港,當菲傭都要身份證。Martinoei 17:19 2005年9月10日 (UTC)

那就是说他还是拿的英国护照喽?--3dball 13:37 2005年9月22日 (UTC)
翻譯成英語,就是Indonesian Chinese in Hong Kong,出自[1]。簡單明瞭得多,不像中文那麼彆扭。--10:38 2006年4月4日 (UTC)
有趣! 所謂英籍,不是只是香港很多人都有的BN(O)吧?--Paparazzi 10:51 2006年4月4日 (UTC)
在香港,持有BNO是不會被認為有英籍。在學校的SAMS系統裡,也只會當作香港人來處理。這一點和真的持有英國國籍,在英國有居留權的學生的處理方法是不同的。--石添小草 14:45 2006年4月4日 (UTC)

請不要利用維基百科處理私人恩怨

本人發現這頁面,有人因私人恩怨而去干擾,而犯事人所屬的網絡群體亦很清楚。請有關網絡群體成員,不要再做這類行動,這是很無禮的。 --202.71.233.211 04:04 2005年8月17日 (UTC)

這叫什麼話?誰去破壞的就去具體對誰說,怎麼連網絡群體也扯上?我看到一個美國人殺人,我就去對全體美國人說“請諸位不要殺人”?某個人犯事,然後就把和他有哪怕一點點關聯的人全都扯上,都劃進某個“群體”,然後再來對這個“群體”進行告誡,這種做法比某個人破壞條目還要無禮,因為牽扯的人更多,而且是莫名其妙的就開始。請說清楚是哪個網絡群體,那個群體裡頭的其他完全無關的人哪裡對不住您,對不住這個條目,非要您來告誡?誰聽說過一個人犯罪,法庭判案的結果裡寫著“請罪犯親屬和朋友不要犯罪”麼?--wooddoo 虢國夫人遊春圖 10:15 2005年8月17日 (UTC)

老兄,不用那麼火。這個指的團體叫網政廿一,而搞頁面破壞那個人的IP,剛好也在網政廿一新聞組上出現,才會有這樣的情況。--Martinoei 10:32 2005年8月17日 (UTC)

對有意滋事人士的警告

維基百科並不容忍因私人恩怨,故意刪改頁面的行為,請一名來自中國廣東的用戶自重。--Martinoei 18:41 2005年9月14日 (UTC)

黄世泽真的是一位像条目中叙述的那样波澜不惊吗的人物吗?历经这么多次破坏,是不是因为有其他观点的部分内容没有写上去?麻烦“破坏者”看到这个流言后解释一下为何如此。--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14:15 2005年9月22日 (UTC)
其他觀點部分之所以沒有寫上去,因為搞事那個人,根本是因私怨,把那些不符事實的東西都寫上去。你這樣一問,就是為了破壞分子開啟大門。--Martinoei 14:33 2005年9月22日 (UTC)
我没有包庇某个人的意思,毕竟这里是百科全书,如果说这个条目确实存在观点不中立的问题,只要他(们)拿出来的证据确实真实且有效,我们可以帮助他修改语气,完善本条目。假若此类IP用户连Talk页面都要“无理取闹”甚至试图攻击的话,那就是他们自己关闭对话的大门,只好强硬解决了。--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15:04 2005年9月22日 (UTC)
若是善意的修改或添加,我們當然樂於接受;但是若果時常弄編輯戰,甚至多次胡亂貼字在他的用戶頁內,這是不能接受的。那些是建設性的文字或是破壞性的文字,一望而知。--Hello World! 17:34 2005年9月23日 (UTC)

經歷過這麼多次,每次都總是有人在瞄準我們取消保護之後進行破壞。我們是否應該對本條目進行永久保護呢?--石添小草 06:03 2005年9月25日 (UTC)

哪有「永久保護」這回事?-Hello World! 02:06 2005年9月27日 (UTC)
好像zh上还没有哪一个条目受到过这么多的破坏。从一再的破坏来看,把原因全部归结到私怨而不反省一下条目本身的内容实在说不过去。至少我在条目里面看不到黃世澤先生有哪些重要工作值得收进wikipedia。--Alexcn 01:50 2005年9月29日 (UTC)
“有哪些重要工作值得收进”早就討論過;即使把整篇文章刪去,也無法阻止好事之人再次貼上類似文字。--Hello World! 04:25 2005年9月29日 (UTC)
讨论过后有什么结果?对黄先生的工作条目中还是语焉不详。另外,我反对“永久保护”,wikipedia面对一两个人的破坏怎么可以像鸵鸟一样。破坏一次,就恢复一次,有什么可担心的。--Alexcn 07:03 2005年9月29日 (UTC)

請那些搞私人恩怨的人

應該尊重一下維基百科的環境,這不是我對太石村事件作出編輯,都不會見到有些人塗鴉一大堆偏離事實的東西。唉。--Martinoei 12:18 2005年12月25日 (UTC)

我會刪去那些意圖搞私人恩怨的留言,那些借討論條目價值為藉口,事實上搞人身攻擊的太多了。如果你們想這兒成垃圾場,就繼續吧。--Martinoei 06:38 2006年4月2日 (UTC)


銀狐的留言我會一路刪下去,因為我相信他根本是滋事分子。--Martinoei 03:39 2006年4月3日 (UTC)

有關本條目

這條條目最初是由我開始寫的,原因是因為我在寫e-Politics這條條目時,引用了黃世澤在明報發表的一篇文章。之後,順道介紹一下他,就這樣而已,請不要搞陰謀論,完。(好煩) -- 石添小草 10:55 2006年4月3日 (UTC)

你為如此有價值的條目開了個頭,卻默許授權了屢次惡意回退[2][3][4][5][6][7][8][9]的發生。根據Wikipedia:中立的觀點我們應該要把爭論中各方面的聲音都公平地表達出來,而不是在文章中指出或暗示任何一方的觀點是正確的。很明顯地,只有你才能勝任NPOV政策,皆因所有其他人都被定為叛徒、內奸、工賊,所有行為都是誹謗的、惡意的,沒有絲毫討論的價值。儘管每次的發言都不同,需要一字一字慢慢輸入,不消一秒乾脆快捷刪除回退就成了。
如果你是怕維基像香港人民廣播電台一樣被控告上法庭,請直接表達出來,為了維基的未來,我們不會怪你的。但如果不是的話,現時你這種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態度,引用林文放新聞組語錄1997年3月9日在hk.talk.sex新聞組中的說法「所以香港男人全無價值可言」、「一個縮骨,怕事的男人/分分鐘在對方有事時拋下對方不顧/呢種男人仲有價值?」是最貼切的形容。--17:02 2006年4月5日 (UTC)
對不起,這位似乎來自菲律賓的匿名人士,在我未清楚你的真正身份之前,我拒絕回答你的質疑。--石添小草 19:53 2006年4月5日 (UTC)
套用Lorenzarius的說法,這是轉移視線。不過有更好的說法,就是人類是分等級的,所以等級低的人的觀點可以隨意忽略及刪除,沒有權力存在,而不是將之NPOV維基化。將學弟銀狐打口號標籤成滋事分子,就真的是滋事分子嗎?從客觀來說,只是一名沒權沒勢的用戶而已,理所當然沒有發表任何質疑的權利,也沒有向他回覆的義務。默許也是回答的一種方式,所以你不一定要輸入回答,要記緊回答是權利,不是義務。要是秀出了非管理員的戶口,到頭來只是落得「黃毛小子,竟敢來此撒野」的下場而已,這是因為對人的身份等級,用上有色眼鏡來看的觀念已經根深蒂固。--20:40 2006年4月5日 (UTC)
請你尊重一下自己,不要繼續在這裡混淆視聽。全個中文維基有近百位管理員,如果有其他人做了管理的工作而我沒有去做,我是否對這件事件坐視不理呢?如果一個人在這裡流言的目的,純綷只是個人發洩,那我們又是否應該容許他們存在呢?如果是的話,那先前我把一位對自己就讀的中學校長進行謾罵的條目刪除了,我就是做錯了。否則的話,請閣下告訴我,怎樣才可以呢?此外,閣下有此等閒情逸致去為兩年前發生的事翻舊帳的話,去不好好去利用你的時間,為維基服務貢獻,一起來使這裡的條目更完善?這總比每天上網下針對一、兩個人來得更有價錢,除非你生存在這個世界上的目的,就是為了要打倒黃世澤先生,甚至我這個小薯仔。(薯仔是粵語,就是馬鈴薯的意思,也就是北方人的土豆。我怕你看不懂,所以給你翻譯了。)--石添小草 07:13 2006年4月6日 (UTC)
討論頁只是發表疑問的地方,並不等同於條目。管理員依著個別用戶的貢獻列表來刪除也是有的,不過在這板這樣做的並不是管理員,才導致了額外的爭執。只要給予他管理員的權力,一切都可以名正言順了。簡單地將別人標籤成「滋事分子」、「混淆視聽」,只是掩耳盜鈴。要像民主論壇,將曾為論壇捐款支持民主力量,但不識相質疑捐款收支去向的用戶連帖子統統洗掉鎖掉,沒註冊的連看都不給看,才真切地表現了「你是民,祂是主」的民主精神。
要留意這陣子是有多於一位中大維基人發表了意見,跟其他人少沾上關係、不清楚事件的態度截然不同。這是中大獨有的寶貴文化,視學長為自己人,並律己以嚴、待人以寬的文明表現。因為你和其他人不是中大維基人,所以待之以寬也是可以理解的。
「閣下有此等閒情逸致去為兩年前發生的事翻舊帳的話」可以好好應用到對日索償二戰遺屬、釣魚台主權、悼念六四的一大群人,跟他們說「人都死了、地不是你住、坦克車沒輾過你算萬幸,齊齊來編輯維基,文字抗日吧。」。所以又有更好形象化的說法,就是本條目質量相當大,是一個黑洞,後來加的任何東西都必遭到吸入,也就是刪除。只要一味的刪,將熱心的用戶趕去其他條目,防止這裏有任何不合眼緣的觀點出現,就成功了。--09:01 2006年4月6日 (UTC)

给黄先生的小建议

近日对此条目的争议声不断,但其实既然黄先生本人就是维基人,那为何他本人不肯对此条目多做点贡献呢?自己评价自己,当然不好;但是另有一种大家都欢迎的贡献方式:上传照片。若黄先生主动上传照片,那么自媒体上见过他的朋友自然会认得(须知不少人只是在电视上常常看见,但许多观众却不一定知道名字),替他说话也就更为公允了,对吗?其实我本人似乎也能想起来这人是谁,因为毕竟在广东能看到香港电视的,但是不很确定,希望黄先生能替我解惑。:) --地球发动机〠✆ - ✉✍) 16:27 2006年4月6日 (UTC)

我們有個方針叫做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所以還是不要這樣作比較好。不過,以黃先生的學識,能貢獻的條目一定非常豐富!--mingwangx (talk) 01:29 2006年4月8日 (UTC)
我也是同意这个方针,不过,上传一个照片应该不能算作自我介绍吧?有些特殊情况,也许本人上传才是唯一合法获得照片的方法呢!--地球发动机〠✆ - ✉✍) 03:36 2006年4月8日 (UTC)
首先,我很怕自己動手寫自己,這樣的行為同自己來寫墓誌銘查實分別不大。所以除了搗亂滋事的傢伙,我會刪掉他們的東西,有時我連工作上的改動,都不敢自己來寫。但現時來看,如果只有我本人是照片唯一來源,我挑一張來提供給維基參考參考,但我手頭自己擁有版權的照片也不多,我提供給《星島日報》,也只是在商台留下的檔案照。(因為有些照片版權是香港電台,或香港中文大學,那是不能提供。)--Martinoei 14:03 2006年4月12日 (UTC)

再論黃世澤

這幾天被那些來自某個菲律賓的ip address所貼的內容氣得要緊,連思想也不能平靜下來。還好,現在靜下心來,總算給了他一個我自己認為比較持平的回應。不知各位覺得我的應對有沒有問題呢?又,你們又是否覺得我在偏幫黃世澤呢?--石添小草 07:17 2006年4月6日 (UTC)

......说到底,这是个人看法的事。有人这么想,就有人那么想,我们无力干扰他们的意见吧?不行就把页面和talk都保护算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7:22 2006年4月6日 (UTC)

黄世泽的做法已明显违反了我们维基的方针,他多次删除“Talk:黃世澤”讨论页里的留言,而那些留言根本没有任何诽谤的性质,也不存在攻击性,都是很平常的一些质疑语句。关于这点,我觉得就应该对他进行封禁。但我们现在的做法是一再退让,甚至连被删的留言都没有恢复回去,这样等于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

另外,我觉得是否应该再讨论一下该条目存在的必要性,他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哪怕达到了维基的最低收录标准,也是可有可无的。关于这个条目,黄世泽不允许他人进行多角度的编辑,只允许对他有利和正面的编辑,已经明显的违背了维基的精神。而且他在User talk:Martinoei的“黄生您好”一节说了这样两句话,“是不是我向美国法院入禀控告维基媒体基金会不成?”“如果维基真的封锁我,不单是违反之前我和管理员间的共识,而且更可能令我入禀美国法院寻求司法济助。”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我建议将该条目按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的方针进行删除,因为该条目虽然不是他自己创建,但初始内容是他写的,只是石添小草移动至新条目而己。--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0:29 2006年4月6日 (UTC)

我觉得用户行为不当和条目不当两件事情应分开讨论。若黄世泽删除掉的讨论页内容应当保留,可恢复,若其继续删除,可保护。但这还达不到封人的地步。条目是否存在的讨论则不应涉及这些。--的的喀喀湖上的幽灵(talk to Louer) 14:09 2006年4月6日 (UTC)
又或是,若各位覺得有需要的話,我們要否把本條目重新放在刪除投票裡投票?--石添小草 15:07 2006年4月6日 (UTC)
我有點看不懂,目前產生編輯戰的是條目還是討論頁,這裡面黃先生佔理還是不佔裏,刪除的内容是否對黃先生的名譽權造成損害,對其人格造成貶損,降低了黃先生的社會評價?黃先生告維基媒體,原因是什麽呢?
我反對因噎廢食,同意Louer的方法,我們可以採取保護頁面,查封黃先生的用戶名或另外一個人的用戶名,刪除該條目和這個無關,當然如果有人認爲其不符合傳記收錄的標準,另當別論。--用心阁(对话页) 15:16 2006年4月6日 (UTC)
我参与了相关的讨论,而且认为银狐的一些留言(不敢说全部)是非常温和的,并邀请黄世泽一起探讨以达成Wikipedia:共识,而黄世泽则不进行讨论,直接以滋事或者诽谤等理由将讨论内容删除,他认为讨论页的内容也違反了NPOV的原則。我之前在User_talk:Martinoei已经留言警告,指出不能擅自删除他人的讨论页,这属于Wikipedia:破坏行为,不知道他之后有没有重犯。如果他理解了维基的相关规则,没有再删除讨论内容,则我认为可以不对他以前的行为进行追究,但如果他再违反规则,应该以“破坏”(参见Wikipedia:破坏中“增删他人的讨论留言-擅自删改别人在讨论页中的留言及评语,歪曲其意思。除了因人身攻击的讨论留言我们需要将其删除外,请尊重任何一位维基人在维基百科讨论中的意见。” )为理由对他进行处罚。另外,他声称要诉讼维基百科,大家应该谨慎,但决不能因为怕打官司而对他姑息。最后,石添小草,“某個菲律賓的ip address”可能会让菲律宾用户感到不舒服,因为这个问题与他是否在菲律宾无关。-无名无形 02:57:52 2006年4月7日 (UTC)
他們使用的辯論法叫做稻草人辯論法,隨意將對方標籤為滋事分子、誹謗、混淆視聽、搗亂、垃圾等形式,也不希望(本來想用「歧視」一詞,但不中立)非中文為母語人士、中國大陸用戶等作出任何「干預」,弱化為非正統身份,藉以強調自己的合理形象,達到轉移視線的目的並成功迴避實質問題。--09:03 2006年4月7日 (UTC)

你們要這樣說,我也無話可說。把黃世澤這條條目放在刪除投票吧。

如果你在外國生活過一段頗長時期,你會明白到我之前擔心甚麼,因為好像處處都在維護黃世澤。因為你會體會到那傢伙的可怕。他們是有能力使人連工作也丟掉,而我也不想再見到第二個林嘉華。這也是為何我要強調他的ip在菲律賓的原因,是因為我對他的身份有質疑。這樣的話,我不再在這問題上爭拗了。黃世澤的問題,是他有錯在先。他要告我,我也沒有辦法,我只好找律師了。許XX那邊(對不起,我忘記了你的名字,我不是要抵譭你),如果他和珠海也要告我的話,我也只好請律師了。XXX如果要落來殺我的話,也請落來好了。--石添小草 09:14 2006年4月7日 (UTC)

小草兄,我不會告你,我認識你一段時間,要告肯定是要維基媒體基金會接招,因為這裡的GNU裡維基媒體基金會概括承受,如果來自chimaigun.com之類,那個我會對付。那個菲律賓IP,是一個Public Proxy,BMW菲律賓公司所擁有,我已經發信向BMW菲律賓查詢,到底他們為何開了一個Public Proxy出來的。--Martinoei 13:54 2006年4月11日 (UTC)
石添小草,我怎么看不懂你的发言呢?其中的“你”是针对我吗?我开始没有看懂菲律宾IP的含义,现在有点明白了,你是说他人在菲律宾,所以不可能是黄本人,是吗?如果有人告维基,不会单告你一个吧?维基应该是整体应诉的吧?我猜。-无名无形 12:43:13 2006年4月7日 (UTC)

石添小草,如果因此惹上麻烦,跟我们大伙说一下吧,我们绝大部分维基人都会支持你的。--长夜无风(风言风语) 17:25 2006年4月7日 (UTC)

条目中的内容都应该有可信赖的来源,如果有什么法律问题,应该去找来源负责,维基百科只是引述来源。如果他能迫使来源宣布以前提供的信息无效,维基百科中对应的内容自然就删除了,干嘛不从根本上解决,而先找维基百科。石添小草,你确信没有把个人原创的观点写入条目的话,应该没有可担心的。--Wikijoiner 06:14 2006年4月8日 (UTC)

同意的的喀喀湖上的幽灵,覺得要明確分開人物(用戶)和條目處理。難道世上的名人對條目內容有所不滿,我們便要將條目刪除處理?中共對維基條目的觀點就有不少不同見解,維基人本身對維基上的內容也有不同見解,但以這理由刪除是不合符維基百科的5大原則。至於User:Martinoei(黃世澤)的言行的確與維基的原則有點相違,但不足以將他封禁還是其他處分,而且除了圍繞「黃世澤」和「高登討論區」條目有不適當行為外,充其量也只是一個執著和不太懂維基原則的維基人罷了。^o^Stewart~惡龍->講! 20:57 2006年4月10日 (UTC)

我參與維基沒多久,但看維基很久了,雖然不太懂維基的規則,規范,但是"黃世澤"這個條目,絕對不是維基百科的風格! 比比六四事件,法輪功,柴玲等條目,都是正反觀點一對一來保持公正中立.........不過本文也挺中立的,因為正反觀點都沒有! 不知道為什么維基中文對中國政府的封鎖都不屑,而在這里啞火了? google"黃世澤"的話,"黃世澤- Wikipedia"就是首選結果. 如果不知道各位編寫者的為難之處的人,看了這樣的條目,那對維基的觀感會有什么樣的變化. 我認為,在捍衛 wikipedia:諸多原則 的時候,也要看看屏幕右上角寫著"維基百科 - 自由的百科全書". 請大家(包括我自己)多注意這篇條目的質量,否則對不起google排名,也對不起所有人對維基中文的信任(也包括我自己的). 其實正反觀點有的是,不需要原創.具體證據,比如google論壇里的留言,香港网络大典里就列出了好幾條. 所以可以不刪除,但應該提高質量,這是一個嚴肅的建議. P.S.: 如果中國政府要到美國法院起訴wikimedia的話,是不是比封鎖管用呢? 哈哈,別忘了那些政治敏感條目,可深深重傷了中政府!呵—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2:00 (UTC)

有點奇怪

路經此地, 對這句話有點奇怪: 「文章 散見於香港和新加坡的中文報章, 現時在《香港經濟日報》、《信報財經新聞》有每週評論專欄。亦不定期在新加坡《聯合早報》以及香港《明報》發表文章。」 其實我自己以往也有文章「散見」報章, 之後報紙會給數百元稿費, 別人也可登可不登, 如果把「投稿」經驗也一一寫上, 反覺有點堆切資料, 對wikipedian 的價值略形失色.

看來黃兄的爭議不少, 我反而有興趣看看是甚麼一回事. 只要有支持者的意見, 有反對者的意見, 自有公論, 現在這個 page 的盲點, 就如同支持刪這項entry 的人, 以為沒有這個欄目, 黃世澤就可以在世上消失; 而支持者也可能以為刪走批評聲音, 就會令爭議會消失. 如無意外, 以這文章現時的質素, 應該是浪費網絡資源的代表了. --Yau 23:35 2006年5月11日 (UTC)

(後補) 有點意外是, 黃兄竟然會將 talk page 的文章不斷刪走, 其中有些是問「為甚麼刪我的文章」. 我在英文Wiki 試過刪走一段 talk page, 已被Admin 勸喻不要這樣做. 雖然Wiki 世界較開明, 但持續這樣做, 我覺得頗違反 wikipedia 的原則吧. 始終這個只是 talk page , 受別人誹異, 你亦可以提供另一個角度. 如果這個page 長時間都是這個模樣, 稍後應該再投票是否要刪除. --Yau 23:56 2006年5月11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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