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Jimmy-bot在话题“關於鳳飛飛「歌監」事件的可靠來源”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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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與「兼」: 「軍管部暨海岸巡防司令部」中的「暨」字是正式軍銜, 故認為比用「兼」恰當。

關於條目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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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警總是軍管部、海岸巡防司令部的前身,軍管部後來改制為後備司令部,海岸巡防司令部則獨立成為行政院海巡署。 仔細閱讀整個警總的條目內容,關於其後繼承機關的描述其實並不多,且多偏重於簡略史料的敘述, 因此另立條目軍管部、後備司令部、海岸巡防司令部以及海巡署,各自進行描述並設定必要的連結與消歧義即可, 本條目並不絕對需要進行分割。 如月林 (留言) 2008年2月21日 (四) 15:31 (UTC)回复

建議先刪除後備司令部的重定向 --WangZp(Hail) 2008年5月8日 (四) 04:19 (UTC)回复
支持「分割」條目!約【三大時期】:一、軍警時期: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台灣全省警備司令部>>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台灣軍管區司令部(雙銜時期,設消歧義)。二、軍管時期: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台灣軍管區司令部(雙銜時期,設消歧義)>>軍管區司令部、海岸巡防司令部(雙銜時期,設消歧義)>>軍管區司令部>>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三、海巡時期:軍管區司令部、海岸巡防司令部(雙銜時期,設消歧義)>>行政院海巡署。--普渡慈航 (留言) 2008年8月4日 (一) 09:35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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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18日 (二) 14:1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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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20日 (五) 19:19 (UTC)回复

關於鳳飛飛「歌監」事件的可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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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下列兩件關於鳳飛飛「歌監」事件的事情的可靠來源,我實在遍尋不著。謝謝!

  1. 鳳飛飛「歌監」(被禁止公開演唱三個月)是從何年何月開始,到何年何月結束?
  2. 下達鳳飛飛禁唱命令的是哪個公家單位?

---游蛇脫殼/克勞 2023年8月20日 (日) 05:42 (UTC)回复

[1][2]右上,2.28。或者是期望找到一手来源?--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20日 (日) 22:23 (UTC)回复

下令的是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 鳳飛飛、康弘、費貞綾、黃西田 表演內容低級 遭觀眾檢舉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正式行文通知有關單位,指出鳳飛飛、康弘、費貞綾、黃西田,因為演出的節目,內容低級,動作下流,違反規定,而被觀眾檢舉。 警總此項公文同時致送中華民國影視劇演藝人員生活自律評議委員會、執政 1978-11-09.民生報.11.運動天地.本報訊


  • 表演動作猥褻詞句不雅 藝人自律會採嚴厲制裁

「中華民國影視劇演藝人員生活自律評議委員會」昨(十)天下午開會決定:鳳飛飛及康弘禁止演出三個月,費貞綾與黃西田禁止演出六個月。 同時被評議委員會決定懲罰的還有:中視的林雨青(本名林金鈴),停止演出六個 1978-11-11.民生報.09.體育焦點.本報訊

Outlookxp留言2023年8月20日 (日) 23: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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