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dao_Ji.png (136 × 119像素,文件大小:30 KB,MIME类型: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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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国营事业之著作不在此限。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也可能在其他管辖区,属于公有领域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图像,请另参见Template:PD-ROC-Traffic SignsTemplate:PD-ROC-Road Markings

公有领域 中华民国政府公有领域 //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Fudao_Ji.png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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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2009年9月6日 (日) 20:382009年9月6日 (日) 20:38版本的缩略图136 × 119(30 KB)MizunoryuHigher image
2009年8月30日 (日) 18:592009年8月30日 (日) 18:59版本的缩略图101 × 87(17 KB)Mizunoryu{{Information |Description={{en|Guidance Level tag (輔導級) : inaccessible for those under the age of 12, and parental or teacher guidance is demanded for those aged over 12 but under 18.}}{{p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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