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文件 (1,536 × 2,048像素,文件大小:1.09 MB,MIME类型:image/jpeg)
摘要
许可协议
我,本作品著作权人,特此采用以下许可协议发表本作品:
- 您可以自由地:
- 共享 – 复制、发行并传播本作品
- 修改 – 改编作品
- 惟须遵守下列条件:
- 署名 – 您必须对作品进行署名,提供授权条款的链接,并说明是否对原始内容进行了更改。您可以用任何合理的方式来署名,但不得以任何方式表明许可人认可您或您的使用。
- 相同方式共享 – 如果您再混合、转换或者基于本作品进行创作,您必须以与原先许可协议相同或相兼容的许可协议分发您贡献的作品。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3.0CC BY-SA 3.0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 Alike 3.0 truetrue
|
已授权您依据自由软件基金会发行的无固定段落及封面封底文字(Invariant Sections, Front-Cover Texts, and Back-Cover Texts)的GNU自由文件许可协议1.2版或任意后续版本的条款,复制、传播和/或修改本文件。该协议的副本请见“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http://www.gnu.org/copyleft/fdl.htmlGFDL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truetrue
|
|
根据香港《版权条例》第71条的规定,如果艺术作品被永久性地放置于公共场所或对公众开放的场所,那么进行艺术展示、拍摄或广播建筑物,雕塑,建筑物模型和艺术工艺品之图像不构成侵犯版权。由于香港在1997年之前一直是英国领土,因此香港法律以英国法律为蓝本。在没有任何具体判例法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合理地假设这些规则是相似的。
与英国法律类似,“工艺作品”与“平面美術作品”是分开定义地,后者含所有绘画、绘画、图表、地图、图表或规划及雕刻、蚀刻、石版画、木刻或类似作品。是故,第71条中所给出的全景自由权,不适用于公共场所的海报或地图。
欲知详情,请见 “全景自由”信息页。
English | português | 中文 | +/−
|
文件历史
点击某个日期/时间查看对应时刻的文件。
| 日期/时间 | 缩略图 | 大小 | 用户 | 备注 |
当前 | 2011年7月22日 (五) 05:33 | | 1,536 × 2,048(1.09 MB) | Pp0912 | {{Information |Description ={{en|1=AXA Centre in Wan Chai}} {{zh|1=灣仔安盛中心}} |Source ={{own}} |Author =Pp0912 |Date =22-7-2011 |Permission ={{self|cc-by-sa-3.0|GFDL}} |other_versions = }} [[Cate |
文件用途
全域文件用途
以下其他wiki使用此文件:
- ru.wiki.x.io上的用途
- zh-yue.wiki.x.io上的用途
此文件中包含有扩展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由数码相机或扫描仪在创建或数字化过程中所添加。
如果此文件的源文件已经被修改,一些信息在修改后的文件中将不能完全反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