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城文風塔
魏城文風塔位於四川省綿陽市遊仙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魏城文風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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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綿陽市遊仙區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169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魏城文風塔位於四川省綿陽市游仙區魏城鎮東南山環水繞的塔子梁上,清光緒五年(1879)由魏城驛悉李蕃倡建,是一處典型的清代文風塔。文風塔為六棱十三層密簷式磚塔,坐東向西,通高32公尺,基礎由紅砂石砌成,塔身由青磚白灰砌成,塔身自下而上逐漸收分,每兩層交匯處由青磚疊澀出簷。一層西側開有高2.36公尺,寬0.92公尺的圓拱門,塔身一至四層為空心,以上為實心。在一至四層的內牆面上,鑲嵌了刻有二十六首當時魏城及江油等地文人雅士吟詠文風塔的詩文石刻二十八塊,分別用隸、草、行、楷等書體寫成,其內容、形式交相輝映,反映了當時魏城文風的興盛以及李蕃等人倡導文教的盛況。1985年,綿陽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