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经纶
(重定向自馬經綸)
馬經綸(1562年—1605年),字主一,號誠所,順天府通州(今北京通州區)人,明朝官員。萬曆己丑進士,初授山東肥城知縣,有政績。升監察御史,因直諫去職。
馬經綸 | |
---|---|
大明監察御史 | |
籍貫 | 順天府通州 |
字號 | 字主一,號誠所 |
出生 |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 |
逝世 |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 |
出身 | |
|
生平
编辑萬曆十三年(1585年)舉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進士,授山東肥城縣知縣[1]。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升監察御史,因直諫萬曆帝,被免職歸里。《明史》有傳。[2]
事跡
编辑馬經綸有文名,任肥城知縣期間,造就士子甚多。肥城縣舊城本爲磚城,年久失修,已有圯毀。馬經綸改用石材,重新修築。[1]
馬經綸與思想家李卓吾友好,經綸曾言:“吾友是誰?李卓吾先生是也。雖吾友,實我師也。”[3]。卓吾《續焚書》中多稱為「馬侍御」。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春,卓吾北上通州,住經綸家中。每日一起研读《易经》。大學士沈一貫指使都察院左都御史溫純夥同禮科給事中張問達奏劾卓吾,卓吾入獄。馬經綸上《與當道書》為卓吾辯解,但無效,卓吾自裁死。卓吾死後,耗資為其治喪。
延伸阅读
编辑[编]
參考
编辑引用
编辑文目
编辑- 李贄,《續焚書》
- 韦臻,《泉州市志》
- 張廷玉等,《明史》
官衔 | ||
---|---|---|
前任: 閻談 |
山東肥城縣知縣 萬曆十七年(1589年)上任 |
繼任: 隋大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