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福 (成化進士)

韓福(1452年—1532年),字德夫,號野田,陝西西安前衛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韓福
大明户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籍貫陝西西安前衛
字號字德夫,號野田
出生景泰三年壬申
逝世嘉靖十一年八月辛丑
出身
  • 成化十七年辛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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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籍天长县人,陝西鄉試第三十名。成化十七年(1481年)辛丑科第三甲第二十三名進士[1][2]。初授滑县知县,丁忧去职。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官山東章丘縣知縣[3]。三年任满,徵为四川道监察御史,以御史巡按宣府大同,为边民所悦。弘治年间,转任大名府知府,在任八年,有治绩。

武宗即位,弘治十八年(1505年)六月升浙江布政司左参政,七月升大理寺右少卿,提调操练京西诸卫军馀及保定等六府民壮。正德元年(1506年)二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处兼提督紫荆诸关,仍提调操练。二年六月调任总督等处粮储,八月回都察院管事,以事下锦衣卫詔狱,三月始释放,遂投靠刘瑾。正德三年(1508年)二月升户部左侍郎,又兼左副都御史奉命勘查湖广荆州等军卫仓廪,整理粮储,十月奏徵完粮二百二十馀万石,已足军士数年之用,又奉命往辽东清理屯田,他依附大太监刘瑾,尽心为刘瑾效力,赈济湖广时敛银钜万,馈送刘瑾,致所在盗起,累年不靖,后又差往辽东丈量屯田,致锦、义二城作乱,刘瑾倒台后,正德四年(1509年)九月以徵敛为务,所在惊扰,为给事中徐仁等人弹劾,被废黜为民,又贬谪充军陕西固原卫[4]

明世宗即位,始赦放回西安。在家二十四年,躍馬省耕,捷於少年。嘉靖十一年壬辰(1532年)八月丁丑卒,年八十一。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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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韓孟毅;祖父韓瑛,贈光祿署正;父韓鐸,举人,官茂州知州。母趙氏(封安人贈恭人)[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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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4–256. ISBN 978-7-307-07043-1. 
  3. ^ 《章丘縣志》
  4. ^ 明史》卷306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成化十七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翟能
山東濟南府章丘縣知縣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上任
繼任:
陸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