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光Chan Chi Kwong,1964年10月19日),是香港一名足球員,司職右中場,後期轉任右後衛,他曾就讀模範英文中學,現時效力香港丙級足球聯賽球隊黃大仙, 曾經入選香港足球代表隊

陳志光
個人信息
全名 陳志光
暱稱 光仔,光叔
出生日期 (1964-10-19) 1964年10月19日60歲)
出生地點  英屬香港
位置 右中場、右後衛
俱乐部信息
現在所屬 已退役
職業俱乐部*
年份 球隊 出场(进球)
1985-1986
1986–1987
1987
1987–1988
1988
1988–1989
1989–1991
1991–2001
200x–200x
2009–2010
??-
流浪
荃灣
花花
美青
麗新花花
海峰
花花
快譯通
傑志
東方
黃大仙
 ?(?)
 ?(1)
 ?(5)
 ?(0)
 ?(1)
 ?(6)
 ?(?)
 ?(?)
 ?(1)
国家队
1990–199x 香港隊 ?(?)
* 職業俱乐部出场次數與进球數僅計算國內聯賽部份

球員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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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光出身於流浪青年軍,1985-86年度球季首次在甲組亮相,並於該季香港足球明星選舉獲選最佳年青球員, 惟未能協助流浪逃過降班厄運, 翌季轉投荃灣

其後效力過花花美青麗新花花海峰,1989年重投花花,1991年起效力加入香港甲組足球聯賽商業大軍快譯通,直至球隊於2001年退出。

後期改任右後衛,效力過傑志

結束職業球員生涯後,陳志光仍有參加乙、丙組聯賽,現時效力香港丙組足球聯賽球隊黃大仙。

國際賽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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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1月,香港足球代表隊重組,陳志光首次入選集訓名單,並且於1991年1月26日省港盃足球賽第二回合,首次為香港隊上陣。

個人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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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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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長陳志賢亦曾是一名職業足球員,曾効力東方南華流浪荃灣, 1985年當選最佳年青球員及入選香港足球代表隊, 惟於1987年4月結婚後不久便因涉嫌將兩個共載有16公斤海洛英的郵包寄往紐約及在家中藏有18公斤嗎啡鹽酸香港海關拘捕及檢控。案件於同年9月於香港最高法院審理, 陪審團一致裁定陳所有罪名成立。法官判陳志賢入獄10年, 1988年5月上訴法庭接納控方的覆核刑期申請將陳志賢加監至15年 [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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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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